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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要是不孝顺,活着就是多余,我替您把他宰了!”
简老太爷:“……你这个混球!”
“那也是个孝顺的混球!”简时初瞥了一眼简老太爷,懒洋洋说:“云城谁不知道简七爷最孝顺,最听简家老太爷的话?不然那个女人,会费尽心机的跑在您这里来挑拨离间吗?”
一直站在门口的栾清鸢,身子一抖,原本苍白的脸色更白了。
简老太爷回头看了栾清鸢一眼,叹口气,愤怒的脸色渐渐缓和下来,缓声说:“阿初,你们这些小年轻的,在外面养女人,不是什么新鲜事,你要是真喜欢她,就把她养在外面,只要别让她给你生个私生子出来,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没看见,但是和清鸢丫头的婚约,你必须履行,我不允许你做忘恩负义,背信弃义的人!”
“可是,当年救我的人,并不是她栾清鸢,而是瓷瓷,”简时初握着叶清瓷的手说:“我欠的,是瓷瓷的救命之恩,因为救命之恩而许下的婚约,也理应是和瓷瓷之间的婚约,这么多年,栾清鸢只不过是冒领了瓷瓷对我的恩情,像她那种机关算尽,耍弄阴谋诡计的小人,怎么有资格做我简时初的妻子?”
“当年救你的人,明明是清鸢,怎么又变成了叶清瓷?”简老太爷皱眉,“当年你被绑架,我和你爹妈都急疯了,把所有人都派出去,都找不到你,你妈差点哭瞎了眼睛,是清鸢丫头和他爸爸,把你送了回来,这是我亲眼所见,清鸢丫头就是你的救命恩人,你不能为了你自己的目的,就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我没有,”简时初将叶清瓷曾救过那个少爷的事,和他的猜测以及直觉,都仔仔细细的和简老太爷说了一遍,最后他说:“爷爷,我相信我的直觉,当年救我的人,就是瓷瓷,不是她栾清鸢,早晚有一天,我会找出证据,告诉全世界的人,当年救了我,对我有救命之恩的人,是瓷瓷,不是她栾清鸢!”
“不!不是的!”站在门口的栾清鸢,再也忍不住,猛的跑过来,“噗通”一声跪在简老太爷脚下,泪流满面,“爷爷,阿初哥哥说的不是真的!不是真的!当年的的确确是我救的他,我和爸爸在山里打猎,发现了昏迷不醒的他,我和爸爸就把他送到了医院,医院里有阿初哥哥的住院记录,一切有迹可查,我没有撒谎,当年救阿初哥哥的人就是我,就是我啊!”
“你给我闭嘴!”简时初抄起桌上一个玉石摆件,扬手朝她脑袋砸过去。
玉石摆件砸在栾清鸢的左边额头上,“砰”的一声,顿时流下血来。
栾清鸢惨叫了一声,捂住额头,呜呜咽咽的哭起来。
简老太爷又气青了脸,猛的站起身,指着简时初骂:“混小子!你别太过分!你一天找不到证据,清鸢丫头就还是你的救命恩人!你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你不怕天打雷劈吗?”
“她不是!”简时初淡淡说:“即便我没证据,我心里也清清楚楚的知道,她不是!”
这几天,简时初的记忆,噪动的厉害。
被遗忘的那段回忆,似乎被封存在什么地方。
此刻,它们正在努力的冲破桎梏,朝他奔涌而来。
脑海中,偶尔会闪过一些残缺不全、又模糊不清的片段。
虽然看不清晰、虽然快的抓不住,但他依然知道,救他的人,一定是叶清瓷,不是栾清鸢。
因为,他在梦中,他梦到了叶清瓷架着他,穿过树林的景象。
她的身子,小小的,软软的,他脑袋垂在她肩头,费力的睁开眼睛,可以看到她小小尖尖的下巴。
第111章 幸运()
她的脸色白白的,身上有幽幽的香。
就是那次他从水晶家把她绑回别墅,第一次见她,就莫名觉得熟悉、喜欢迷恋的那种香气。
他知道,他说出来,简老太爷也不会相信,只会说他,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简老太爷需要的,是切切实实的证据。
那好!
他就去给他找证据!
早晚有天,他会把确凿的证据,摆在所有人面前,让所有人都知道,栾清鸢是个冒领别人恩情的骗子,叶清瓷才是他简时初的救命恩人!
简老太爷还要说话,接到萧影暗示目光的家庭医生,忽然怯怯的插嘴说:“老太爷,少爷的身上的伤,需要静养,情绪过于激动,不利于伤口的愈合,并且可能将伤口再次崩开,所以……”
“……!”简老太爷不说话了,把即将冲口而出的怒骂,使劲压下去,顿了顿,他才铁青着脸色说:“好!今天的事,谁都不许再提了,不管有什么事,等阿初手上的伤好了再说,你们今晚都住在这里,尤其是阿初,在手上的伤好之前,哪里都不许去!”
简时初瞥了眼还跪坐在地上,呜呜咽咽的哀泣的栾清鸢说:“我不和她住在同一片屋檐底下……空气太脏!”
简老太爷:“……!”
他吸了口气,忍了又忍,忍了再忍,才转眼对栾清鸢说:“清鸢,我先派人送你回去,你和阿初的事情,改天再商议!”
栾清鸢哪里敢有什么异议?
她从地上爬起来,灰溜溜的离去。
简时初和叶清瓷,在简家老宅住下。
简家这子孙三代,住在三栋房子里。
简时初的爷爷住在这片简家祖宅,简时初的父母住在一栋堪比城堡般豪华的庄园,那是他们夫妻俩结婚时的婚房。
而简时初,为了方便,住在简氏大厦附近的别墅里。
简时初的父母为了工作,常年世界各地飞来飞去,偶尔会云城的时候,简时初就会去庄园陪他们小住。
平常的日子里,简时初周末会来简家老宅住个一两天,陪陪简家老太爷。
祖孙三代很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有各自的生活空间,又不缺乏温情。
但是这一次,简时初一下在简家祖宅,住了七天。
公司里的事,都被简家老太爷交给了萧影去办。
简家老太爷勒令萧影,“公司只要倒不了,就别来找你们少爷。”
简家什么都不多,就是公司钱多公司多。
简时初的父亲和母亲,是因为联姻走在一起,幸运的是,夫妻俩虽然是联姻,感情却好的如胶似漆,非常恩爱。
可以和简家联姻,自然是豪门世家,简时初的母亲又是家里的独生女,简时初的外公上了年纪之后,就把公司交给了女儿。
简老太爷年轻时,自己创下了一家公司。
简时初父亲自己创建了一家公司,再加上简时初外公家的公司,还有简时初自己家的“盛世天骄”,就算简时初每天什么都不做,闲着烧钱玩儿,一时半会儿也烧不完。
所以,在简老太爷眼中,事业神马的,远没有简时初的身体重要。
简时初经常来这边小住,身边又有心上人日日夜夜陪伴,他倒是舒服惬意,只是苦了叶清瓷。
毕竟名不正言不顺,而且简老太爷看见她,就像看到阶级敌人,没有一个人好脸色。
偏偏简七爷说的是真的,她不伺候着,他就真的不喝水、不吃饭,让她连提前离开这里的机会都没有。
她只能尽量减少存在感,每天憋在简时初的卧室里,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简时初却一点讨人嫌的自觉都没有,动不动就拽着她到院子里的花园、竹林里逛一逛。
一边逛,一边大秀恩爱,唯恐不知道他简七爷和她之间是什么关系。
有时被简老太爷撞见他们两个在光天化日之下卿卿我我,而且是简时初赖着叶清瓷卿卿我我,而不是叶清瓷赖着简时初卿卿我我,脸色就黑的堪比锅底灰一样。
好容易,捱到了第八天,家庭医生给简时初检查后,松了口气,向简家老太爷禀告:“少爷的体质就是好,伤口已经痊愈了!”
“这是我老婆的功劳!”简时初懒洋洋窝在沙发里,捏捏叶清瓷的脸蛋儿,“是我老婆照顾的好,我才好的这么快!”
“……”简老爷子差点被他气厥过去,没好气的使劲儿挥挥手,“伤好了你就给我快滚吧,你给我记住,只要我活着,你那个来历不明的女人,就别想进我简家的大门!”
简七爷带着叶清瓷,很愉快的滚了。
回到简家别墅,简单收拾了下,洗过澡,躺在自己的大床上,身边还躺着自己的心上人,简时初舒服的叹息了一声,“金窝银窝,比不上自己的狗窝,还是自己家里好。”
虽然简老太爷宠他,在简家老宅他也是老大,但毕竟不如在自己家里舒坦。
简老太爷看他不顺眼的时候,还会吼他两声,在这间别墅里,别人都是看他脸色吃饭的。
叶清瓷躺在他身边,不禁弯了弯唇角,“‘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好接地气的话!也是你混黑道的时候,学回来的吗?”
“大概是吧?”简时初的手臂穿过她的脖子,将她揽入自己怀中,低头在她脖颈间香了下,懒洋洋说:“我不记得了。”
叶清瓷偎在他怀中,抬手摸摸他的脸,“那时,你一定也吃了很多苦吧?”
“还好,”简时初慵懒说:“不管在哪里,谁能爷吃苦啊?爷不让他们吃苦就不错了!”
虽然那时他失去记忆,忘了自己是谁,家在何处,但他没忘了自己的功夫,谁敢欺负他,照样打的谁哭爹喊娘。
所以,虽然那时他颠沛流离,自然比不了在简家养尊处优的日子,但也没受太多的苦。
而且还救回了萧影这么一个左膀右臂,算一算,绝对是他赚了。
所以说,他简七爷,向来都是运气最好的!
“倒是你!”简时初怜惜摸摸她的脸蛋儿,“还疼吗?”
第112章 第一世家()
“早就不疼了,”叶清瓷知道他是指那几个耳光,“你的药很好。”
简七爷的东西,当真是天底下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