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连乔飞疲倦地摘下眼镜,揉揉发胀的太阳穴。
过了十多年,他已不再年轻,正值坐四望五的年纪,而诗织呢?她才三十多,正值青年。
当时她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女孩,他这个大叔闯进了她原本平静的年轻社交圈……是呀,她是喊他大叔没错,想以此激怒他打退堂鼓,她没料到他会这么狡诈,直接拐她结婚,才二十岁即为人妻!
他是深爱她的,他自己清楚他依然爱著她,他心爱的妻子……
「叔叔。」一身白袍的以豪关心地问,「不舒服吗?」他这学年上实习课,全天都得泡在医院里。「要不要休息一下?」
「不用了,只是有点累。」连乔飞挥挥手,示意他出去。
以豪也无话可说,默默地离开,他明白三叔又在思念他亲爱的老婆了。
这种情形自婶婶离开後便常常发生,原本爱和他们这一票兄弟闹的三叔也不再与他们疯了,他整天有忙不完的事,把自己全放进医学的领域中,除非把自己累个半死,否则绝不休息,怕思念的狂潮将他溺毙。
以豪不禁暗暗埋怨那狠心的婶婶,不露面也就算了,更是像消失似地未有任何只字片语,更离谱的竟然不让他们知道姿姿的事!
看三叔这么没斗志,他差点忍不住告诉他婶婶的住址……算了,为了自己的小命著想,还是不要轻举妄动得好。
停止自己的胡思乱想,以豪捧起怀中的病历资料朝病房走去,做他的例行检查。
「哇,人间美味耶……」
「吃吧!」
「雪柔!」姿姿感动地差点掉下眼泪来。「你真好!」说完,便埋头苦吃起来。
「因为你妈妈不在嘛,又当『无家的小孩』了,没饭吃会要你的命,最後倒楣的还是你可怜的堂哥,为免许多无辜伤亡,我还是喂饱你比较安全。」雪柔挑了一块草莓派吃。「你妈回来了我就可以不用一次做那么多东西。」
换而言之,若是她妈在,她就别想吃这些好料的。
「所以啊,你不觉得该补偿我吗?」姿姿不满足现有的食物,太少了。「你堂哥他们天天吃,大概也吃腻了,搞不好在外面和美女一起吃过饭了,把孟亚的那份黑森林给我好不好?」
「不好!」雪柔皱眉,「你是舞者耶!吃太多不好吧,亚瑟会抬不动你哟!」
「不会啦,我怎么吃都不会变胖,体重也不会增加。拜托啦!你做了那么大的黑森林蛋糕,人家只吃到一小块,小气鬼!」
「那是我爸、妈他们的份,不许你动歪脑筋!」雪柔硬是没得商量。
「可以啦!桑姨爱漂亮爱得要死,为了她美妙的身材,她绝不会吃那些高热量的食物。」
「死丫头!你说什么?」桑敏菁狠狠地在姿姿头上敲一记。
姿姿痛得差点掉下泪来,但仍硬著头皮谄媚阿谀道:「没有啊!我说桑姨是全天下最美丽、温柔、善良、大方的女人了,所以方叔叔才会爱你爱得要死。」
「嗯哼,继续。」
她咬紧牙关,可怜兮兮地继续谄媚,「可爱、无邪、纯真、脱俗、清秀、……」说得她快吐了。
「行了、行了!」桑敏菁笑眯眯地拿起一块蛋糕。「姿姿,要记住,以後说人坏话时,要看当事人在不在场。嗯,好吃!柔柔你吃一口。」她喂她宝贝女儿吃蛋糕。「手艺愈来愈棒了,以後你要想嫁人,我会舍不得耶。」
姿姿受不了地频频打哆嗦,觉得恶心死了。
「妈,我不要结婚。」雪柔坚决地道,「我要像诗织阿姨那样,生小孩就好了。」
「为什么?」姿姿好奇地问。「追你的人不少耶!」
「他们太烦了,而且又吵,一点也不稳重,妈妈不会喜欢这种男生的。我觉得啊,这年头会思考的男人已绝种了,而稍微聪明的人早就死会了。」
桑敏菁哭笑不得,「那你小孩要怎么生?没有男人的精虫,你一个女孩子怎么生得出来?」
「妈──」雪柔不认同。「现在有个叫精子银行的东西和人工受精这种手术。」
桑敏菁想不到她温柔可人的女儿想法竟如此前卫。
她并不是一个古板的母亲,女儿的想法她可以接受,毕竟女儿现在才十四岁,以後的事还很难说,搞不好明天女儿就告诉她,「妈,我恋爱了!」明年上高中,也可能不到一年便回来告诉她,「妈,我怀孕了!」
这些并不无可能,现在的风气不比以往,未婚生子的人大有人在,未满十八岁就结婚已不稀奇了。
况且,她女儿可是个人见人爱的美人胚子呢,哪有可能一辈子单身?她才不信世上所有的男人都瞎了眼睛,会放过这个大美人,打死她都不信。
「柔柔,你的想法,妈可以接受,可是以後的事,谁会知道呢?」桑敏菁爱怜地揉揉她的长发,「你才十四岁,说不定几年後你的想法就不同了。」
事实上,若女儿多年後有好对象,她会逼女儿嫁了。
做人父母的,不就希望自己捧在手心呵护的子女能有好归宿,何况她也只有这么一个女儿。
「雪柔,你别闹了,你想你那些学长们,还有你申请的那所高中里有多少你的爱慕者?我敢赌你会是我们四个里面最早结婚的!」再加上巴黎那些对雪柔仰慕已久的舞者们,以及未来的追求者……总有一个会让她心动的吧!所以姿姿觉得雪柔不结婚是不可能的事。
「你也一样,小女孩,你的追求者比雪柔更多。」桑敏菁提醒这个鬼灵精。
姿姿没好气地回嘴,「那叫舞迷,不叫追求者,OK!」
「哦!我怎么不知道你在台湾也有舞迷?」
因为玛琳及鲁西的保护,除了巴黎及莫斯科。其余城中并没有姿姿的详细资料,也因为这样,她在台港才能安然过她的国中生涯。
她解释道:「他们的目标是雪柔、薇和蔷!」
「少来了!别把那些人扯到我们身上。」雪柔看不下去了。
其实她们心知肚明,她们四人皆各有一支亲卫队,烦死人地整天黏著她们,想甩都甩不掉。
「我们一定要讨论这个无聊的话题吗?」姿姿开始觉得无趣。「吃东西好不好?」
「不会无聊!姿姿,告诉桑姨你喜欢哪种类型的男孩子?」桑敏菁打探道。
「拜托!」姿姿吓得连点心也不吃了,拎了舞鞋赶快溜。「我未成年,不会对这种事有兴趣。」
「那雪柔呢?」她将目标转向女儿。
「我去陪姿姿练舞,妈,拜拜!」雪柔也脚底抹油,赶快溜。
桑敏菁不觉莞尔,看这两个小妮子像逃命似的,她不过问问而已,又没有要介绍,瞧她们紧张成这样,只差没把她笑死,或许年代真的不同了,她暗忖著。
一身粉紫色系的舞衣和舞鞋,配上那张充满精灵气息的脸蛋,如黑夜般乌黑的长发以丝带系上,因学芭蕾而拥有的笔直修长美腿,加上舞者特有的优雅气质,令姿姿成为练习场地中最引人注目的焦点。
姿姿做完热身操,便在场中开始她的基本动作练习。
在台湾,学芭蕾的风气并不像欧美那样盛行,更不用说能够比得上巴黎和莫斯科。在那儿有所谓的舞蹈学校,所收的学生包含各年龄层,换句话说他们从小就学芭蕾到大。早上是一般的基本科目,包括语言、数学、芭蕾历史……等,下午则是练习时间,如有学生住宿,晚上更有练习室开放供学生练舞,而一天的练习量最少六个小时。
在台湾,大概也只有那些富家子女才有资格去学习芭蕾,一星期两堂课,一堂课约两个小时,相较之下,差距就非常明显了。台湾更没有舞蹈学校,因此许多优秀人材就被抹煞於练习不足。
就以正式舞鞋来说,因鞋尖部分有木片,使舞者能够以踮脚的方式跳舞,而穿上正式舞鞋的一段时间内,脚趾会肿、会痛、会流血,这些痛苦都必须忍耐下来,为了他们心爱的芭蕾。
姿姿四岁学芭蕾,经过三年严格的训练,玛琳才肯让她穿上正式舞鞋,三年来未曾间断的练习,每天的练习时间平均为八个小时,如果当初姿姿在台湾学芭蕾,那今天的她就不会有这样的技巧。
最主要的理由就是台湾并没有很多像这样练习场地──木质地板、把手及一面和墙一样大的镜子。
在台湾这个寸土寸金的国家内,要找一个空旷的场地做为舞蹈室实在太难了。
幸好陈诗织有先见之明,将家中三楼改成姿姿的舞蹈室,七十坪的空间够她跳个尽兴。
原本姿姿可以在家里练习的,没人盯著看,可以自由自在的舞蹈,可是……她妈要她别回家了,所以她只好委屈地在这不到三十坪的舞蹈室内练习,里头有许多学生……没办法,她是来跟艺术学院借场地的,地主比较大,她这外来客最好收敛一点,别抢尽别人的光彩。
「姿姿,」雪柔在旁喊道,「好多人在看你哟!」
「哦!」姿姿不痛不痒地回应。
玛琳老师交代每天必做的基本动作已经做完了,接下来就是她自个儿的练习时间。
自十二岁以後,除了基本动作的练习外,她只练二十分钟。
她和舞伴──亚瑟有志一同的认为,过度的练习会影响舞蹈本身,所以通常一练习完毕,她和亚瑟就溜了,常气得玛琳跳脚。
一个是她的独生子,另一个是她最疼爱的学生,两人一起向她的威严挑战,玛琳不气炸了才怪。
「你怎么那么不开心?她们的眼神好可怕……」
不待雪柔唠叨完,姿姿滑步至场地正中央,面向镜子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做了三十二回的大旋转,其间又做了几个双回旋转的动作〔即在转一圈的时间内转两圈〕,无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