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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有的,珂兰露出了一丝苦笑,她经不住看向窗外,似乎看到了一个嬉笑怒骂的身影,正站在那里,朝她招手。
那是她的过去,很久很久很久以前的过去,但始终不能忘怀。
马车内再次陷入了寂静,而他的脑海中,则是不停地开始出现万妖之城、叶某儿,还有巫妖这三个词。
所谓巫妖,那就是不死的代名词,它将自己的灵魂的一部分放在一个护命匣中,并藏起来,只要这个匣子完好,那巫妖便永远无法被杀死。
而游戏世界中,万妖之城的巫妖之王便可以掉落一个护命匣,是玩家转职巫妖的稀有道具。
现在假设,游戏世界确实是一个真实的世界,那么护命匣理论上就是一个很好的存放灵魂的容器。
叶某儿的空间崩坏,那么想办法把她的灵魂送进护命匣中,那么她就可以在游戏世界里获得重生,并成功转职成为一名巫妖。
当然,这只是一个理论上成立的可能……
443。第443章 深入落云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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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想到了这种可能,秦峥便第一时间才系统奖励商店中寻找起来,想看看,是不是有护命匣这样东西。
作为专职巫妖的特殊道具,这样东西自然是有的,但是诡异的是,这样东西,并无法使用任务点兑换,这种不寻常的情况更是提醒秦峥,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问题。
难道护命匣里,真的有叶某儿的一部分魂魄?
不过既然它通过任务点奖励获得,那么秦峥就只剩下两个渠道,一个是任务奖励,还有一个,就是阳光普照,这就只能看运气了。
但是冥冥之中,和叶某儿有关联的东西都会悄然出现在他的身边,比如说那张借条,比如说月牙鞘,比如说琅儿……
这不得不让秦峥开始怀疑自己身上的东西,是不是每一个,都曾和叶某儿产生过关联?叶某儿是否穿过白玉套?她有没有穿过犀牛之心皮靴?甚至……有没有带过爱之链?
这种想象没有止境,但是秦峥却忍不住去想,一想就是很久。
秦峥的这种心不在焉,被林希羽和珂兰都看在眼里,于是乎,林希羽似乎也没有了与珂兰聊八卦的兴致,秦峥发呆,她就看着秦峥发呆,她对秦峥几乎是知根知底,根本不用去猜就知道,他现在肯定在想阿丑,或者是那个叶某儿……
对于秦峥脑海里一直被别的女人盘桓着,她自是有些不愿,但是她很了解秦峥的性子,所以也不会去管,因为这个世界上,估计没有比他更自觉的男人了。
不过一旦是他认定的,也估计没有比他更难阻止的人了……
这一路很是安逸,给了秦峥足够的时间去思考所有的事情,于是就在这一路的凝思中,落云山庄,到了。
依旧是那条不算很宽敞的小路,两边依旧停满了数不清的马车,落云山庄山脚的接待弟子换了个生脸,但似乎比原来那个要礼貌很多,很热情的帮秦峥和秦刺牵马牵车,甚至连小费都没有要。
秦峥一开始还觉得有些奇怪,这差距也太大了些,还是林希羽的一句话让他恍然大悟,“人家又不瞎,我们上次坐的牛车,这次坐的是高级马车。”
现在他们来的时间,刚好是落云盛景就要开始的时候,整个观云塔中已经人满为患,所以他们并没有住到最好的房间,只是在接近底层的地方租到了两间视野相当差的房间,这还是最后的两间,一间秦峥和秦刺住,还有一间,则是让珂兰和林希羽住。
由于秦峥曾经来过落云山庄,所以梁沁身上的开图权限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大的帮助,然而现在又恰逢整个落云山庄人最多的时候,想要在其中找一个人,何其困难。
不过那扇空间门真的在这落云山庄里的话,应该是在内庄之内,可惜秦峥上一次挑头打架时,最深也就去了内庄之口,早知道,应该去内庄深处转一转。
于是当天晚上,林希羽留在房间里陪珂兰,而他则是一个人悄悄地潜入了内庄之中。
梁沁曾说过,大陆上有不少普通势力因为对灵光派资源的需求,或自愿或被迫的加入了灵光派,若是落云山庄真如他想的那样,那应该也是这样的情况,而落云山庄那些普通的弟子,则是成为了灵光派分布的最好的掩护。
或许没有人能想到,那传说中的封印百族的空间门,就会在全大陆人流最多的地方吧。
传闻当初天生将血族打入了空间门之后,便找了个地方将门藏了起来,无人知其位,但是现在天生人在灵光派,所以灵光派可以先人一步控制这扇门,也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现在秦峥倒真的有点想见见天生这个老头儿,当面问问他,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依靠着念念变蚂蚁的本事,秦峥潜入落云山庄并不是什么难事,也就是进到这内庄之后他才发现,这个落云山庄的守卫几乎已经密集到了一个很恐怖的地步。
如果说,以观云塔后的大门为分界线,分为内庄和外庄,那么内庄之内还可以以守卫的密集程度为分界线,分为内庄和里庄。
内庄的深处,还有一扇门,而所有的落云弟子几乎都是过门不入,但是念念依旧还是从门缝里钻了过去,来到了里庄。
里庄里的人几乎是统一的黑色装束,和里庄之外那些落云弟子的白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看来这个落云山庄,果然别有洞天,只是梁沁,究竟会藏在哪里呢?
可惜这个时候无法召唤小金出来,不然他那灵敏的狗鼻子,定然帮上忙。
等等,秦峥突然想起了一样东西,虽然小金不能用,但是现在,他不是还有飞鸽传书?他与梁沁相互交流的那只小肥鸽还在他这儿,这鸽子认路的本事可就大了去了,无论你身处何地,从能精准无误的找到你。
不过这个鸽子的飞行速度极快,只能在短距离寻找有用,长距离的话,根本无从追寻。
于是秦峥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偷偷把那只大肥鸽给放了出去,大肥鸽在空中盘旋了一圈,然后笔直向西面飞去。
“快,快跟上。”秦峥在心里对念念说道。
奈何念念现在变的是蚂蚁,脚是足够多了,但是速度显然和脚的数量是不成正比的,最关键的是,它现在的身体太小了,原来走一步就能到的地方,它现在至少要爬上个十几步……
所以没多久,念念就跟丢了,但是他们还是认准了大致的方向,成功在东部,找到了一处梁沁可能在的建筑。
楼的门上挂着个锁,但是从秦峥这个角度从下往上看,刚好可以看到这个锁,其实是虚挂着的,于是便拾掇着念念从门缝里钻了进去。
很显然,这里的人并不是很喜欢看书,一进去,念念就被埋进了厚厚的一层灰尘当中,白蚂蚁,顿时就变成了黑蚂蚁。
既然这里无人,秦峥索性就从念念的影子里钻了出来,省得跟着吃那满口的黑灰。
厚厚的灰尘里,并没有任何的脚印,看来这里真的许久未有人至,突然,秦峥的目光落在了最近的书架之上,书架之上的书,有些蒙着厚灰,还有些灰则是被掀到了书顶之上,就像是被风吹开了似的。
然后秦峥突然就想起了,梁沁背后的,那对翅膀……
444。第444章 第三十九 七见梁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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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应该在这,秦峥考虑到脚印的关系,最后还是让念念变成了飞虫,然后顺着书架的方向一路向里飞。
当他们寻到二楼的时候,秦峥意外的发现了血迹,然后再顺着血迹一路追寻,最终在二楼最深处,找到了昏迷的珂兰。
她浑身都沾上了灰尘,许多灰尘因为鲜血的凝结,甚至都变成了块状。
她脸上还贴着张人皮面具,若不是背后的血翅,想要认出她还真不容易。
从衣服上来看,她的伤口主要来自于腹部,有一个穿透伤,但是她自己做了部分的处理,不然按照这种程度的伤口,撑不过三天。
秦峥第一时间丢了几个恢复术给她,然后轻把住了她的手脉,脉象还算平稳,但是很微弱。
从他收到信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将近半个月,也不知道梁沁在这里撑了多久……
想着她可能很久没好好吃东西了,秦峥便在一旁煮起了稀粥,因为怕味道传的太远,秦峥没有加任何的佐料,不过清汤寡水的小米粥,看起来依旧让人很有食欲。
淡淡的小米清香传到了梁沁的鼻子了,她的鼻子微微抽了抽,然后慢慢睁开了眼睛,第一眼就看到了秦峥,看到他很认真的鼓捣着锅子里的小米粥,虽然这地方这情景总觉得有些悠闲的太不合时宜,但是她却感受到了他带来的安全感。
似乎无论何时何地,看到他,心里就会很平静似的,因为无论遇到什么情况,这男人似乎都一如既往的冷静和淡定。hua。
难怪……难怪能泡到神域家的千金,那可是多数大陆男人的终极幻想目标。
有势、有颜,还不差钱,娶回家一个,免奋斗终身。
就在梁沁胡思乱想的时候,秦峥不经意扫了一眼,这才发现她已经睁开了眼,他温和的笑了笑道,“你醒了?”
“别对我笑,我们可不是朋友。”看到秦峥的笑容,梁沁面无表情的看向了它处,语气有些冰冷,拒人于千里之外。
“起码暂时不是敌人。”秦峥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眼前这个叫做梁沁的女人真是多变,感觉每次见到的,都不是同一个人。
或许是平日里带的面具太多,将自己藏的太深,哪一个才是她真实的面目?
第一次见她,她站在风铃儿的身边,欢声笑语,浅笑嫣然,火辣的身材,清纯的笑颜。
第二第三次见她,她皆为刺杀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