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孩子们欢呼雀跃,纷纷跑下大楼船。秦浩龙静静的看着这一切,心中万千滋味,只是无法与人诉说。
有时候,秦浩龙感觉自己很可怜,虽然自己的灵魂和这小家伙的肉体已经融为一体,但是他总觉得自己孤苦伶仃,可怜得只剩下自己的灵魂。
有时候,秦浩龙也感觉自己很幸运,是那种不幸中的大幸,因为他身边有了林昀,能感觉到老人那种难言的慈爱,也因为身边有了熊虎,从而有了一种兄弟之情,更因为身边多了温尼玉凤,就更多了一份亲情和愉悦。
孩子们相互惜别,杨邪却大声催促着他们快走,就在不耐烦的喝斥声中,几辆大马车疾驰而来,载着三十多个孩子扬尘而去。
温尼玉凤还是习惯拉着秦浩龙的手,而熊虎还是喜欢在他的身后,就像一个守护神,让他总觉得有这样的兄弟在,心里会多一份安全感,多一份踏实。
三人默默的走在林昀的身后,渐渐顺墙而向北行。秦浩龙觉得那城墙是因年久而发黑的砖所建,可近前一看,再用手一摸,才知道那是用铁铸成的城墙,而表面只是被氧化了而已。
这玉龙城的城墙是用赤铁所化的铁水灌注而成,城宽六米,高九米,牢固无比。
城墙之上每隔一里便有一处城楼,每处城楼有一人守卫,这外城城墙就是为了防止野兽大批进犯。
原来的塔默大陆除了森林、高山、河流和大海之外,大部分土地是被一种赤色的铁砂所覆盖,于是塔默的祖先们用了近七千年的时间,陆陆续续除去表面那层厚厚的铁砂,可这样以来,铁砂便堆积如山。
后来,温尼部落中发现这种铁砂可以被巫火所熔化,便有人提议将铁砂熔化而铸成铁墙,那时塔默大陆并未统一,而是存在诸多部落。温尼部落便派使者游说各部落,从而得到了各部落的赞同,于是用了三千年的时间来铸成这赤铁城墙。城墙而起,百姓无野兽侵犯,从此变得安乐而富足。
这便是塔默大陆万年史,让人慨叹祖先们之伟大与不朽。
从此,温尼部落声威大震,部落的长老也便被推选为大长老,因为每一座城的城墙规模皆是浩大无比,如似铁龙,在玉月华光之下,更是震撼人心,便起名为玉龙国。
温尼部落大长老温尼达出任了玉龙国第一任大长老,他是一位大巫师,大义无双,且是性情温和,便组成立长老会。长老会有十人组成,共同管理玉龙国。
整个玉龙国有十五城分布在塔默大陆,为了让各城更好的发展兴旺,长老会便让各城成立分长老会。每个长老会有九位长老和一位智者组成,这智者被称为国相,各城的智者称为是佐相,他们用智慧调控塔默大陆和每个城的经济,不致使发生经济混乱。
这样以来,玉龙国被迅速发展起来,便成为玉龙国三千年近代文明。而现在这百年,让赫古家族全搅乱了。
林昀说起这些事情,总显得异常气愤。
“爷爷,用三千的时间来建城墙,这是不是太夸张了?”秦浩龙像听神话一样,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温尼玉凤咯咯一笑,道:“浩龙哥,不仅是城墙用铁铸成的,就连里面无数的房屋,也是用铁铸成的。另外,里面还有无数个小城镇,并非像你想象的那样。”
秦浩龙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只好傻傻的笑着,真想进城一睹其风采。
四人走了十多里,这才来到玉龙城北城门。林昀亮出腰牌,两个大汉开了三尺多厚的偏门。
城墙里面,秦浩龙并没有发现鳞次栉比的房屋,却是看到了大片绿油油的田地,一眼望不到边。
林昀在跟一个大汉说着什么,不多时,那大汉便命人牵来四匹高头大马。那些马皆是黑色,比秦浩龙所见到的马匹长出一尺有余,且是雄壮的多。
四人将包裹搭在马背上,这才上马,策马而行,顿时奔驰如飞,秦浩龙心想这不亚于传说中的汗血宝马,感慨不已。
一口气,奔出百余里,四人才见到一小座小城,也是铁铸的城墙,只不过城墙相对外城小了许多。林昀并没有进城,而是顺着一条大道而行。一路上,走过数座这样的小城,皆是没有入城。直到傍晚,林昀才带着三人进了一座大城。
这座城名为林集镇,商铺林立,人来人往,甚是繁荣,黑发黄肤的人和黄发白肤的人随处可见,皆讲汉话,衣装也没有太大的分别。
秦浩龙这才知道,多少年来各地通婚,已没有种族之分,更为种族歧视,皆为塔默人。
林昀带着三人来到一个饭庄,那饭庄是三层的大铁楼,看上去非常雄浑,老板一见林昀的腰牌,立时恭敬起来,简单问了几句,便让店伙计引着去了二楼,很快大盘大盆的上了七八个菜,又上了一大盆的米饭。
“这是什么菜啊?”秦浩龙用筷子指着一大盘水煮的青菜,有些不敢下筷。
“青豆。”温尼玉凤边吃边笑道。
秦浩龙看着拇指般大小的青豆,心中喊了一声“变态”,夹了一颗,尝了尝,又脆又香,边嚼边含糊的道:“好吃。”
“浩龙哥,你尝尝这个,又香又脆又辣。”温尼玉凤说着,将一大块青菜夹到秦浩龙的盛米饭的小盆里。
“这又是什么?”秦浩龙根本没有看出是什么菜,即使他妈妈是菜市卖菜的。
“辣椒啊!”温尼玉凤咯咯的笑着,道:“浩龙哥,你从来没吃过这些菜吧?”
秦浩龙点了点头,他的确是没有吃过。不过,原来的这小家伙到底有没有吃过,他自己也不清楚。
温尼玉凤一一报菜名,秦浩龙吃着寸余厚的大辣椒,啃着手掌般大的鸡爪,听得直是云里雾里,脑袋都大了,也不去想象这个怪诞的大陆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稀奇古怪的蔬菜。
吃完饭后,四人入住悦龙客栈。这客栈是一座三层的平顶大铁楼,客人较多,只好住在最顶层。
客栈装饰的极为豪华,淡红的光充盈着整座大铁楼,秦浩龙看得出来,这里的装修堪比自己那个时代的五星级宾馆。
秦浩龙躺在软绵绵的大,看着那种发着红光的炫光石,不解的问道:“玉凤,这种炫光石发出的光怎么是红的?”
“炫光石分为七种,分别能发出七种颜色的光,这种红光炫光石算是上品,不过最好的还是紫光炫光石。普通的家庭一般都用白光炫光石,价格低廉,一般能用七年,最是合算。”温尼玉凤躺在秦浩龙的臂弯里,接着道:“塔默的普通百姓平均寿命在百岁,一生中用十几块白光炫光石,也花不了多少钱。”
秦浩龙心想这个世界真是太奇妙了,这炫光石既便宜,又环保,嘿嘿,比我们用的节能灯强多了。
温尼玉凤斜眼看到秦浩龙入了神,轻声问道:“浩龙哥,你在想什么?”
秦浩龙脱口而道:“能住在城里真好,只是这窗户都是孔状的,看着就让人别扭。”
温尼玉凤咯咯一笑,道:“那是防蚁潮和鼠潮的。”
“蚂蚁有这么大吗?”秦浩龙惊呆了。
“嗯,最小的蚂蚁也要比这孔大的多。”温尼玉凤心有所思的道:“那蚂蚁就更大了,不过我没有见过,听爷爷说蚁王有两尺多长,我们吃饭的小盆那般粗,而蚁后是蚁王的两倍之大。”
这真是一个颠覆一切的世界,秦浩龙不敢再枉自猜想,只盼着能早日到达温尼家族,能从书本上了解这一切。
“浩龙哥,你是不是很小的时候就到了天客大草原?”温尼玉凤好奇的问道。
“也许吧,一切都不记得了。”秦浩龙茫然的回答了一句。
“唉,真是一个可怜的孩子。”温尼玉凤幽幽的叹道。
“喂,玉凤,你才多大啊!”秦浩龙瞪得双眼溜圆,看着温尼玉凤,心中却感到好笑,一个二十八岁的人还被一个小屁孩称为可怜的孩子。
温尼玉凤用小手一捂嘴,继而乐得哈哈大笑,未了,又拉着秦浩龙的手道:“浩龙哥,我们去洗澡,我给你搓背,你还得给我按摩。”
秦浩龙苦笑了一声,心中叹道:“唉,若是长大了,这日子可怎么过啊?”
第13章 测试(上)()
秦浩龙随着林昀连续五日疾行,这才来到玉龙城,那里的城墙跟外城的一模一样,不过城墙巡逻的人却比外城还要多,进入城中,却正应了“车如流水马如龙”这句话,繁荣景象,令人咂舌。
玉龙城中高山流水小桥,随处可见,让人感觉就是一处繁华的世外桃园。
四人又行了一天多的路程,这才到来到一处更为繁华的地方,从温尼玉凤的惊呼声便可知道,温尼家族就在不远处了。
秦浩龙这才恍然大悟,整个玉龙城要有数百万平方米,至少要有自己那个年代时二三个省份的面积,原来城墙只是起到防御作用,就像将整个城市、县或是偏远的镇子保护起来,而不影响里面的山川河水,草木森林。
“浩龙哥,我们到了。”温尼玉凤从马上跃下来,用手一指一座铁墙大宅,喊道:“这就是我们整个温尼家族的宅院。”
守门的两个壮汉见林昀而来,一人赶紧开门,一个较胖的满面笑容的中年男子走上前来,道:“哎呀,我们的小公主回来了。”
“胖子叔,我爷爷在不在家?”温尼玉凤喊道。
“在呢,天天念叨着你,没你可不热闹。”胖子叔打趣了一句,转身向林昀躬身施礼。
秦浩龙心中有些激动,刚下马,还没有来得及欣赏这种大宅院的高墙大门,便被温尼玉凤拉着手向宅院中跑去。
林昀见状,赶紧随身跟了进去,喊道:“玉凤,不急,我得先跟你爷爷好好谈一谈。”
“林爷爷,我带浩龙哥去参观我的房子。”
温尼玉凤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拉着秦浩龙,七转八拐的跑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