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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之热血传奇-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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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鹿皮套装是用上品鹿皮制作,共有鹿皮坎肩、鹿皮护腕、鹿皮帽、鹿皮裤和鹿皮靴五个部分,墨宇轩上门订货,离烟自然不敢马虎,找了好几个手艺高超的,连夜赶制,做工极为精细,针脚细腻匀称,甚至看不到一点毛边,除了这些之外,还附赠一条猫皮围脖和一个精致披风。

    墨宇轩当场付钱,打发走了美女送货员,他立即上楼,把衣服穿上,里面穿着也是彩烟出品的纯棉内衣,外面套上鹿皮套装,然后取过一把银蛇,送进了储物背包里面,想了想,又把架上的两张虎卫卷轴和一个小巧的药炉也拿下来,收入背包中,这才满意地出门。

    到了传奇世界之后,每个人都有一个储物背包,只不过要渡过见习期,达到初级才能打开,战士的背包最大,靠斗气打开,里面拥有三立方米的空间,道士的背包靠精神力打开,里面有两立方米空间,法师的背包空间最小,只有一立方米大,靠魔法打开。这个空间也不是固定的,等达到中级之后,会翻上三倍。

    路上的积雪已经组织人打扫了,踏着干净的路面向村中央走,两旁可以看到许多整齐的简易房,那是四大家族出钱出资,统一规划修建的,专门给那些没钱没工作的人住。

    看到不少女人,都挺着微微隆起的肚子,穿得厚厚的坐在家门口晒太阳,墨宇轩不禁皱眉,有些人就是极度固执的,无论怎么掰皮说馅他们也不明白,或者是明白了也不肯定听话,本来就食物紧张,这又添了许多产妇,等过年孩子一下生,又是一笔沉重的负担。

    “唉,穷得连粥也喝不起,还有力气生孩子。”事情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墨宇轩也搞不明白是为什么,自己不但要养活那些混吃等死的人,还要养活他们的孩子,却仍然有很多人在骂他为富不仁,喝大家的血。

    正郁闷间,忽然看到了宛凝,她也怀上了孩子,正掐着腰站得笔直,颐指气使地让女佣人把椅子挪出来,并且给她熬一锅肉汤。

    自从他真正跟曲冲之后不久,于宵和梁铮就离开了,本来他们家是雇不起佣人的,不过宛凝仍然雇了一个短工,曲冲白天出去打猎挣钱,女佣人就在家里伺候她。

    曲冲的刀法是毋庸置疑的,稳重扎实,若他与戎飞对战,如果在开始戎飞不能将他快速解决,那么之后戎飞必定要死在斩马刀之下。

    随着出村的人越来越多,银杏村周围的怪也越来越少,曲冲每天都得走出老远,才能找到猎物,然后还得小心地压制自己的刀法,以防止猎物的皮毛被自己砍得残破。

    他每天都能拿回不少钱来,不过都被宛凝挥霍了,她原本就是都市“日光”一族,兜里只要还有一元钱,不花出去都睡不着觉,现在怀了孩子,更加的娇贵,不但雇起了佣人,还逼着曲冲到北坡去杀羊,回来给她做羊肉串。

    背地里,宛凝没少说墨宇轩的坏话,说他百分之九十的家产都是属于老曲家的,卑鄙无耻地窃取了她男人曲冲用鲜血和汗水换来的财富,这一说法在这些仇富的穷人眼里,得到广为流传。

    “这个死女人!”墨宇轩暗暗咒骂了一句,然后不再留恋,快步向前。

第13章 长途拉练() 
这大清早的,狂狮武馆门前,就已经有许多光着上身的壮小伙子在练功,他们的拳法秉承戎飞一脉,招大势猛,每出拳之时,必大喝一声,离得近了,能把人吓一哆嗦,即使是敏锐如多钩猫,也要受到惊吓,竖起浑身长毛。

    戎天检验徒弟的标准,就是把他们拉到村外,让他们空手与多钩猫格斗,只有能够赤手空拳,击毙一只多钩猫的,才有资格成为正式弟子,否则都是记名的。

    一看到墨宇轩,小伙子们纷纷停下来打招呼:“墨叔!”

    其实他们中间绝大多数年纪都比墨宇轩大,这些都是戎天要求的,说他跟墨宇轩论哥们,他的徒弟自然就得叫墨宇轩师叔,否则的话就是对他不尊敬,这些人原本还不服气,但是有一次看到墨宇轩跟戎飞过招,二人打得难解难分,这才知道,原来这位看似孱弱的师叔,不只是有钱,还很厉害。

    戎飞把墨宇轩拉到后院,在这里,六十个年轻人已经整装待发,一共三十个武士,二十个魔法师,十个道士,清一色的鹿皮套装,当然做工上跟墨宇轩身上这套就不可同日而语了,很多皮衣上面都有窟窿,而且只有帽子、坎肩、裤子和靴子四件套。

    戎飞不无得意地笑:“怎么样?还不错吧?这些小子们可都是我一手训练出来的,就算是推平北坡的那片林子也是不在话下。武士和道士拿的全都是我们店里自产的八荒和降魔,法师们则是在彩烟订做的海魂。”

    上次四家联合建造简易房的时候,离烟不肯出钱,墨宇轩立即在村南村北各开了一家药店,打出“免费治病,低价卖药”的旗号,同时戎飞也开了两家铁匠铺,抢走了离烟好多生意,并且还放出风来,打算继续开饭店和首饰店。

    离烟一下子就慌了,跑去找唐三彩,把她拉入股成立彩烟联盟,双方大打经济战,结果彩烟联盟的药店和铁匠铺还是相继倒闭,最后无奈,她才和唐三彩共同上门说情,终于打消了墨宇轩继续开饭店和首饰店的计划,不过这药店和铁匠铺却是他和戎飞二人继续开下来了。

    “我们这次打算来一场长途拉练,一直走出银杏山谷,去寻找比奇矿洞,在那里挖足矿石,争取在年前赶回来,一来呢可训练磨砺大家的素质,二来呢从土著铁匠铺里买矿石太贵,咱们自己运回来一批,解决目前的财政危机!”

    接着,戎飞又交代了几句,然后下令出发。

    两队武士在前面开道,道士紧随其后,法师跟在后面,最后一队武士断后,戎飞和墨宇轩走在中央,被簇拥着走出银杏村。

    村外是白茫茫一片的大雪,其实整个银杏山谷里面都被灌满了雪,越走雪越厚,寒风也越大,如果不是修炼了斗气和真气,这些仅穿着简陋鹿皮的人早就被冻僵了,那些魔法师们最是不堪,他们每个人都穿了三层鹿皮衣,还是冻得浑身发抖,不过他们能够发出火球来取暖,这又是武士和道士所不能比的了。

    苍茫的雪地里,平时日嚣张的多钩猫和钉耙猫们都失去了踪影,大家都失去了应有的戒心,直到一只多钩猫突然从雪地里窜出,将走在最前面的一个武士抓伤的时候,大家才紧张起来。

    那被抓伤的小伙子也不愧是戎飞一手调教出来的,虽然胸口涌血,却是虽惊不乱,一手抓住多钩猫的前爪,另一手握拳,狠狠地锤击多钩猫的脑袋,等到旁边战友过去帮忙的时候,他已经把多钩猫的脑袋打成稀烂,像面口袋一样地提在手里,跑过来向师父复命:“打死多钩猫一只,皮毛完整。”

    戎飞得意地大笑,墨宇轩吃惊之余,大声赞叹,并且亲自给受伤的战士治疗胸前的伤口。

    队伍一共花了三天时间,才走出银杏山谷,每天晚上,便挖出一个雪窝宿营,大家笼着篝火,挤在一起。期间一共得了二百多张猫皮和几大捆食人花,只有六个武士受了轻伤,经过道士们的治愈术治疗,尽都好了,无一损折。

    不过出了银杏山谷之后,便开始遇到更加强大的怪物,最多的就是半兽人。

    这些半兽人也是玛法大陆上一个强大的种族,他们二三十个群居在一起,有自己的头领,甚至用木条圈出地盘,建起自己的部落,最大的半兽人部落,人数多达二三百!

    半兽人每一个都是没有理智的疯子,他们看到人就跟看到鹿、羊等猎物一样,哇哇怪叫,兴奋滴冲过来,挥动手中的五花八门的武器,将人杀死,然后扛起来带回部落里吃掉。

    半兽人一般有三十年的寿命,但是也有一种半兽人的生命长达五十到二百年!当他们活过五十岁的时候,皮肤就会变成墨绿色,成为一个拥有丰富战斗经验和更强大战斗力的半兽战士。

    大家第一波遇到的,是一伙三十六个半兽人组成的群体,其中半数以上都是半兽战士,被一个更加强大的半兽人勇士统帅着,大呼小叫地狂冲过来。

第14章 半兽勇士() 
戎飞看了也是吃了一惊,连忙大声指挥:“前面两队武士立即结成刀阵,使用斗气护体,一定要抗住对方的第一波攻击。第二排道士准备施毒术,用宇轩的八步断肠散,不用你们攻击,只要看住了前排的战士,随时准备放治愈术。后面的法师准备魔法,先用两轮爆裂火焰,往密集地方炸,然后再用雷电术挑落单的点射!”

    这个阵型已经演练了好多遍了,大家很快各就各位,看着身材高达两米多的半兽人跑上来的时候,甚至还有些按捺不住的兴奋。

    当半兽人们冲到三十米的地方,法师们才开始发射魔法,他们也只是初级魔法师,发射魔法并且击中距离自己三十米远的目标,已经是他们的极限了。

    兴奋的半兽人正在意淫烧烤猎物的香气时候,就遭到了爆裂火焰的迎头痛击,那是一种能够产生炽热火焰的神奇魔法,可以迅速抽干空气中的氧气,普通人即使没被火烧到,也要窒息而死。

    无数团篮球大的火焰在半兽人中间升起,一个爆裂火焰能够生出九个这样的火团,二十个魔法师一轮魔法能够制造出一百八十个!半兽人们被烧得浑身直冒黑烟,哇哇嚎叫,雪地里弥漫了一股皮肉烧烂的焦臭味道。

    不过半兽人们是天生的战士,那小塔一般的半兽勇士大吼一声,回头对着手下叽哩哇啦吐出几个怪异的音符,然后把比脸盆还要大上三圈的巨斧一挥,所有半兽人们立即便又像打了兴奋剂似地,嗷嗷叫着,疯狂地冲过来。

    一连两波爆裂火焰,使大多数敌人都受到了灼伤,随后他们便冲到了阵地前面,开始跟第一排的战士短兵相接,魔法师们怕误伤战友,开始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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