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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加强了操练强度,把这边白人弄的苦不堪言,所以就格外珍惜一周两次的所谓交流活动。
不过,既然是交流活动,就不可能只是聊天打屁,那太浪费了,所以自从改成周六周日以后,李永吉就增加了一些项目,直接改成两军联谊的比赛活动。
也就是说,一周两天的交流活动日中,会有很多比赛项目,比如射击比赛,比如长途负重徒步行军比赛,骑马比赛,拼刺刀比赛,橄榄球比赛,甚至还有打擂台,也就是搏击比赛,获胜的一方会有奖品。
由于精武军人数远远比洋枪队的人数多,所以每次比赛过程中,都会有众多围观的精武军观众,而在比赛过程中,精武军上下忽然发现,洋人也不过如此,很多地方还不如自己。
比如在射击比赛中,由于洋枪队的白人们玩夏普斯步枪的时间太短,实弹射击的次数也更少,因此压根不是精武军的对手,毕竟精武军的实弹射击训练强度可是很高的,就实弹射击一项来说,可以说是整个世界所有军队都不如精武军这么能造。
更何况,来参加比赛的大都是精武军中射击成绩比较好的,年龄普遍年轻,稳定性也好,跟那些平均年龄三十多的洋人一比,那水平差的不是一般的大。
此外,由于精武军一直很注重科学的体能训练法,经过这么几个月的训练,再加上平时好吃好喝,精武军的体能以及长途行军能力也十分强大,根本不是那些平均年龄三十多,且平时也没怎么进行体能训练的白人可比的,所以负重行军一项,更是没有悬念。
骑马比赛也差不多,这批白人大部分是水手啊,又大多是草根,平时哪有机会骑马?也就是华尔白齐文这些人会一些,但基数太小,根本不是精武军那些特别挑选出来的骑手的对手。
拼刺刀项目则互有胜负,甚至一开始还是白人占优。这倒不是精武军的人技术不行,而是他们跟洋人面对面的时候,总是下意识的打怵,而拼刺刀最重气势,结果就是精武军一方经常败北。
不过等大家适应过来了,局面就开始扳平,再往后就是赢多输少,特别是集团式的拼刺刀比赛中,基本都是更注重团队合作的精武军赢,经常把洋枪队的人戳的满身白点。
橄榄球比赛也差不多。一开始精武军的橄榄球队员总是被对方那批嗷嗷叫的白人队员所吓唬住,所以十分被动,可在适应了之后,局面就不一样了。
要知道,李永吉派出的橄榄球队员,基本都是身高在一米七五左右的人,体格方面跟白人相差不大,而平时体能训练做的不错,加上玩这个时间更长,更有经验,更注重团体合作,所以一旦适应了对方乱糟糟的冲锋,很快就靠团队协作把洋枪队的橄榄球队员打的找不着北,甚至是由于橄榄球不避讳冲撞,而精武军的橄榄球队员特别学过如何冲撞,所以经常一场比赛下来,精武军的队员没啥事儿,洋枪队的人却总是鼻青脸肿。
打搏击,或者说被洋人称呼为拳击比赛,被中国人称呼为打擂台的比赛则是另外一种情况。
一开始,基本都是人高马大的洋人赢,毕竟这些水手为主的家伙不但体格更高,而且平时经常打架,打架经验丰富,而这种搏击又是自由搏击,没什么规矩,所以对这些洋人来说是最擅长的领域。
后来李永吉看总这样不是个事儿,就耍了点小花招,那就是在拳击手套上动手脚。表面上看,洋人的拳击手套跟精武军的手套一样大,但实际上洋人的拳击手套棉花更多,更厚重,还略微加了水,而精武军的拳击手套就是看着大,实际上里面掏出不少棉花,重量轻不少,而且打击的时候也能更出力。
除了在拳击手套动手脚外,李永吉还派出了自己的警卫营营长出马,去对付擂台上的拳手,有意制造搏击英雄。
自己的警卫营营长叫吴守云,就是当初把汪云翼下巴卸下来的那个高手。后来自己重新找到他后,稍微一打听,才知道对付真的是个武功高手。
吴守云擅长的是大力黑沙掌,手上的功夫相当厉害,不过,大力黑沙掌说是掌,实际上更应该说黑沙指。
也就是说,平时练习的时候,是用双手从插绿豆开始,一直插到铁砂用,另外,还需要练习指力,用指头撑着地面做俯卧撑,所以手指头特别粗硬,力道也特别强,打人的时候,讲究的就是用指头以点破面,配合擒拿手的套路,直接就对着关节去。
虽然这次要戴拳击手套,不过大力黑沙掌也有拳法,那就是握成拳头的时候,食指关节稍微突出,形成一个尖部,用这个尖部打人,由于都是对准穴位,一旦被打中,伤害特别大。
就这样,靠着拳套做了小动作,加上派出高手上台,还提前根据拳击的特色制定战术。简单说,就是有针对性的一上来就利用身体冲撞抢攻,不给对方用小跳跃步伐拉开拳击距离的机会,而只要双方一撞上,立刻就朝着对方的薄弱点下黑手,所以比赛往往是双方一撞,洋人就倒地不起,很快以吴守云的胜利而结束,一下子就扭转了洋人搏斗厉害的局面。
这样一来,就造成比赛过程中,精武军全面压制洋枪队的情况,再加上趁机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比如说匈奴大军如何被汉朝军队打的往西逃跑,往西逃跑的时候又打的西方人不停颤抖等等,让精武军上下产生了一种洋人不过如此,以前失败都是朝廷无能的感觉。
虽然实际上这并不能证明中国人就比洋人强,这批洋枪队的白人也没法代表西方列强军队的主流,但至少在精武军这群士兵的心中,他们却不再惧怕洋人了,而失去了惧怕心理,他们再跟洋人交往的时候,也就不再像以前那么拘束,甚至可以有说有笑起来。
至于这些洋人呢,也在多次失败中认识到了现实,知道这些精武军的士兵都很强,算是得到了他们的认可,一旦得到了认可,加上也很喜欢这些比赛,而且还能喝酒,所以很快就跟精武军的士兵说说笑笑,甚至勾肩搭背起来,倒也是搞的一片祥和。
不管怎么样,李永吉的目的看来是达到了,至少对精武军的官兵来说,洋人再也不是什么神秘而可怕的生番,顶多只是一群肤色不同语言不同的同类而已。
第六十三章 张信达的蛙人战术()
就在李永吉在那红红火火的大搞中洋大交流的时候,张信达那里却忽然停止了传送马匹的行动,这让正打算继续搞龙骑兵师的李永吉十分不解。* 章节更新最快
“为什么不送马了?因为我觉得那样太傻了。”面对李永吉的疑问,张信达只是耸了耸肩,“我以前以为你是想用这些马打太平军,战术性还是很不错的,可如果你是想用这批马带着你的部队北上打英法联军,传送马匹实在是得不偿失。”
“怎么就是得不偿失?”
“因为你根本不了解长途行军的实际情况。”张信达道,“其实我之前也不太了解,所以才陪着你疯了那么一段日子,不过后来我偶然查到一点资料,那就是马匹的耐力比人差,需要的后勤保障比人多,长途行军如果超过500公里,马匹的行军速度反而不如人。”
“什么行军速度不如人?我怎么听不明白?”李永吉问。
“这么说吧。”张信达道,“在没有火车,没有汽车的年代,你要从上海走路去北京,轻装步行的话,怎么也得一个月,如果是骑马,那从上海到北京起码要俩月,这样说你明白了么?”
“怎么可能?”李永吉道,“走路一个月我了解,但骑马怎么会要两个月?”
“因为马的耐力比人差啊。”张信达道,“马匹平时在牧场的时候,基本上一直在吃东西,如果不吃牧草,吃粮食饲料,那消耗也是惊人。好吧,知道你有金手指,但一匹马一天就要吃掉最少10公斤的精饲料,2万匹马,一天就要吃掉200吨粮食,你那点吨位够么?反正我传送吨位是不够,就你不能光弄粮食,还得有武器弹药等其他补给吧。”
“可是……”
“听我说完。”张信达道,“就算你每天都让马匹吃饱了,可马匹的耐力不如人,500公里以内,速度是比人快的多,但用常步连续走500公里以后,马匹就必须停下来休息一段时间,如果继续走,就要生病,就要累死了,而在这段马匹休息的时间里,人可以继续走,早就超过了马匹了。
要做个形象的比喻,人跟马,就好比龟兔赛跑,人可以不停的走,马却是一开始跑的飞快,可很快就要中途休息,不休息的话就要生病或者累死掉滴。因此那些所谓八百里加急,是不停换马,如果不换马,早就累死了。
历史上早有这方面的统计,那就是战略行军的话,人的速度要超过马,比如拿破仑就说过,行军速度第一是步兵,第二是骑兵,第三是炮兵,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比如接下来的美国南北战争,很多时候就是步兵走一段路后,要停下来等骑兵,就是说明马匹的耐力不行。换言之,说马匹机动力好的,只是在战术层面,或者战役层面,如果是上升到战略层面,马匹的机动力就比人步行差太多。”
“要是你这么说,蒙古骑兵是怎么做的?”
“那能一样么。”张信达道,“蒙古骑兵是马比人多,一人双马或者三马,以战养战,而且蒙古骑兵的机动力也不算多强,只是比当时的步兵机动强而已,但那时候的步兵机动力一样差劲,更何况蒙古骑兵在战略机动的时候,为了体恤马力,也是下马步行。而到了近代,步兵的机动能力大大增强,战略机动的话,比马匹的速度就更快了。总之你相信我,长期行军,人的速度要比马强不少,你一个月能走路从上海去北京,骑马绝对到不了,所以你如果是打算靠骑马或者坐马车去北京,趁早死了这份心,就算能行,光马匹的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