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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卖成婚:老公,轻轻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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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她的脚则被脚踏车给压住了,正努力的要把自己的脚给抽出来,听见他这样一吼,忍不住也不高兴的吼了回去:“那你骑脚踏车不好捏住刹车吗?这里是下坡路好不好?”

    那男生明显的一愣,正欲反驳她,却猛地发现后面有人追来,于是即刻拉起她朝公交车站台后面一闪,连那辆破脚踏车都顾不得扶起,抱紧她躲在后面,用手捂住她的嘴巴。

    “别出声。”他在她耳边低语着:“有坏人,我刚刚是着急逃命所以忘记捏刹车了。”

    逃命?

    方晓大脑里本能的闪出血腥的场面,貌似逃命的人一般都是亡命天涯的人赶的,而这个男生——

    好吧,她趁这个机会才微微抬眸,仔细打量着抱紧自己的男人,或者准确的说是男孩,因为她看他的样子就非常的年轻,大约也就不到二十岁的样子。

    不是太白的脸,英挺的眉,高挺的鼻梁,性感的薄唇,如此精致深刻的五官,镶嵌在那张面如冠玉的脸上,此时正一动不动的肃立在她的头上,恍如雕刻师鬼斧神工雕刻出来的绝世美男的雕塑一般。

第11章 被陌生人给强吻了() 
方晓正觉得这人把自己抱的太紧了,想要挣脱开来,猛的这人把她身子一反转,原本背靠着他怀里的成了扑在他的怀里,而她正起伏的胸口此时居然贴着他那冷硬的胸膛。

    她用手推拒着他,正欲骂‘流氓’,可还没来得急开口,这帅气得人神共愤的男人居然就真的耍起流氓来了,直接低头下来,性感的薄唇毫不迟疑的就压在了她略微有些干燥的粉唇上。

    她心里一慌,当即就要挣扎,老天,这可是她的初吻啊,就这样莫名其妙的给了一个陌生的男人,她亏不亏啊?

    “别动,有人过来了,”他的声音在她的嘴唇里闷哼着响起:“赶紧配合我,快点!”

    她还没有反应过来,他略显粗粝的舌头已经迅速的撬开他的贝齿钻进她温热的口腔里,一股异样的感觉瞬间在身体里迅速是窜起。

    嘴里那条突然多出来的舌头并不老实,它居然过分的拖住了她的丁香小舌在不断的辗转着,而他把她的头压得很低,她的背不由自主的朝后弯着,如果不是他的双手搂紧她的腰,她估计自己自己的腰会被他压断。

    而身边有车呼啸着开过,还有人在用叽里呱啦的声音说着什么,她当时全部的心思都用在配合这个男人的吻上,什么都没有听清楚,好似那些人在寻找什么人似的。

    而这个陌生的男人,他堵住了她全部的呼吸通道,拖住她的丁香小舌不停的辗转痴缠,很快,她就觉得呼吸困难,大脑因为缺氧开始幻化起来。

    她知道,如果自己再不呼吸,肯定就会在窒息,而她不想就这样窒息而亡,而且还是被一陌生男人给活活吻死的,这要传出去,该是怎样的一场笑话?

    于是,她在那些嘈杂声离开后,即刻迅速的,狠狠的落下自己的牙齿,把正在她嘴里狂扫着的美男子的舌尖给咬了一口。

    瞬间,血液的味道在彼此的口中充斥着,残忍的血腥味在彼此的嘴里弥漫开来,好似给清香的唾液添加了一点点腥味的染料。

    只可惜,方晓的这一口咬下去,却并没有逼退此时正吻着她的陌生男人,嘴里的血腥味唾液反而如最强烈的**催化剂,让身陷其中的陌生男人愈发的沉迷下去,狂扫她口腔的那条略显粗粝的舌头反而是愈加的疯狂了。

    带着淡淡血腥味的唾液从彼此的唇角边溢出来,而男女间的暧昧气息却在经过这一场激烈的深吻时愈发的浓烈起来,明明是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此时却吻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好似深恋了多年的情侣一般。

    方晓觉得自己真的要窒息了,而且是窒息而亡,而她不愿意就这样死了,因为实在是太难堪了,死了后没准都会被当成反面教材呢。

    于是,她聚集全部的力量准备再一次狠狠的落下自己的牙齿,陌生男孩的嘴却在这时突然抽离了,她身体不由得朝后推了两步,用手扶住公交车站台的柱子,张口大嘴贪婪的呼吸着新鲜的空气。

第12章 耍赖的男人() 
虽然今天下雪,空气格外的冷,不过对于一个刚刚即将窒息的人来说,此时的空气却是那般的美好,美好得让她贪婪的地步。

    陌生男人靠在公交车站台边的一棵树干上,看着正大口呼吸着新鲜口气的女孩,嘴角微微朝上扬起:“黑妞,你好似没有接吻的经验。”

    黑妞?

    方晓本能的一愣,他知道她?可她却从来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见过他,难不成,他也是新泽西州大学的学生?

    “我是前不久才来新泽西州大学的,”果然,陌生男人即刻就解释起来:“我一到学校就听说你了,因为我们宿舍里就有人把你的照片贴在墙上,他们都说你叫黑妞,是新泽西州大学里的校花。”

    方晓当即就被雷得里酥外焦了,她原本刚刚恢复过来的脸色又在瞬间羞红了,于是赶紧低声的辩解着:“那是他们故意乱传的,其实是讽刺我,你见过有黑妞当校花的么?”

    陌生男子嘴角抽搐了一下,随即走向路边那辆已经摔断链子的脚踏车,淡淡的道:“我以前没见过校花,不知道校花什么样子的?”

    说完这句,即刻推着他的破脚踏车就要走。

    “喂,我的脚擦破皮了,”方晓即刻叫住要走的陌生男人,眉头忍不住皱了下道:“你这人怎么回事,撞到人了当没事一样,而且还。。。。。。。欺负我,现在说走就走了?”

    “我有欺负你么?”男孩的眉头本能的皱了一下,略微不悦的道:“我觉得你刚刚很享受啊?而且,你不是没有接过吻么?我这不是免费教会了你吗?你用省下来的学费不就可以去看你那擦破皮的脚了?”

    “至于歉意吗?”陌生男人脸上已经涌上一抹好看的笑容来,他伸出手来在她的脸颊上轻轻的拍了拍:“乖,我刚刚让你享受了初吻的美好,你也没跟我说谢谢不是?算两清了吧?”

    方晓当即就被这陌生男人给雷得里外都焦了,等她反应过来时,那陌生男人已经推了着那辆破脚踏车走远了。

    她当即气得吐血,有心要追上去,偏偏脚擦破皮的地方很痛,根本就使不上力,于是只能跛着脚去乘公交车。

    好在公交车这一次很快就来了,她先找了家小诊所把擦破皮的地方简单的处理了一下,然后又去书城买了两本汉语基础实用教材。

    回到宿舍,她把自己被陌生男的破脚踏车给撞了脚的事情给阿卡珍妮等说了一下,当然隐去了她被陌生男强吻的那一段,因为那实在是太丢脸了。

    珍妮赶紧就说,长得英俊帅气又整天骑破脚踏车的,那肯定是席凌恒了,他刚来学校时的确因为长得英俊帅气引起一众女生的尖叫,不过没两天,大家发现他是个穷小子后,即刻就不再迷恋他了。

    这是个现实得非常残酷的社会,而人的家庭背景经济实力又在此时显得如此的重要,那个叫席凌恒的男人,因为穷的缘故,由最初的行情被人看好到后来的无人问津,也赤果果的显露出美国人如此务实的一面。

第13章 阿卡的生日() 
谁愿意跟穷小子谈恋爱?别是说务实的欧美人,就是来自非洲土豪家庭的阿卡,也不愿意去倒追那穷小子席凌恒不是?

    方晓也没打算去倒追他,该死的,她只是憎恨他太过可恶了好不好?把她给撞倒了不道歉,把她给强吻了居然还恬不知耻的说是在教她接吻?

    天下还有没有比这更无耻的男人?她不知道,只是,她目前还没有碰到。

    方晓以为,她应该不会再碰到席凌恒那个穷小子了,因为据露丝打听回来的消息,席凌恒那人虽然在学校男生宿舍有床位,不过听说他也只是用来中午时午休一会儿的,一般晚上从来不留在学校的,都是上课来下课就走的。

    刚开始两天她心里还在诅咒着席凌恒,不过随着擦破皮的伤口结巴好了,渐渐的,她也就把席凌恒这人给忘记了。

    11月中旬,阿卡过生日,这非洲土豪的女儿其实还蛮大方的,邀请方晓和她一起出去陪她过生日,说一个人过就一点心情都没有了。

    方晓就说,既然你想热闹,为何不叫上珍妮露丝她们?过生日嘛,人多才有气氛不是?

    阿卡就说,我才不叫她们呢,别看她们跟你关系不错,那是因为她们想要占便宜跟你学汉语,其实背地里,你不在的时候,她们都不理我的。

    方晓即刻就不吱声了,非洲是全球最落后的地方,别说是欧美人,其实很多亚洲人都看不起非洲黑人,珍妮露丝她们不怎么理阿卡也在情理之中,至少她们现在已经不欺负阿卡了,这已经进步很多了。

    啊卡说她们俩先去吃饭,然后去ktv唱歌,反正明天是周六,不用上课,今晚玩一个通宵都没关系。

    方晓倒是没意见,只是开玩笑的问她今晚会不会带男朋友去,如果带的话,她就不去了,因为她不想做电灯泡。

    阿卡就说她已经跟在纽约的男朋友分手了,而分手的理由居然是她男朋友追上了一个白人姑娘,于是就不要她这个老乡了。

    “我一定要追一个白人男孩子做男朋友,”阿卡说这话时,正好拿着塑料刀在切蛋糕,方晓有种错觉,她已经把这生日蛋糕当成她男朋友的心脏在切了。

    的确是这样,一块精美的蛋糕被啊卡用塑料刀切得乱七八糟的,好像是乱刀剁了一般,方晓有些无奈,看来恋爱这个东西还真是害人,就连阿卡这样大度的女孩被男友甩了也不能释怀。

    阿卡的确不能释怀,所以在餐厅吃得并不开心,吃完后拉着方晓逛街购了会儿物,然后又拉着她去酒吧喝酒。

    说实在的,方晓以前没有来过酒吧这种地方,在国内时她还小,母亲说酒吧是个鱼目混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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