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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孩子惨叫着,变成一缕青烟,钻入了李吉的右手尾指的戒指上。
“原来如此。”李半仙顿时就饶有兴致地一把抓住李吉的右手,唏嘘不已,“看来,对你用这招鬼上身的人,真算是下了血本啊,居然将宝贵的阴阳通灵之物用在你身上。”
他将那一只手高高举起,就见在李吉的手指上,赫然出现了一枚指环。
白骨戒指!
它的戒面,赫然是一只枯萎的小孩子的尾指骨。
“拉勾勾…;…;拉勾勾…;…;”当李半仙轻轻触碰它时,顿时就像被开水烫到一样,立马缩回,然后就又听到空灵的童音,带着稚嫩的天真无邪,在纹身店中回荡。
所有人面面相觑,都感到无比的邪门。
“怎么回事?不是说已经镇压住了吗?”李吉的脸色极其难看,生怕那白骨戒指从此跟他终生绑定。
“是的,已经没事了,你自己就能将它褪下来,别接触戒面就行。”李半仙摇摇头,叹息着说,“我本想将它强行弄下来,据为己有。因为每一件阴阳通灵之物,都是极其有用的。譬如说这只鬼婴,它尽管战斗力并不强悍,但却有些窃取记忆碎片的奇异功效。而且,也勉勉强强可以算是半个阴兵吧。只需靠白骨戒指,再掌握控制法门,就能够操纵它。你们如果肯将它赠给我的话。我就不要任何酬劳了,这一趟,算是免费的义务驱鬼。”
李吉冷哼,贪婪地一把将白骨戒指攥在手心,诡笑着说:“你当我傻啊!我也懂行,对阴阳通灵之物的行情比你清楚得多。”
“好吧。”李半仙似笑非笑,“就凭你的意志力,能够控制它吗?而且,你甚至就连它的来龙去脉都并不清楚!吕布用方天画戟,能够跟刘关张战个平手,一个婴儿用方天画戟的话,就只会掉下来砸烂自己的脚,你可要量力而行。刚刚你也瞧见了,当我去触碰戒面,想控制那鬼婴时,都受到反噬,何况是你?我奉劝你一句,趁早远离它,别妄想支配那只鬼婴,你根本就没那本事。”
李吉大怒,而且现在驱鬼成功,他也懒得再敷衍李半仙,冷哼着说:“那就让你见识见识我的真本事!”
他从锁死的抽屉中,取出一支密密麻麻刻满安抚亡灵的大悲咒的铁钳。
然后,李吉挑衅似的瞪了李半仙一眼,后者只是撇撇嘴,表示他太幼稚,这下子却把李吉给激怒了。
李吉狠狠地将铁钳直接夹住那白骨戒指的戒面,然而,令我们所有人毛骨悚然的一幕出现了:从戒面上钻出一张小孩子的嘴巴。一口吞噬掉一些梵文佛经的文字,然后就开始嚼食钢铁!
那铁钳是李吉的心爱之物,自然是有些法力的,在感受到威胁后,铁钳猝然就变得通红!
就是在炼钢炉中,钢铁即将被融化成铁水时的那种恐怖高温。
然而,那张小嘴依旧是丝毫不怵,仍然慢条斯理地将整个钳子啃得干干净净,就像我跟我妈当初在农村老家住时,在玉米地里啃烧熟的苞米一样。
我伸出手,轻轻碰了碰白骨戒指的指环,一丁点事都没有。但是,当我触碰到戒面时,顿时同样感受到强烈的滚烫,吓得我直接将手缩了回来,不敢再放肆。我也怕被它给直接把手指啃断啊。
“真是一只霸道的鬼婴啊。”李半仙笑笑,感慨地说,“想当初,我见过最厉害的阴阳通灵之物,就是现如今收藏在风水局密室中的一双绣花鞋。李天华用它,活生生搞疯好几个风水局的元老。那一双绣花鞋里住着个民国时代的古老凶灵,是个曾经被一群兵痞蹂躏而死的豪门千金,当时,她的丈夫为求保命,亲手将她卖给了那些兵痞,导致她惨遭毒手,死状可怖。”
“后来,她的老公巴结上总统府,依靠做赘婿。成了高官,重新成家,在十年后拥有了两个漂亮的女儿,身居显赫要职。然后,那个负心汉的第二任妻子,在途径一个路边摊时,选中了一双精致的绣花鞋。那个负心汉一看就魂飞魄散,因为那双绣花鞋就是当初那个豪门千金嫁给他时,风风光光出嫁时所穿的!”
“他立刻拔枪,像疯子一样将绣花鞋打得稀巴烂,然后将它丢入政府大院烧水的锅炉中。然而,晚上那看守锅炉的大爷却哆哆嗦嗦地向他禀告。说绣花鞋烧不着。于是他吩咐对方把它能丢多远,就丢多远!然而,次日他醒来时,却看到绣花鞋整整齐齐地搁在他枕头的两旁,所以他第一眼瞧见的就是那双鞋!”
“他用尽所有法子,竭尽所有,去销毁那一双绣花鞋,最终全部以失败告终。而且在此期间,他看到自己的新妻子和女儿,居然都发疯一样迷恋上同款式同绣样的绣花鞋,每天都咧着嘴,噙着诡异的笑配他吃饭,伺候他洗漱,甚至在晚上跟她乐呵时,脚上都会穿着那一双绣花鞋。没多久,那个负心汉就疯了,家破人亡。”
李半仙讲完那双绣花鞋的故事后,羡慕地说:“我如果能够得到那一双绣花鞋,得到凶灵的襄助,我的力量就能暴涨!像这种阴阳通灵之物,世所罕见啊,因为那些猛鬼全都寄生在其中,一旦你销毁这些物品,猛鬼们就将魂飞魄散,所以他们不得不对你唯命是从。”
李吉吞了口口水,眼馋地问:“也就是说,现在我就能控制它为我所用喽?我要让它删除何天豹的所以记忆,把他变成白痴!”
第一百九十九章 那个凶手()
“就凭你?”李半仙嗤之以鼻,“能控制住戒面,而且不受它反噬的人,才能够掌控它。你以为获得一件阴阳通灵之物,就可以随随便便操纵那些猛鬼凶灵吗?别妄想了!它们又不是一条你自幼养大的忠心耿耿的小狗,而是凶神恶煞的怪物!”
“嘁,你也不行,也有脸说我?”李吉反唇相讥。这人可真是忘恩负义,刚刚需要李半仙驱鬼时,夹着尾巴像个孙子。现在安然无恙后,就拽的二五八样,真是太现实太冷血了点。
李半仙高深莫测地一笑:“我的手段多了去了,想整治一只小鬼婴易如反掌,只是我懒得给你这种货色看罢了。”
“那我就做主,把它赠给李半仙吧。”我摇摇头,不愿意再纠结,授意李吉别再贪心了,“你被人戴上一个指环,而且这么久。居然毫无察觉,未免太麻痹大意了点。而且,你被鬼婴耍得团团转,真的还要把它留在身旁吗?你就不怕它反噬?”
李半仙一怔,忍不住问我:“你居然懂反噬?”
我愣了愣。有些愕然地反问:“这种东西,反噬得很厉害吗?”
“当然!”李半仙斩钉截铁地告诉我们仨,“阴阳通灵之物中住着的全都是凶神恶煞的怪物!厉鬼,凶灵,甚至是一些西方的恶魔!它们可都不是温顺的绵羊。哪会任凭被你操纵?而且,它们都有着非常嗜血的本能,喜欢吞噬人的三魂七魄,一旦主人露怯,陷入弱势,那他们就会反噬,将主人变成口粮!”
他的话说得在理儿。
我听得毛骨悚然,下意识地往后缩了缩脖子,远离白骨戒指。
李吉也是犹豫半晌,听到这一番话后,才怂了。他也回忆起了被这小家伙蹂躏得近乎崩溃的惨痛生活,而且,这种事情都是越想越后怕的。我的话也提醒了李吉目前的窘境,我们很可能都没啥未来可言,根本就活不下去,那样的话,要这种值钱的东西也就没卵用了。
所以他赶紧把那白骨戒指甩给李半仙,就像丢掉一个烫手山芋一样。
李半仙笑眯眯地将它佩戴在手上,忽然问我们:“你们说,为啥这个戒面。是一截小指骨呢?”
我们都满脸茫然。
“鬼孩子又为何总是重复地说拉勾勾?”他又问。
我们对此都很费解,而且也没有线索可供查询。
李半仙很诡异地一笑,说会亲自展示下鬼孩子临死前的那一刻,让我们瞧瞧来龙去脉。
虽然说,对它的生平,我也不甚感兴趣,但现在既然解决了李吉的麻烦,也剔除了何天豹的威胁,我们心情都很舒畅,索性就当看个表演娱乐娱乐。
但我们全都万万没想到,就因为一个临时起意的小小闲心,居然揪出一件尘封已久的秘密,而且为我们添了一大臂助!
“说实话,我这人也不贪图钱财,对别人的东西根本不感兴趣,但是,古怪的是一瞧见它,我就觉得有些莫名亲切,很想将它变成自己的。”李半仙有些惶惑地嘟囔,“甚至。当它附身在李吉身上时,我居然对李吉都觉得没有以往那么嫌恶了。”
李吉恼火地瞪他一眼。
接下来,李半仙从他的手提箱中拿出一大堆瓶瓶罐罐,开始调配一种非常复杂的东西,瞧上去就跟那些欧洲的邪恶女巫一样。
“这些…;…;都是些啥药剂啊?”金虎对那些罐子中花花绿绿的粉末特别好奇。
李半仙瞧了他一眼,淡淡解释:“全都是骨灰。之所以有各种各样的颜色,是因为从坟里刨出来时,尸体腐烂程度不一样,会掺杂些有颜色的霉菌,然后捣碎后,那些霉菌的颜色就掺和到里面了。”
“呕!”金虎立马恶心地退后三步。
李半仙轻笑,没多久,终于调配完毕,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将白骨指环摆在地板上,咬破手指,蘸着骨灰粉,混着自己的血,在地上绘制出一个八卦图案。
然后,那小小的八卦图就像小电视一样,出现一副画面:
一个裹在道士黄袍中的小小孩子,满脸天真无邪地看向一个浑身低着血,正向他走来的魁梧凶手。
它的身旁,横七竖八地躺着一大堆的尸体,全都在汩汩淌着鲜血,但小孩子哪里懂得生离死别的悲惨?他心智未开。浑浑噩噩,当那个满脸血污的凶手将匕首伸向他娇嫩的皮肤时,那个凶手有个古怪的习惯——他是大拇指、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捏住了匕首,小指高高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