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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锄地的工具,十分不便,语言这东西就应运而生,从此解放了人们的双手,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和沟通效率。另外又买了个很小的电风扇,只有两片塑料皮作扇叶,装电池拿在手里的那种。毕竟快6月了,天气逐渐变热。如果把它放在枕边,再铺上凉席,这一夏天说不定就对付过去了。像咱这种屌丝,夏天再热也是舍不得整晚开空调的。
接着走过一家2元日用杂货店,店里的破喇叭不停地放着:“2块、2块,全场2块,全场都2块,2块钱,你买不到吃亏,2块钱,你买不到上当,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这段录音,相信很多人都听过。我进去转了一会儿,东看西看也没什么好买的,突然发现了一个带铃铛的项圈。嗯,这个不错,2块钱,划得来。于是迅速买下,准备送给墨墨。
既然那个东西是猫的卵巢囊肿,而不是人的器官,那就不必再麻烦上海中医药大学的蒋钧鹏去问他的同学了。回到家,我先在QQ上给他发了个邮件,说中午说的那个东西,不小心弄丢了,不用帮忙问了,反正我也只是好奇一下,多谢他了。
发完邮件,我打开了家里所有橱柜的门,然后把墨墨抓过来,给它带上项圈,问道:“小墨墨,这个项圈好玩不?喜不喜欢?”说着,把它放到地上。
它没理我,走了两步,突然发现多了几声清脆的铃铛响,感到十分好奇,又走了两步,终于明白自己走路和铃铛响声之间的因果关系,一下子兴奋起来,满屋子跑来跑去。
我用剪刀把小风扇的一个扇叶剪掉,又找了块黑布,里面塞上点餐巾纸,用绳子系住,拎在手里,去逗墨墨。墨墨显然很喜欢去追这个看起来像是小老鼠的东西,大概是天性使然:只要我的手一抖,黑布球动两下,它的眼睛就死死地盯着。当我拖着绳子晃来晃去时,墨墨也跟着猛跑乱跳忙得不亦乐乎,铃铛一直响个不停。最后墨墨发现实在追不到,竟然一跳老高,扑了过去。但是没有调整好落地动作,摔了个大马趴。
墨墨也不是小傻瓜,我这样欺负它,它很快就不待见这个黑布球了。我见怎么逗它都没有反应,便拎着黑布球藏在桌子腿后面,让这球看起来像是躲了起来的样子。
墨墨一见这架势,又来了劲,俯着身子慢慢摸过去,悄悄接近目标,突然一窜,两只前爪伸出,便死死地抓住了布球。我没想到它如此灵活,竟然着了它的道,连忙向后扯。一人一猫,开始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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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暗处的窃听器()
我一边大声笑骂,一边逗它。过了好一阵子,我把手心里的绳头系在小电扇仅存的那个扇叶上,把电扇的手柄搁在桌上,找了些杂志压牢。电扇开动起来,那黑布球便疯狂地抖动起来。墨墨一见这“小老鼠”发了癫,以一种绝不服输的精神跟着发癫,顿时满屋铃铛响。
此时的我,却把刚买的耳机插在手机上,找到一首歌播放起来。轻轻地脱了鞋,只穿着袜子,从房间的一个角落向另一边慢慢挪去。
走到衣柜旁边时,耳机里传来轻微的“滋滋啦啦”的声音。
我越是接近衣柜背面,那滋滋啦啦的声音越来越响。定睛看去,在衣柜背板隔板的下部,有一个半个巴掌那么大的黑盒子,被塑料胶带粘在衣柜上,两边还分别按着两个图钉。如果不注意,根本发现不了。
果然是个窃听器。
窃听器大致分为好几种,这一种比较常见。其实原理很简单,就是一个话筒功能极好的手机,里面还有sim卡。需要窃听时,便用自己的电话拨打这个sim卡的号码,这个小装置就会启动,把房间里的声音一丝不苟地传到窃听者的电话里。
现在这种东西也就是300块一个,功能强大一点的,比如当窃听的房间内声音超过60分贝时自动开启的窃听器,大概500…800左右,而且体积比这个还小,只有火柴盒那么大。但是2007年,手机市场还没有被苹果颠覆的时候,这东西的造价也是不菲,如果再加上里面手机卡和话费,那就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但是这么高端的玩意儿,却就这样被我的一个18块破耳机这样轻易找到,如果被安装这个窃听器的那人知道了,估计要气得吐血。顺带一提,耳机越差,对手机发出的电磁辐射越敏感。
我知道很多朋友能猜到我的行为中蕴含的意图,但我还是发扬啰嗦的风格,解释一下之前为什么要把家里厨柜都打开,然后去逗墨墨吧——很简单,如果窃听器安在橱柜里,那个橱柜的门开着还是关着,会直接影响到窃听器传过去的声音的大小。如果有人正在窃听,墨墨的铃铛声突然变大,而此时的我,应该是在陪墨墨玩才对,怎么会有空来打开橱子呢?所以这个人就会马上明白,我其实是用铃声分散他的注意了。
我不希望放过一个细节。正所谓你要撒一个谎,就必须再撒二十个谎去圆这个谎一样,如果你要撒谎,就得保证所有的细节,都能支撑住这个谎言。
我回到墨墨旁边,关掉电扇,重新捏着绳子,拿黑布球逗它。当然了,之前我逗墨墨,就是为了让它脖子上的铃铛一直响着。如果有人在窃听,他会以为我一直在和小猫玩耍,绝对想不到他的精心布置,在我这里已经露了馅。
一边抖着绳子,一边回想着王海东的话。从他提供的说法看来,萧璐琪多半是中了毒。而这个白色核桃状的猫的卵巢囊肿,是某种暂时压抑毒性、控制被下毒者精神的重要道具。
中毒?什么毒?是口服进去的还是注射进去的?怎么解毒?这是我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我暗自决定,在我开始调查这个问题之前,要把萧璐琪转移到安全的地方。原因很简单,就是那个叫陈子奇的家伙。如果王永顺在2007年5月28日的日记里写的“如果不是他说了话,我非把这个混蛋干掉不可”这句话,那个“他”就是陈子奇、“混蛋”是指我的话,结合整个日记的叙述,看得出来,这个家伙是王永顺的老板。我又想起了那本日记上的话——
“2006年11月**日陈子奇这个人不错,应该有好货”
“2006年11月**日原来还可以这样玩!真是太刺激了”
“2006年12月**日果然还是要有条件的。必须答应么?纠结”
“2006年12月**日我还想再去一次,但是”
“2007年1月13日陈子奇果然神通广大,竟然如此容易就进了这么好的医院”
如果把这些事件连贯起来看,陈子奇在结识了王永顺之后,给了他一点甜头,然后要求他利用工作的便利、偷偷给人,王永顺经不住甜头的诱惑,最终答应下来。陈子奇就安排他进了胸科医院。像太平间管理员这种岗位,本就没有多少人愿意做,只要略使手段,换人成功的机率很大!
陈子奇,这个很可能是一手策划并命令王永顺实施了杀害萧璐琪之事的幕后主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我推断他应该是个40岁以上的中年男人,有不少钱,社会关系复杂,在不少医院里有一定的人脉关系。当然,即使有人脉,应该也只是表面的上的关系——因为,从王永顺在日记里写“这个女人很严肃,我要装老实才行”、“这个地方的人都这么正经,真是麻烦”这些话来看,我估计胸科医院里没有王永顺的其他内线。无论是王永顺的上一任管理员,还是医院的其他人,应该都不是同伙。王永顺是孤军作战。
但是,马上就有一个问题:
如果王永顺是孤军作战,那么他这样一个每天在地下室的太平间里工作的人,是怎么给萧璐琪下毒的?如果陈子奇在医院里有关系,为什么不把萧璐琪安排进一个单独的病房,这样下手岂不是更容易?很多医院的病房,男女是分开的,至于胸科医院是不是这样,我并不清楚。但至少,人多眼杂,下手肯定不方便。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摸起桌上的一块东西,在鼻子下大力地嗅了嗅,一股刺鼻的味道,很显然,这是502强力胶。幸亏那天我把它抹在衣服上,如果是挤在手套上,那手套的手指部分肯定很快就粘在一起,不得用了。
接着,又拿起打火机压着的两根头发,用打火机烤了一下,一下就烧断了。我连忙嗅了嗅那股味道。
如果这是萧璐琪的头发,遇热应该是卷曲的,而且有一种独特的味道,在理发店烫过或是见别人烫过头发的人应该都知道这种味道。但是这个头发,一烧就断,没有卷曲,而且一股烧塑料的味道。应该是化纤的假发。既然如此,估计那个做替身的尸体,应该是短发,所以才需要假发来充数。
我又拿过那个纱布,打开看了看。里面是我在太平间试验室的桶里刮下来的那些很像是蜡烛的东西,呈灰白色,味道却完全不同——石蜡一般是无味的,这东西却是一股腐败的臭味,和我昨晚进入太平间时闻到的味道很像。我捏在手里搓了一下,已经变硬变干了,这也和蜡烛完全不同。
我心中一动,莫非……
连忙到床下拉出一个箱子,拿出一瓶盐汽水。
这种盐汽水平时我最爱喝,里面的碳酸成分帮助消暑祛热,盐分又能补充体力。盐有钠、汽水有碳酸,也就是说,这里面有足够多的碳酸钠。我把手指捏着的灰白粉末团起来,丢进瓶子里,转眼就不见了。
我艹,这TM根本不是石蜡,而是基本同音的两个字:“尸蜡”!
尸蜡,是一种特殊的尸体现象。经常见于长期停留水中或埋在不通风的潮湿地方里肥胖的尸体,因为腐败进展缓慢,大约经过3—6个月,尸体的皮下脂肪分解成脂肪酸和甘油。脂肪酸和蛋白质分解产物中的氨结合,形成脂肪酸铵,再和水中的钙、镁形成灰白色蜡状极臭物质——尸蜡。
也正是因为它的这种化学成分,我才能用盐汽水快速地判断它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