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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血狐的老婆刚做完手术,目前恢复得很好,他可以不用每时每刻都陪同在身边了,所以很是爽快地同意回国。
将这个‘超级保镖’调了回来,我总算松了口气,有血狐那样一个高手在,想必我的安全性能够得到巨大的提升。魔狼就算想暗算我,但也没那么容易得手!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一直住在李氏家族的别墅内,活在重重护卫的环境下。
期间,李雪涵也被转移回来,被李一元特别吩咐过,不用再回去公司,在家里处理公司上的事务就够了。
与以前相比,这个女汉子显得愈发的成熟了,跟以前那个刺头的形象完全不同,看起来更像是失忆之前的李雪菲。
但遇到林岚之后,这个成熟的女汉子又变回了以前,两女有一段时间没有见过面了,碰到一起的时候又是叽叽喳喳地聊个没完。
当然,还有一个人被众人列为最‘危险’的人物,这个家伙就是李雪菲。
这小妞彻底迷上了做菜,回来之后更加乐此不疲,经常捣鼓出一些极品的菜肴,荼毒一些不知情的人。
那些佣人、还有保镖都没少遭到祸害,以至于众人看到她的时候,态度都变了。以前对她是恭恭敬敬的,现在看到她过来,就眼泪汪汪,深怕这小妮又是心情‘大好’跑去做菜,从而找他们去当小白鼠。
这日子,过得也算是有滋有味,有温情,有友情,更加不缺乏乐趣。
但少了一样,那就是缺少激情,缺少冒险的元素!
长期活在一个小圈子里,还是会让人发疯的,特别是对于我这样一个人来说,更是受不了。
我骨子里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人,在这里呆了几天而已,就再也呆不住了。
恰巧在这个时候,血狐已经赶了回来,有这样一个超级保镖跟在身边,我胆子也大了起来。
再而,李一元已经将替身安排好了,如今替身住在我的屋子里,作息跟以往类似,陌生人根本发现不出任何的异常。只要我乔装打扮,出去溜达的话,几乎不太可能被魔狼发现。
想到这儿,我更加的坐立不安了,急忙跑去找李一元。
“伯父,上次我也跟你说过,这次我就不啰嗦了,我想出去一趟。”我直截了当地跟他开口。
李一元愣了一下,还以为我是闲的蛋疼,在找他开玩笑呢:“小子,如果你是闲着没事做的话,那就过来帮我忙,我这里有一大堆的事情,保管做到你累死!”
我撇了撇嘴,郁闷之极地道:“算了,你那些事务太深奥了,而且涉及到你们家族的秘密,我一个外人还是不要掺合的好,万一哪天你们心血来潮,将我杀人灭口那可就不妙了。”
老头子狡黠地笑了起来,摸着已经略显灰白的胡茬,不怀好意地道:“我早就跟你说过,早晚都是一家人,还在意那么多做什么?”
听他这么说,我的脸变得跟黑炭似的,看着他也像是在看着一个老疯子。这家伙还没死心啊,这几天以来,林岚三女都住在这儿,我每天都跟她们亲热,老头子又不是睁眼瞎,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难道他真的有那么大度,要将她女儿白送给我当小老婆,这当爹的未免太……太坑了吧。
“伯父啊,不要再跟我提这件事情了,说实话吧,我跟雪菲真的啥关系都没有,等她恢复记忆之后我们就又变成路人了。”我摸了摸鼻子,一边盯着李一元的脸庞,看见他好像还没死心的样子,当即哭丧着脸道:“就算你强行把你女儿嫁给我,但我已经有那么多老婆了,真的有心无力啊!”
老头子哼了哼,没有再说话了,脸色不怎么好看,而后怒斥道:“年轻人,花心是正常的,但像你这样花心加痴心的,还真不多啊。也许是你还没完全成熟,等你真正地长大之后,或许才会发现,你现在会多么幼稚!”
这家伙意味深长地说着,而后长吁短叹,望向窗外,眼神变得飘渺起来,似乎忆起了一件往事。
许久之后,他才回过神来,看向我的时候已经面无表情了:“走吧,死了也不关我事,早死早超生。”
若不是他年纪比我大,此时我还真想冲上去揍他一顿,这丫的心肠未免太黑了吧,有这么诅咒人的吗?
这次谈话,我们之间不欢而散,而我也得到了他的允许,可以离开这儿!
当然,离开的时候我跟林岚等人温存了一阵,特别保证自己绝对安全,让她们放心下来。
看到我离开的时候,李雪菲又哭得跟个泪人似的,要不是体型太大,估计都要像小孩子一样扯着我的大腿了!但是这一次不同以往,不是去玩的,有很大的危险性,自然不可能带着她一起走。
所以我只能硬着心肠,强忍着带她一起离开的冲动,匆匆地离开了这儿。
“李雪菲最近跟林岚等人混熟了起来,我不在的时候,应该也能够过得很好。”我自言自语地说着,而后跟血狐一起,还有一群保镖,乘着李一元的私人飞机赶往了靖边市。
血狐也刚刚从国外赶来,初时还不知道魔狼已经逃出来的消息,但当他听到之后,却比任何人都要震惊。
“魔狼这个家伙,绝对的恐怖,单是他那高明的爆炸手法,就足够让人头疼。但他最强大的底牌并不是爆炸的手法,而是他手下的佣兵团,这支佣兵团是经历过腥风血雨,手中沾过血的,远非一般的大头兵可以比拟!”
“上次之所以能够将它抓住,最主要是他太过自信了,单打独斗,并且运气背了一些,才让我们侥幸擒获。”血狐目光深沉,脸色凝重得很:“但这一次不同,他有了戒心,而且已经调来了一些佣兵,想要抓住他几乎不可能了!”
第九百二十二章找未来的对手帮忙()
听了血狐的分析,我眉头皱得更紧了,觉得事情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糟糕!
血狐跟魔狼打过交道,可以说是掌握了有关于魔狼最多资料的人,清楚地知道他的实力。
我托着下巴,试探着问道:“你觉得这次的钓鱼计划,找一个替身,能否将魔狼骗过来?”
血狐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目光闪烁地道:“他这人很记仇,你既然得罪过他,那么他肯定会找你报仇。他这一次肯定不同以往,即使想报复你,但肯定也会加倍小心,至少在行动之前,会想方设法试探虚实,这个‘钓鱼计划’未必奏效。”
“嘶!”
我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此时脑海一片纷乱,绝望的气息开始笼罩在我的心头。
真的是倒霉啊,怎么无缘无故地就惹上这样一尊大杀神,现在连想安分的过日子,都成为了奢望。只要魔狼一日不落网,我就要提心吊胆的过日子,而且还必须躲在阴暗的角落中。
“他不是神,他只是个人,只要还是属于人的范畴,那就有缺点。”我自言自语,努力地理清思绪,为了我未来美好的生活,这一次必须得拼了,无论如何都要将魔狼给拿下。
这一次,不是魔狼死就是我活。
“只要针对他的缺点,就可以制定针对性的计划,伺机将他拿下。”
血狐摇了摇头,自嘲地道:“想找到他的缺点,何其艰难,我跟他也算是打过交道,目前为止除了发现他比较记仇之外,就几乎没有任何特别的性格了。记仇这个性格,可以说缺点,但也可以说是优点。他正是凭借着记仇的性格,震慑了不知道多少人,闯下了赫赫的凶名。”
“一定还有办法的,只是我们暂时还未发现而已,这次我之所以坚持要出来,就是想试试能否发现他的人格缺陷,总不能坐以待毙!”
“船到桥头自然直,顺其自然吧。”
想到这儿,我也不恐慌了,因为我坚信自己一定能够战胜那个邪恶的家伙。
这次出行之前,我找了发型师,将头发染成黄色,梳理成蓬松的爆炸头,眼睛也戴上了一副太阳镜,看起来像是非主流的风格,与以往截然不同,只要不走近看,根本不可能被人发现。
至于这次安身的地点,我选择了距离我家几十米开外的一栋房子,这样只要在窗口架上一个望远镜,就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家外围的一切。
而且最危险的地方,恰恰是最安全的地方,替身在我的房子里住,即使被人发现是假冒的,但又有谁会想到真身距离这儿如此之近?
回来的时候,我立刻就将黑鹰跟野豹给召唤了过来,让他们负责监控望远镜的画面,一旦有嫌疑人等出现,立刻就过来向我汇报。
而我自己,则是开始尝试其他渠道,看看能否搜集到魔狼更多的消息。
血狐对魔狼有一定的了解,但充其量也只是相处过一段时间,短暂的合作过而已,不可能将这个恐怖分子的性格完全吃透。
而魔狼长期在国外活动,在国外的渠道,还有谁能够给予我帮助呢?
“托利华莱士!”
我嘀咕着,而后目光又再次变得古怪,想到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家伙。
华莱士家族,以黑道的背景起家,在国外有着极为庞大的情报渠道,其规模谁也摸不清楚,因为谁也没有见过它完整的展露在世人面前。
如果能够请动华莱士家族帮忙的话,那么调查魔狼这样一个杀手,可谓是绰绰有余,想必能够得到我想要的情报!
此时我又开始祈祷,祈祷他还活着,而不是在家族的争斗中被人给抹除。
我拿起了电话,翻着电话本,找到那个许久都没有联系过的电话号码,踌躇了许久才打了过去。
但是打了许久,都只有忙音,随着时间的推迟,我的心也陷入了谷底。
这家伙不接我电话,难道真的是出现了意外,亦或是看见我没有合作价值,不再鸟我了?
我心乱如麻,但也只能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掐断电话之后坐在椅子上,开始思考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