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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因为他本来就不懂那玩意。
会说话的项链听起来,很奇怪的感觉。
良久,那项链似乎说完了一遍,开始重复第二遍,这时候兰德斯才觉得自己重新取回了身体的控制权。
他大大的喘了一口气,只觉得内衣已被汗水浸得湿透,好半天兰德斯才从惊惶中回过神来。
他仔细看着项链,链子很普通,只是银而已,而那项缀似乎是木头,但仔细看去,又似乎和木头有些不同
兰德斯突然跳了起来,他想到了一个让他吃惊的词。
高聚合物。
通俗的来说,就是各种塑料,也就是将小段的有机分子链大量聚合起来所产生的聚合物。依有机分子链的不同,所产生的高聚合物会有不同的物理化学特性。
这块所谓的木头,显然是某种强度很高的高聚物,也许,在这层外壳下还有其他科技文明的东西,比如芯片,扬声器
刚才那声音,那光,也许不是魔法,而是科技兰德斯突然起了这么一个古怪的念头。
如果是科技,那么这个小东西的技术含量,已然远远超出地球科技的程度了。于是兰德斯更为好奇,他在想,这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雕像上没有任何明显的标记,没有开关,没有提示,即使有兰德斯也不懂那奇怪的未知语言。
兰德斯叹了一口气,将项链收起,便要退出了这肮脏的怪物窝。突然间,门外的目虫之一看到了什么,让兰德斯打消了念头。
他隐在入口一侧,钻进了又脏又乱的杂物堆中,屏息静心,安静的等待着。
脚步声急促,两个黑衣男子急吼吼的冲了进来,一进门,他们便直奔那个开关而去。看起来,他们已经解决了炼狱采掘者,只是他们自己也已是伤痕累累了。
兰德斯虽然隐藏着不能露头,但目虫便是他的眼睛,即使是黑暗中这些小东西也能看清五十米内的细节,并将其传到兰德斯眼中。一见来人冲着机关而去,兰德斯便知道,颈上的项链是他们的目标。
毫不犹豫的,兰德斯蹿出掩体,向门外狂奔而去。
显然,对方发现那里空无一物,自然会搜索整个房间,到时兰德斯就没有逃跑的机会了,而此时,在黑衣男子们未及转身前,兰德斯反倒有逃走的机会。
“腿力爆发,冲刺!”兰德斯低喝一声道。
双腿的肌肉立刻感觉到了暗黑手传来的力量,驱使着兰德斯以令人惊异的速度直冲了出去,黑暗并不能阻挡拥有目虫的兰德斯,相反成为他的掩护,三转两转,兰德斯便冲出了两人的视线之外。
冲至洞口,兰德斯突然停了下来,靠在洞壁喘息着。这就是看书多的好处,兰德斯记得探险家们这么提醒过,在进出洞口前需停一停,一来是回复体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二是给眼睛适应光亮的时间。
兰德斯并不着急,没有黑暗视觉的普通人类要走出这地道需要时间,而那两名游荡者并没有点燃火把,生怕成为兰德斯的靶子,于是他们的速度自然要比兰德斯慢。
休息了五分钟,兰德斯才走出洞穴,临走,他忽然想起了什么,留下一只目虫处在那堆连锁陷井附近。
不多时,两名游荡者追了出来,正当他们要跳过同伴布下的陷井时,洞口处突然投来一根人头大的木桩,砸在他们身边。
木桩正准确的砸在陷井的机关上,顿时,火油腾起,暗处两排刺钉在猛火油和发泡剂的共同制造的爆炸下激射而出,将措手不及的两人射得刺猬一般。虽然未死,却也是奄奄一息了。
此时,并没有跑远的兰德斯猛然跳出,抡起棍棒搂头就打。兰德斯的武技粗糙笨拙,但腕力爆发后的兰德斯的棍棒一抡便是低阶战士也要自愧不如,两个重伤的游荡者本就不擅长力量,这一棒又快又猛,全不给他们招架的机会。
血光崩现,只一棍,便将敌人敲得满脸是血。
1A3史前奇迹物品…3()
丫的路由器常常出毛病,每天早起总联不上,非要过半小时一小时的才能通。据说拨插电源有效,但那样联得快断得也快,麻烦唉,我好可怜。
兰德斯又是吐得天翻地覆,好歹,不久之前已经见过摸过死人了,但亲手杀人却还是第一次,也难怪他吐得一蹋糊涂但让兰德斯自己也觉得惊讶的是,自己竟然全无负罪感。
果然,拥有恶魔力量的男人,已经超越人类的束缚了吗?兰德斯不由幻想起自己变身大魔王在城市中横行一骑当千的意淫场景来。
用力摇了摇头,虽然提醒自己不要堕落,但兰德斯还是自觉的用手背的纹身将两名游荡者的灵魂取走。
这可是至今兰德斯所见最优质的灵魂了。
举个例子说,没有灵魂,只用鲜血制造的暗黑手和目虫,可以归于零阶恶魔,就相当于法师学徒们所会的戏法一般。
而暗黑采掘者在冒险者工会中被列为二级魔物,所以以暗黑采掘者的尸体与灵魂为材料制造的炼狱采掘者,则略强于暗黑采掘者,算得上三阶造魔,所以,它不受兰德斯这个弱者控制。
这两个游荡者是四级的精锐,他们的灵魂加上同等品质的其他原料,大约能制造出四阶或是五阶的造魔。
回到奥里尔镇,兰德斯发现,镇上似乎多出了一些生面孔。
通常,镇民在天黑之后为了节省灯油柴薪,都会早早休息,所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而眼前这些平民打扮的人类居然还在到处乱走,这本身就很可疑。
兰德斯不动声色,低着头仿佛是在考虑什么一般,就这么直直的走进内森下榻的农庄。
只是,虽然兰德斯头也不回,却有五只“眼睛”在替他观察着周围。这些眼睛,甚至比兰德斯的眼睛更适合在黑暗中视物。
“兰德斯,你去哪了?”刚要进门,内森便探出头来,笑道。
“少爷,镇上有一些生面孔。”兰德斯诚实的回答道。他的确没说谎,不过也没告诉内森自己的动向。
“哦?生面孔目的呢?”内森有些兴奋的说道。
兰德斯暗地里撇撇嘴,心想真是个小毛孩子,被贼惦记着很光荣么?话说这丫也不想想,自己的年纪貌似要比内森小上五六岁。他才是名符其实的小毛孩子。
腹诽归腹诽,兰德斯还是答道:“少爷是家族次子,似乎没有和人结过什么仇,大少爷的风格似乎做不出这样的事,再说他现在几乎已经确定是首位继承人,不需要若是强盗马贼倒有可能,毕竟少爷是来征税的。”
“马贼吗?叫士兵们起来,整装备战。”内森虽然是激动了,声音不由的大了起来。
“少爷,这些人肯听你的话么?”兰德斯问道。
“差不多了我想回里尔韦特之后就把这些人收入自己的私人卫队,毕竟我已经成年,应该收些亲随了。”内森答道。
“不,不用着急,少爷就这么结交他们,让他们在家族卫队中呆着好了,有什么事打个招呼就好,私人卫队的名额,留给黑狼这样的强者比较好。”兰德斯躬身答道。
“唔有道理。”内森点头,对于好的意见,他还是很虚心的。
“至于外面那些人让黑狼打发吧。”兰德斯打了个呵欠,“毕竟他有经验,是马贼还是正规军,目的,手段,想必比你我看得更清楚。”
这话的口气和表情已经称得上不敬了,但内森似乎已然被兰德斯之前的表现所影响,有意无意的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倒不太在意什么礼仪了。
“少爷,我真的累了,让士兵们荷衣而卧,将武器置于枕下,去休息吧。”兰德斯提议道。
“嗯,我先睡了。”说完,内森就缩了回去。
兰德斯笑了笑,他叫起黑狼,把内森的命令传达下去,便回到房间关起门,仔细研究那个项坠。
解下项坠,拿着它摆弄半天,兰德斯还是没明白怎么才能让它开口,其上既无按钮,也没有标识,光滑的表面摸起来却有一丝奇妙的触感,仿佛是皮肤般细致的纹路。
看着这东西半日,兰德斯突然起了个念头,他将项坠雕像放在桌上,操纵着目虫撞了上去。
白光闪起,那神秘的声音再次出现,目虫仿佛是被这道光震住了一般,细肢不动,甚至连眼球也停止了转动,直勾勾的钉死在那里一般。
兰德斯拿出纸笔,用拼音记下了大致的发音。不管怎样,以后找到有认得这声音的人再来翻译吧。
一夜过去,兰德斯将雕像翻来覆去的检查了不下十遍,试过各种方法,结果除了记录下那声音之外便一无所获了。
当朝阳羞涩的探出头来,将一线金光洒向兰德斯窗前时,兰德斯推开窗用力的伸了伸懒腰。
两只目虫就在此时无声无息的飞了出去,四下张望了一圈,方才飞回来。兰德斯微微一笑,自语道:“目标果然不是我们。难道,又是为了个雕像?”
走到门口,就看到黑狼抱着他的剑,大马金刀的坐在农庄的大门边,靠着椅背似睡非醒的样子。兰德斯蹑手蹑脚的走近他,伸出手杖,慢慢的点向他的肩头。
“别闹。”黑狼仍闭着眼,一甩剑鞘,便将兰德斯的手杖打飞。
兰德斯也不生气,笑嘻嘻的看着黑狼,问道:“怎么样?”
“不是冲我们来的。”黑狼伸了个懒腰,张开眼道,“否则,即使只派两三人,也足以令我方全军覆没。你看,那个背着大剑的家伙,是个霸剑士。”
“霸剑士?”内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位小少爷显然是没有睡好,揉着眼睛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
“霸剑士是一种尊称,一个十级左右,以重剑为武器的力量型剑士就可以在战士工会中进行试炼,通过者便能获得霸剑士的称号和热情之神的眷顾,成为超越凡人的存在。也就是说,一个霸剑士,至少可以等同于十二级战士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