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王老太太就闲着没事,每天袖子上一个红袖章,这家看看,那家看看,一时之间,这个时代造就的奇才威风的不行了。
这会儿跟自己大闺女一个屋子睡觉,忍不住就嘀咕,“你说当初让你别结婚,妈给你找个好的,你非得跑到乡下去,现在好了,活成这个样子怪谁呢,我脸都给你丢尽了。”
王老太太一生得意,最爱掐尖要强,养着三个女儿天仙一样,一般人看不上,就想着找那种有钱有势的,女儿又长得好教育的好,真的是不少人追求。
谁知道王大姐没开好头,当初要死要活跟一个穷工人好了,王老太太打死不同意,但是闺女自己跑了,谁能想到这才多久,直接离婚就回来了。
王大姐也不是当初的王大姐了,心灰意冷的,当妈的说话刀子一样,也只知道流眼泪,不会跟当初一样顶嘴了。
“哭哭哭,就知道哭,我还以为你多大的本事,这么多年了,没见你往家里拿一分钱,欠你的啊。”
“你看看你那德行,回来就是哭丧着脸,给谁看呢,离婚了就离婚,再找个就是了,还年轻怕什么。”
这王老太太就不是个安分人,女儿女婿离婚了,只有拍手鼓掌的,一点也不可惜,寻思着大女儿长得漂亮,好好操作一下不成问题。
王大姐本来是闭着眼睛流眼泪,听到后半句,要再找一个,脑袋里面就出现了一个人,不是别人,就是这大院里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刚死了老婆的宋为民。
一想想,心里面一阵火热,也哭不出来了,她自己为什么离婚,还不是丈夫不体贴,喝醉了酒就打人,她也不嫌贫爱富,不然当初不去找个工人,就想找个体贴人罢了。
她这刚离婚回来几个月,大家都爱护她,看她每天愁眉苦脸的,也是可怜,有个什么新鲜东西,都给送一点。
那遇春身体好的时候,做饭的好手,什么东西一做,都是好吃的,还是家里面孩子多粮食少逼得,靠着一手好手艺养家。
同是女人,也可怜宋大姐,去挖点野菜什么的,做好了就端一碗过去,家里面孩子们从来不跑腿,那遇春要他们回家就要好好看书,跑腿的就是宋为民了。
一来二去的,只是觉得这人体贴,再加上看着宋为民下班了屋子里外的忙活,看着不是个甩手掌柜,就更看在眼里,想在心里了,跟前夫不是一类人。
那遇春活着的时候没想法,这死了,想法就控制不住了,看了看王老太太,王大姐眼巴巴的提了个话头,“你看着,这一家怎么样啊?”
伸手一指,就是北边宋家那两间屋子。
“啊……”
王老太太一伸手,拧着宋大姐腰间一把细肉,就是没想到自己女儿有这个想法,“你就是贱皮子是不是,苦日子没过够,非得往火堆里钻,我养你干什么的。”
“那宋家穷的都不行了,房子卖的只剩下那两间,家里面一个怎么也不死的病秧子,家里面都是张口吃饭的人,你不如去死了算了。”
恨得牙痒痒,王老太太气的一点睡意也没有,只恨不得打死王大姐,没出息的东西。按照她的打算,就是二婚,也能给闺女找个好的,绝对不可能在穷窝子里过。
宋大姐身上应该是有逆骨的,不然不会嫁给了前夫,这会子也起来心思了,“怎么了,一个没老婆,一个没丈夫,凭什么不能在一起,犯法吗?还说人家穷,咱们连两间北屋都没有,只能一家子挤在这西偏房里。”
真的是一个好牙口,戳在王老太太的痛脚上,摸起来鸡毛掸子就开始打,“你给我顶嘴不是,你要是这么大主意,现在你就跟我滚出去,吃我的喝我的,能耐了啊,要不要脸了?”
一时之间几下子,王大姐也不说话了,呜呜的哭,自己命苦而已,她现在就只靠着娘家,离开娘家就真的喝西北风了。
这是个勤快人,等着结束了只把篮子里的菜给了那老太,“您先回去,我再去转一下。”
那自己拿着空篮子又走了,徒让人担心,那老太回家做饭,只对着宋清如絮叨,“你婶子还没回来呢,我们给她留着饭,一双小脚吃这个苦。”
谁说不是呢,小脚女人,走不了路的,就是干活都得歇着,走路不稳当,上了年纪就得拄着拐杖佝偻着腰。
这要是富贵人家还可以,没事就歇着,可要是穷人家还要裹着小脚,那真是一个受罪,要不说封建迷信害人呢?
宋清如也担心,你说这夏冬梅人生地不熟的,竟然走了老远,她以前去山里,这时候有腊梅花,那种黄黄的一小朵一小朵的,寒冬腊月才有,她就寻思着这边山上大概也有。
只问了宋为民哪里有山,就拄着拐杖去了,那小花一朵一朵的,摘一上午也那么一点的样子。
再加上山上雪多,又冷又湿,那一大片竟然没人看见,谁也不惜的这时候上山,只她一个人在那里饿着肚子摘。
小脚不稳当,一个不注意就滑了,踩滑了就再起来了,拍拍身上的雪沫子,只大腿侧面粘上了泥,心疼的不得了,拍了一会还是脏。
自己挎着篮子回来,恰好遇见了王太太,夏冬梅是见人就笑,跟你打招呼的,就是对着王太太也这样。
“您出门啊。”
王太太白眼一翻,像是没看见一样,哼了一声就走了,现在对着宋家就是这个态度,其余人不理她,只有夏冬梅眼睛里还能看得见王太太了,孩子们见了,一概不打招呼。
转眼看见了夏冬梅裤子上湿了一大块泥,阴阳怪气的,顺了顺耳边靠近额头的几根头发,脖子高高的立着像是过年敬神的公鸡,“哟,这是哪儿去了,一腿子的泥。”
=
第70章 生死之间()
此为防盗章
真的是来这边没有吃过鱼; 吃肉也是夏冬梅进门的那一次; 她们家里吃饭都艰难; 更何况是肉这么蛋白质含量丰富的食物。
就喜欢吃肉; 每顿饭都喜欢吃一点,不吃就觉得不大好,跟没吃饭一样,来到这开始是身体不好; 没心情吃; 现在身体好了; 那营养吸收的就很疯狂,经常觉得饿,毕竟是长身体的好时候。
宋清如一直在家里; 经过观察就发现了,后窗户穿过那天马路里面的绝对是有钱人,进出都是自行车,偶尔还有汽车; 关键是小洋楼; 长眼睛的都知道气派。
都说是人穷志短,宋清如不是没心气,只是吧; 家里条件就这样; 什么棱角都没了; 没那么多讲究了。
什么烂菜叶子对身体不好; 吃饱了要紧; 什么不能吃剩饭隔夜饭,真的不重要了,她那天去撸了一天的花,从早到晚,带着一个饼子去的,就这样家里也才吃了两顿。
所以宋清如也不得不现实,她觉得自己也是个仙女,想着自己去找出来一个镜子,打量着自己,觉得很丧气了,这长相越看越陌生,分不出男女来一样,前两天那老太说头发长了占养分,给她剪了,这下子好了,瘦猴子一个。
但是也比青面獠牙鬼好看多了,宋清如觉得,还是俗气一点好,人总是要吃饭的。
那老太自己一看她照镜子,心里就犯嘀咕,一般看完之后心情都不好,果真瞥了一眼,看着宋清如站在窗户那里,目光沉沉的,这会天都黑了,外面什么也看不见的。
“三儿,你去给我剥蒜,我拿醋泡一泡,早上当咸菜吃了。”
宋清如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呢,下定了决心要好好生活,带着家人过好日子,啪嗒把窗户关上,夏冬梅吓了一下,其实家里面,她就觉得三儿平时笑的多,可是心思也深,经常自己发呆想东西。
那老太自己又喊了一声,宋清如才听见了,这时节哪里来的新鲜蒜呢,都是干瘪的,这还是夏冬梅来了以后,不知道哪里弄得破盆子,里面放了几颗老蒜,这会儿已经郁郁葱葱的了,一直在炉子边上,看着就喜人。
她伸手巴拉出一颗来,其实舍不得吃,盆子小,就那么几颗,吃了就没了,但是家里人都喜欢,就这么一点有滋味的东西,好下饭。
白白嫩嫩的,一看就很鲜嫩了,宋清如这人过日子,闲着没事就算计,这蒜上面的青叶子都没舍得扔,一样切了切放进去,照样吃的。
那老太在一边看着,抿着嘴笑,一口的好牙,觉得自己养大的孩子好呗,看看这个仔细,这个会过日子的劲儿,蒜都给切块了,这样子醋容易进去入味,不像人家一整个泡进去算完。
宋为民回家的时候,竟然带回来一小包蜜三刀,挪动着略显臃肿的胳膊,对着宋清如招招手,然后从公文包里面,拿出来一个极为不衬的灰色纸包。
“来,给你吃一个,刚出来热乎着呢。”
宋清如眼睛一亮,原来是蜜三刀,一块一块方方正正,背面划开三刀,上面撒了白芝麻,入手都还热乎呢,隐约看到里面蜜色流动,顶好的零嘴了。
“爸,你今天怎么买这个了。”
宋清如自己慢慢地在嘴边吃着,一块不小了,真的是蜜一样的幸福,眼睛都眯起来了,圆圆的杏眼一下子就跟个弯月一样,宋为民乐呵呵的。
“都拿去吃,给你大哥二姐一块,剩下的都是你的了。”
今日是发薪日,手头略微宽裕,想着现在日子有奔头,三儿都好了,就想着给孩子买点零嘴,不多,但是孩子们高兴的跟什么一样。
宋为民自己只拿了一块,跟宋清婉掰开,俩人吃一块,“我们不爱吃甜,就你小孩子还喜欢吃,都给你吃。”
“赶紧拿走了,我们要看书呢,只不过别吃多了,不然不想吃饭了,要留着一天吃一块才行。”
这是宋清婉板着脸赶人了,俩人恨不得泡在书的海洋里面,宋清如自来不喜欢看书,跟太红旗一个毛病,喜欢的书很少,一看就跟催眠曲一样。
“那我走了,我拿去给姥姥他们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