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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还有一点你说对了,他们实际上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欧宇辰惊讶地张大眼睛。
夙夜抬眼,直视着他,“发病的时候,卟啉症患者也会不受控制地攻击身边的人、吸人血的。
而大蒜中的某些化学物质,会加重先天性红细胞生成性血卟啉症患者的症状,令即使很轻微的发病,也变得痛苦不堪。
所以,患者们都会本能地避开大蒜。
这就是关于吸血鬼的由来,卟啉症患者的确是最早出现在传说中的吸血鬼,他们害怕大蒜也是真的。
还有,在欧洲的古老传说中,吸血鬼都很长寿,其实这是一个误会。
卟啉症患者会急速的老化,外貌就像垂垂暮年的老人,令人误以为他们的年纪很大了,事实上他们的寿命都很短暂。”
欧宇辰听得目瞪口呆,好半天才开口:“我还以为,吸血鬼跟聊斋里的鬼狐一样,是凭空想象出来的。”
“或许,鬼狐也是有原型的,谁知道呢?”夙夜低声问,“被挖掉一只眼睛的婴尸,是不是跟这个吸血的小东有关?”
欧宇辰摇摇头:“不是他,是”
窗外远远传来刺耳的警笛声,打断了他没说完的话。
警察来了。
***
来了三个警察,为首的,头衔依然是b市公安局刑侦总队重案组组长,名字却不叫“邵壬”。
半年前,b市公安局有个外派英国苏格兰厨修的名额,为期一年,邵壬非常荣幸地雀屏中选。
邵壬出国后,从s市公安局借调来一个名叫孙启森的警察,暂时接替了他的职务。
从外形来讲,孙启森绝对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汉子,比邵壬大不了几岁,将近1。9米的身高,特别彪悍魁梧。
五官粗糙、线条硬朗。
一双鹰隼似的眼睛,目光犀利、森冷,探照灯般咄咄逼人,满脸浓密的胡茬。
待见到夙夜,本来森冷的目光就直接冻成了冰锥,象是恨不得洞穿他。
正所谓冤家路窄。
去年,夙夜因为华子强一案,被s市公安局羁押的时候,孙启森恰巧出外勤,俩人没能照面。
不过,并不妨碍孙启森讨厌夙夜——这是可以理解的。
那时候,夙夜为了帮助欧宇辰脱身,主动承认了杀死华子强的罪名。
由于华子强父亲的强烈要求,案子移交到s市公安局,倒霉的s市公安局便非常无辜地遭受了池鱼之殃。
他们简直是被夙夜“诱导”、“逼迫”着,认同了夙夜是杀人凶手,并通过正常的司法程序,将他定罪。
谁也没料到,千方百计布下诡局、意图谋害欧宇辰的严彬被邵壬击毙后,夙夜达成目的,很快翻供。
他用卓越的犯罪学和法医学知识替自己辩护,成功脱罪的同时,也令s市公安局沦为整个司法界的笑柄。
以至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s市公安局的警察,听到“夙夜”这俩字,就火冒三丈。
扯远了啊,跟孙启森一起来的另外两名警察,是夙夜和欧宇辰的老熟人——法医孟彦名和小警察叶子辉。
夙夜很清楚,眼前这种状况,其实是不需要法医出现场的,完全可以等到尸体移送到法医科后,再进行验尸程序。
孟彦名会出现在这里,当然是出于对夙家、或者说是对夙夜本人的格外关注。
打完报警电话后,欧宇辰曾经跟洛梓洋、兰姐和忠叔分别打过招呼,向他们简单说明情况。
所以听到警车的动静,他们也一股脑地来到客厅,准备配合警方的聆讯。
压根没留意到孙启森恨不得把夙夜生吞活剥的眼神,叶子辉见到夙夜还是很开心的,朝他友好地笑笑。
自告奋勇地给孙启森挨个介绍:“这位是夙家现在当家的欧宇辰,这位是夙夜,这位是管家洛梓洋,这位是厨师忠叔,这位是帮佣兰姐。”
又指着孙启森,对欧宇辰等人说,“你们应该听说了,这位就是接替邵组长的孙启森组长。”
孙启森面无表情:“你跟当事人都很熟嘛。”
那硬邦邦、冷冰冰的口气,怎么听怎么不对味。
叶子辉愣了愣,搔搔头皮,解释道:“以前夙家发生案件的时候,我曾经跟邵组长来勘验过现场。”
“怪不得呢,我老早就听同事们说,夙家这几年不怎么太平。
隔三差五的,不是死人就是被送来个死人。”孙启森用刻薄的、审视的目光,在众人脸上溜了一圈。
最后停留在夙夜身上,轻蔑地咂咂嘴,“夙夜,听说你是犯罪心理学方面的天才?
怎么,外边破案不过瘾,干脆把犯罪分子都吸引到自个儿家来了?”
对他明火执仗的讥讽置若罔闻,夙夜一点反应也没有。
欧宇辰却不乐意了,夙家现在当家主事儿的是他,所以这些老老小小,当然都是归他罩的。
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孙启森摆明了没把他放在眼里嘛。
直视着孙启森,欧宇辰赞同地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我们家夙夜的确挺能干的,所以每次出了案子,指望不上当差的警察,就得靠他出手了。
至于犯罪分子为什么总打我们家的主意这个问题,你应该问那些罪犯吧?
他们是嫉妒我们家有钱呢?
还是嫉妒我们家的人太优秀太能干?
所以特别喜欢找我们麻烦?”
刻意停顿了下,他勾起唇角,似笑非笑,用慢悠悠的口吻继续说,“这种事吧,其实常有的。
有些人素质很差的,为人还特别尖酸刻薄,就是见不得别人比他命好、比他有钱、比他聪明、比他博学、比他能干。
心里不忿,没出息的也不过是说话夹枪带棒,痛快痛快嘴巴。
稍微有那么点胆色的,干脆背后下绊子,搞点什么阴谋阳谋的。
我见得多了。”
他的话,简直是当众狠狠甩了孙启森一巴掌,孙启森被噎得一口气没上来,几乎气得当场厥过去。
脸上乍青乍白,瞬间变换了好几种颜色。
除了夙夜依旧毫无反应,继续做木雕泥塑状,其他人都听傻了。
第103章 三尸体的控诉(3)()
叶子辉想乐不敢乐,肚子一鼓一鼓的,几乎把自个儿憋成内伤。
洛梓洋瞧瞧欧宇辰,又瞧瞧夙夜,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气。
兰姐的心情,就很复杂了,既有种“我家少爷很厉害吧”的小得意,又隐隐有些不悦。
她想不通欧宇辰为什么如此尽心尽力地维护夙夜。
她从二十几岁就在夙家做帮佣,一做就做了整整二十年。可以说,生命中最美好、最热情的时光,都是在夙家度过的。
年轻的时候,也曾经和心仪的男人组建过俩人的幸庭,对未来满怀期待和憧憬。
结果很快发现,那个表面光鲜的男人,真的只是表面光鲜而已,骨子里实在是烂透了。酗酒、赌博、在一次次升级版的争吵中,他们的婚姻很快走到了尽头。
大概是那个男人给她心里留下了太大的阴影,后来再也没遇到能令她觉得,可以信任、可以托付终身的对象。
就这样,不知不觉间,二十来年的光阴,流水似的哗哗淌过去了。
犹记得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她还暗暗庆幸,幸好没有孩子,不需要再跟那个烂男人有任何牵扯。
然而,随着年华渐渐老去,每当夜深人静,从熟悉的、事实上却并不属于自己的床上幡然醒来,听着空荡寂寥的室内,只有自己单调、乏味的呼吸声,难免感到孤独和失落。
欧宇辰和张晗玥都是她看着长的,当然是打心眼里把他们俩当成了自己的孩子来疼爱。
所以对张晗玥一向不怎么喜欢、又对欧宇辰地位构成威胁的夙夜,她便有些同仇敌忾的不喜。
忠叔为人老实憨厚,没有兰姐那么多心思,眯着肥厚的肿泡眼,自顾自地在一边偷着捡乐。
打交道的时间不算短了,孟彦名知道孙启森心眼小,还死要面子,见他气得眼睛都快喷火了,惟恐他跟欧宇辰杠上,耽误正事儿,插话道:“尸体在哪儿?”
“跟我来。”欧宇辰习惯性拉着夙夜的手,掉头往厨房的方向走。
夙家的三个下人,对他们俩这副连体婴般的状态,早就见怪不怪,三个外来的警察却震惊了。尤其是叶子辉,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对于夙博罕当初把夙夜接回夙家一事,外人都是以“又有热闹可瞧啦”的兴奋心态,兴致勃勃围观之的。
在严彬一案中,夙夜虽然旗帜鲜明地站在欧宇辰那边,但是许多人还是不吝用最阴暗、最卑劣的想法揣测他的动机。
这些人当中,也包括孙启森,他固执地讨厌着夙夜,认定他是个心机深沉、可憎可厌、还蛮会“装”的幸伙,所以见到他们牵手的这一幕,半是嘲讽、半是轻蔑地撇了撇嘴。
孟彦名的想法,当然和他大相径庭。
瞅着两个少年自自然然牵在一起的手,摸着下巴,脑子里莫名其妙的,突然浮现出诗经邶风中那句家喻户晓、早已被用烂了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读书的时候,国学学得还不错,知道这句诗的原意,其实并不是像人们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形容爱情,而是描写了将士们在上战场之前,彼此立下的誓约。
大意是:“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同甘共苦”——是指一种不离不弃、生死与共的兄弟情谊。
孟彦名暗暗思忖,夙夜不惜坐牢也要帮助欧宇辰脱罪,实在是傻瓜中的极品战斗机——傻透腔了,总不能奢望欧宇辰会和他一样缺心眼吧?
从利害关系来讲,他们俩根本就是被夙博罕硬送做堆的冤家对头。
恨不得把对方掐死才是正常的,没事儿就上演“哥俩好”的戏码,实在是不适合啊不适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