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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车速加快,车里的动弹反应也变得更明显。成芸的的身子离麦相的肩膀分分合合,脑袋毫无节奏地敲击着肩膀。
车队翻过一座山,又翻过一座。从密不透风地高树底下穿过,再度擦着悬崖弯弯曲曲流淌而下,现顺着一条谈不上笔直的小溪流自北向南而去。
车队集体发动机的运作声配合溪水撞在石头上,溅起水花的音韵,不得不说,天人合一,这一定是人世间万物生灵的最佳体现。
麦勃的身上。医生自小就体制较差,这次事故也是伤得不轻,受不住来自成芸的多种压力,也是情有可原的。
既然弟弟不领风情,那兄长就只好义不容辞了。因为高度不一,车速又快,成芸在麦勃的肩膀上晃得比较厉害。麦勃考虑再三,只好一只手矜持地搂住她,以便增强睡眠效果。
没了成芸带给麻烦的麦相自己头垫着找来的一个毛巾,侧身睡下了。成芸也在自己身上睡得不亦乐乎。看来是三个伤员里头,就剩下自己一个人依然奋斗在前线,得站岗放哨到家了。只要是为了患难与共的同志作牺牲,无论如何,他也觉得是光荣的。
麦家兄弟俩至今未近女色,麦夫人不喜欢女人,要延迟儿子成家,不到万不得已不结婚,也不交往异性。偌大个麦家矿区里家里,上上下下,里里外外无一女性。麦夫人真的不接受女性,她对丈夫和女儿这种永恒的情怀是感动着麦勃的。
然而,这里的麦勃背着麦夫人,搂着一个陌生女子,这是不孝,但没有别的选择。
夕阳划着唯美的弧线,绕道大山背后,喜庆色彩的光晕掉落在空气里。车队离家逐渐拉近,麦夫人的一张脸悄然浮现在麦勃的面前,他来不及撒谎。
痛苦啊,人生,小楚雪已经死了,现在是大楚雪,楚雪。
第173章 : 签字()
“你这是马后炮,你是大意惯了”,周嫂子拍大腿叫道:“我就说高太太再有能耐,刀架脖子上她能不给钱吗?”
“哎,你俩夫唱妇随地干什么呢,不怕丢人丢我家里来?”高太太挑逗着怀中的小楚雪,开心极了。
“这些天啊,我常听你大哥念叨你。这不巧了,还真就把你给念回家来。”方才那位粗暴的漂亮女人,现在已经成了余常青的嫂子,来到屋里母子俩跟前上下打量着余常青。
“嫂子,你好!”余常青忙站起来客气地问候一声,稍微往嫂子身上瞥过一眼。
面前的嫂子,决然不再是刚才那懒散模样的女人。她已经换上一身靓丽的服饰,面部携带镇定的笑意,两只修长白皙的小手握在一起放于脐下,作出一副高贵又楚楚动人的美样子。头上一根闪闪发光的银宝钗显得耀眼十分,与站在身后的丈夫余常顺形成鲜明对比,简直不像是同一个世界里的一对夫妻。
余常青转而心喜,自己的哥哥能够娶到如此貌美的女子,也算是一种福分。
说来,哥哥余常顺得以同貌美的嫂子结为夫妻,还得多亏了鲁长官。
那天,鲁长官见母亲和哥哥在集市上卖豆子,于是就随意问到前一任嫂子的事。母亲是个老实人,都一五一十地说与鲁长官听。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周嫂子垂头丧气地撒腿坐下,周叔有所忌惮地问:“高太太,到底怎么回事吗,这么大一笔钱,说没就没了。”
第174章 : 签字()
风水先生表情变得很严肃,说明他在思考,他在回忆高太太跟他说过的没一句话,努力从中找出线索:“我知道了,高太太是要买艘大船。”
买大船?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