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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卿在上,吾在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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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北疆有很多金发碧眼的美女,要不给这小子弄回来几个,也是一桩美事啊。

    “喂,戒色,一哈喇子都流出来了!”李念正一脸嫌弃的看着我。

    “切!!”

    远处一间间土屋,错落有致,低矮的房屋,多是用黄褐色的粗砖烧制而成,有用黄泥和灰分勾了缝隙,褐色的棱瓦片整齐的分布在屋顶上,这栋栋房屋虽然简陋,却盖得细致有序。可以看出,这里的人很有智慧,能用最廉价的材料盖出经济实惠的房屋。

    一缕缕炊烟从烟囱里飘出,野味的香气霎时间就勾起了李念肚子里的馋虫,一路上的大饼子吃的嘴巴都淡出来鸟了。

    我与李念对视了一下,心里话如下:我:小子,等着姐去村里弄吃的,待姐吃完以后会把骨头渣滓,给你打包回来的。

    李念:滚吧,狗才见你吃剩下的。

    我:你也可以选择不吃。

    李念:哼,等着瞧吧。

    李念嚣张的一撇我之后,便撒开腿向村子跑去,我愤恨的直跺脚,居然上了这丫的当。

    这个北疆小村叫木错村,是北疆的最后一个小村,整个村是由吴国的一个少数民族,杜伊族组成的,整个村的男女老少都姓木错。我和李念相视一笑,管他什么鬼姓,有肉吃就行。

    一个雄壮如黑熊的男子,矗立在街旁,背后背着一把宽刀,一脸憨厚跟我们打着招呼;“来自远方的客人,欢迎你来到木错村。”

    “大哥你好,有吃的吗?”李念急切地问道。刚才那一番神吐把早晨吃的干粮都吐了出来。现在肚子饿得咕咕直叫。

    “有啊,吃的管够。”那威猛的汉子,看起来却愣头愣脑,有着一份山村人独有的憨直傻气。“我叫木错鹏。你们可以叫我鹏飞。咱们去我家吃吧。”

    跟着木错鹏一起向他家走去。我想上人家白吃东西总归是不好,捅了李念,比划道:咱们是不是给给他们点钱。

    李念瞪了我一眼:傻了吧,人家拿你当客人,你给人家钱,不是在打人家嘴巴吗。

    我一阵懊恼,如此简单的道理居然没有想到,还要让他说出来。

    李念一挑眉,道:看我的!

    “木错大哥,我们带了一些南边的特产,你拿回去尝尝。”李念笑着从衣袖里拿出了一包小吃。

    吴地的儒袍袖子宽大,平日里多当做口袋用,能装个零食香粉啥的,最夸张的一次,父皇早朝去晚了三个时辰,等候的大臣们,一个个从衣袖里掏出了一个个折叠的小马扎,坐在宫门口唠嗑。那景象真是千古一奇景。

    木错鹏大哥爽快的接过了点心,直接打开一看,居然是汗血宝马熏制的肉干。我用食指使劲的捅在李念的后腰上,这厮回头从我呲牙一笑。

    这东西可是我废了好大力气才从宫里弄出来。原来的熏制的马肉,被父皇发现以后没收了,第二天就看见父皇最宠爱的小老婆那出现了我的马肉,我秘制熏马肉啊!就这么便宜了,我爹的大小老婆。

    我拿出来的这点马肉还是青了和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私藏的半只马腿,妹的,这么有纪念价值的东西,居然这么痛快的送人。

    “娘,来客人,快拿出酒菜来招待他们。”鹏飞大哥是个大嗓门,一进院子就喊道。院子里走出来一个身穿黑底花色袄子的半老妇人。看见我和李念笑着说道:“远方的客人,欢迎你们。”

    木错大娘手脚麻利,又正是饭口,急忙又做了两个菜,端上了饭桌。鹏飞大哥拿了两大口海碗,抬了一个粗陶大缸。一股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

    哗啦哗啦

    汩汩的酒水从酒缸倒进了海碗里,鹏飞大哥把满满的一碗酒递给了李念,有那小茶杯给我倒了浅浅的一小杯。他嘿然一笑道:“这位小弟,年龄尚小不宜喝酒,少给你倒些,尝个新鲜就好了。”

    我一乐,还真是说得对,我酒品不好,喝多了难保不闹事,这么小小一杯刚刚好。我弓拱手道“谢谢大哥,要是不嫌弃,我就叫你鹏飞大哥了。”

    鹏飞大笑道“说什么嫌弃,到了我们木错村都是朋友。”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大哥你可知这附近有什么有趣的地方,我们兄弟想要游历山川,初到北疆不知有设么好的去处。”李念连忙接过了话头问道。

    鹏飞喝了一大口酒,豪爽的用袖口一擦,继而沉思半晌道:“北疆都是戈壁荒漠,哪里有什么好去处。”

    我和李念一阵灰心丧气。鹏飞又忽道:“不过,北疆到有几处险地,你们”上下打量我俩。又摇了摇头,“那种地方不适合你们这种小娃娃去。”

    “大哥,大哥你说啊,让我们听听过过瘾也好啊。”我两眼冒着精光,看着鹏飞大哥。

    “也好,你们就当个笑话听罢。北疆有四个传说,分别是番北赤石山,天山丽水瑶,长明灯下石,定海水中簪。这句小诗里讲的是北疆的三处密地,分别是番北的赤石山,天山的瑶池水,三顶山的柱天石,天池旁的老榆树。这定海针与瑶池长在一处,所以岁有四个传说,但真正的密地只有三个。”我捧着酒坛给鹏飞大哥倒了一海碗。大哥上下打量我,笑道:“看走了眼,小兄弟天生神力啊。”我挠了挠脑袋嘿嘿的傻笑。酒缸足有我一半高,我能抬起它来倒也算不了什么。若是没有这身怪力气,怎么能打得过李念这个妖孽。

    鹏飞又讲了起来,“赤石山那里方圆数里,重山秃岭,寸草不生,每当盛夏来临,红日升起,便会地气蒸腾,焰云燎绕,神似飞腾的火龙,十分壮观。天山上的瑶池传说是仙女的沐浴池,不过那山太高,即使是夏天上面也是白雪皑皑。常人是攀爬不上去的。那长明灯我倒是瞧过,据说是山中道人在一巨石上挂了一盏长明的,此灯长明不灭,晴夜,在这里就能瞧见,不过去寻得人多了,也没见谁寻到了。”

    一会功夫下去,就喝下了大半缸的酒。鹏飞大哥面色赤红,说起话来也不连贯了。李念扫了我一眼,我立即神会。

    风紧,扯呼!

    我二人立马告辞退去。回到了马车上,心中激荡万分,难以平静。原来我吴地的北疆居然有这么多神秘去处。若是有机会,还真要去领略一下。

    “小老板,快进村子躲起来。”车外的小王大呼道。

    我和李念一开车门,就见两个穿着胡服的骑士,手拿着一把弯刀向马车这跑来。锃亮的道光冒着寒气,李念要从袖子里抽出剑来,我拦了他一把。回头大喊道:“有胡人来抢村啊!大家快出来啊!”

    李念见我这么无耻,很是开心,立刻便跟随到了我的队伍里。跟着我一起大喊起来。

第5章 边城谣() 
无耻是一件多么令人快乐的事!

    随着我二人的大呼,那两名胡服骑士,俯冲之势一顿。两人用异语交流了一下,又继续冲了过来。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那二人就冲到了眼前,冲出来的村人正在向这里跑来,人的脚步和骏马比起来实在是差了不止星半点,李念的手按着袖口,蓄势待发。我拦在李念前面,等待着

    “嗖——”的一声箭翎划破天空的声响。

    刹那,枣红马上的一个骑士,就被羽箭射了个对穿,那魏人瞪大了双眼,双手捂住胸口,从马鞍上坠落下来,狠狠摔在了地上。挣扎了两下就没有了声息。另一只马上的骑士,见有弓箭手立马伏在马身上,马头一转抓住地上的那人,就要逃跑。

    “想跑!”到了李念大发神威的时刻了。

    “铮——”

    一声剑鸣,李念从衣袖里抽出了一把软剑,霎时间,他气势一变,微眯的桃花眼中寒光阵阵,白色的衣袂翻飞,铮亮的剑光飞舞而出,每每在天空中划过都是一道悠然圆润的弧度。仔细看去,仿若觉得那弧度浑然天成,仿若看到了武术终极衍变,天数大道!

    然而

    “嗖——”又是一根箭羽疾驰而去,直直奔着那魏人后心飞去,噗嗤!箭雨将魏人的胡服刺穿,那带着血光箭头从身体的另一面露了出来。那魏人身体一歪,从马上掉了下来,而那骏马似是受了惊吓,不再理会已经惨死的主人,马蹄夹杂着尘土飞扬而去。

    “呼——”李念呼了一口浊气,收了宝剑。大概是觉得丢人,也没再跟我显摆,他卓尔不凡的剑术。

    我看着远处刚刚收起弓箭的小王一笑,母后果然是安排了人,我就说么,怎么说我也是公主,身边怎么能没个护卫呢。不然这一路怎会如此太平,虽说我心里还是相信大吴的治安良好,但是这表现平凡的马车夫,还是让我觉得不大对劲。

    有这么一个高手,总比李念那废物强,前几天还跟我吹嘘他的剑术多么无敌,无论多么勇猛的的攻击也无法破开他的剑雨,他手中一把青峰宝剑可以护住全身,任谁也近不了他身。

    是,确实是近不了他身,王八壳也打不破,王八还知道咬人呢,他连捅人一刀都不会,也不知道他这剑术是不是跟教算术的夫子学的。

    “你是我母后派来的吗?”我几步跑到马车前问小王。小王眸光一闪,平凡的脸上有了笑容。道:“是的,我是王后派来的。”

    “太感谢你了,要是没有你。我今天说不定就死了。如果以后有机会回去,我一定让母后嘉奖你。”我热情地跟小王握了握手。

    “保护您是我应该做的。”小王将手从我手里抽了出来,沉声道。

    我尴尬一笑,这种西方的打招呼方式,小王貌似不大习惯。我一回头,李念被村子里的人围住了,隔着不过百米,我就能听见这厮吹牛皮的声音。我面色一黑,走过去狠狠地拍在他后背上。

    “咳咳——”李念受我一掌,剧烈的咳嗽起来,“你要拍死我啊!”不理会这怂人的叫嚣,跟村子里的抱拳到了个别。

    “各位,魏人已经死了,我们就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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