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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雅阳一个飞身,又矗立在乐遥的面前,还很拽地对着她笑。
乐遥差点没晕倒,这人是怎么了?
还打算死缠烂打吗?
“我说,你很闲是吗?没事在我面前飞来飞去干嘛?真当自己是鸟人了!”乐遥双手叉腰,怒目瞪着邵雅阳,破口大骂。
死登徒子,不就会武功吗?显摆什么呀!
要不是姐是身穿,来自现代,还没空去学轻功,你现在恐怕也没有了显摆的机会了。
鸟人?
听到这两个字,邵雅阳忽然想起了什么,然后露出了万人迷般的笑容。
原来这个姑娘就是她,那个自己时不时就会想起的女乞丐。
真是巧,或者可以说,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我就说你怎么那么面熟呢,原来我们见过的,你还记得吗?”他把乐遥刚才骂他的话忽略掉了,笑着问她,想要唤起她的记忆。
不过这次再见到她,她的外表改变了不少,干净了,也漂亮了许多。
晕啊,这是世界上排名第二老土的搭讪话术,他真是个老实派,没点创新精神。
“帅哥,跟你说,你这句话呢,也是很奥特曼的搭讪话语,下次泡妞的时候,记得浪漫点,不浪漫起码也要有点新意。”乐遥一点也不记得他了,还以为邵雅阳在搭讪而已。
邵雅阳注视着乐遥,觉得她也不像是说谎。只是,自己真的是长了大众脸吗?她居然一点印象也没有。
平时,大家都说自己很俊俏的,为什么还是不能在她心里留下一点印象呢。
“我们真的见过面的,你看清楚一点,然后再努力想一想。”邵雅阳有点激动地抓着乐遥的肩,摇晃了两下,想要把她摇醒。
乐遥被他的举动吓了一大跳。
第116章 找只鸡来代替自己拜堂?()
乐遥盯着邵雅阳的俊脸认真地看了一会,还是没有印象。
她以前是当乞丐的,也许真的见过也不一定。
可是,天天都要见那么多人,而且每个人都是匆匆而过的,忘记了也不奇怪啊。
就算他把自己摇散了,她也不一定会记得啊。
况且不记得也没什么啊,他干嘛非得要自己记得他啊?
哎,这帅哥该不会是有妄想症,或者精神病吧?
看他一表人才,要是得了这种病,还真是有点可惜了,浪费了一副好皮囊。
原来天不只是妒红颜,连帅哥它也会嫉妒的。
乐遥无限可惜地叹息着。
“你叹什么气,摇什么头啊?”邵雅阳见乐遥忽然变得感慨,不解地问。
“没什么,你放开我吧。我们河水不犯井水的,而且我记忆力不怎么好。所以我不记得你是谁了。不过,我想这也没什么关系吧。反正,我们不认识。”乐遥笑着说。
她有点怕邵雅阳真的是个精神病患者,更加怕他会发作,那自己就惨了。通常这种人是不能受刺激的,她只好努力安抚他了。
“不,很有关系。”邵雅阳很认真地一口否定。
“我们都不认识,不记得有什么奇怪的。你干嘛非咬着我不放,而且你这样,我一点也不想认识你了。还好我记不起你是谁,不然我一定很后悔认识了你这样的朋友。”乐遥觉得自己的耐性快要没有了,于是吼了。
干嘛这男人还死缠着自己不放,忽然觉得像司远那样,冷冰冰也挺好的,起码比现在这样要好,她现在真怕他会发飙,或者做出什么过激的事。
要是发生什么,她不可能是这男人的对手。
邵雅阳见她有些怯怯的,手中的力量减轻了一些,自己也许吓着她了。“我刚才可能激动了一点。不过,这也是因为我又遇见你了。”
“我真的不记得在哪里见过你了。求你放过我吧,不然我的同伴见到了,可不会放过你的。”乐遥见软的不行,干脆说自己有帮手,看能不能唬住他。
第117章 我是残花败柳()
乐遥这时真的很希望见到司远,起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他是会救自己。
就算他不出手,他的侍卫也行啊,他总不会想在结婚那天新娘没了吧,难道要找只鸡来代替自己拜堂?
不过,古代好像很流行这样的,555好悲哀啊!
只是,自己出来那么久了,还不见有人来寻自己,看来自己真是失败啊,没有人把自己放在心上。
司远真有那么恨自己吗?
乐遥觉得非常有可能。他说过,只是因为赌输了才会娶自己的。
那么,要是自己真的消失了最好,这样就不用娶了。
要是真的那样,那么万一自己有个什么三长两短,那到了地府也会回来找他报仇。
乐遥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了。
“哈哈在下觉得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邵雅阳非但没有被乐遥唬到,反而笑了,还笑得有点狂妄。
这男的这么说,说明了他真的是个色狼,古代叫采花贼或者淫贼。
乐遥下意识地想要抓紧了自己的衣领,以免对方有机可乘。可是手碰到的只有自己那白嫩的肌肤。
天啊,这次真是被司远害死了,给自己准备了一件那么清凉的衣服。怪不得自己会被采花贼盯上了。
“那个,你要风流别找我啊。我身材很不好的,而且有狐臭,还有口臭呢。最重要的是,我是残花败柳了,一点也不纯洁了。你好歹是帅哥一名,配我这样的女人,你是吃大亏了。”乐遥苦笑着,说了一堆贬低自己的话,希望邵雅阳能放过自己。
邵雅阳眯着眼,看着喋喋不休的乐遥。她说身材不好,有狐臭,也有口臭,这些他知道都是假的。
不过,她说自己是残花败柳,这个还真不好判断了。
难道她已经嫁人了,自己晚了一步?
“你说你是残花败柳?有什么证据?”邵雅阳认真地问。
“这个需要什么证据啊。难道你还要验明正身啊?”乐遥白了邵雅阳一眼,这个除了在床上大战一番,又或者怀孕了,还真的是没什么方法可以证明。
第118章 初吻不能给色狼夺去()
不过古代人有非常深厚的处女情结,自己这么说,或者可以吓走他也不一定。
“好主意。”邵雅阳忽然邪邪一笑,然后边盯着乐遥,脸渐渐地靠近她的脸。
他该不会是要亲自己吧?
别啊,这可是自己在古代的初吻,给谁都好,可千万别给色狼给夺了去,不然太可惜了。
乐遥的头随着邵雅阳的逼近,也一点点地往后靠,企图避开他。
不行啊,已经缩无可缩了,眼前他们就要kiss了,乐遥一急,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了,使劲地推了邵雅阳一把。
也许人着急的时候还真的是能激发潜能的,邵雅阳被乐遥推得往后了一步。
虽然被推开了,不过从乐遥刚才的表现看,不像是什么残花败柳,倒是像个羞涩的大姑娘。
他抿嘴一笑,手抚上了乐遥的粉脸。“姑娘真是爱开玩笑了。”
乐遥一把打掉了他的咸猪手。“我才没那么无聊。不过,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我没空陪你玩。”
她越过了邵雅阳,想趁此机会溜之大吉。
可是,被邵雅阳看穿了。
他一把拉住了乐遥的手臂,往自己怀里一带,乐遥顺势跌进了他的怀里。
邵雅阳凑近乐遥的耳朵,邪魅的说。“别急着走啊,我们还没叙旧完呢。”
“叙什么旧啊,我们根本就不认识。”乐遥挣扎着想离开邵雅阳的怀抱,无奈男人天生就比女人大力,她的挣扎只是徒劳。
自己站在她的面前已经那么久了,她居然还是没记起自己是谁,邵雅阳真的很有撞墙的冲动了。
同时又觉得自己做人太失败了,以前一直自我感觉很良好的,现在这个女子却一直把自己当成是路人甲,完全没有印象。
“为了唤醒你的记忆,我决定带你去一个地方。”说时迟,那时快,邵雅阳揽过了乐遥的纤腰,打算带她到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地方——青城山上的破庙。
“哇!你干嘛,我不去啊,打死也不去。”乐遥大感不妙了,现在这种情况到底要怎么办呢。
第119章 劫人又劫色啦()
乐遥在大脑里快速思考着,想想现代的经验有没有提示。
啊!想到了,政府的宣传片里是这样说的,当你遇到坏人或者危险的时候,一定要大声呼叫,以吸引旁人的注意,寻求帮助。
在乐遥想着该怎么办的时候,邵雅阳一个旋身,施展轻功,已经跃上了酒楼的屋檐,然后往青城山进发。
“救命啊,有采花贼,劫人又劫色了,救命啊,有没有听到啊?听到的请吱一声,或者通知我的家人来救我啊”乐遥使出吃奶的劲,对着聚贤楼大喊。
其实她心里也没底,真怕没有人听到,那自己就杯具了。
其他人听不到没关系,最要紧的是司远要听到啊,祈求他还有点恻隐之心,能出手相救,好歹他们五天后就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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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贤楼二楼雅座
司远看着面前的菜,脸色却比锅底还黑。
那死女人搞什么鬼啊,不是说去茅房的吗?
还让自己先点菜等她,却去了都差不多一炷香时间了,就算是拉肚子也该回来了。
可是现在点的菜都凉了,居然还不见她回来,搞什么鬼啊,该不会是掉进茅坑了吧。
书蕾不时偷看一下司远,王爷的脸色非常不好,一定是因为小姐了。这个小姐也真是的,去个洗手间干嘛去那么久啊,不知道王爷正等她吃饭吗?
可认真想一下,也不对啊,就算是大解也不用那么久啊,难道是有什么事?
“王爷,我想小姐可能是发生什么事了,是不是应该去找一找啊?”书蕾思前想后,还是决定让司远找找乐遥。
这样王爷可能会生气,但总比小姐出事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