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管事回答道:“老爷在后院。”
都督府是由原巡抚府改建的,因为当初宣布独立的时间比较匆促,所以并没有大规模的改建,只是将一些老旧的地方翻新,不过如今都督府旁边正在兴建一座全新的办公大楼,要到新一年的年底才能竣工。
季游鸿也没有回主屋,而是穿过走廊直接去往后院。
季坤今天比较空闲,正在后花园的暖房里逗鸟,见到季游鸿走进来,冷笑道:“终于舍得回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去当上门女婿!”
季游鸿走到他身边,喊了声父亲,才回答道:“那不能够,若真当上门女婿,爷爷会第一个把我打死。”
“哼,知道就好,最近给我回兵营老实呆着,再不训练,你那些兵都要发福了。”
季游鸿严肃回答道:“我今天就回兵营。”
季坤瞪他一眼,道:“明天再回去,今天在家里好好陪你娘,你爷爷奶奶。”
“我知道了。”季游鸿听话地应下。
季坤回头逗了一会鸟,发现季游鸿还杵在他身边,便疑惑地问道:“还有事?”
季游鸿看着面前的一排鸟笼,问道:“这么多鸟,哪只比较好?”
“怎么突然对鸟感兴趣了?”
家里人都知道,季游鸿平时有空的时候,就是看看书写写字,后来谈恋爱了,就整天往女朋友那跑,这还是他第一次对其他东西感兴趣,实在是稀奇,想到这里,季坤拿出十二分耐心,一一给他讲解自己养的鸟,从品种到特点,都讲得很详细,季游鸿也在一旁听得连连点头。
“这里些鸟里,就属这只金刚鹦鹉最贵,别看牠块头大,动作迅捷灵敏,而且还会说话。”
季游鸿点头,他对这金刚鹦鹉印象深刻,道:“我知道牠,上次爷爷把牠带到院子里,吵到全家人睡不着。”
季坤乐呵呵道:“牠现在又学会很多话了。”说完就去逗那鹦鹉,只听牠用鸭子似的的嗓音说道:“都督好!都督好!”
“真乖。”季坤开心地表扬牠,又给牠几个坚果吃。
等鹦鹉吃东西的时候,季坤又对季游鸿道:“其实我最喜欢还是这只画眉,声音婉转动听,就跟唱歌似的,你看牠,嘴如钉、眉如线、身似葫芦、尾如箭”
说起爱鸟,季坤可谓是滔滔不绝。
这时有警卫员跑来打报告,说有都督的重要电话,季坤这才收住话题,转身回屋。
季游鸿并没有跟上,而是留在原地,仔细打量着那只金刚鹦鹉和画眉,沉默良久。
等季坤讲完点话,慢悠悠地回到暖房里,才发现季游鸿已经不知所踪,心想他还没介绍完这些鸟,那臭小子居然没耐心听跑了。
走近鸟笼旁,左右看了看,才发现情况不对,他的金刚鹦鹉和小画眉不见了!!!
季坤:
沉默一会后,季坤才猛地回神,大吼道:“来人啊!”
两个守在外面的士兵第一时间冲进来,紧张地问道:“都督?”
季坤头顶冒烟,一蹦三尺高,怒道:“那臭小子把鸟拿走了,你们赶紧去看看他把它们拿哪了?”
两个警卫员吓了一跳,应了一声便匆匆往外跑。
季坤在原地来来回回踱着步,着急地等待消息。
两个警卫员很快回来,道:“季少校拿着两个鸟笼,开车离开了,他让人转告您,他今天就回兵营操练。”
季坤:
臭小子偷他两只鸟到底想做什么?!
林熠熠离开布庄三天,堆积了不少公事,又将从上海接到的订单安排给服装厂做,很多细节都要交代清楚,所以她这一天忙得连口水都顾不上喝,等她拖着疲倦的身体跟李玉一起坐车回家时,已经是晚饭时分。
陈婆正在指挥丫鬟将菜肴端上桌,而林敬亭则呆在客厅里,边哼曲子边逗鸟。
林熠熠走过去跟他打招呼,才发现客厅又多两个鸟笼,不禁惊讶地问道:“哥,你今天又买了新鸟?这鹦鹉真大,好漂亮呀!”
“这叫绯红金刚鹦鹉,霸气吧。”林敬亭得意地说。
林熠熠很捧场地说道:“哇,光听名字就霸气侧漏,这么厉害的鹦鹉,不便宜吧?”
一听这问题,林敬亭立刻乐出声,哈哈笑了几声,才说道:“这个不用钱,是游鸿拿来孝敬我的。”
“他送来的?效率可真快,我再说才拜托他帮你物色两只,没想到这么快就送来了。”林熠熠美滋滋地说,心里明白,季游鸿是为了她才这么讨好林敬亭,不禁有些小得意,自己说的任何一句话都能被对方重视,这感觉真的很不赖。
“这鹦鹉会说话吗?”林熠熠问他。
“游鸿说会说话,但不知是否换了环境的缘故,我逗了半天,牠愣是不吭声。”林敬亭说道最后,神情有些失望。
林熠熠想了想,道:“你喂它吃东西了吗?”
“喂了一点,但它好像不太爱吃。”
林熠熠又问:“游鸿没告诉它爱吃什么?”
“好像有提过坚果之类的吧。”
于是林熠熠便让陈婆把厨房里的各种坚果都拿来。
李玉给两人装好饭,在餐厅里等半天没见兄妹进来吃饭,便走出去叫人,到了客厅才发现兄妹俩在喂鸟,“你们可别乱喂,还是明天找专业人士问一问好些。”
这时,鹦鹉已经连续吃了几颗坚果,便拍拍翅膀喊道:“都督好!都督好!都督好!”
林敬亭、林熠熠、李玉:
鹦鹉还在欢乐地说道:“都督好,都督大人好,你好,你好,吃饭,吃饭”
林熠熠满脸黑线,回头问林敬亭:“游鸿有没有说他这两只鸟从哪买的来?”
林敬亭脸色也不太好看,“他没有说。”
李玉僵着脸说道:“这两只该不会是都督府里的吧?!”
她这话一说完,众人又是一阵沉默。
鹦鹉继续说道:“大家好,吃饭,吃饭,吃菜,吃酒,吃酒干!”
林熠熠:
林敬亭烦躁地抬手想摸自己的光脑门,可抓了一把才发现,头顶早已经长了头发,于是又胡乱地抓了抓自己的头发,“这鹦鹉是吃货吗?”
鹦鹉回到:“好吃,好吃,干杯”
林敬亭翻白眼,“还没吃完呐!”
李玉是三人总最为理智的一个,说道:“这鸟是都督让游鸿送来的吗?”
林熠熠道:“应该是吧,游鸿那么靠谱的一个人,应该不会做出偷鸟这么离谱的事吧?!”
林玉想了想,也是赞同地点点头。
倒是林敬亭不大乐意地说道:“这鸟是季坤养的,我才不要!”
林熠熠李玉同时鄙视他:你要不要这么傲娇!
第七十九章()
林熠熠寻思;季坤这么大方;一送就送两只名贵的鸟给林敬亭;礼尚往来;她是不是该准备点什么做回礼;想来想去却拿不定主意;都督府里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她要送点什么东西才能又讨巧又显心意?
李玉见她为难;便给她出主意,“估计他们也不稀罕什么名贵的东西,你既然是做服装的;那就给他们送两套衣服吧。”
林熠熠有些担忧地说:“到目前为止,我们服装厂都是做女装,给都督夫人做一身衣服没问题;若是给都督做;就有点困难了。”
李玉对她是满满的信任,“你这么聪明;动脑经想一想;画一款时髦的出来;只要你画出样式;我肯定能帮你做。”
“哪有那么容易。”林熠熠说这话的时候;脑子里已经开始在构想;要不给二老做一套情侣装?
这样一想,林熠熠立时行动起来,拿来笔纸就开始画草图;涂涂画画一整天;最后终于出来两款手稿:旗袍搭西装,旗袍搭长褂。
拿给李玉看时,李玉一眼就看中旗袍搭长衫那一套,“这长衫的款式跟时下的不太一样。”李玉说。
林熠熠点头,道:“看出来了?”
“领子有改动,袖子也是。”
林熠熠道:“这样是不是好看点?”
“都督身材没有发福,这衣服穿到他身上,效果应该很不错,不过,我们并不知道他们的衣服尺寸。”
林熠熠笑道,“这个好办,我让秦梦去问问。”
“嫂子,我还想给两套衣服加上一点苏绣,你觉得怎么样?”
离月底还有二十来天,李玉想了想,道:“不太复杂的花纹就没问题。”
“不复杂不复杂,就是在两套衣服的领子袖子上绣上一些。”林熠熠说。
“那很简单。”李玉的绣工虽然没有老家的三姨娘好,但也是很不错的。
两人商量好细节,便分头去做准备工作。
林熠熠想着要给都督回礼,林敬亭自然也想到了,他虽然很喜欢这两只鸟,但一想到牠们是季坤养过的,心里就觉得膈应,特别是那金刚鹦鹉,整天喊:都督好、都督好,听得他脑袋疼,也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教会牠:大老板好,大老板好。
这事想想还挺让人感慨的,在不久前,他还将季坤当死敌看待,可世事难料,昔日的死敌如今就要成为亲家,林敬亭这心里落差实在是大,就算俩年轻人订婚的日子已经很近,他心里头还是有些别扭的,所以就算要送礼,他也存着较劲的心里。
季坤那么大方地将两只名贵的鸟送来,他更不能被比下去,回礼肯定要送得比那两只鸟更“贵”才行,毕竟他也是财大气粗的大人物,官位比不过人家,这财气肯定不能输。
这样一想,林敬亭便将他珍藏多年的一副象棋拿出来。
能让林敬亭珍藏的,自然不是普通东西,那是全汉白玉雕成的棋盘和棋子,做工无比精致,一眼就能看出是价值连城的上品。
当初他收藏这副棋子,并不是因为喜欢下棋,而是因为它够贵,但买回来后,因为对下棋不感兴趣,就将它收进库房里,收着收着就忘记了。
如今拿出来送给季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