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当然,难度非常大。
别看他有着比现在领先一百多年的见识,但是真正有价值的除了医学领域的知识之外,几乎全都是各种各样的常识。改良电话机这种工作,不但需要相关的理论基础,还需要有很强的动手能力以及发明创造能力,这对约翰来说几乎是不可能的。前世他是一名医师,物理学知识仅仅来自于初中、高中以及大学里的医用物理学,全都是理论性的东西,基本上都是用不上的。
前面他之所以能够做出电灯和电池,全都是因为曾经在高中做过罢了。
“可惜啊,可惜!”
眼见着一块大肥肉吃不到,约翰自然有些不太甘心。
“实在不行就走迂回路线好了。”
想了一会儿没有头绪之后,约翰苦恼的摇了摇头,暗暗的琢磨道:“等以后有机会了就把这个公司给收购了,然后把听筒和话筒分开、拨号键盘之类的创意说出来,让他们自己研究就是了……唔,或者也可以考虑一下无线电,那玩意儿的价值短时间内应该不比电话小,只不过……唉!”
想到最后的时候,约翰忍不住慨然长叹了起来。
前世他的哥哥就是个无线电爱好者,自己从无到有组装一台无线电跟玩儿似的,不知道多少次想拉着弟弟入伙,可以约翰始终没有半分兴趣。可以说,他人生中对物理和机械的所有热情,都在高中阶段的兴趣小组中消耗光了。
“算了算了,以后再说吧。”
很快,约翰就摇了摇头,不再想这些让他头疼的问题。
重生后约翰就一直认为,自己脑袋里那些记忆中最具价值的不是具体的科学理论,而是对未来的把握,知道科学发现在将来具有多大的价值。而且一百多年的时间差,他知道的好东西太多了,不可能一一的下功夫去研究琢磨。而且想要得到一项发明的方式有很多,可以纠集一群科学家去研发,也可以把委托别人开发,甚至可以等到出现后去收购专利,何必非要自己去浪费脑细胞?
想清楚了这一点,生性豁达的他自然就把刚才的烦恼扔到了一边,转而重新琢磨起了去玩枪的事情。安装电话比汉斯预想的时间短得多,现在不过刚刚十一点钟,离天黑还有不少时间呢。
不过正当约翰想要去找汉斯的时候,管家先生却拿着一封信匆匆的走了进来:“先生,这是约书亚·斯通先生给您的信!”
“哦?”
听到约书亚的名字约翰心中一动,连忙接过来把信拆开看了起来。
看着看着,约翰的脸色迅速的沉了下去。
“啪!”
看完了信中的最后一句话之后,约翰用力的把信纸拍在了桌子上,表情很是愤怒的骂了一句:“该死!这个不守信用的家伙!”
“先生,发生什么事情了嘛?”
汉斯被约翰的突然爆发吓了一跳,连忙上前小心的问道。
“哦,没事儿。”
回过神来的约翰深吸一口气,摆了摆手苦笑道:“你忙你的去吧,另外帮我通知一下厨师,中午我想吃煎羊排和胡萝卜汤。”
“好的,先生。”
迟疑了一下,汉斯把到了嘴边的话压下去,转身离开了。经过了一个月的相处之后他也看明白了,这位小亨特拉尔先生远比他的外表成熟得多,把他当一个少年看待是肯定不行的,还是小心伺候为妙。
汉斯离开了之后,约翰的目光再次放在了约书亚寄来的这封信上面。
爱迪生拒绝付两万美元购买竹丝灯泡的专利!
事实上爱迪生也不是拒绝了购买,只是不同意两万美元这个价格而已,但是他给出的数字别说约翰不可能同意,就连约书亚也在信中表达了愤慨之意,用十分文雅的伦敦腔调好好的骂了爱迪生一通。
三千美元,打发叫花子呢?
事实上,两万美元这个价格可是爱迪生自己提出来的,约翰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要知道,如果不是因为在历史上这本来就是爱迪生发现的,而且前世的约翰在小学阶段曾经很崇拜这位发明家的话,他根本就不可能答应这个价格!
世界上第一个具有实际使用价值的灯泡,后世哪个人不明白它的价值?
而且别忘了,虽然爱迪生将来注定会找到竹丝这种材料,但是在那之前他还要做多少次实验?花费多少时间和金钱?
两万美元,其实真的很划算啊。
所以……
“真当我是什么都不懂的白痴啊?”
越想心里越不舒服,约翰下意识的一用力,手中的信纸瞬间被握成了一团,然后被随手扔在了桌子上,默然想道:“原本还曾经怀疑过爱迪生忽悠特斯拉的事情,但是现在看来恐怕是没错了。既然如此的话,亲爱的爱迪生先生,以后咱们之间也只能是公事公办了……”
第二十七章 艺术爱好()
在给约书亚写了一封长信之后,约翰把专利全权交给他处理去了。
三千美元他是肯定不会卖的。
约翰还算了解这段电灯的历史,知道在钨丝灯泡发现之前爱迪生一直都是用竹丝,而后世真正普及的钨丝灯恐怕要等到二十世纪才会出现。也就是说,除非历史发生大跨度的改变,否则凭借着竹丝的超级耐久度,以及约翰在灯泡基座和灯泡形状等方面的创造性,就算爱迪生不买也多的是人要。
这个世界上能像爱迪生一样坚持不懈发明灯泡的人可能不多,但是能看出电灯辉煌未来的人肯定是不会少的。
至于说约书亚的某些担心,约翰也没有在意。
现在的爱迪生还不是几十年后的大人物,在他与摩根勾搭起来创办通用电气之前,约翰不认为他有什么别的能耐来对付自己。而且别忘了,现在是19世纪,是1880年!这个时代的纽约市虽然充满了黑暗与腐败,爱尔兰人掌控的坦慕尼协会势力依然笼罩着整个纽约城,但是在十年前的那场打击之后,人数众多的德国移民们也开始拥有话语权了。
老亨特拉尔在纽约经营了二十年之久,约翰不相信老爷子会任由别人欺负自己的外孙。
当然,约翰思考了很长时间之后,最后还是特意交代了一下约书亚,如果爱迪生回心转意的话,依然是两万元卖给他得了。毕竟爱迪生是灯泡的发明人,而且恐怕也只有他才能很快的把生产陈本降低下来,并且进行锲而不舍的推广,早就受够了蜡烛和煤油灯的约翰,也盼着能够尽早实现“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日子呢……
周一一大早,新任的家庭教师菲利普小姐就拖着一大包行李站在了亨特拉尔家的门口,然后在汉斯的陪同下在三楼的一个房间安顿了下来。这是老亨特拉尔特意给她挑选的一个房间,在三楼的众多屋子里条件是最好的,而且添置了全新的日常用品,让有洁癖的菲利普十分惊喜,同时也对将来工作的雇主大为满意。
她已经不能要求的更多了。
这年头的女人还处在男人附属品的位置上,连私人财产权都没有,女家庭教师的地位更是只比女仆稍稍高那么一点儿而已,亨特拉尔先生给了她高薪,又给了足够的尊重,菲利普小姐还能要求些什么呢?
就在菲利普小姐忙着备课,准备好好报答亨特拉尔先生的看重时,约翰终于迎来了第一位家庭教师——和蔼慈祥的牧师奥夫先生,然后痛苦万分的打开了桌上的圣经……
……
午餐过后小憩一个小时,约翰就不得不再次来到了他的书房。
这间书房也是老亨特拉尔特意吩咐汉斯收拾出来的,就在菲利普小姐房间的旁边。老亨特拉尔还让管家给约翰定制了一个书架,一个书桌和几把椅子,甚至还特意买了一架钢琴放在角落里,把整个书房收拾的舒舒服服的,专供他上课时使用。从这个方面来说,约翰心中虽然对家庭教师不以为然,但是也不由得有了点儿压力,毕竟外祖父为了培养他可是下了不少本钱,如果学不好的话……
“加油吧。”
约翰心中暗暗的叹了口气,自己告诫着自己。好在每天上午要上三个小时的课,但是下午只有一个半小时左右,熬熬也就过去了。
“你看起来好像很累?”
等约翰在桌子旁边坐下了之后,早已在里面等待的菲利普小姐的眉毛一挑,淡淡的问道。
“也不算累。”
摇了摇头,约翰微微一笑道:“只不过神学的内容我不是很在行,而奥夫先生的要求又比较高,所以……好吧,我确实是有点儿累了。”
场面话说了一半,发现菲利普小姐一副了然于胸的表情,约翰颓然的承认道。
牧师奥夫先生虽然态度相当的和蔼、耐心,但是授课的方式就像是在教堂布道一样,内容在约翰看来更是如同后世的洗脑,枯燥又无聊。可是偏偏在这个时代神学是最重要的课程之一,约翰是绝对无法避开的,甚至在奥夫先生那双眼睛的注视之下,他连偷懒的机会都没有!
怎么可能不累?
看到约翰惫懒的样子,菲利普小姐不由得皱了皱眉头,稍一犹豫便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那么我们今天的第一节课,就先来欣赏一段钢琴曲好了。”
说完不等约翰反应过来,菲利普小姐就已经走到了钢琴前面,姿态优雅的坐了下来。
纤纤十指轻轻的搭在琴键上,菲利普小姐此时脸上的表情极为专注,在约翰这个纯粹的外行人眼中就像一个真正的钢琴家一样,按下了第一个音符。
一段如潺潺流水一般的音乐,从崭新的钢琴中飘了出来。
“好像很耳熟啊!”
双手托腮伏在桌子上,约翰越听越觉得这段钢琴曲有些耳熟,前世肯定听过。不过以他那贫瘠的音乐常识而言,根本不可能知道它的名字,只是明白能让他这个古典音乐白痴都觉得熟悉的,定然是贝多芬之类的巨匠的作品。
“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