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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看来咱们已经有了成为朋友的基础。现在,我要求你做的事是,以后一切按照他的话做,等下我会告诉你什么时候给他打电话说些什么,在此之前,如果他要是来了,你必须第一时间通知我,知道什么叫第一时间么?”
张小山眨眨眼想了想:“不……不知道。”
“就是从你知道他来的第一分钟之内。懂吗?”那人感觉和这货交流实在费劲,教小学生都不带这么愚蠢的,好在他的性子极好,至少他知道自己想要从这货身上得到什么,否则,张小山的人生绝对活不过这个黎明。
张小山点点头,表示自己懂了。
那人从同伴手里接过一张卡片递给他,“这是我的电话号码。”
然后,他又摸出一张银行卡:“会不会用自动柜员机?”
“马马虎虎。”
“如果不会的话,可以让银行里的服务人员教你。这张卡里有一万块钱,不过这只是定金,等你完成我教给你任务后,我会付全款给你。”
一万?
张小山感觉大风刮来都没这么容易,就算他把自己卖了都不值这么多钱。
自己挨了顿揍,就凭空得到一万块钱,要是这样,他宁可马上接受这份很有前途的工作。
不能不说,金钱的力量可以让人克服恐惧,至少张小山就是如此,“我能不能问一声,全款是多少?”
那人淡淡一笑:“那要看你这辈子需要多少?”
“我……我要十万!”张小山迫不及待的说,手里托着沉甸甸的银行卡,已经让他丧失了理智。
“没问题,事成之后,我给你五十万。够么?”
五十万!
在张小山的生活模式里,五十块钱可以够他在胡同口的小吃店要两个小菜,美美的喝顿小酒,或是去钉子胡同跟那个大屁股的相好来场对抗性游戏。
十万块都是他咬牙说的,约莫着对方再砍砍价,能给五万块他就烧高香了。
没想到那人毫不犹豫直接开价五十万,让他掰着手指都算不清是几位数。
五十万,够他喝一万次小酒,打一辈子野炮的。
张小山的眼睛在发光,就连偷看邻居洗澡时,他的眼神都没这么吓人。
他只是不住的点头,连基本的说话都忘掉了。
“我这个人做事很公平,收益和风险是成正比的,如果你办不到的话……”那人把手里的枪掂了掂,忽的顶住张小山的下颌,“知道这是什么吗?”
“枪!”张小山打了个冷战道。
“只要我轻轻一扣扳机,9毫米子弹就会瞬间打穿你的下颌,穿过你的口腔,高温灼热的子弹会随着膛线高速旋转,在搅烂你的脑浆后,击碎你的头盖骨。”
听着他的描述,张小山就好像真的经历了一场子弹之旅一般,头皮一阵发紧,“你放心,只要那小子敢回来,我一定向你报告。”
那人摇了摇头:“看来你需要加深一下记忆……”又是一记重击砸到他后背上,张小山疼得一个激灵,脊背也弓了起来。
“记住,第一时间!”
“是,是,我记住了,第一时间,第一时间……”张小山发神经似的不停重复,等他抬起头来时,那帮人已经悄无声息的消失了。
他攥着手里的银行卡,浑然忘了身上的疼痛,一切来得快,去得也快,让他感觉像是做了场梦。
他狠狠的咬了手腕一下,真他妈疼,看来不是做梦。
妈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幸福么?
叶承欢开着车,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他挑的都是偏僻些的路段。
幸好这里不是纽约,在摄像头密布的美国西海岸城市,要是被情报机关盯上的话,那个人无论出现在城市的哪个角落,不出三分钟就会被电子监控系统锁定,就好像一个学习很不入流的学生在安了摄像头的教室里考试,那种感觉实在糟糕透了。
这个时候,他不想去考虑什么狗屁特工,也不想琢磨接下来的事,在那首歌的单曲循环里,他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搭在车门上,嘴巴咬着指节,默默的想着心事。
从见面前的忐忑不安,到见面时的震惊,再到后来的平静,到了此刻,他的心情竟翻江倒海,无法自已。
第570章 被偷走的二十年()
这种情绪的波动就好像地震一般,刚发生的时候感觉并不是很强烈,它真正的破坏力在十几秒钟到两分钟之间,才会越来越强大的显现出来。
叶承欢此时正沉浸在震感最强烈的时刻,他不是不想把桃姐接走,给她更好的生活,让她幸福、快乐、有尊严的活着,可是现在这种情况下,自己这个“全民公敌”连自己都照顾不了,又怎能把她拉进泥潭呢。
他为那个女人深深的抱不平,为什么人生中的种种不幸都要降临在一个人身上,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替她分担,可人生不容假设。
如果真有老天爷的话,他恨不得把那个老不死的拉下来,狠狠抽一顿嘴巴,然后揪着他的脖领子质问他。
他没耶稣那么仁慈,没上帝那么博爱,相反的,他狂野,他放浪,他目空一切,他傲视天下!
世界上不公平的事多了去了,每天饿死、委屈死、各种死的人多了去了,可是关他屁事。
他只关心自己身边的人,对他来说,这就足够了。
他骨子里自信、张扬、桀骜不驯,可有些人有些事也会时常摧毁他的自信,瓦解他的张扬,打击他的桀骜。
桃姐的境况让他平生第一次感到有些遗憾,有些失落,甚至有些自毁。
二十年,好像被人偷走了似的,桃姐的二十年对他来说是一片空白,在那段时光里,他没能为她做任何事,哪怕在她最痛苦无助的时候,陪她说句体贴话都没有。
可是他忘了,被偷走的二十年里,他经历的痛苦和磨难比桃姐要多一万倍。
地狱是什么样,他不知道,但他经历的那些的确可以用人间炼狱来形容!
很多事在经历的时候会觉得很难捱,一旦过去,会觉得很平淡。
叶承欢在经历了种种之后,他更愿意把那些东西当成一个男人成长的过程。
女人会越来越衰老,男人会越来越年轻,尤其是经历丰富的男人。
正胡思乱想的时候,他的电话响了,叶承欢没有去接,这个时候他根本不想接任何人电话。
电话只响了三声便不响了,叶承欢又在思绪中遨游了一会儿,才勉强从那些繁杂中抽身出来,拿起电话来看了眼,居然是小白龙打来的。
他微微有些吃惊和后悔,丁香过的是刀头舔血的生涯,她一般不会给自己打电话,除非是有生死攸关的大事。
他马上拿起电话,迅速拨了回去,可电话响了半晌,那边一直都没人接听。
叶承欢的心缩紧了,为什么打来电话的不是丁香,而是小白龙,这一刻他脑子里浮起第一个概念就是,丁香出事了!
回到神州,他本来就想过平静生活的,可是自从和神仙姐姐有了交集,接下里发生的一切都慢慢超出了他的预想。
他渐渐有所明白,像他这样的人,这辈子是注定不能平静了。
他本不信命,可此刻却想起了那个卖黄色杂志的老头说的话,破军坐命,为兵必劫,天煞孤星,无伴终老。
难道真如他所说,自己这辈子注定就要孤独终老,身边的人都会一个个被克去么?
好在他这人还有个优点,想不明白的事就不去多想,猜不透的事就干脆不猜。
他打开车窗,让冷风漫灌进来,甩掉满脑子杂乱思绪,一脚把油门踩到底,引擎风雷怒吼,疾驰而去。
同一时间,叶公馆有间叫做“雅趣斋”的书房里,气氛多少有些凝重。
叶家家主叶卫国坐在那张竹制的座椅上,静静的听方刚汇报着刚刚发现的新情况,手里的孔雀石咕噜噜转个不停。
直到他把话说完,叶卫国手里的孔雀石才停了转动,他慢慢睁开眼睛,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出半点儿情绪。
“说完了吗?”叶卫国平静的问道。
“说完了。”方刚有些惴惴的回答。
叶卫国托着扶手缓缓站起身,整个人沉着如山,对他听到的情况未知可否,只说了三个字,“先吃饭!”
在老爷子那里,天下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人生一世,最重要的就是吃饭。
叶家户大人多,但每次吃饭的时候,叶家老老小小全都要聚在一起,吃饭的地方就是叶公馆的厅堂:公道堂!
叶卫国和叶家二代一桌,叶家三代人一桌,等以后四代人多了则再开一桌。
这就是燕京叶家的风格。
平时大家都很忙,只有吃饭的时候才难得相聚。
在别人看来再寻常不过的吃饭,却成为叶家凝聚家族感情最重要的方式。
吃饭的时候很肃静,无论老少没人敢叽叽喳喳的指东说西,老爷子不开口,谁也不会多说一句。
所以,叶家的饭多少看来有点儿沉闷。
两张桌子坐满了叶家老小,只有叶卫国旁边的一张椅子是空的,可叶卫国问也没问,只是拿起筷子来一口一口的吃着。
他年过古稀,但每天天不亮起床,在花园里健身打拳,每天坚持洗冷水澡,几十年来,寒暑不辍。
到现在为止,他三十二颗牙一个不少,一顿早餐至少能吃一笼庆丰包子,一大碗米粥,外加一碟酱萝卜丝。
所以直到这个年龄,他依旧身子骨硬朗,精神矍铄。
叶家的大儿媳妇谢秋兰性格比较开朗,办事利落,脑子也灵光,叶家上上下下被她料理得井井有条,所以在几个儿媳里说话最得老爷子欣赏。
今早她比平时更殷勤了些,不住给叶卫国夹菜,还不住查看老爷子的脸色,叶卫国不用看也看透她的心思,一边吃一边头也不抬的说了声,“锦天家的,有什么事想说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