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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动脑筋设置方法,那绝对是行不通的。中国人习惯用“斗智斗勇”来概括参与竞技或实战的方法,斗智是智慧的较量和谋略的碰撞,而斗勇则是和对方比气势、比意志、比信心。这说明斗智和斗勇在任何一种竞技项目中都显示出其相对性和不可分割性。比如参加一场辩论会,派去的辩手是“清一色”的“好斗之徒”,不具足智多谋的思辨能力,那么,再给他们增添十股的勇气任他们“拳打脚踢”,最终也要被驳得落花流水、无功而返,除非对手也是一堆酒囊饭袋。
我们所推崇的诡辩智谋,其实这和军事上所讲究的兵法有着很多的共同点。《孙子兵法》的精华之道在于兵不厌诈、出其不意;诡辩智谋其良效也不外乎如此。
诡辩智谋主要体现在根据对方的实力的估算而周密地设置对策和根据现场风云变幻莫测的各种可能性制定思辨体系。诡辩智谋主要表现手法有随机应变术、自控控他术、就地取证术、戏谑巧辩术、正话反说术、悬念制敌术、攻其要害术、借题发挥术、声东击西术、请君入瓮术、大智若愚术、金蝉脱壳术、字词拆合术和断章取义术等诸多方面。如果参辩的双方都能为某一个辩题充分地发挥其诡辩智谋,其场面必定是赏心悦目、妙趣横生,致于谁能取得胜利,就要看临场应变能力的比较了。
俗话说,运筹于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在错综复杂的社会实践中,人与人之间的语言接触几乎涵盖了各个方面,而语言接触当中人人都回避不了的那就是口争。口争的始因大凡是出于无真理界定的利益相悖,由于双方都不愿意向对方作出让步或妥协,你持你的道,我执我的理,一件鸡毛蒜皮的事,也要唇枪舌剑地辩得天昏地暗,然而,生活中出现的口角之争大多是没有终结的,与其说有的人能在各类的思辨场合唱出最后的独角,不如说是平常经验的积累给他奠下了智慧的基石。有了经验积累,就可运筹于帷幄之中;就可分不同的场合淋漓尽致地发挥出诡辩的才能。由此看来,要掌握并运用诡辩智谋这种武器,以决胜于千里之外,平时不下功夫进行自我训练是行不通的。所谓“刀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说的也不外乎是这个道理。
古希腊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就是一位善于运用智谋的诡辩高手。在一次与欧西德探家讨关于“正”与“不正”的定义时,俩人发生了如下的对话:
苏:虚伪是“正”还是“不正”?
欧:不正。
苏:偷盗呢?
欧:不正。
苏:侮辱他人呢?
欧:不正。
苏:克敌而辱敌,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诱敌而窃敌物,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方才说侮辱他人和偷盗都是“不正”现在为何又言“正”?欧:刚才是对敌人,而现在是对友。
苏:某军官为给士兵打气,欺骗说“援兵即到”,结果士兵打了胜仗,援军还没到,这军官的欺骗行为“正”还是“不正”?欧:正。
苏:你的朋友欲提刀自寻短见之际,你将他的刀偷去了,这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刚才说不正只可对敌,不可对友,而现在怎么又对友了呢?欧:?
从以上对话中,充分地体现了苏格拉底机智的诡辩技能,他是凭自己早已运筹帷幄的理性知识,大智若愚地向对手提出发问,令对手在他设置的陷井中屡屡出现自相矛盾,语无伦次,从而取胜。
语言诡辩从根本上讲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形态。它最独到的艺术表现力就在寓突发性、争对性、讽刺性于巧妙的转换话题的手法中,并以此引发思辨者的逆向思维。诡辩之所以能从辩论的体系中单列出来进行专题研究,这是同诡辩所要求的语言形式、语言结构和语言效果分不开的。有人说,诡辩就是玩文字游戏。这句话看怎么理解,一种是语言文字有失水准的人在辩坛被斗败了后发出的喃喃唠叨;另一种是语言文字已达一定水准并善于以其智谋发挥思辨能力的人的成功经验谈。我们认为,世界上能够配得上“游戏”项目的领域比比皆是,拈手便来,更何况象征着人类文明与进步的文字领域呢?再说,辩论所要求的语言表达就是要有相当的严密性和攻击力,如果一个被誉为辩坛高手的人不具备玩文字游戏的能力,恐怕连“徒有虚名”这四个字都不能冠给他啦。还有人说,诡辩是“强词夺理,混淆视听”、是“诬陷造谣”、是“花言巧语之辈”云云(柯可《雄辩的技巧与方法》),发表这种言论的人要么是谩骂专家;要么诡辩的语言极其的贫乏;或者因曾经以雄辩致胜而自居,结果在诡辩者面前栽了大跟头而耿耿于怀。我们暂且不论诡辩手法是如何如何的高尚,也不论其成功率如何如何地值以效仿,但就诡辩是作为为自己的思辨体系制造一种特定的氛围这种提法,是无庸置疑的。这种氛围的最大功用就是给人的理念架构安上一个弹力器,既有利于调控又有利于发挥,就像球场上教练员布置的“防守反击”战术一样,在为己方筑起坚固的语言防守城墙的同时,伺机向对方发起水银泻地般的进攻。所以,诡辩语言要做到简短而精悍,崦具杀伤力。当然,我们对那种混淆视听、诬谄造谣的手法也实不敢恭维,因为那已远远地超乎了诡辩的范畴,应该叫其为无事生非的诽谤,或叫弱智者赖以生存的一种悲鸣方式。而诡辩则是有理念的、是靠人的特定逻辑思维酝酿出来的思辨战术的实际运用,若是将“混淆视听”、“巫谄造谣”之词硬生生地套给诡辩者,那末不正是说此话的人用了如上的手法行事?借此,我们不防来看一下原苏联首任外交部长莫洛托夫是如何驾驭其绝妙的诡辩语言赢得辩场胜利的——莫洛托夫是一位贵族家庭出身的外交家,在一次联大会议上,英国工党有个外交官向他发难:“你是贵族出身,我是祖辈矿工,咱们俩究竟谁能代表工人阶级呢?”面对英工党人的挑衅,莫洛托夫以一个出色的外交官的姿态,不慌不忙地还以颜色:“对的,不过我们俩都当了叛徒。”对方无言以对。莫洛托夫诡辩手法之精妙,我们姑且也说他是玩文字游戏,那只能说明他玩此游戏的技艺太高超,高超得让人无懈可击罢了。
诡辩的语言结构大多出自丰富的想象力和逻辑推理,根据临场双方交手的形势优劣,灵巧地组织相应的逆向语言态势,在干挠对方思辨体系有效发挥的同时,亦使己方的观点悄然地潜入他人之心,以达到“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效果。诡辩的表达形式由于是逆向型的,所以,通常多以反问、设问、自嘲、自诩等句型,通过生动的比喻或排比,形象的拟人或拟物等修辞手法,来加强语言的渲染力度。诡辩的语言层次要鲜明富有针对性,不可拘于“演说词”而跑题万里;诡辩不同于演讲那样可以长篇大论。由于诡辩是发散性思维、收题性思维和急智三要素综合组成的思辨体系,所以在语言上不求精工细雕、娓娓道来,只求言简意赅、言之有物。如果诡辩的语言也像摹仿古哲人作诗赋词那样,动辄用一大把字根词藻,堆砌修饰,诡辩的本来要旨便会因囿于贪乏无味而大打折扣,更有甚者,一旦被对方抓住破绽予以有效反击,岂不让“玩火”者“自焚”,留下贻人笑柄的遗憾?况且,滥用文绉绉的语言措词装饰诡辩句型,就像用老陈醋配四川泡菜,让人牙根发酸、倒尽胃口。
诡辩高手好比语言森林中的猎人一般精明。作为猎人,他所注意的不是自己枪孔里射出了多少发子弹,而是注意射出的子弹是否击中了猎物;诡辩高手最希望的是对手在辩场上滔滔不绝的侃侃而谈,侃得越多越容易出口误,俗话说,言多必有失,这个“失”便是诡辩高手枪口下最合适的靶心。如复旦大学辩论队就“人性本善”辩题在和对手展开舌战中,突然追问对手①
“善花如何结出恶果”,令对手猝不及防,窘态百出;又如南京大学辩论队在“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的辩题讨论中,就抓住了很准的一句“话靶”,请看如下辩词:
反方二辩:那么对方辩友认为恶法就不是法喽?(香港中文大学)正方一辩:恶法当然不是法,对方同学说伪善也是善、毒药也是药吗?②
(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辩手的如上辩词与春秋战国时期的诡辩家公孙龙的“白马非马”论似乎如出一辙,只不过增添了时代气息的内涵。有趣的是话题是对方口误自己提出来的,结果被南大辩手反而逼得进退维谷,无从招架。古人云: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雄师。可见,诡辩作为无硝烟战场的一种尖端武器,它的言辞及其发挥水平,有何等的重要啊!我们在前提到过,诡辩并不是为了捍卫真理,而是为了捍卫某一观点,所以,它应注重的是形式逻辑。诡辩词穷不见得理屈,诡辩词丰也不见得理尊,关键是在于它所表述的语意在符合形式逻辑的前提下能不能一步到位,能不能一语中的,毛泽东同志就曾经指出:“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句话不妨可以作为辩手们制定语言攻势的“座右铭”。但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醒辩手们注意的是,诡辩的语言架构和句法通常取之于逆向性思维,它所反映的方式与强度比起规范性答辩也不径相同。规范性答辩在语言表述上有严格的规范,且不能回避辩题再寻“他山之石”,而诡辩则是比较随意的,正由于这种随意,便很容易使辩手在使用时误入歧途。有的辩手自以为辩才高人一筹,为了哗众取宠,便滥用诡辩手法,结果不但无的放矢,而且还形成对对方的人身攻击,被人反抓住辫子,当软柿子一样任意的捏。再有一点,就是当自己的诡辩战术在使用中受到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