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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敢冲灯发誓,他俩要是没事儿,我都头冲下走道。”
看着她指手画脚,起誓发愿的样子,沈德宝一阵心烦,扭过头去继续吃饭,不再搭理她了。
倒是于沈氏把她的话给听进去了,阴着脸说:“照你那么说,他俩早就勾搭到一起去了?”
瘦丫的变化她也看到了,饿殍似的一个人儿,能变成现在这样,绝不是一朝一夕变成的,至少得几个月的时间,要是兰丫挖到人参的事儿是假的,那么真相就真很有可能像沈秀英说的那样——张二勇跟兰丫早就好上了,是张二勇把她养成现在这样的。
这个念头一出,于沈氏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的想法跟她闺女不一样,她不在乎张二勇留不留恋她闺女?想不想挽回她,她在意的是退亲后外头传的那些闲话,把她闺女的名声都搞臭了。
既然他早就跟兰丫混到一起去了,也算是背叛这门婚事了,那他们老张家凭啥把两家退亲的不是都推到了他们家头上?说什么他们老沈家背信弃义,嫌贫爱富,还说什么作风不正,勾搭有钱人,害得她女儿现在都没人给提亲了。
这还有天理吗?
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当他们的错误造成一个恶略的后果时,他们总会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借口,来淡化自己的过失,而一经发现别人跟这个后果有关,哪怕是一点点的关系,他们都会不遗余力的寻找出证据来,不管证据有多牵强,最后的论证结果都会是:这个错误是别人造成的,跟他们无关,他们是无辜的。
最后,将所有的错误都归咎到别人的身上,他们在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别人加以谴责和唾骂。
于沈氏就是这样的人,这会儿,她已经完全忘记了当初她闺女是如何寻死觅活的要退亲,也忘记了退亲这事儿是他们家先开口提的,更忘了他们家退给人家的退亲银子是谁拿的,唯一记得的就是:老张家不是人,背叛了她闺女还往他们家头上扣屎盆子。
沈兰丫也不是人,勾搭自己的堂姐夫,害得自己堂姐名声受损,是个不折不扣的小贱人!
沈秀英眼瞅着勾起了大嫂和侄女的愤怒,心里也不那么委屈了,看看天也快黑了,就起身扑棱扑棱衣裳,回家去了。
虽然老娘和大哥没给她出头,但这次也算是没白来,成功的把大嫂和侄女的怒火给挑起来了,以沈若梅的性子,绝不会就这么善罢甘休的,往后,有的是热闹看了!
第145章 少招惹他()
“真好吃啊!”
沈德俭放下手里的碗筷,摸着肚子,发出了满足的叹息声。
这顿饭,是他十年来吃过的最好吃、最丰盛的一顿饭,吃得他赞不绝口,心满意足,可惜,饭菜都吃没了,要是再有点儿,他还能吃得下。
张二勇也颇有同感,一个多月没吃若兰做的饭菜了,他想念得很,今儿个终于如愿以偿了,而且发现她做的饭菜还是那么好吃,吃得他生出了满满的幸福感,也吃得饱饱的了。
饭后,沈若兰进厨房去刷碗,张二勇坐在屋里陪沈德俭说话,两人从老张家的五香花生米生意,说的张二勇从前打猎的事情。
沈若兰一边洗碗,一边听着。
这傻小子,跟她在一起说话的时候,总是结结巴巴,笨嘴拙腮的,可说起打猎的事儿,就跟换了个人儿似的。
他侃侃而谈,声情并茂,且逻辑清晰,条理分明。
声音也很好听,说话时语气抑扬顿挫,那生动的描述,仿佛能带人进入当时那种危险的场景中,让人的心都为之颤动,仿佛身临其境,感同身受一般。
这家伙,其实口才还蛮不错的!
收拾完厨房,天已经黑透了,出去的时候屋里也已经点上了油灯,昏暗的灯光里,张二勇坐在炕沿上,面对着沈德俭,正恭敬的听沈德俭说话呢。
他的侧脸很英俊,轮廓分明,五官立体深邃,健壮的身板儿坐得直直的,看坐姿就知道是个自律性很强的人。
沈若兰嘴唇微微勾起,这小子,还挺帅的呢!
今年有十八九了吧,要是沈若梅没有退亲,过几天他就要当新郎官儿了。
可惜啊,有的人有眼无珠,生生的把这么好的男人给错过了。
她敢保证,沈若梅将来指定得后悔,肠子都能悔青了,放这这么好的男人不要,去找那个想让她做小妾的男人,真是瞎了眼,猪油蒙了心了。
等将来老张家的饥荒还上了,这小子肯定还是个抢手货,指不定便宜了谁家的姑娘呢……
沈若兰没再往下想,提步上前,把刚烧好两碗开水放在了炕桌上,“喝点儿水吧,刚才吃的那么油腻,晚上要上积食了就不好了。”
沈德俭见女儿如此贴心,急忙捧场的端起碗,顾不上水烫,“哧溜”喝了一口,抬头笑看着说:“不错,好喝。”
张二勇也喝了一口,木讷的跟着说了一句:“嗯,好喝。”
沈若兰差点儿被他俩逗笑了,“啥好喝呀?这就是白水,有啥好喝的?等过几天镇上的铺子开门了,我去买点儿茶叶泡给你们,那时你们在说好喝也不迟。”
“对了,咱们镇上的铺子几号能开门啊?”她还想去镇上大肆的采购一番呢。
她的那套被褥在乌孙给弄丢了,得再去做一套新的回来,还有他爹那身叫花子似的衣裳,也该换换了,不然她穿得水光溜滑的,他爹穿的跟个叫花子似的,也不好看啊!
再有她爹的那套行礼、席子都得换了,她铺盖得簇新簇新的,让她爹铺盖那些破烂腌臜的,让别人看见了也好说不好听啊。
要买的东西还有很多,吃的用的都有,而且还有不少是急用的,总之,她得尽快去镇上一趟,越快越好。
张二勇说:“七松镇的集市开的晚,得初八以后,县城的集市早些,初六就开了,只是栓子的马车得正月十五以后才出来拉脚,你要是不着急的话,就正月十六再去,着急的话,初六那天可以先步行到镇上,我有个朋友在车行赶车,到时候可以雇他的车进城去。”
沈若兰点点头,“行,那我就初六去吧。”
张二勇忙说:“正好我也有点儿事要进城去呢,不如一起去吧。”
“行呀,我求之不得呢。”
沈若兰正中下怀,她一个小姑娘家,去买那么多东西,万一被哪个小贼盯上就麻烦了,有他这个大家伙跟着,一般的小偷小摸肯定不敢来打她的主意了,她就不用怕了。
张二勇在沈若兰家待到很晚才走,不为别个,因为他担心他走了,老齐家人会来找他们父女俩的麻烦,就一直守在这儿,直到戍时才离开。
其实,张二勇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齐来顺确实是想带着他的两个弟弟来找张二勇和沈若兰算账的,但是他那俩弟弟听说对方是张二勇,就立马都怂了,还劝他哥哥别招惹这小子,因为这小子可不好惹,听说三年前曾独自一人在山上杀死两匹白狼呢。
他们哥几个的武力值跟白狼比起来可差远了,还是少招惹他,小命要紧啊!
第146章 大春成亲()
大年初一这天早上,一辆四人抬的花轿吹吹打打的进了靠山屯,沈大春一身新衣,胸前戴了一朵红布扎成的大花,走在队伍的最前面,频频对向他道喜的村民拱手。
花轿的后面跟着送亲的队伍,队伍中八个汉子两两一对的抬着四口烫金描花的箱子,箱子上面带锁,正是新娘子带过来的嫁妆。
“大春,恭喜恭喜啊!”
“你小子有福了,娶房好媳妇,又偏得这些嫁妆。”
“好事儿都让你小子给摊上了,也不知你上辈子积了什么德了……”
在大家的说笑声中,花轿抬进了沈大春儿家的大门。
新媳妇在桂生子媳妇的搀扶下,缓缓的走出了轿子,一出来,便晃得大伙儿倒吸一口冷气。
乖乖!
这个新媳妇竟然穿了一身儿绸缎衣裳嫁过来的,绸缎啊,那可是富贵人家的夫人小姐才能穿的东西,大春媳妇竟然穿着这么贵重的衣裙嫁进来了,这得多有钱啊!
不过,真别说,这绸缎衣裙就是好看,水光流滑,闪闪发光的,上面还绣着大朵大朵的牡丹花,把大伙儿的眼睛都晃花了。
靠山屯还从来没有哪家的媳妇是穿着绸缎衣裙嫁进来的呢,都是庄户人,为了省钱,多半都是做一件颜色鲜亮的衣裳穿穿对付一下,权当是喜服了,也有家境好点儿的,做一身红衣裳,可惜那大红的衣裳也就成亲这天能穿,过后儿再穿的话就叫人笑话了,所以,一套衣裳也就穿一天,浪费的很。
因为这,连穿红的都不多,就算有,也都是粗布染的红衣裳,没想到大春媳妇不仅穿了一身红,还是华贵刺绣的绸缎衣裙,大伙儿见都没见识过的华服,这一下,可把屯子里的老少爷们给震住了。沈大春看着风风光光的媳妇,她那丰满的身段儿,得体的举止,也不由得翘起了嘴角儿,感觉这日子越来越有奔头了。
拜过天地,大伙起哄要他现在就揭盖头,乡下人不像城里的讲究那么多,也不是非得入洞房才能揭盖头,况且也不是他俩的头婚,说头也没那么多。
大伙儿一起哄,沈大春也是抱着炫耀的心思,就把媳妇的盖头揭开了。
红盖头下,新媳妇红着脸,一张羞涩的脸蛋儿略施粉黛,艳如娇花,乌黑的秀发盘成了城里夫人们梳的追云髻,上面戴了一朵红色的绢花,在鬓角处还簪了一支银簪子,光那簪子就得有二三两重,看着在场的汉子们更眼热了。
俊俏的媳妇,丰厚的嫁妆,沈大春这个驴日的,这命咋这么好哇!
大春媳妇羞答答的跟大家见了礼,就被桂生子媳妇搀着送到里屋去了,大春眼送着媳妇进了里屋,恨不能跟进去,魂儿都给她勾走了。
这场婚礼沈若兰也参加了,还随了十文钱的份子钱,吃了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