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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里有个微信系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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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福梦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点自己大概知道,无伤的藏羚羊皮和有损的藏羚羊皮毛,价格差距很大,而这群盗猎者没有采取那种一个个射杀的方式,是一阵狂扫,说明对方完全乎这点价格差距,是一群真正的丧心病狂之徒。

    毕竟,数量可以弥补价格差距。

    那些尸体也是铁一般的证明,盗猎者有机枪这种武

    可那又怎样?

    李福梦看着那些藏羚羊尸首,看着那些大快朵颐的秃鹫,又想起席秀涓满身是血倒在自己怀里,“笨蛋,不要生我的气好么?”嘴里有血水呛出,脸色瞬间没有丝毫血色。

    秀涓,我怎能忘记这一幕。

    挣脱普布的手,“我会小心的。”

    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庄虎必死,盗猎者必死!

    秀涓,也未了这片纯洁的圣地,更那群徜徉在圣地的灵魂!

    ps:关于盗猎者,我知道的仅仅是通过《可可西里》了解到的,所以有不合逻辑的地方,大家可以在书评区指出。

第二百四十二章 底气!() 
得知对方有机枪这种威力大的丧心病狂的东西,李福梦改变了战略,决定不再以庄虎为首要目标,第一步的要先将掌控机枪的盗猎者解决掉。

    不然自己神将附体,功夫再高也怕菜刀,机枪一阵狂乱扫射,神将再猛也得玩完。

    让普布在绿洲,李福梦背上藏刀,轻装简发,悄无声息的循着痕迹跟了上去,有脑海里**系统的信息,庄虎一行人的行迹无可隐匿。

    晚上,夜凉如水。

    李福梦终于接近了盗猎团伙。

    几堆篝火炽烈,几辆越野车满载着货物,依然有刺鼻的血腥味,在夜色里分外浓郁。

    潜伏在百米开外的沙堆下,李福梦有些诧异,这群盗猎者究竟有多大胆,竟然没有望风站夜的,人都缩在篝火下吃肉喝酒。

    粗略数了下,有四团篝火,加上帐篷里,共有十七人。

    没有看见机枪,倒是几乎人手一只步枪。

    十七个人十七条枪,这在繁华的都市是不可相信的,也只有这里,可可西里的无人区里才会出现这样的状况。

    庄虎在最当中的篝火旁,看样子也只是个小喽啰,盗猎者的老大,此时正和两个人在帐篷里说着什么……

    没有立即动手,毕竟对方人多,还人手有枪,自己不出手则已,出手就要迅战速决,否则死的很可能是自己。

    安静的潜伏在沙堆后面,夜色渐渐深沉。

    不少人钻进了帐篷,篝火旁只剩下几个人还在高声喧哗,说着淫秽的事情。

    李福梦如四脚蛇一般悄悄爬行,在最近的一个沙堆后面潜伏,寻找着出手的机会。篝火旁的交谈声清晰的传到了耳边。

    “哎,这两年不如之前了,藏羚羊越来越少。护卫队那群王八羔子也得到了国家的,已经有好几批人遭了。”

    “是啊。关键是现在皮毛也不好出手,边境上查的太严,这刀头舔血的日子也不好过。”

    两个略略消瘦的汉子很是感触的喝着酒谈论。

    “说起来,这鬼地方现在是真没人了,你新来的,有些事情你不知道,想那年,还是黑毛当老大的时候。曾经在这里遇见个妞,那妞可真白啊,玩起来可比窑子里那群把裤子一脱就像尸体一样的淫妇爽多了……”

    听到这里,李福梦骤然一颤,手上青筋暴突……

    “那次真是意外,谁想到在这鬼地方还有城市里的妞跑来探险,老黑先爽,然后我们兄弟都狠狠的玩了一把,不过那妞也刚烈,竟然趁着黎明时分偷袭我们。王猴子被那妞一刀捅在了肚子上,可惜啊,那妞经不起玩。直接被大刚那龟儿子玩死了……”

    李福梦血脉喷张,这世上的事竟然这么巧!

    “你小子也不错嘛,为啥我从来遇不见这种好事。”

    “好事个屁啊,二狗子那龟儿子有性病,老子就是那一次惹到那龟儿子的病,花了老子好几万,还传染给了我婆娘。”

    “你婆娘前年不是被你杀了嘛……”

    “对啊,那婊子竟然趁着老子出来赚钱的时候偷男人,老子一气之下把那对狗男女都杀了。风声太紧,我这两年都没敢离开这里。等老子攒够了钱,就去山那边换个国籍。找个外国妞过下半辈子。”

    “对了,你那病好了没?上次老子好像和你一起去玩了个小姐?”

    “早好了,传染不到你,小姐比老子更脏!”

    “爬嘛你,曲木镇那个发廊里的小姐就很干净,而且叫起来特别浪,水还多,就他妈的贵,搞个快餐都要三百。”

    “……”

    李福梦锁定了那个短发的中年汉子,普布,你做不到的,我为你做到!

    夜阑人静。

    不少盗猎者抱着枪了梦乡,少数人也精神萎靡,差不多都到了要入睡的时候。

    李福梦也看清楚了庄虎钻进去的帐篷。

    第一步,是那个短发的中年汉子,第二步,迅速冲进帐篷解决庄虎,第三步,能解决多少是多少,然后尽量全身而退。

    有的是时间,只要在这无人区里,有普布在后面做好后勤,自己完全可以像幽灵一样搞死这群盗猎者。

    脑海里的神将附体在无人区之前,就已经摇好。

    正因为这一次摇一摇出现的神将,李福梦才敢热血上涌无人区,否则仅仅依靠李元霸那种历史神将,还真没多少把握。

    脑海里,三个神将全是霍霍有名的人物。

    第一个是项羽,历史上那个力能扛鼎的楚霸王,背水一战青史留名,四面楚歌自刎乌江,留下英雄壮志的传说。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这是著名词人李清照对项羽的真实写照。

    争帝图王势已倾,八千兵散楚歌声,乌江不是无船渡,耻向东吴再起兵,壮志未酬,霸王别姬自刎乌江,真的只因是无颜见江东父老?

    英雄,终究成为历史尘埃。

    但就算是楚霸王附体,李福梦也觉得这种场合上很难获胜,毕竟现在是热兵器时代,楚霸王再强也扛不住冰冷的子弹。

    而第二个人是荆轲。

    图穷匕见,一剑刺出了个千古刺客的青名,也留下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探虎穴兮入蛟宫,仰天呼气兮成白虹”的千古绝唱。

    而那柄匕首,也成了刺客的代名词。

    虽然是个刺客,可在这种情况下,没有秦始皇,只有一群穷凶极恶人手有枪的盗猎者,荆轲的作用甚至不如楚霸王。

    楚霸王附身,至少力能扛鼎,也许一剑就能斩腰断人。

    而荆轲附身,杀得了几个?

    真正让李福梦有底气无人区,敢和盗猎者叫板的是,在青藏高原的火车上,系统突兀的升级了一次,变化极少,只是将三十个成就值清零,然后摇一摇有一个小小的升级,不再局限于历史猛将和武道高手。

    因此第三个神将才是李福梦的底气之所在。

    这个神将的出现,不仅让李福梦底气十足,也让他彻底震惊了一把,对**系统的强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因为这个神将不是历史上的猛人和武道高手,他是虚拟世界里的存在!

第二百四十三章 神将;林平之!() 
微|信系统的摇一摇连这种存在都能出现,李福梦已经不敢相信,未来再使用摇一摇时,会不会出现张道陵、张三丰这种陆地神仙。√∟頂點小說,

    按照系统升级的情况看,这完全有可能!

    试想,被张三丰张道陵这种陆地神仙附体,还有什么是办不到的?

    不过按照这个趋势,要想摇出张三丰、张道陵这种陆地神仙,恐怕系统还得升级。

    第三个神将,豁然是林平之!

    笑傲江湖里的林平之,那个挥剑自宫练成了辟邪剑谱迎娶了小师妹的林平之!

    是人生的大赢家,也是人生的大输家。

    林平之在笑傲江湖里,不算是最强大的高手,在他之上还有任我行,令狐冲和东方不败,当然,还有个老一辈高手风清扬。

    但这不影响林平之跻身高手行列。

    辟邪剑谱之强,纵然是独孤九剑应对也有难度。

    系统升级后,李福梦怎么也想不到,摇一摇的神将系统,竟然能摇出武侠世界的剑道高手,这已完全超越了自己对系统的认知。

    试想,在繁华的现代都市里,摇一摇系统竟然能出现林平之这种武侠世界里的剑道高手,随着系统的升级,鬼知道后面还会不会出现什么超级强大的存在,比如……孙悟饭?

    这是要让自己冲出地球征服宇宙的节奏啊!

    不过,在这个时间点出现这种升级,李福梦是庆幸的。也正因如此。自己才敢热血的踏入无人区……

    此时正是动手的最佳时机。李福梦选择了林平之附体。

    无人区上空,皎洁的夜色里忽然飘来一团团的雷云,闪电在其中劈啪作响,有狂风四方而起,刹那间黄沙漫天飞舞,一股妖邪的气息在夜色里弥漫……甚至还有一股淡淡的女人香味!

    篝火明灭,连重力都似乎发生了变化,几乎的盗猎者没来由的感觉到身体一沉。仿佛有一层无形的水墙压在了自己身上。

    狂风四起,风沙乱人眼。

    李福梦自己身体骤然一轻,立即感觉到了自身的变化,体内似乎有大江大流在奔腾,那些奔腾的江流不是血脉,而是一种说不清道明的东西,仿佛那些江流都可以被自己所用。

    更让他吓了一跳的是,觉得下身冰凉。

    慌不迭用手摸了下,然后松了口气,还好。那东西还在,若是林平之附体一次。导致自己成了太监,那真的是得不偿失了。

    浑身轻盈若羽,脑海里有一整套的剑道招式,也有轻功内功的心法……一时间涌现在脑海里自己觉得头疼欲裂。

    约莫过了一分钟,才渐渐适应林平之附体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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