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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天华兄。”闵启明脸上浮生微笑,亲切地伸手与唐天华握握,似乎丝毫也没有听见对方的暗讽。
“有事忙,就不打扰启明公子与鱼总的谈话了。”唐天华大笑着,伸手与闵启明握了一握,又与鱼丰胖子握了握,然后挥手作别:“忘了告诉启明公子,子玉他刚才遇到了两个来东山游玩的老朋友,说不定呆会要跟启明公子谈谈,看能不能在五间房里给均一间屋子出来招呼下朋友。”
“五间房我全要了!”闵启明果断拍板,现在别说五万,就是十万他也愿意掏。
“不好意思,潘公子刚才已经跟我多预约了一间房,现在房子很紧张,要不你们要四间挤一挤?”鱼丰胖子完全不配合,相反,他乐意看见这种明争暗斗,坐山观虎斗的感觉,真心不要太爽!
“要。”闵启明怒色在眼眸深处一闪而没,但脸上笑容不减:“谢谢鱼总,房子我们是有多少要多少。”
这边还没有事了。
外面又涌进一大群人,前面几个全是转校来的高富帅,其中还有两个是认识闵启明的,一听没房间了立即急得不行,拉住闵启明的胳膊不放:“闵哥,你不是吧?你一个人能住四间房子?均一间出来给我吧,你看我和张俊没地方住啊,均一间出来让我们俩挤挤吧,我叫你哥了还不行吗?”
另外几个高富帅跟闵启明没有任何交情,相反还有点小仇。
他们愤愤不平地哼了一声:“走,我们找天华和子玉,他们肯定不会像某些人,见死不救的!”
闵启明咬了咬牙根,脸上的笑容尽量不减,拍拍面前两位朋友的肩膀:“只能均一间了,不是哥哥不让,实在是人太多,大家都找我,想均也均不过来啊!”
拉拢盟友是一门很重要的学问。
既然仇敌遍地,自然要拉些盟友挡住某些暗处不经意射来的子弹,尤其是大敌当前,更要牺牲利益来作交换。
跟苦逼的闵启明不同,林东同学早进内庭院休息了。
一个人住着宽敞的豪华套间。
好不惬意。
当千郡来找他,她发现这小子正在研究一只蚱蜢,聚精会神地看着,比吊丝偷看一个穿着齐b小短裙的大胸美女还要专注。她不禁狂汗,这都是什么破爱好啊,院子里有那么美妞你不看,偏偏看只小虫子,你要是昆虫学家也就罢了,偏偏是个汉语言专业的书呆子。
“有事?”林东头也不抬地问她。
“……”千郡很想问问,这只虫子长得真的那么好看吗?不过出于保镖的职业素质,她还是尽量拿出尽量缓和的语气:“我老板有事找你。”
“你老板是谁?”林东奇了,没听说她有老板啊!
“云悠悠。”千郡这样说就是想引起他的好奇,没想他还盯着虫子,头也不回。
“等会,现在是重要时刻,先让她等着。”林东同学还死死地盯着那只平凡无奇的蚱蜢不放,喂,你这是要走注定孤独一生的节奏吗?躲在门后偷听的班长大人捂着嘴巴,不笑出声来,但肚子里的肠子快要抽筋了。至于另一个偷听的鱼彤彤,除了无语还是无语,现在她打心底赞同班长大人的话:这人果然是一根完全不开窍的木头,而且是已经无可救药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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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逆天改命()
那只蚱蜢一会儿就挂掉了。
千郡看见,林东脸上的表情非常的惋惜,好像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快要成功了,却忽然失手打碎了那般。
她完全想不明白,为什么一只虫子会这么重要,不就是一只蚱蜢吗?
“要不我再帮你捉一只?”千郡问。
“啊,不用了!”林东恢复过来,信手将那只死蚱蜢扔掉,动作完全不象曾经珍视过的随意。他进去卫生间洗了洗手,又自背包里提了一个小包出来,背上,然后冲千郡挥挥手:“走吧,不是去爬山吗?现在可以出发了,我早就准备好了!”
班长大人赶紧跑回房间翻个登山包出来给他用,可是林东却嫌麻烦,懒得带。
他这个小包小得真是就算装满黄金,估计也值不了多少钱。
千郡很想吐槽。
但最后还是忍住了。
云悠悠的准备也很简单,她的背包比林东的小包大不到哪里去。
“真的不用我一块去?”千郡送出侧门,鉴于保镖的职责还是说了一句:“到了地方,我在外面等着,你们进去就行,这样总可以吧?”
“真不用。”云悠悠微笑解释道:“我们先去看看,实在不行就回来。之前我测过水文,跟预计的有误,所以我们今天只是去探探路,不一定能够成功,你去也是白等。中午骑车时,我看见有个女的,跟普通人不太一样,千郡你留下来,注意保护班长她们。”
“那个女的我也看见了,没有看得太清楚,我估计她是水蛭女风间枝子,这个女人的确是一个危险人物,你们要是遇上了,也要小心。”千郡向林东这边看了一眼,示意他多照顾云悠悠。
“她肯定不会跟我们遇上的。”云悠悠闻言轻轻摆手。
“放心。”林东给千郡和班长大人做了个保证。
推着车子。
两人自鱼米之乡的内庭园侧门出来,一路缓缓骑着,因为小路两旁有大片的林荫,倒也不怕毒辣的阳光。
约骑了半小时左右,从水泥路转到碎石小路,自山间绕来绕的,终于到了青龙峡尽头的龙溪水库。云悠悠稍微在前面带路,两人越过大堤,到了山壁间,把车子推入草丛里,暂时扔下了。再沿着山坡,一路向桃花坳的方向前进。
因为走过一遍,虽然那是夜间,景象有点不同,但林东多少还记得一点路。
云悠悠该不会是想带自己去那个湖泊吧?
林东忽然自心里升起这样的念头。
“怎么啦?”云悠悠第六感非常敏锐,林东一联想,她似乎就有相关的感应了,好奇地扭头回来看他。那黑白分明清澈有如水晶的大眼睛,在阳光的折射下,透射出无瑕的纯净。
“没事。”林东摆手,他的视线移开,不与她正面对视。
在刚才的一刹那。
他有种错觉,仿佛是飘渺仙子在看自己。
那眼睛同样的纯净无瑕,同样的映人心魂,也许,脸蒙轻纱的飘渺仙子会更多一点神秘……但无论如何,她们都长得太像了,越看越象!
不,她们并不是同一个人!
林东赶紧自心底里升起一个防御盾,飘渺仙子是不可替代的,必须是唯一的存在!
这个念头一起,林东心里头的感觉又好了许多:只是长得像罢了,人有相似,这个并不奇怪!
“你好像挺多心事的。”云悠悠很奇怪林东这样还有什么好烦恼可言,以他的能力要啥有啥,不是应该很开心很快乐才对吗?怎么老是眉头皱皱思考个不停这样?
“哪里!”林东一听立即大汗:“像我这种没心没肺无忧无虑快乐不知时日过的穷逼,哪有什么心事可言,你一定是感觉错了。这段时间我在研究虫子基因融合的问题,可能有点过于专注,你们才误会的吧?我又不是多愁善感的林妹妹,像是个会有满肚子心事的人吗?”
“也许是我看错了。”云悠悠微微一笑:“我看班长她挺担心你的,只是有点不好跟你说。”
“我没事。”林东摇摇头:“她会快乐起来的,我的研究快有成果了。”
“你把虫子的研究放在她的身上?”云悠悠吓了一跳。
“虫子只是试验啦!”林东狂汗,我真的那么像个疯狂科学家吗?如果没有百分百的把握我敢在她身上弄?虫子的研究是开始,只是一个铺路,真正研究方向,以后全在人身上,要不然这么辛苦研究这个干嘛?可惜不能得到这方面的资料,如果有个血液样本,多方面的对比一下,那么研究起来会顺利很多。现在罗姆尼的血有了,参照物有了,但还缺乏一个更加重要的对比。
如果能够把中午那个妖艳女抓住抽一管血,那么可能不用很久就可以获得突破。
至于虫子。
这个只是最基本的试验。
虽然也很重要,但不是自己研究项目中最主要的方向。
云悠悠对于林东研究虫子没有多大兴趣,两个人继续向前走,在下午四点半左右越过桃花坳,接近五点,终于来到了小湖泊的边缘。
小湖泊四周环山,白天看起来,跟晚上完全不同。
煞气全无。
如果不是来过一次,林东还不敢相信,这个轻风拂面的小湖泊就是那天晚上遇到的那个凶煞之地。
“你和千郡来过这里是吗?”云悠悠又停下了,大眼睛转回来瞅着他。
“是的。”林东感觉眼睛好厉害,有种能看进内心深处的感觉。当然他知道这是错觉,如果有人用意念入侵自己的内心,无论是多么的隐蔽,自己都会立即反应过来的。能不能抵御住是一回事,但绝对有所知觉,那怕强如飘渺仙子也不能毫无痕迹地入侵自己的心灵。
之所以有这种错觉,一是云悠悠她的眼睛太过清澈纯净;二是她长得太像飘渺仙子了。
林东一看见她的眼睛,心弦总是忍不住被她拂动。
没能做到守一。
才会产生这样古怪的错觉。
“晚上和白天不一样吧?”云悠悠带着无限怀念地叹息了一声:“我足有十年时间没有回到这里来了。当年师父带我来过一次,同样是失望而回,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