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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又黑又硬的麻布口袋妥妥地套在了头上,一根两根三根,数也不好数的好多根绳子瞬间把手,把脚,把腿连同裤子衣服汗毛一起五花大绑起来,把那打手电筒的人制服得严严实实。
众多东哥的手下,一阵忙活,确定自己捕获猎物之后,都转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许多张邪恶的嘴巴在黑暗里开心的傻笑起来,溶入到村庄的夜色中,使空气变得更加诡异。
还在众人傻笑之际,好像是有个什么声音在响,是方才被五花大绑了的那个人。于是,东哥手下人吓唬道,要是再发出动静,就要剁手。吓得那人老实保持着沉默被扛上肩膀,一伙儿人撒腿就跑。
东哥还在原地坐等手下人回来报好消息,嘴里还不停地脏字连篇骂着常青。
此时,有人呼着大气禀报说,他们把人给捉回来了,交给东哥处置。一个麻布口袋被随手一扔,掉在了一片荒地上。
东哥是站起身来,“患难见真情,你们是我的兄弟,回去之后都有赏”,挨个儿把手下人给服服帖帖地夸了一大顿,后大摇大摆地走到被绑来那人的跟前,好不幸灾乐祸地问道:
可以哈,小子,跑啊你,想不想再比试比试,这不被小爷给逮住了吧。哈哈哈,又是一阵狂笑。
那人全身上下被捆得过于精致,到现在还是一动不能动,不过嘴巴倒是没被堵上。他刚在麻布口袋里听了外面人的声音之后,心中一阵狂怒。
因为,刚才对自己说话,嘲讽自己的人,他不是别人,就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来,东哥,一根烟!”有人奉上烟和火来伺候东哥。东哥低估了一句话,逗得那人呵呵笑。于是,其他人也附和着呵呵笑,但,可以保证他们其实什么也没听见。
“马至东,你这个混蛋。”麻布口袋里的人再也不能忍了,破口大喊。
“哎,快快快,趴下。”东哥吩咐在场的所有手下都跟自己一块儿抱头趴下。刚刚那是自己父亲的声音,确信不疑,长这么大,这村庄里,只有自己的父母可以直呼自己的大名。而敢这么大肆骂自己是混蛋的人,排除掉母亲,也就只有父亲了。
东哥以为是父亲庄主来了,他不想让父亲知晓,自己今晚这一起绑票事件,所以才叫自己人藏起来,不让父亲见了去。
可东哥畏畏缩缩抬头张望了好一会,也不见有父亲来,问手下人看没看见父亲,都说没有。难道是自己的幻听?管他呢,还好不是父亲来了,不然又得听他讲废话。
审问常青要紧。东哥缓过神来,把手中的烟扔给手下人抽去。就在东哥正要进行正式的拷问时,不妙的事情发生了:
“你这个畜生,快给我松绑。”
天哪,原来被手下人绑来的这个人并不是东哥所指定的常青,而是,而是自己的亲生父亲,村庄的庄主马万千。
声音刚从麻布口袋里一出,一时把东哥一伙人给吓退好几米。还说不让父亲知道自己绑票呢,谁知绑的正是父亲庄主大人。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合着庄主早就知道了东哥今天的行动,当时想阻止也阻止不了,也就顺着儿子,反正吃亏的是人家女子,又不是自己儿子。
可庄主在家坐等了一整天,再等到深夜还未见东哥回来。心想老成这人不好对付,这么多年来,自己也是深深领教过的。难不成是这回,自己倒还好能回得来,儿子却年轻不懂事做过分事情,遭遇了老成的毒手。
话说,多年前,老成正当年少时,村里发起了庄主之争。当时,庄主被任于向来蛮横的鲁姓世家,横到什么什么程度呢,就连流传至今的庄主看上的女子就必须服从的规矩都是那时的鲁庄主立下的。也就是鲁长官他们那一家族。争夺的一方为何姓家族。村民苦于鲁姓庄主的欺凌,大多偏向于何姓争夺者一方。
第279章 : 仍早来()
“对呀,你应该是在做梦吧。不然,哪有大白天睡在床上,闭着眼睛说话的呢?这不是做梦说梦话,那是什么啊?”麦相替成芸细心分析着。
成芸叹了一口气,还好只是一个梦。原来成芸的新娘子生子是在梦里的事情,现实当中还不到太糟糕的地步。还是好好面对生活吧,美梦不成,还给自己做出了如此荒谬的虚梦。“来,麦相,你快点给我打针吧。”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屋子里,母亲细细地跟常青讲述着这三年以来的变化。母亲讲到村里的电费逐渐上涨、讲到邻居家的七嫂又生了个胖小子、还讲到鲁长官的好人好事。这都不至于迫使常青如此号啕大哭。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