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廖晓像是想起了什么:“小朗那时候说要娶城儿来着。”
一句话出口,让正努力维持表面镇定其实内心扑通扑通不止的高城立即轰一下站得笔直,袁朗诧异的朝他看:“坐下坐下,那么激动干什么?那不是……那时候以为你是女的么……”
高城含恨看了颜素素同志一眼。
颜素素掩嘴,摸着儿子壮实的肩:“咳,你们又不是不知道那时候我盼女儿盼疯了,以为肚子里那个准是个丫头,才三个月就开始买公主裙,结果……城儿……”
沈廖晓接道:“城儿出生那会儿你哭了整整俩小时,我记得小朗那时候还在你床头不停地翻跟斗叫[妹妹],结果你哭得更厉害……”
袁朗讪讪的摸了摸鼻子:“那时候我才三岁,别说这些连当事人自己都不记得的事儿了……”
“结果你沈阿姨发了狠,硬是把高城当女孩子养……”沈廖晓扑哧笑出声。
“我说你就不怕把我整成变态啊?”高城梳理了心情,终于能正常态的面对了,还不忘调侃自己老妈。
“反正你爷爷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更别提你爸。再说了我买的那些蕾丝小裙子们……可不能浪费啊。”
高城臊得脸通红,往左边打量袁朗,记忆里青涩的刺儿头似乎深沉了不少,还是一样看起来焉儿坏的黑眼睛,挺鼻梁,阔嘴唇,袁朗感应到高城的目光,朝他眨眨眼,换来高城一声:“毛病!”
袁朗嘿嘿笑,继续玩着精致漂亮的巧克力盒,里面的费列罗已经下了肚,宴席也不知道几时开,不过……高城坐在边上,倒让等待的时间不那么无聊了。
他想起那时候在军区幼儿园,那时候还不是双休日,周三下午没课,他就拖着个书包去幼儿园找在里头任教的老妈。
那时的他还是个两年级的小鬼而已,袁朗在小朋友午睡的时间趴草坪上晒太阳,早春的阳光无暇的温暖——有时候记忆中画面比片断更鲜明,天色应该很澄清,没有一丝杂质,这时他看见一个穿得洋娃娃一样的小家伙朝他方向飞奔来,头发上还扎了个小草莓,红扑扑的小脸蛋比苹果还漂亮,水汪汪的大眼睛比葡萄更亮,然后就这么……跌在离自己一米开外的草地上,小嘴一咧,哇一声哭出来。
其实在8岁的小男孩心里是没有怜香惜玉的概念的,袁朗就着趴在草地上的姿势那么扭扭的爬上前,对着哭得很投入的小孩儿一阵的笑。
等沈廖晓过来找到不肯好好睡午觉的高城时,看见自己宝贝儿子正用青草编着各种小玩意给高城玩,高城脸颊还挂着泪痕,表情却早已放晴,连袁朗偶尔调皮伸过来的爪子戳戳他小脸都没有知觉。
等袁朗知道这个洋娃娃就是高家老三时,他已经抱着小高城不肯撒手了。
高城出生到五岁这个时间,跟着颜素素在南京外婆家住。等到了适学年龄才被爷爷带回北京军区。这也是明明就住隔壁的袁朗遇见高城却不认识的原因。
不过……袁朗一直埋了个小秘密没跟任何人说,他从一开始,就知道高城跟自己一样,是个小子。
为什么还那么喜欢亲亲抱抱他呢?等袁朗稍微长大点,才开始考虑过这个问题,那时候,高城已经跟所有小男孩儿一样抓着塑料冲锋枪对着所有人[劈里啪啦]扫射了,不,应该说即使在高城穿着蕾丝公主裙的幼年时期,他就没有湮灭调皮小子的本性,顶着脑袋上大大的蝴蝶结,爬树掏鸟窝抓蜻蜓一样不落,根本就是披着蕾丝的小猴子,所以高家人压根儿不担心高城所说[变态]养成的可能。
然而……高城有些心虚的看了一眼同样陷入沉思的袁朗,他是记得的,明明知道自己是男孩,还说长大了非他不娶。童年时期那种骄傲、得意的情感开始浮现,那时候军区大院里的小姑娘一个个把袁朗当偶像一样的跟随和崇拜,也许那是小孩子的虚荣心吧……
是了,袁朗,一直都是这样的厉害,从小到大,一直都是。
第 2 章
2、
婚礼散场,铁路说明天周末你就陪你外公妈妈当一天孝顺儿子,颜素素一听就问沈廖晓住哪里,知道他们要回酒店去住后不依不饶的要他们住家里来,沈老爷子说反正不只待一天,浪费是犯罪,倒是袁朗还没去处,不如就去高家打扰一晚算了,袁朗摸摸鼻子厚脸皮的看了高城一眼,说好啊,高城愣是被看得挪开视线。
因为婚车租借到了时间,高家的勤务兵过来接的人,一车上坐了老太爷、颜素素、高建国、高境就正好客满,颜素素跟赶小鸡似的丢给高城一张红色大炒让他俩自己打车回家外加好好叙旧,高城接过钱攥手心里带着袁朗去酒店门口等车。
夏天的尾巴有些清凉的夜风吹在皮肤上十分惬意,袁朗把西装外套拿在手里,衬衫袖子撸得老高,他一向贪凉快,带着湿气的风抚摸毛细孔的触感让他留恋不已,酒店大门的小弟伸手替他们拦到辆车,开了门,袁朗猫着身子钻到后车厢,高城却挤进了副驾驶。
人大概就是这样,明明曾经熟悉得如同自己,隔了一层空白就生疏,袁朗想,或许我该自然点儿,就跟南瓜们相处一样?
“高城,听说你下基层了?”于是袁朗用一般无二的正常口吻跟高城说话。
“是啊。”高城头也不回的回答,声音有些高昂,到一路口,给司机指路:“师傅就前边儿大转弯,对。”
过了会儿,高城稍微偏了偏头:“听说你混得不错啊,不到三十就二毛二了……”
袁朗轻松一笑:“你不说你大哥都二毛四了,我不就瞎混呗……”
“在哪个区啊?”
“就本军区。”
高城想本军区副团级差不多没我不认识的,怎么我就不知道有哪个叫袁朗的中校呢,不过既然他不说,自己也就不好多问:“说说你呗……”
袁朗突然就有些不知该说什么起来,他挺想说小舅舅失踪后全家搬离北京之后发生了什么,他怎么跟父亲袁慕华拗,怎么离开学校进了部队从一个列兵一步步爬到今天的位置,可他张了张嘴发现他不知从何说起,这十二年的生活如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浇了浑身湿透,擦干后却不留痕迹。
“哎,今儿袁叔叔没来?”
“他学校对外交流去了。”袁朗想到自己这个学究派的父亲,从袁朗穿上这身军装开始冷战不止,好在外公和母亲是站在自己身边的,“哎高城,你今年实岁该二十六了,也可以考虑自己个人问题了。”
“不用你操心。”高城飞快堵回来一句,“前面有我大哥撑着,后面高域才结婚,这矛头没那么快指向我,再说了,不还有你嘛!”
“你怎么知道我没结婚?”袁朗一句调笑,“知道我还在等着你呢?”
“你你……”高城被气的恨不得回过身来揍他,“你不挤兑我浑身不舒坦是吧?从小就这样,爱占我便宜!”
袁朗嘿嘿的笑,心想别人的便宜摊我面前我还不想占呢,不过这话就懒得说出来了。
“你家的隆美尔还在不?”袁朗忽然就想起初中时跟高城一起养的那条白熊。
“恺撒大帝好着呢,崽都产了好几窝了。”高城故意把[恺撒大帝]说得老响。
两人这才一起笑了出来,那时候刚把小白熊捉回高家,大伙儿商量取什么名好,袁朗说叫隆美尔,高城说叫恺撒大帝,最后还是高儒文拍板就叫白云,家里那条黑贝叫黑土,刚好凑成赵本山和宋丹丹。不过话虽如此,袁朗逮着白云依旧叫隆美尔,正如高城依旧管它叫恺撒大帝一样。
“不对呀高城,我怎么记得隆美尔性别为男呢?”袁朗促狭的问。
“哼哼,你那眼神,不是从一开始就男女不分么。”高城不甘示弱。
“谁叫它披上了女性的外衣呢,你说是不是啊高城?”
“要学会透过现象看本质啊中校同志。”
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从以前就这样,说话喜欢对掐,袁朗不认为自己是那种特爱抬杠的人,可摆高城这儿就不对,浑身都叫嚣着想要东戳一下西戳一下找点满足感,偏偏高城总是很如他意的每次都跳脚,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明明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还硬要装出一副老大不乐意、是他先招我我才反击的委屈样。
“哎哟师傅,开过头啦!”高城一声叫唤吓到了专心开车的司机,带着满嘴京片子的抱怨着倒车,幸亏已经绕进了小道,要不还得兜圈子。高城忙不迭道歉,袁朗在后座抱着肚皮笑得很开心。
“笑笑笑,”高城让车停在大院外头,付过钱下了车,袁朗跟着下车,跟在高城后面在大门口登记。
看见高城在[关系]那栏填上[亲戚]时,袁朗再一次起了逗高城的心思,把手撑在窗台上装出一副不解的样子,特地压低了嗓门贴上他的耳朵不让第三者听见:“高城,我跟你是什么亲戚啊?”
高城立马觉得自己耳朵烧着了,要不是门卫室外灯不够亮,恐怕定能叫这痞子看出变红了的耳郭,忙丢下笔骂骂咧咧:“我说多少年了你你这点破烂习惯能不能改改啊?说话非、非凑那么近!搞那么暧昧干吗啊?”
袁朗立即无辜的退后三步,还张开双手表明清白,高城不睬他,径直管自己朝里走。
临到高家小楼前,高城一声震天响的“恺撒大帝”,一条巨大的白花花的狗扑了出来,冷不丁看见高城身后的袁朗,那狗就有几秒的愣神(人性化的狗啊,摸下巴)。
“隆美尔?”袁朗大喜,白云似乎被挑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