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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不屑嘀咕时,陆元飞等人纷纷盘膝打坐,抓紧时间调息,恢复体内修为玄力,谁也不知道接下来会面对什么,有实力傍身,总是不会错的。
转眼间,第三柱香也已燃完。
就在这时,虚无中,传来古老沧桑的声音,蕴含一股奇特的威压。
“时间到,人数与名额相符,尔等可入行宫。”
话音落,广场上空,四座气势恢宏的行宫,在众人的期待下,泛起淡淡光芒,一个金色通道出现在众人眼前。
陆元飞、月关、烈火等人,面露喜色,他们拼死厮杀这么久,为的就是登上行宫,为此尸横遍野,死了数十人,此刻,快步走向金色通道,有些迫不及待,蓦然,淡漠沧桑的声音,再度响起。
“念尔等晋级不易,特赐一道荒骨之气,作为奖励,给予伤势最轻之人。”
就欲要进入金色通道的众人,停下脚步,当听到会有荒骨之气作为奖励时,原本因厮杀而略显疲态的慕容修、月关等人,顿时欢喜活跃,每个人都充满期待,希望自己是那个幸运儿。
然而,最后那句话,却是让众人紧张起来,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寻找那个伤势最轻的人。
就在这时,广场上空的墓碑传出嗡鸣,一道灰色洪流呼啸而出,化作百丈长龙朝广场上的众人袭来,众人目光灼灼,露出希冀之芒,努力摆出一副我伤势最轻的样子。
然而,百丈长龙越过众人,张开大口,将那躺在凶兽背上,悠闲翘起二郎腿的天降吞噬。
这一幕,犹如一盆冰水,将众人一颗火热的心,瞬间浇灭。
良久,蕴含强烈不甘心的声音,冲天而起,更有倾尽三江五湖水也道不完的憋屈。
“不公平,拼死拼活的是我们,他根本就没动过手!”
“我不服,我要抗议,全场所有人就数他晋级最轻松,奖励凭什么给他,他明明是作弊!”
“苍天无眼啊!”
慕容修、狂战等人眼中有着强烈的嫉妒和羡慕,陆元飞、月关、烈火三人也是如此,只不过,任凭怒吼声、不甘声,不绝于耳,那淡漠的声音再没有响起。
远远看去,天降被灰气包裹,海量的荒骨之气顺着汗毛孔钻入他的体内,更有一股如洪荒猛兽的气息,从天降体内散出。
“额我还没同意呢?”
天降看着四周磅礴的荒骨之气,察觉到体内修为正在飞速提升,目露愕然,神色有些不悦,,觉得不经过自己同意,就强行给予自己奖励的做法,太霸道了,根本就没考虑过别人的感受,他非常不喜欢。
“噗”
众人一个趔趄,险些跌倒,看着那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天降,恨不得将其拖出去,狠狠的糟蹋,往死里糟蹋!
墓碑之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少女,一袭黑色紧身皮甲,将她的玲珑娇躯包裹得前凸后翘,纤细修长的玉腿,傲然饱满的双峰,火辣诱人。
此刻,少女看向下方广场,精致的小脸蛋上,露出狡黠可爱的笑容,银铃般的笑声,悦耳动听。
“这可是本姑娘特意为你准备的见面礼哟,希望你不会被打死,嘻嘻”
第168章 我的读者,由我来守护!()
周三看到编辑的留言,让我准备一下,周五准备上架,然后,我告诉他,能不能暂时不上架,因为笔画同学想让喜欢这本书的你们,多看一段时间的免费版。
既然你们喜欢这本书,我就有义务,有责任去维护你们的权益,哪怕跟编辑闹翻,我亦无悔,有人说我因小失大,因为个别读者去得罪编辑,划不来,不划算,不值得。
可在笔画同学眼里,这些付出都值得,读者是作者的衣食父母,别说个别读者,哪怕就一个读者,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力量,去维护读者的权益。
你们或许不知道,从三十万字起,我就可以选择上架,可我迟迟没有上架,因为我想尽量的拖延时间,尽量的为喜欢这本书的你们谋福利,哪怕我为此买单,损失几千块钱,我无所谓,因为在笔画同学心里,我的读者,应该由我来守护。
说说这本书吧,这本书是内签书。
在此透露一个行业秘密,告诉你们一本作品被内签的机率有多大。
每五十本书中,会有一本书能签约,而每五十本签约书中,只有一本书可能被内签。
也就是说,几千本书里面,只有一本能达到内签的资格,因为内签审查更严,标准更高,很荣幸,至尊天降是一本内签书。
这代表编辑对一部作品的最高认可,因为他只需要通过前一两章,就可以看出这本书会有很好的前途,而不是需要好几万字,甚至几十万字才能判定,所以,你们的眼光也很好。
内签,对于一个新人来说很难,许多人写几年,都未必能签约,更别提要求更高的内签。
所以,笔画同学经常说这是我的幸运,幸运编辑看走眼了,给了我内签这份认可。
然后,当这本书正式入驻创世,得到数万书友追捧的时候,我依然说这是我的幸运,幸运这数万朋友都看走眼了,居然选择支持我。
这种幸运,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狗屎运。
看到有不少人问我写这本书的初衷,相信不止几个人对这个问题感兴趣,那么我就说一说。
写作的初衷,源于一个故事
那是初中时期,情窦初开的笔画同学,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她的昵称叫花卷,她是我的初恋,也是我的学姐。
她是一个很优秀的女生,成绩很好,是市级三好学生,年年荣获这个奖项,经常登上学校最显眼的公告牌,非常的优秀。
我们学校是以舞蹈闻名的,我和她相识也是因为跳舞,阴差阳错,我们成了搭档,她是一个外冷内热的女生,当时的她不喜欢跳舞,后来她学了爵士。
那时我的成绩很差,偏科严重,数学、语文在年级排前几,英语却在班级排倒数第几,可我喜欢她,我要追上她的脚步,想距离她更近一些,想把一段美好的邂逅,变成永恒的爱恋,于是我拼命的学习,最后达到了优秀的程度,可英语是硬伤。
除了我不懈的坚持与努力,她喜欢上我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她太善良,善良到零下二十度的冬天,外面雪花飘飘,她在校区看到一条冻坏的baby狗时,不顾闺蜜们的劝阻,将baby狗抱在怀里,脱下羽绒服为它取暖。
那一次,据我所知,是她唯一一次挨老师批评。
因为心疼一条小狗,使得自己手脚冰冷,俏脸冻得发紫,还被班主任叫出去单独谈话,事后,我问她,值得吗?
她微微一笑,很是俏皮可爱,没有说话。
那个时候的我们,很单纯,无忧无虑,因为是在一个三面环海的城市,仅用一年的时间,我们几乎玩遍了所有的地方。
俄罗斯风情街、小吃一条街、发现王国、老虎滩、棒棰岛等等,数不胜数
后来,她上的是全市排名前三的高中,全省名列前十,我成绩稍差,进的是中等偏上的高中,可我们学校离得非常近,坐公交也就几站地的距离,那时她经常叫我送吃的去她学校。
笔画同学不敢不去,因为她是我的女神大人,我爱她。
然后,大学,她现在是大四,准备考研,而我在大一时就辍学了,不是成绩不好,我每门功课都是优,除了英语(咳英语是硬伤)。
之所以辍学,是因为她太优秀,我想要以寻常的方式追上她的脚步,几乎不可能,所以,我只能另辟蹊径,选择进入社会。
很幸运,因为能力出众,我在实习期间,第一个月拿到了四千块钱的工资,那一个月,对我来说是魔鬼地狱式的折磨,平均每天睡眠时间不足三个小时,但效果斐然,实习期第一个月的四千块钱,无论放在任何行业,都是极高的成就,我做到了,因为我心里有她。
在我每每崩溃,想要放弃时,只要想到她,我就充满力量。
一个人一旦有了执念,努力起来就会非常恐怖,三个月后,我做到了别人努力一年才能达到的地步,半年后,我走到了别人努力三年,也未必能获得的位置,然后,一直延续至今。
可我说过,她要考研了,考研对她而言很简单,可对我来说,压力山大,因为她变得更优秀了,这也促使我不得不去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最明显的做法,无非是收入的增加。
她和我家都不是缺钱的人,她是本地人,而我家也在08年的时候,在那座海滨城市买了房子,那时候房子还很便宜,一个精装修,也就一百多万出头。
但是,有谁愿意做一个啃老族(关健是没啃老的资本),或许有,可在我眼里,那是对我能力的一种否定,是在变相的羞辱我。
所以,我冒着被公司辞退的风险,选择兼职,我工作很忙,相对比较自由的兼职,就只有网络写作这个行业。
所幸,我的语文不是体育老师教的,当第一次把稿子给编辑看时,编辑就说值得投资,可以签约,这就是内签。
赚钱,更好的去爱她,就是笔画同学写作的初衷,很简单直接的一个目的。
众所周知,三十万字的公众期,我延长到了近四十万,这一切,全部都是我无偿的回馈给喜欢这本书的大大们,无偿的为那些喜欢看免费书的同学,争取到的最大限度的福利。
为此,我愿意为你们埋单。
读者不仅不给作者埋单,作者反给读者埋单,这种事在数十万的作者里面,应该不多吧?
这一切,是因为你们喜欢这本书,你们的权益,由我来守护,这就像谈恋爱中的两个人,ta为你付出了,你会怎么做,会无动于衷吗?
记得前几天看到一个评论,说很佩服笔画同学的人缘,别的书评区都是骂声一片,我的书评却没有一个人骂,我认为这是我的幸运,这是你们对我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