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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的双眼看着子规,看不出情感,也许是愠怒,但它的眼睛本就是红色了。
“这里的故事,有关一个童谣:
大兔子病了,
二兔子瞧,
三兔子买药,
四兔子熬,
五兔子死了,
六兔子抬,
七兔子挖坑,
八兔子埋,
九兔子坐在地上哭起来,
十兔子问它为什么哭?
九兔子说:
五兔子一去不回来!”
丹歌子规听完都沉吟起来,这个童谣他们听过,有很多的解释,都足够恐怖,不知道这兔子嘴里的兔子童谣,有什么不同。
“这是一个解谜题,从今天开始后的每一天,都将有一只兔子来到你的门前敲门,每十天一轮。来的兔子就是从一到十的任意兔子之一,你需要判断它的身份,然后给予它正确的东西,如果错了,就会被它杀死,如果对了它就会道谢离开。
“有一只兔子是确定的,就是十兔子,它只会在第十天上门。你需要完全答对十只兔子的问题,就可以离开这里。如果你并没有把握,完全可以选择避而不见,方法就是从那个通道出去,在荒野里渡过一夜,至于第二天回不回的来,就要看你的运气了。”
那兔子指向了屋子床边的一道隔板,那里就是通道了,想必丹歌子规之前听到的那一户人家,也是进入了那里面。
“不过你们人类确实有着很厉害的野外生存之法,火,是夜晚荒野里生存的保障。但你们人类也足够胆怯,你们宁愿选择每天在荒野里过,也不愿意判断兔子的身份。
“你们的前辈,只是每十天迎接十兔子,这样一百天后,他们就离开了。你们也可以这样,如果你们也如此胆怯。”
兔子看着满脸无所谓的两人,有些懊恼,却有无可奈何,“我交代完了。哦还有,在一个月内完成十问的,我们会恭敬地送你到附近的城镇,而超过一个月完成的,我们会给你指明出路。祝你们幸运。”
出路却不代表着活路,在途中遇到什么,却没有保证了,所以能离开,却不意味着能活命。
说完,兔子蹦跳着走到了门口,拉开了门。
“哎!没有吃的吗?”丹歌忽然问道。
“哐”一声巨响,那兔子被门狠狠地夹了一下,它显然没有料到这屋内的两人如此心大,这般处境还惦念着吃的,它被惊得忘了扶门。
“食材都有你们自己做,哦对了,我们并不愿听到你们人类在吃饭时吵闹的声音,如果你吃饭时响动太大,兔子就会来临,无论当天是否来过。嘶……”
兔子慢慢挪着身子离开了,头一次,它拜访人类反而负了伤,“也许这两个人会给我们一些惊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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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逃向荒野()
就在房门关闭的刹那,丹歌子规瞬间移动到了门前,狭开一道缝往外看去,那兔子已经不见踪影,但此时却有“噗噗”的声音传来,紧接着就有敲门声传来,已经离这里很远了。
“这真是个有趣的地方。”丹歌偷眼看着外面静谧的一切,“虽然我很急切想赶往白帝,但现在有了更有趣的事情了。”
子规翻了个白眼,皱起了眉头,“这事情无头无尾的,我们根本无法确定这群兔子的用心,而且即便解谜,一个个都能答对,也需要十天的时间。十天时间,我们能干很多事情你知道么?!”
丹歌摇着头,“NO;NO;NO!你是够聪明,但是却有些死板。我们如果有绝对的信心把所有兔子都猜对,我们只需要一天时间,就能回答十个问题。”
“为什么?”
丹歌傲娇地笑了笑,“你还记得那兔子的话吗,吃饭时的吵闹声会引来兔子,我们故意做出声响,就不断的有兔子来了。”
子规点了点头,但紧皱的眉头并没有展开,“但这只是后话,当务之急,是如何分辨来的兔子的身份,每一只兔子对应着需要怎样的东西,我们知道了这些答案,才会有回答问题的机会。否则我们也只有逃入荒野的选择。”
丹歌闻言攥了攥拳,指节发出“嘣嘣”的声响,“哪里需要逃,就是来十个,我们也打得过。”
子规脸上忽然出现一抹坏笑,“你这样说就好,走走走,我们现在就杀出去。”子规说着上前,一把攥住丹歌的手腕,就欲开门冲出。
“哎哎哎!我们要答题呀,多有趣呀!”丹歌不干了,他反手把子规手腕攥住,往回一扯,把子规拽了回来,按在了屋内的凳子上。
子规耸了耸肩,“那兔子来了你把它打回去,你就破坏了游戏规则,那这个游戏玩不玩的有什么要紧。”
“嘶。”丹歌挠了挠头,“那这几乎是个无解的局,如果有兔子来,我们既然不能判断,就一定会躲进通道里,也就错过了分辨兔子特征的机会,我们没有特征讯息,就无法判断任何一只兔子的身份,所以离开此处的方法,还真是只有每十天回答一个确定的十兔子。”
子规补充道:“这敲门有早有晚,兔子有可能先出现在别的人家门前,但在兔子进入屋子之前,都是不可见的,所以我们也无法观察别人家来判断兔子的讯息。”
丹歌表示赞同,“所以我们要不然就是碰运气,要不然就是逃入荒野。如你所言,碰运气的话如果答错对方一定杀不死我们,那样我们就破坏了规则,既然一定会破坏规则,不如现在就闯出去。而如果我们要正常游戏,荒野,才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荒野,这个无解的局一定会把我们推向荒野,也许答案就在荒野之中呢?”子规猜测道。
“那只有我们进入荒野的时候,再来判断了。现在……”丹歌从一旁的橱柜上那下了一把刀,递给了子规,“该是你大展身手的时候了。”
子规忽然抱着双臂,把双手掩在腋下,扭过身去避开了递过来的刀,“你怎么确定我会做饭……”
“你能变形成人多少年了?”丹歌摇着手中的刀,问道。
“二十……唔。”子规说着捂住了嘴。
“哼哼,二十多年变化成人,无父无母的,自己养活自己,难道不会做饭。”丹歌把刀往桌上一放,洋洋得意地坐在了一边,翘起了二郎腿。
“是是是,我的大少爷。”子规无奈拿起了刀,走到屋内一边的案板旁,放下刀抄起了几样菜蔬,择了起来。
这一间屋子不大,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样的家具一样不少,屋子当间是一张方桌,四周围了四把长凳,桌子右面是橱柜灶台操作台,左面是一张大炕,炕上被褥崭新。正对着门的那面墙,则有个小小的博物架,上面放置着一些饰品和精致的玩意儿。如果丹歌子规不是有任务在身,若有闲暇,这小小屋子却是个不错的归宿。
“说起来,我的大少爷,你的家族,在哪里,叫什么?”子规边择菜边问道。
“长白山顶,沈家。”丹歌答道。
“长白沈家?”子规快速在脑中搜索着,却没有有关这一个家族的任何一点讯息,“是我孤陋寡闻了。”
丹歌摆了摆手,“不知道才是正常的。知道的都是些老古董了。”
“哦……”子规不再多问。
两人的聊天告一段落,子规专心做起饭来,不得不说这二十余载的为人时光,练就了子规颇为干练的做菜本事,且不说做出的饭菜如何,单就一举一动都是让人赏心悦目,绝没有丝毫的拖泥带水。
但这家伙并不禁夸,丹歌刚刚赞叹了一句,就见子规顿了下来,四处搜索着。
“怎么了?”丹歌问道。
“没有吗?毛毛虫,或者是菜青虫啊,这让我怎么做菜。”子规一本正经地在蔬菜当中翻找着。
“啥?!”丹歌立马站起了身来,他恍然啊,这眼前的人类,本体本是一只鸟啊,他急忙凑了过去,只见一样色香俱佳的素什锦菜肴已经装盘了,“你……”
“你什么时候……”他无奈出了一口气,子规这几天相处下来,本性开始暴露,绝对是个腹黑的家伙。
子规摊了摊手,“近墨者黑,受你所染,我也没有办法啊。”他还振振有词。
丹歌白了子规一眼,看在食物的份上,就不与他计较了。
丹歌把那素什锦放在桌上,在菜当间一划,把一盘菜分作了两份,子规坐了下来,也了然了他的意思。
“我数到三。”丹歌扬了扬手中的筷子。
“三!”子规忽然道,然后迅捷地出筷,每一次都夹起数片菜蔬放入口中,筷子来回舞动,频率极快,如同鸡啄米一般,看不到筷影,就只能听到“叮叮叮”的声响,眨眼之间那一边就要吃完。
“高手!”丹歌赞了一句,缓缓出筷,夹起一片蔬菜,与之相连的菜叶也被吸引着都跟着筷子动,在空中连成了一条长龙,被丹歌如同吸面条一样一下子吸入口中。
这两人几乎同一时刻,把各自的部分都吃进了嘴里,却都没有咀嚼,两人口中塞着蔬菜,填满了整个嘴巴,两腮鼓鼓的,如同两只蛤蟆。
正在这时,“哗啦”一声,桌上的盘子瞬间被碎成了一个个小块,正是两人筷中的暗劲把盘子震碎了。
随着这一声响,门外忽然有了轻微的“噗噗”之声。
两人对视一眼,“兔子来了。”
“笃,笃笃。”来的兔子没有敲别的屋门,敲得就是丹歌子规他们这一间。
两人相互用手指着,埋怨着,“都怪你!”
“吱”,门被推开了一条小小的缝隙,缝隙在不住扩大着。
“咕咚”两人把口中的菜一咽,将筷子往桌上一杵,身形迅捷地移到那个通往荒野的通道入口,掀开隔板,钻了进去,遁向荒野。
这一系列的操作,在那开门的兔子耳中就是一连串紧密的声音,“笃吱哐”,声音当间没有任何的停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