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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骜,别做缩头乌龟,有种出来和我单挑!”砍杀掉一个人的间隙,宇文玦冲着城楼上帅旗下的那人喊道,语气极尽挑衅。
宇文骜穿着黑色的铠甲,长身而立,此时微眯了眸子,死死地盯着城楼下人群中金色铠甲的人,轻蔑地勾了勾唇。
“开城门,放第二拨人马!”他朝着站在身后的小将轻声命令,后者一挥手,厚重的城门缓缓开启,早就准备就绪的一万人风一般地冲了出去,踏在前面五千人的尸首上,斗志昂扬,而同一时刻,城楼上的宇文骜弯弓搭箭,三支冰冷的箭羽同时射出。宇文玦正被新冲出的人马分神,提刀正热血沸腾地要继续作战,冷不防身后传来副将一声大吼:“太子殿下,小心!”
等他转头去看得时候,已经晚了,躲过了一支箭,另外两只噗噗两声,一支射在了他的肩膀,穿透肩胛骨,另一支射在了他的胸口,他愤恨地看向城楼上那个黑影,即使隔了这么远,他似乎都能感觉得到宇文骜在对着他冷笑。
卑鄙。
他无力地用口型说出这两个字,支撑不住倒了下去,人群中几十匹马同时向他围过来,隔绝了宇文玦军队的救援,就这么活活地将宇文玦给擒了回去。
这才是宇文骜的真正目的,这么多年了,他太了解宇文玦的傲气,所以给了他几千人泄愤,然后将他这个当朝太子俘虏了,局势,一直就在他的掌控之中。
第四十章:只能是他的()
因为太子被俘虏,援军到来的时候,也不敢轻举妄动,立刻传消息给朝廷,等待皇帝的下一步指示,毕竟,这关系到未来的国君人选。
皇帝任命新的大将接替了宇文玦的位置,并下令暂时按兵不动,将宇文骜围困在城中,看谁耗得起!
情况一时陷入了僵局,皇帝打的主意是断了宇文骜的粮食和水,他城中加上百姓十多万人,根本耗不了两天,没想到,宇文骜第二日便将宇文玦绑在了城楼上,他本就受了伤,奄奄一息,但每天会有大夫去给他换药,保证他不死,宇文骜还下令只给他水喝,不给他食物吃,宇文骜发出告示,如果城中百姓挨饿,那么这个太子也就挨饿。
皇后不知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天天跪在御书房门前以泪洗面,若是再不去救宇文玦,那么她唯一的儿子便要死在外面了!
皇帝烦不胜烦,他何尝想让自己疼了那么多年的儿子惨遭横祸,所以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对宇文骜的紧逼,而他不知道,正是他这一次地选择,导致了他以后不可挽回的败局。
……
夜色如墨,边关郊外一座破旧的农家里,时不时传出低泣声,就如小兽痛苦的呜咽一般。
屋内,灯火如豆,一张破旧的木板床上正蜷缩着一个高大的身影,只见他脸色青苍,瘦削的下巴上满是胡茬,一双眼睛却是奇异的红色,像是嗜血的魔鬼,在黑夜里看来分外恐怖,那低低的呜咽声便是从他的嘴里发出来的。
此时他正在不住地颤抖着,双手以一个自我保护的姿态护在胸前,扭曲的容颜上满是痛苦。
旁边,一个穿着青灰色袍子,发丝只用根布带随意束着的美貌女子正蹙紧了眉头,将银针捏在纤细的指尖,她看着床上的男人,却是无从下手。
“真水姑姑,你怎么不下针?”守在一旁的弑天急红了眼,忍不住低声催促着。
真水美眸一瞪,气呼呼地说:“你以为我不想?现在他这种情况不能点穴,瞧他不住地发抖,我怎么敢随意下针?你得想办法让他静下来。”
“要不我来压着他?”弑天无奈。
“你能把他全身都压着?”她翻白眼,后者烦躁地抓了抓头发,突然,他眼睛一亮,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在怀中掏出了一个荷包,只见那是一个粉色的女孩子用的荷包,而在荷包的拉口的坠子上,还绣着一个字——“熙”,这是当初弑天在沈元熙离开王府后他在她屋子的抽屉里找到的,他打开荷包,从里面倒出了一粒泛着淡淡光泽的东珠,然后道:“试试这个?”
真水无语地看着他将那粒珠子拿到宇文骜的眼前晃了晃,后者像是受到什么刺激似的突然伸手将那粒珠子抢了过来,捧在手里,喃喃地念道:“娘……”
弑天见此,心中一喜,赶紧说道:“王爷,你听得见我说话?现在真水姑姑给你扎针暂时稳住毒性,你控制一下,不要动。”
宇文骜一见到珠子,情绪平静了许多,见到这一幕,真水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然后默然地施针,不一会儿,毒发的宇文骜浑浑噩噩地睡了过去。
弑天和真水见此,都不由自主地松了一口气。
真水将那粒珠子拿到手里看了看,举到弑天面前,问:“就一粒普通的珠子,有这么大的作用?”
弑天小心地将珠子收回荷包里装好,眼神黯淡地看了一眼粉色的荷包,淡淡地道:“这不是一粒普通的珠子,这是王爷的生母留下的,上面刻了字,一般人看不出来,但王爷却认得出来,所以,它并不一般。”
真水闻言,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口气清淡地道:“现在他的毒已经全面发作,不出一月,便会毒素攻心,我已经没有办法再替他压制了,现在用银针刺激他的穴位,也只能暂时延缓毒性的蔓延,他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们能不能在一个月之内攻下盛京,从皇帝手里弄来解药了。”说完,她揉了揉太阳穴,疲倦地打了个呵欠,提着药箱出去了,因为宇文骜毒发,她已经很多天没睡过好觉了。
弑天苦恼地蹙起了眉头,宇文骜这样已经几天了,如今朝廷的军队正在和他们对峙着,谁都没有动,但是他们知道,这样撑不了多久的,而宇文骜似乎也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刻,所以在毒发之前才设计抓住了太子宇文玦,暂时拖上一会儿,但这样总不是办法,唉,一切便等明日王爷醒来再做商议……
宇文骜比想象的醒来得要早,他睁开眼,眼中的血红色已经退却,但脸色仍是青色的,甚至开始泛着紫光,弑天知道,这是毒素蔓延进脏腑的后果,所以他看了,也不免难过。
宇文骜的精神还不错,他靠坐在床头,一看到弑天,便用那双深邃的眸子死死地盯着他,待弑天向他一一禀报近日的情况之后,他才开口,没想到第一句话竟是问他要那粒珠子。
弑天也吃惊,以往宇文骜每次毒发清醒过来都不记得毒发时候的事情,这次他居然记得那粒珠子,弑天犹豫了一下,还是从胸前掏出那个粉色的荷包,他倒出珠子来要递过去,而宇文骜却眼尖地看到了荷包上那一闪而过的字。
“把荷包给我!”他脸色一沉,厉声命令,同时,大手已经伸了出去。
弑天有些不情愿,但到底不敢忤逆他,将粉色的荷包放在了他的手心。宇文骜一看到荷包上的字,再看上面绣得并不算精致的兰花,他便确定,这是她的东西,第一次,她让司马柔将一条汗巾送给他的时候,他虽然袖子一挥将其扫落在了痰盂中,但却怎么也忘不掉上面绣功拙劣的那对相互依偎的鸳鸯。他以前辜负了她的心意,现在后悔都来不及。
这确实是她绣的,他抬首,目光灼灼地看着弑天,咬牙道:“你怎么会有她的东西?”
没错,他心里吃味儿了,因为就连他也不曾拥有她的东西,唯一留下的,便是那只鹦鹉。想着,他抬眼看向挂在角落里的鸟笼子,那只白色的鹦鹉正偏着脑袋在睡觉,是他偷偷回了王府将这只鸟给偷了出来,并找了许多大夫才将它治好,每次一听到那只鹦鹉粗噶的声音,他就能想象得出她对着鹦鹉笑得眉眼弯弯的娇俏模样。
她的东西,只能是他的,怎能让别的男人占有?
第四十一章:斗狠()
弑天身子一僵,知道他那点小心思瞒不过宇文骜,本来是想暗自收好她的东西的,没想到还是落了空,所以他只得将这只荷包和珠子的来历讲了一遍,这自然就要提到一年多前在王府那次发生的事。
宇文骜听完,唇抿得紧紧的,一言不发,只是默默地将那粒珠子和荷包贴到了胸口的位置,他能感觉得到,他的心现在跳得异常的快,现在的他说不清是兴奋还是什么,一种莫名的冲动让他暂时无法思考,现在的他只想紧紧地将那个小女人抱在怀里,死都不松开。
他记得这粒珠子,在三年前,他得到消息,蒋家山庄秘密地收藏了天魔琴的琴谱,朝廷派人前去抢琴谱,他趁机浑水摸鱼,赶在朝廷得手之前把琴谱弄到手,在被追杀的过程中他受了重伤,情急之下随意跳进了一堵围墙,躲进了一间没有亮灯的屋子里,没想到,那间屋子里有一个小女子,她发现了他,他将剑架在她的脖子上,本想威胁她的,可是失血过多的他却昏了过去,偶然一次暂时的清醒,他才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酒窖里,身上盖着绵软的被子,满室酒香也遮掩不了被子上带着的女儿家特有的香味。
在那一天一夜中,他虽然重伤昏迷,但也可以感觉得到有双微凉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替他包扎伤口,换药,她在他耳边轻声说话,从她的话语中,他知道她是偷偷地将他藏在那里的。
有一次在她换药的时候,他迷糊中拉住了那双绵软的小手,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她说她叫嘉儿,是一个丫鬟,他记住了这个名字,可是事后他偷偷派人打听了许久,沈府根本没有一个叫嘉儿的丫鬟,倒不是他想要报恩,因为忌恨这沈凤朝,“恩惠”这个词他连想都没想过,只是因为他不小心落了娘亲留下的珠子,他想找那个丫鬟要回来罢了,可是既然没找到人,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多年以后,这粒珠子会再回到他的手里。
细细回想三年前模糊的一切,那柔软的小手,那温柔的声音,他早就该想到的,当年救他一命的便是沈元熙,所以在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