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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高粱的生长期可就大大的缩减,多亏村庄里常年气候湿热,基本上能够解决生长期间所需的水分和温度。但,这高粱生长到成熟的季度是从深秋到初冬季节,期间缺少足够多的光照。于是乎,就成了“绿高粱”。
余常青转而心喜,自己的哥哥能够娶到如此貌美的女子,也算是一种福分。
说来,哥哥余常顺得以同貌美的嫂子结为夫妻,还得多亏了鲁长官。
那天,鲁长官见母亲和哥哥在集市上卖豆子,于是就随意问到前一任嫂子的事。母亲是个老实人,都一五一十地说与鲁长官听。
鲁长官可能是想到之前对老余家的作为,感到有所亏欠。也许是可怜势单力薄的老余家,他当着母亲面说是无论如何都要给哥哥余常顺找个好媳妇。
鲁长官的效率还挺好使,没过几天,他托人转告母亲说,要让哥哥余常顺去趟邻村老王家。当天午后,余常顺便赶去老王家。在鲁长官的牵引之下,直接就在老王家同现在的嫂子见面。
见到余常顺诚恳老实,外貌长相也基本还算端正。亟待出嫁的王家小姐,立马就答应要嫁给余常顺。
那时把余常顺乐得可算是开了花。他第一眼见到美若天仙的王家小姐时,早已兴奋得坐立不安。心里面充斥着强烈的疑惑,他始终不敢相信,王小姐居然愿意嫁给自己。
最终,在余常顺与王家小姐的这门亲事定下来之后,老王家才告诉余常顺说,王家小姐已经嫁过人,以及有关王家小姐的一系列事情。重要的是,王家小姐给别人家生过一个女孩,还从婆家把孩子给领了回来。
这无疑是对老余家的蔑视,想瞒着老余家做亲家。也是对余常顺人格层面上的侮辱,不知情的余常顺还以为自己娶到的就是一个良家少女呢。
原本,村里的妇女节操守则上是不允许,女人携子再嫁,再娶寡妇的男人也是被人所鄙视的。不过,既然,王家小姐都同意嫁,那娶不到老婆的余常顺又怎么能一味顾及别的什么呢。
鲁长官生怕余常顺顾及脸面而办不成事,劝他说:“大丈夫不拘小节,嫁过人又如何,你不也娶过别的女人么?”
余常顺是个憨厚小老百姓,他听后,觉得很有道理。嫁过人当然不在意,生过孩儿也不要紧,大不了余常顺就让王小姐连同小女儿一同嫁进老余家。
事情果真是这样的,王家小姐舍不得自己的小女儿,只好携女儿一同来到了老余家。小女女小名叫芳芳,她大名是什么,余常顺和母亲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她姓什么,说是跟着城里的父亲一个姓,但王家小姐却从未提过。
过去三年,今年芳芳整五岁,现在这个时候正睡在屋里的小床上。
在余常青走进院子来,老花狗胡乱叫唤那会儿,芳芳正在午休。所以嫂子才会跑去制止老花狗乱叫,那是为了不让吵醒孩子。
如此推理,那方才嫂子大白天睡觉应该是哄孩子睡觉。余常青对于当前这位嫂子的看法,这下改观了许多。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听到了嫂子在破口大骂:“这死狗,这老狗。。。。。。”余常青又心生几分不快。
“常青啊,你看你多久没回来了,我没想到你今天突然的就出现在了家里。”要说弟弟常青坦诚的话,那哥哥常顺更是很坦诚。曾经在家时兄弟俩很少说话,一旦说开了,那都是掏肺腑的真心话。
就像今天这一句,常顺只是说弟弟常青很久没回来,今天的出现很突然。只字未提自己有多高兴,但认识他的人都知道,常顺是开心极了。因为平日里,他很少说话,更不会这般激动地说话。
“大哥,这些年来辛苦你了。”弟弟常青望向哥哥常顺深情地说道。
“哪里的话,不辛苦,不辛苦。”常顺难为情地耸耸肩:“那个,常青你就先陪妈说说话,我去逮只公鸡来,晚上我们烤公鸡肉。”说完就往外走去。村庄里的习俗,接待尊贵客人,就会用大公鸡。
母亲急着抖了抖身子,没能及时起来,好像想要说点什么。
“妈,怎么了?”常青问。
“你快去跟你大哥说,逮红色的,白色的要留着配种。”
“好,我这就去。”常青正要离开座位,大跨步追赶去。
“哎,常青,你还是陪着她。。。。。。陪。。。。。。妈坐着说说话,毕竟你都这么长时间没回来了,我去跟你大哥说吧。”嫂子看似很体贴,然而她平日里都懒得叫母亲一声“妈”,这才会说不顺口。
常青在心里默默窥探着这表里不如一的嫂子,难道我这嫂子当真不好惹?那我就不要招惹她吧。
“喂,叫你逮红色的,不要逮白色的。”嫂子命令式的喊道。
此时,常顺正在鸡舍里忙得不亦乐乎,回到:“这回逮我们的,妈的那几只太小了,肯定不够吃。”
听到这一回要逮自家的,嫂子心里别提有多不高兴。狠狠地瞪了一眼常顺,然后不耐烦地抛下一个字“又”,直截了当地走开去。
听常顺说的是这一回逮自家的,那么前几回,逮的应该都是母亲的了。那嫂子怎么还说“又”呢?
常顺一个人逮了鸡,烧了水要拿来给公鸡脱毛还没开,又去菜地里拔来几根莴笋,还摘了一些茄子,正在水池边进行清洗工序。
这时,屋子里传来“哇哇哇”的嚎啕哭声,这不是芳芳的哭声,人家小芳芳还在梦乡呢,更不是嫂子在哭,她听到哭声之后,立马蹦出来,对着正在洗菜的常顺嚷道:“干嘛呀,他们这是,孩子还睡着觉呢。”
常顺抬头看了看老婆,不作回应。他知道,这是弟弟常青哭了。
那是因为母亲讲到了父亲老余。母亲说,常青走了后大概一年半,父亲可能是上了年纪,他受不了村里人说他不会酿酒的闲言碎语。有阵子,也不知道是谁说的,说父亲根本不会酿什么高粱酒。
父亲听后很生气,并整天把自己关在酒坊里,没日没夜地酿酒。谁去劝说都没用。后来父亲更是变本加厉地喝起酒来,每天连饭都不吃,就光喝酒,拼了命地喝。
有一天,常顺去酒坊看父亲,见父亲早已倒在酒坊的门槛外,可能是喝醉酒后,绊倒的。嘴里满是酒味,已经是喝得不省人事。常顺叫上村里的几个人,当即就送往城里的医院。但到医院抢救了好几天后,医生对常顺说病情发现太晚,只能准备后事了。
常青出去三年,才三年,母亲老得让人认不出。这还好,父亲却离开了,永远的回不来。今天路过溪水旁,还感概东流逝水呢。那又算得了什么,比起父亲的去世,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不过,老余常唠叨,这种绿高粱所酿制的酒比红高粱出的酒好喝许多。他把酒送给会喝酒的老人们品尝,大家也大多认可老余的观点。
这就是老余家的田地为什么与别家不同的缘故。
余常青站在院子外,目光顺着那一片绿高粱,环绕好几圈,好像是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
噢,对了,今年这田地上的绿高粱比往年在家时所看到的少了好几片。怪不得看上去,这么不顺眼。心想,可能是父亲老余上了年纪,这绿高粱酒怕是,酿造得少了吧。
第350章 : 修订()
“好了,好了,都这么大了,别老像个小孩似的。”母亲走过来,用手帕轻轻擦拭常青脸上的泪水。
此刻的常青似乎又回到儿时,被母亲抱在怀里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照料着,那时候什么都不懂,过得好生安逸。那么,那时候,除了现在的母亲疼爱自己之外,还有一位慈爱的父亲的,不是吗?
余常青这么寻思着,一股梅花的香气穿过门缝徐徐散开而来。说是香气,其实,梅花有是有香味,不过这股香味却是淡之又淡的,你要不仔细留意这味道,或许就感觉不到。根本不像古人诗中所赞美的那般芳香愈浓。
“嘎吱吱”的一声,没有敲门,余常青推开大门走了进去。这里的村民都很友善,虽然每家每户都有院子围墙,有大黄狗,还有老木门,但几乎不会有紧闭大门,并且牢牢上锁扣死的人家。
余常青瞬间看到的变化是,这道木制的大门从根部到顶端,都露出明显暗自腐烂的痕迹。看吧,就连没有生命的木头,也是经不住岁月那无情的折磨哪,何况是人呢。
这道木门上不知贴上又褪去多少层春联,一年复一年,红了又红。再过一久,等过大年了,余常青要把今年的喜庆春联,给亲自贴上去。
余常青把眼睛从木门上转向院子内,竖起鼻子,寻着梅花香气往里走去。走得很慢很慢!
因为走得很慢,很稳,大概是不会有人知晓院子里他的到来。突然,一声激烈的狗叫声猛地填满整个院子,余常青不会嫌它吵,相反,听起来是那么的振奋人心。
这不是刺耳的警报,而是熟悉且难得的问候音。以前在家时,是不容易听到的,这可以算作是久别重逢的第一份礼物了吧。
不用怀疑,这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老花狗的叫音。想必它是闻到了儿时伙伴,也就是余常青身上那熟悉的味道,因而才高兴地大吼大叫。
随即,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女人连忙从屋里走出来。
可能是走得过急,险些跌脚摔下去。
笨拙迟缓的身影,看得余常青差点笑出声来。余常青只是个单纯的男人,想笑他就会笑的,何况本身笑点就低,不过这回他还是忍得住。
老女人上前移动几步,呆呆的立在余常青跟前,深情地看着他。
“哎,是谁来了?这么吵?”一声女人的尖叫声从耳后方传来。
在余常青听来,这一声疑问,有的不仅仅是陌生,更多的是一种硬生生的拷问,绝对的强势。听得他心生好奇。
余常青不得不先扭过头,后转过身子去识别这个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