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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兄弟的,有今生没来世,要死也在一块。”
但最终王勇还是没有和墨言一起走。因为墨言拜托他做一件事,让他从现在开始就用特种兵的方法训练小倩的孩子,把他培养成世界上最好,最冷血的杀手。
“等到哪天他成为了最好的杀手,就是我报仇的开始。”
从一岁起就开始特种兵训练?王勇的脑袋开始痛了。
“这样的话,也许会把孩子折磨死的吧。”
“死了就算了。”
墨言是认真的,几天后,他交给了王勇一叠笔记,上面详细的描述了训练的方法,连一点微小的细节都没有漏过,王勇略微翻了翻,就倒抽了口冷气——那么变态的训练方法,这和杀了那个孩子有什么区别?世界上没有哪个小孩能经的起这样的残酷训练,而且是从那么小的年纪就开始。
“如果你还是我兄弟,就要严格的照着做。”墨言的表情非常严肃,王勇终于点了点头,答应了下来。
在离开中国的那天傍晚,王勇第一次看见墨言哭泣。在上船前,墨言向着祖国的方向跪下,深深的吻着脚下黑色的泥土地,眼泪慢慢的顺着他的脸颊落下,消失在无边无际的中华大地上。带着腥味的海风徐徐吹来,却吹不散游子刻骨的离愁。
他和王勇紧紧的拥抱了一下,毅然的转过身,跳上了一艘破旧的渔船。这艘船会把他带到公海,和境外蛇头集团的船碰头。之后怎么样,谁也不知道。
王勇一直等到渔船消失在远方的海平面上,才离开了海滩。那一晚,王勇喝的大醉,他突然感到了孤单,这是豁达豪爽的他以前从来没有体会过的一种情绪。
后来的十几年,他履行了对墨言的诺言,严格的按照那份计划,从小孩刚会走路起,就对他开始了极端严酷,惨无人道的训练,那份计划的首页,有着墨言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人——形——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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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男孩有记忆起,他就生活在极端痛苦的遭遇中。当别的孩子在父母的宠爱下玩着有趣的玩具,逛动物园,吃着精心烹调的饭菜时,他却在烂泥里打滚,烈日下暴晒,风雪里受冻。
他也算有玩具,他六岁的时候已经能熟练拆装十几种不同的枪械,七岁时拥有了自己第一把特种军刀;
他也算去过动物园,只不过他看到可爱的胖黑熊,小老虎,大灰狼的时候,它們都不在铁笼里;
他的伙食也勉强可以,他三岁时已经吃过蚯蚓和蚱蜢,五岁时生啃青蛙和麻雀,倒也没有吃坏肚子。
在男孩的记忆里,他刚会跑步没多久,每天就被逼跑很长很长的路,等大了一些,还要再背上个包裹。包裹越来越重,很快就超过了他的体重。如果不完成,就不准回家,不准睡觉。
男孩子每天五点起床,晚上九点睡觉,十几年来如一日,如果没有意外情况,每天的误差不超过几秒钟。他白天的时间排的很满,体能训练,格斗训练,射击训练,跟踪与反跟踪训练,野外生存训练……等等。
每一种训练对他来说都是噩梦,但他竟然咬着牙挺了过来。他曾经天真的以为,其他孩子过的也是这种生活,生活本来就是这样,不停的向前跑,向上爬,在最毒的烈日下暴晒十个小时一动不动,雷雨天的夜晚在沼泽中潜伏,大海里不吃不喝游泳一整天,每天做超过500个俯卧撑,500负重引体向上,操练各种杀人的方法,用不同的枪,打不同的靶;就连晚上睡觉,他的床也只是一根离地面很远的树枝,或者一张又窄又高的长凳,边上放着两大盆凉水,如果睡的太熟,难免翻身,就会掉到水里。
男孩十二岁前的日子,在东北的森林,戈壁的沙漠,南方的小岛上度过。
快到十二岁,王勇惊奇的发现,他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教的了。男孩的体能和力量达到了同年龄水平的极限,格斗技术极其精湛,出手奇重;用狙击步枪可以在一千米以外的人形靶上打出中国汉字,睡着的时候你向他射把飞刀他梦里也能躲过去;虽然没有驾驶执照,他的驾龄却已经超过五年,偷一辆车只用几分钟,男孩的精神,更是坚韧到机器一般的地步。
于是,王勇决定让他实战。
十二岁时,王勇给他一把军刀,一把五四手枪,九颗子弹,半壶水,把他独自一人扔在狼群出没的森林里。半个月后,等王勇在森林里找到男孩的时候,他和整整一大堆狼的尸体躺在一块,简直分不出那里是人,那里是狼。头五天,一群狼死在了他的手里,他也受了重伤,后十天他靠喝狼血,生吃狼肉活了下来。子弹还剩一发,王勇问他为什么,男孩说如果再有狼群出现,那颗子弹留给自己。
十二岁半,男孩被一头黑熊又抓又咬又摔,浑身血肉模糊,肋骨断了三根,最后在黑熊准备享用那堆“人肉”的时候,他用从不离身的匕首割断了黑熊的咽喉。
十三岁,王勇带着男孩上了青藏高原。第一次来到藏民家时,一条凶猛的藏獒攻击了男孩,但被他插瞎了双眼后又用手扯断了气管,让淳朴的藏民以为看到了魔鬼,敲响了村子里的警钟。最后两人只能落荒而逃。
一年的时间里,王勇和男孩在西藏的阿里、那曲地区及日喀则地区的西北部,遭遇了许多藏羚羊偷猎者。而这些人,大部分成了男孩训练计划的牺牲品。
在那里,男孩杀了第一个人,不是动物,而是真正的人。这是训练计划中极重要的一步,也是让王勇感觉最难办的一环。他担心男孩对人下不了手。
王勇没想到的是,在男孩的世界观里,人和动物根本没有什么不同。他不觉得杀一个人会比杀一匹狼来的更残忍,或者,他的意识里,根本没有残忍这个字眼。这一点,王勇第一次看到男孩杀人时已经发觉。当两个偷猎者瞪大眼睛,带着一脸不可思议和恐惧的表情倒在男孩面前时,他空洞的眼神没有任何变化。
王勇和男孩开着偷来的吉普车,转战高原的各个角落,只要遇见小股偷猎者,必让男孩杀之,而且每次还演练不同的战术和杀人法,正面突击,尾随偷袭,隐蔽狙击,近身肉博,男孩没有一次失手。
最后一次,男孩14岁生日那天晚上,他潜入偷猎者聚集的大本营,用军刀和装着消音器的手枪,竟然在2分钟内干掉了11个全副武装的职业偷猎人,整个过程干净利落,行云流水,王勇觉得自己像是在看一部特种兵突袭的经典教科片。
王勇知道,杀偷猎者对于男孩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男孩用了十四年,完成了墨言亲手设计的,十七年的训练计划。
“墨言,你大概不会想到,你让我训练的男孩,已经有了超越你的潜力。虽然我永远比不上你,但那个孩子一定会比你强。”
过了十四年,王勇觉得该是时候让男孩体验一下正常人的生活了。
第九章 牛肉面条()
等少年把庭院大致收拾完毕,天色早已经暗了下来。院子里的杂草和落叶都被清除的一干二净,堆在墙脚像一座小山那么高。至于那个池塘,明天再弄吧,他想。
“今天晚上吃什么?”少年走进了屋子,随口问道:“刚才整理院子的时候,我顺便抓了三只青娃和一条蛇,煮还是不煮?”
王勇心里只能苦笑,看来,要让这个孩子变得正常一些,先得从饮食入手。
“听着,以前你经常吃的那些东西,是在没有食物的条件下不得已的办法。从今天起,你要学习做一个普通人,知道吗?”
少年耸了耸肩,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几分钟后,王勇带着少年来到了小镇的街上,准备找一个地方吃饭。为了训练这个孩子,王勇也已经好久没有好好吃过一顿像样的饭菜,今天又忙着搬家一天没吃东西,他早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去大吃一顿。
水乡小镇的夜晚是安静的,镇上的居民早早的回了家,纵横交错的河道边坐落着一间间老式的砖瓦民房,窗户里透出柔柔的灯光,和着小河哗哗的流水声,就像一首温馨的小夜曲,蜿蜒流转在夜空中,屋檐下,篱笆旁。偶尔传来婴儿的啼哭和青蛙的鼓噪声,也如微风拂过,只在平静的水面上留下几道浅浅的涟漪。
小镇上人口不多,夜市也就冷清的很。大多店铺都早早的打烊,王勇和男孩在镇上转了半圈,却只找到一家开门的小吃店,就是“五福居”面馆。
他們走进店里,发现冷冷清清的,一个人也没有。正在犹豫是不是要退出去的时候,里屋的门开了,走出来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眨着水灵灵的一双凤眼,秀气而挺直的鼻梁衬托出下面一张可爱粉嫩的小嘴,皮肤白里透红仿佛一个新鲜的水密桃,纤细小巧的身体看似弱不禁风,好像一阵风就能吹走一般。
王勇心理赞叹,到底是江南,钟灵地秀,人杰地灵,连个小女孩都长的那么标致,就根店门外的那几根青竹子似的。这也难怪王勇,如果他胸中有些书卷,也不会做出这种粗俗的比喻,起码要是“似蹙非蹙笼烟眉”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样的诗词才行。
“小姑娘,这家店还开着吗?”王勇问。
女孩微微一笑,转过头向着楼上喊道:“妈,来客人了!”声音清脆婉转,却又带着糯糯的,软软的江南水乡口音,不由让人的心也飘了起来。
只听咚咚咚一阵脚步声,一个人从楼上跑了下来,正是“五福居”的老板娘,姚秀花。她看见王勇和少年,脸上笑成了一朵花:“里边坐,两位里边坐。”
一份油腻腻的菜单很快放在了俩人面前,王勇看了两眼,发现几乎全是面条,从阳春面,葱油拌面到大排面,也算一应俱全。将就一下吧,他想,如果不吃这家,今晚恐怕真的还得去啃青蛙腿加水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