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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有大快乐,你说变态也好,说恶心也罢,但这是事实。
为什么有人喜欢玩cs,还不是喜欢那里面,枪打出来,暴人头,那血淋淋的效果。
人们玩游戏,为什么喜欢pk?就是在游戏里,发泄自己的暴力因子。
这种东西,普通人都有,刘郁又如何能例外呢?
学一身功夫,为的是什么?杀人。学一身的武功,要干什么?杀人。国术是什么?只杀人,不表演。现在要干什么?杀人。但,杀人时,要好好玩玩。这才是变态啊!!!
“别紧张,我的朋友……嗯……我说的是东瀛语?”刘郁摸摸下巴,自己分裂的人格真是厉害,这么不知不觉,在短短的时间里,他已经学会了东瀛语。
不要觉得奇怪,很多高智商,高能力的变态,都可以在很短的时间里学会一门外语。
这东西,虽然电影里有些夸大,但也大不到哪儿去,是真有其事的。你要说,在一两个小时里学会一门外语,这玄了点,但刘郁接触东瀛语,断断续续,也有两三天了,也有很多次了,在不知不觉的积累下,他已经很会说了。
现在的刘郁刘布雷,不仅会说熟练的俄罗西语,还会说英格利士,会说斯密达的苔藓语,有口语上,有华夏古风的东瀛语,就更不成话了。
嗯?你说东瀛语有华夏古风?没错,是这样。你只要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到。
虽然,有一些的不对,但有很多地方,还有古代语的方言味道在其中。
比如,古代秦国人,他们说是应诺,就会说“嗨”。
时隔这么多年,东瀛人还是这样说话的。
可不就是这样么。
你回到古代,听到秦国古人说话,应诺,说“嗨”。千万不要以为他们是东瀛人,他们是秦国人,是老秦人。后来秦国被灭,汉朝,也是以楚国人为基础的东方六国,把诺字带入正统,从那之后,应诺,就叫“诺”了。季布一诺,就是这么一说。
如此一来,刘郁短短时间,不知不觉,学会了东瀛语,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
学会了,就学会了,刘郁发现自己学会了,也就放过了,他是神经病,根本不会在这种小事上计较。不会考虑,自己呼吸是怎么回事,怎么会呼吸的,会了就是会了,想那么多干嘛。他要玩,他要乐,他要……呵呵……他指了一个人,这个人,牛高马大,一看就是一个壮汉子。
“你,哟息,过来的干活。”把这个人叫过来,刘郁看看他,挺高,挺大,样子还有些斯文,你这个斯文的人,没事干当什么警卫,当什么保安,这行饭很好吃吗?对不起,今儿个要杀你了。
“身份证,拿出来看看!”刘郁从这个人身上拿出了身份证,一看,道:“冲田总一郎,不错,是个不错的名字,你祖上不会是冲田总司吧!”
“冲田是我家祖上的姓,和我家的确是有关系,不过冲田总司大人不是我们家的先祖,他老人家没有留下后人。”冲田总司是传说中幕末的美男子,虽然他的真实相貌,仅仅只是一个看上去有婴儿肥的普通小胖少年而已。
“我听说冲田总司这小子会剑道,是剑术高手,你也会点吧!给他把刀!”
剑和刀,是两回事,但现在,只有刀。一把苔藓制式的军刀丢过来。
刘郁指向那刀道:“拿着那刀,我空手,碰破哪怕我衣服,也算你赢,你就可以回家了。”
第三百九十三章 练习杀人()
“这个……”冲田总一郎感觉到不对劲……他犹豫起来,道:“如果……我不干……”
冲田总一郎不是傻子,不是笨蛋,更不是什么智障。
他也不是什么武林高手,身体好,只是因为他是一个体育老师。
不过,在东瀛,在失落的十年里,他当老师,实是赚不到什么钱。
但偏巧,他要结婚了,而且,他已经订婚了,对象是一个不错的美女。
正因为如此,正因他疯狂,或说他痴迷的爱着那个女人,所以,他要挣下一份家业。
所以他选择给帮会打工。
反正,他人不错,形象好,条件佳,又有一些人际关系,打一份工,只要成功,就可以有十数万的收入。这样,他可以回去,办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还可以有钱,到关西去进行蜜月。多好啊!为了幸福……他出发了。
哪知道,他登上的,是一艘虽然不会沉,但他的命运,和泰坦尼克号没有区别的船。
冲田总一郎看过一些小说,一些电影,上面的奸角,都是这样。
他们邪恶,变态,恐怖,可怕,让人和他们交手,然后残忍的杀死对方。
这些情节,不是如出一辙么。
“不干?”刘郁冷笑,他从身后一掏,掏出了什么?枪!
不错,刘郁有枪,这年头,他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不在身上装一把适用的枪呢。
这把枪,就是杨云聪的作品,丛林之蟒。
坦白说,这枪,真不是什么太好的枪。
射程短,远距离精确度不高,后作力大,弹容量还少。
那么,刘郁为什么还要带上这把枪呢?
“砰!”刘郁开了枪,子弹是对着冲田总一郎的,但子弹却钻进了另一个东瀛人的脑袋。
刘郁也不知道是有意啊还是无意啊,一枪打过去,但打偏了,打中了别人。
不过,这一枪的后果太可怕了。你就看那脑袋,和西瓜被狼牙棒砸了似的,嘭一下暴开来,里面,红的,白的,什么东西,还有骨头渣滓,到处都是,血喷啊……好漂亮,好恶心,好变态,好让人尖叫,果然,尖叫声起,不是那些女兵,也不是那些美女,美女不在这里,而是这甲板上的男人,是这些警卫,是这些保安。
一股臭气甚至散发出来。
有人失禁。
小便还好,大便,那味道就不可避免了。
“马的!”刘郁不快的说,鼻子抽抽,手枪移过去。
“砰砰砰……”
几枪下去,失禁的,大便的,小便的,横尸在甲板上。
刘郁抬手,打了一个指响。女兵们捏了下鼻子,但还是服从命令的过来,把那尸体拎起,从船上丢下去,外面,就是大海,大海啊,你太伟大了,这么臭,这么脏,这么恶心的尸体,都可以一口的吞下去,看不见一点痕迹。
不过,人虽扔了,但船上,还是有很多痕迹,那些屎尿屁什么的还在,等着日后清洗吧。
人们缩一起……但人们看清了,那把枪,也许,这把枪,真是不怎么惊人。
但这枪里射出的子弹,太恶毒了。
不错,刘郁的这种枪,丛林之蟒,为什么起这个名字呢?就是因为名如其枪。
这枪,子弹虽少,射程也短,但关键是子弹,那改造过的子弹,是融铅的达姆弹。
这种子弹,国际禁用的,打手断手,打腿断腿,打到身体,必死无疑,直接是开大洞。
如果打到了头上,那对不起了,就会和你玩cs一样,把人打得,头给炸开。
便如一条丛林之蟒,虽然食量少,虽然体型大,但攻击起来,威力奇大。
直到刘郁把枪收了起来,人们脸上的惊愕之色,才退下去。但这些可怜的人并不知道,刘郁本人才比那枪可怕,可怕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甚至,更多。
“你不会用刀?”刘郁指向冲田总一郎。
冲田总一郎感觉到刘郁的杀气。他提了那刀,刀很沉,是好刀。虽然短点,但刘郁是空手呀。他看向刘郁,心里寻思,自己是不是可以一刀把对方斩了,不,斩了这人,自己怕是要死。怎么办?这种事,自己好似成了玩物,杀人不是,不杀又不是。怎么办?没法子呀!
冲田总一郎感觉到一种名为绝望的产物。
他好似看到了所谓的命运,却无法冲出这命运。
明知道绝望,却无法超脱绝望。
最要命的是……他还在面对,而时间的大河,还在进行,根本由不得他后退。
“我……是不是我真的……只要伤到了你……”
“哪怕只是碰到我的衣角,看到没有?”刘郁把衣服提起抖了一下,发出卟的声音。
那是衣服兜住风的声音。
刘郁穿的,是军大衣,大衣发出“卟卟”的声音,这样的衣服,这样的大衣,要说碰都碰不到,冲田总一郎也不大相信,只要碰到……只要碰到……他再吞了口唾沫道:“我真的……只要我……就真的可以放我走吗?”
“没错!”刘郁笑着说。
“好!!!”
在无尽的绝望下,冲田总一郎决定拼了。
他整个人扑上来,但刘郁只是冷笑。
刀在手,刀在手,手握紧,要握紧,然后,斩出,拜托,一定要斩中啊!
音响抚子还等着我呢!冲田总一郎这样想,是的,音响抚子,那是冲田总一郎心目中的大和抚子,他冲田总一郎最大的幸福,就是有音响抚子这么一个,大和抚子似的未婚妻。
如今,他就要有钱了,就要……就要……现在要回去,要回去……我的妻子还等着我!
他的刀狠狠的斩出,好似要斩破虚空,好似要切割命运,他用尽了他所能用尽的力气。
可惜,那只是他精神上的力量,不是他实际的力量。不会武功,不学武功,平平的普通人,只是体育好,身体壮,这样的人,这样的身体,这样的身手,这样的功夫,和刘郁打?那叫一个找死。刘郁笑笑呵呵,脚下运转禹步。
他利用这个人来实验自己的功夫,来检查自己的功夫,来看自己的功夫。
不错,不错,我的功夫又进步了,不,我的身体恢复,也加强了,现在,我已经可以发挥出身体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实力了。不,也许我还可以发挥更多。当然,这也是我的营养品跟上的缘故,只要这么下去,不消半年,不,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