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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所说的“常理”、“通则”,是指经验归纳所得的结论。这种结论来自于正常情况下所发生的事件或大多数情况的概括,所以它不适用于例外。
柏拉图在《理想国》一书中,对于“欠债必还”这个通则,就举出反驳的例子:
“假如一个朋友在精神正常时有一只手枪放在我处,而在精神失常时向我索取此枪,此时,我应给他呢,还是不给他?无人会说,我应该还给他。”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一书中,对于“人不能说谎”这个通则就举出过“有时人可以说谎”的例外的例子:
“在病人患了绝症时,为了不影响病人的情绪,医生和病人家属通常都会向病人隐瞒病情,有谁能说这种说谎是不允许的?”通常说来是正确的道理,并非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因为某事件是在特定条件下发生的。以全概偏诡辩术就在于本来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事件仍以常理来解释。下面的例子都属于以全概偏式诡辩:例一,“昨天买什么,今天就吃什么。”
“昨天买的是耗子药,今天就吃耗子药。”
例二,“如果一个人干的活儿让60个人干,就能快60倍。”“挖坑埋柱子,如果一个人干一分钟就能完成,照这么说,60个人干一秒钟就能完成。”
例三,“人应以诚待人,不应搞阴谋诡计。”
“在生死相搏的战场上,我们也应以诚待人,对敌人不该搞阴谋诡计。”例四,“众人拾柴火焰高,人多力量大。世间一切因素中,人的因素第一,有了人就有一切。”
“所以我们不应搞计划生育。”
在生活中,偶然现象与例外事件时有发生,虽然有些我们可以用经验和知识来判断,但有很多情况却只能根据其事件的偶然性或特殊性来判断,而不可按其常理或通则对此作出肯定或者否定性的判断。这种手法常为保守思想所固有,诸如我们的父辈如何……如何……怎样……怎样……而你们又如何……如何……怎样……怎样……殊不知社会是向前发展的。
但是,以全概偏作为诡辩技巧则不然。
在论辩中,以全概偏诡辩术往往能起掩饰的作用。当例外与特殊对己不利时,就可以常理与通则的合理性将例外与特殊忽略掉。或者不赞同某种提法或建议时,也可以常理与通则将其否定。虽然这种手法通常被视为逻辑错误,但是,这种手法只要不用于自然科学领域就不会产生错误;再则,谈判与论辩不可能具有长期性,也就是说,谈判与论辩不可能像研究自然科学课题那样反复停留在理论上无休止的论证直至被确认。
所以,从实用的角度上讲,以全概偏诡辩术在谈判与论辩的范围是可取的。
69。一针见血击中要害
——析取命题术
析取命题就是列举几种可能情况,要求从中作出选择的命题。析取命题诡辩术就是在论辩中运用析取命题及其推论形式来制服论敌、巧妙取胜的方法。
美国前总统华盛顿年轻时,家里的一匹马给邻人偷了。华盛顿同一位警官到邻人的农场去索讨,但那人口口声声说那是他自己的马而拒绝归还。
华盛顿用双手蒙住马的两眼,对邻人说:
“如果这马是你的,那么,请你告诉我们,马的哪只眼睛是瞎的?”“右眼。”
华盛顿放开蒙右眼的手,马的右眼并不瞎。
“我说错了,马的左眼才是瞎的。”邻人急忙争辩说。华盛顿放开蒙左眼的手,马的左眼也不瞎。
“我又说错了……”邻人还想狡辩。
“是的,你错了。”警官说:“这证明马不是你的,必须把马交还给华盛顿先生。”
华盛顿巧用一个析取命题便一针见血地揭穿了邻人盗马的事实。要想运用析取命题诡辩术取得预定的论辩效果,就必须善于发现论敌的矛盾,针对论敌的矛盾构造恰当的析取命题,这样便可令对方陷入困境。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著名画家米开朗基罗,应邀前往罗马教会绘制一幅巨幅油画《亚当和夏娃》时,曾有意识地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亚当有肚脐吗?”
这一问话包含了这么一个析取命题:
“亚当有肚脐或者亚当没有肚脐。”
这样要求对方从中作出选择。
按照《圣经》的说法,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亚当,又从亚当身上抽取一根肋骨造出夏娃,由这最早的一对男女开始,生育和繁衍了今天的芸芸众生。
亚当是最早和最完美的人,我们每个人都有肚脐,因此亚当也应该有;但是,亚当是上帝按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亚当有肚脐,因此上帝也应有肚脐,上帝是至高无上的造物主,难道它还要被什么东西创造和孕育吗?如果上帝没有肚脐而亚当有,那么上帝就没有按自己的形象创造人,这与《圣经》是相违背的;如果亚当的肚脐是上帝创造中的一个失误,那么这也与教义相违背。教义认为上帝不会犯错误;如果亚当没有肚脐,那么我们人人都有而亚当独缺,上帝的创造也不是完美的,亚当就不是一个完美的人。总之,不管亚当是否有肚脐,都会使教会陷入重重难以解脱的矛盾之中而不能自拔。
米开朗基罗巧用一个析取命题,一举便击中了他人的要害。70。白马非马概念混淆
——混淆概念术
在论辩中,如果把非同一关系的概念看作是同一关系的概念,那我们就称之为混淆概念诡辩术。
混淆概念诡辩术指在论辩中,诡辩者故意把同一关系的概念看作是非同一关系的概念,以此达到战胜论敌的诡辩技巧。
“五十步笑百步。”是孟子当年劝梁惠王实施王道时使用的一个著名的比喻:
有一次,梁惠王对孟子说:
“我对于治理国家,真是费尽心机了。河西遭了饥荒,我便把那里的部分灾民迁移到河东,同时又把河东的部分粮食运到河西。假如河东遭到饥荒,也是这样办。我曾经考虑过邻国的政治,似乎还没有哪一个国家也像我这样替老百姓打算的。可是,那些国家的百姓并不因此而减少,而我国的百姓也不因此而增多,这是什么缘故呢?”
孟子笑道:“大王您喜欢打仗,那就让我用战争来打个比方吧!当战鼓咚咚地敲响、短兵相接时,打不赢的士兵就抛下了盔甲、拖曳着武器向后逃跑,有的一口气跑了一百步才停住脚,有的一口气跑了五十步才停住脚。后者以自己只后退了五十步这一点,耻笑后退了百步的前者胆子小,您认为这有道理吗?”
据《公孙龙子·百马论》记载,公孙龙子曾与人进行了“白马是马”或“白马非马”的论辩。公孙龙子的观点是“白马非马”。这是历史上有名的混淆概念式诡辩。
公孙龙子反驳对方的理由如下:
所谓“马”,是用于命名形体的;“白”是用于说明颜色的;命名形体同说明颜色是两个不同的东西,所以说“白马”不是“马”。有人想要一匹马,那么给他一匹黑马或黄马都行。但如果他要一匹白马,那就不能给他黄马和黑马了。由此可见,“马”与“白马”包括范围不同,因之“白马”不同于“马”。
“白马”是“马”与“白”结合而成的统一体,而整体不同于构成整体的部分,所以可证“白马”不同于“马”。
假设有了白马就是有了马,那么有了马就是有黄马的说法也应该成立。但是,后一种说法显然不能成立。既然有马和有黄马不同,“黄马非马”能成立,那么“白马非马”也能成立。
“马”可以是随便什么颜色,而“白马”却有固定的颜色,没有一定的颜色同有固定颜色的,显然不同,所以可证“白马非马”。论辩中反驳一方混淆了个别同一般的区别,并进一步夸大了这种区别,否定了个别与一般相联系、相统一的方面,因之认定白马就是白马,马就是马,把一般的概念“马”,同代表个别的“白马”相互对立起来,认为一般的东西可以脱离个别的东西而独立存在。
我们说,一方面,“白马”只是“马”的一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说,个别就是一般,“白马”就是“马”。
另一方面,从概念的内涵关系上说,“白马”与“马”却又不同,“白马”的内涵要丰富得多。
71。避实就虚歪曲原意
——曲解诡辩术
曲解诡辩术是指诡辩者故意以断章取义的手段来满足或达到其主观意愿的诡辩技巧。
一位老先生家里来了一位客人,老先生为了炫耀一下自己的孙子如何聪明,硬要小孩子当着客人的面背诵26个英文字母。小孙子刚背了一个A就卡壳了。
客人启发说:
“A后面的是什么?”
这孙子已记不起是B,为掩盖不知便说:
“所有其他字母。”
在这里,客人的问题“A后面的是什么”含义是明确的,即指紧接着A的那个字母是什么?这一点老先生的孙子也是清清楚楚的,但他故意装聋卖傻,予以曲解,使自己摆脱了困境。
楚王攻打吴国,吴使沮卫融率人前去慰劳楚军。
楚将喝道:“捆起来,杀掉,用吴使的血涂抹战鼓。”接着,他们又问已被五花大绑的沮卫融:
“你来时占卜了吗?”
“占卜了。”
“占卜吉利吗?”
“吉利。”
“现在我要杀你,吉在哪里?”
沮卫融答曰:“这正是吉利之所在。吴国派我来,本来就是试探将军的态度,如果将军发火了,那么吴国就将深挖护城河,高筑城垒;如果将军态度和缓,那么吴国的防卫就会松懈。现在将军要杀我,吴国获悉后一定会加强警戒,死我一个而保全了国家,这不是吉利又是什么?”楚将所说的“占卜”、“吉利”都是对吴使一个人而言,这一点吴使也是清楚的,但他故意曲解为“为国家占卜”,“对国家吉利”。沮卫融的故意曲解手法,实在巧妙,他因此而得免一死,而楚将却上了故意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