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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是她生活过二十多年的老公,那边是她初恋的情人,自己变什么都不是。
高巧丽敢轻易的拿出亲子鉴定报告吗?
第二十九章 女人的秘密()
“唉。。。。”高巧丽深深地叹了口气,这边不能同夏林皓说,那边又不能挑明。就这么一直阁在心里,也怪不好受的。
一个天大的秘密,不等时机成熟,半点风声也不能吐露,这个利害关系,高巧丽清楚不过了。
儿子调皮捣蛋,不然也不用来陪读,陪读说得好听,说不好听就是保姆加监视。
过去一那点事,快活吗?
年轻人犯错就会说,马克思曾经说过:“年轻人犯错,上帝都会谅的。”
马克思从始至终是位虔诚的教徒。“年轻人犯错误,上帝也会原谅的。”这句话跟马克思基本原理概论是毫无关系的。
一些年轻人为了寻找强有力的理由,不惜鼻祖的名声,到处宣讲,他犯的错误是有道理的;是情由可原的。
夏林皓看到儿子这个样子,气得不想管了。
总是说巧丽太溺爱了。并对高巧丽说:“你不想管由他,你不管,最后让社会管教。”
谁不想儿女成龙成凤,小时候,小孩玩皮点,装着可怜样,就让人怜,让人爱,随着他的性子。
有些事本是孩子应做,父母嫌孩子做事慢,还嫌小孩做事碍手碍脚,而且还做不好,还不如自己动手,一切包办了。
自己做起来多么僚翘,何必让小孩受这分罪呢。
久而久之给孩子养成了只看大人做,双手叉腰,在一旁观看,长大了在来扭转,就不是容易了。
夏林皓这人说到做到,他从那次说过以后,他真的不管了。
(他真的不管是假,他就气高巧丽)
高巧丽也不敢逼林皓管儿子,因她对孩子是太贯了,她是有责任的。故此,她自报奋勇去县里陪读。
就是夏林皓想管也没有这个时间,他的心扑在生他养他的土地上。
孩子的前途要紧,再说老婆跟着儿子,他心里踏实。
为了儿子更好的前程,高巧丽就想起凌云,儿子有凌云这样的父遗传基因,怎么就不像凌云呢?
若凌云是儿子的父亲,是不是儿子的命运就大不同了呢。
高巧丽有时会这么想。
现在高巧丽把希望寄托在婉儿身上,巴不得夏林皓上婉儿那条船。
高巧丽就可名正言顺提出离婚,再同凌云挑明真相,凌云一定会帮她摆平这件事的。
可是,婉儿与夏林皓什么事也没发生。
高巧丽不得不理一理凌云这边事,先让凌云对自己的儿子有个初步的了解,也让儿子亲近亲近凌云,这为以后相认奠定基础。
高巧丽在盘算着,一步步向前推进。
趁着国庆节,儿子放三天假加上双休共七天,高巧丽便同夏林皓说了声;“好长时间没有回娘看看,也不知老娘身体怎样,还说外婆外公很长时间没看过外孙了,也想见见。”
名正言顺的理由,夏林皓自然同意,自己没有时间去看岳父岳母,也不让老婆带孩子去看看,这也说不过去呀。
高巧丽带儿子回娘家转转这是合情合理;平日高巧丽是没有时间跑的,她在城里给儿子当陪读。买菜、烧饭、洗衣、收拾屋子。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一个人烧饭与做一家人的饭,区别不大。
高巧丽没事的时候,晚上也去广场跳跳舞,活动筋骨,放松放松心情,了解一此世间的人和事。
她原本就是个不歇手,不歇脚,不歇嘴的人。
她是个嫌不住的人,这下好,脚也被闩上了,哪里也去不了。像是坐牢一样的感觉,时间概念还要特别的强,必须严格遵守学校里的作息时间,并按部就班的执行着。
这次回娘家,高巧丽主要是想让儿子接触接触凌云,也不知他们爷俩能否合得来。
去的路上,高巧丽担着心,到时不知如何应对。
高巧丽又一想,血浓于水。虎毒还不吃子呢。
人这种感应是真会有吧?
回忆往事,历历在目,任岁月流逝,年华远去,满怀理想的青春总会一次又一次地张开翅膀拥抱明天。
月华似水,铺满了愁思幽幽,秋天的气息也在浓浓的思绪上打成解不开的结,杳渺的未来在哪里等候?她闭上双眼,随梦而飞,朝阳捧起天色。
过往不容她,成就不了缘分成了过往,恋爱成了空谈,生活中的碎片,万能胶水也无法沾合,昔日的碎片,仍波光粼粼。
无情辗过她青春,彻底粉碎了应有梦。
将痛苦复制,合在一起不是负负得正,而是,雪上加霜的疼痛。
高巧丽娘俩来到凌云的公室。
“好气派,好敞亮的办公室。”儿子几乎是惊呼。
凌云从转椅上起身,从宽大的办公桌后走了出来。满脸堆笑的说:“这是你的儿子,都这么大了,时间过得好快。”凌云感叹着。
“是啊。孩子大了,人就老了。”高巧丽在这里有了苍桑感。
“儿子,来来见过你凌叔。”高巧丽招手叫儿子与凌云靠近些。
“凌叔,您好!”儿子有的只是好奇,他设及不了成人的感情。
“好,好,来,来,到凌叔这边坐。”凌云招乎高巧丽的儿子。
没想到儿子大大方方走过去,一屁股坐在沙发椅上,还上下颠了颠。
“好有弹性。”
听到儿子这么说,高巧丽与凌云相视一笑。
高巧丽不曾想他们爷俩是用做客的方式见面,也是血缘的关系,似乎没有一点陌生感。
一问一答,一答一问,是问卷,是勾通,是了解,心与心越来越近。
凌云问了几个问题,孩子一一作答;孩子提的问题,凌云也认真的回答,答完后,儿子也阐述自己的观点,一老一少很是投缘。
高巧丽看在眼里,喜在心头。
高巧丽暗暗的想,这原本三口家,觉得自己很贱,还带儿子来这里,像是被人*光衣服,赤祼祼的走在大街。
高巧丽多想当凌云疲惫不堪而归时,她用温柔的眼神,娇羞的微笑,像阳光下的蓝天一样,让他舒心。
高巧丽多想用玉手纤指拂平他心口上的伤痛,可是,这一切都是奢望,是遥遥无期幻想。
树欲静而风不止。明明是一条无归之路,还要去追寻。
儿子还被凌云表扬了一翻,临走时凌云还说:“喜欢这孩子,孩子智商较高,悟性好,要好好引导,将来一定有出息。”乐得儿子直蹦的。
儿子毕竟还在高中一年级,得到有成功人士的夸讲,心里自然荡起说不尽的喜悦和满足。
在孩子眼里这就是大物,这么大的一企业都是他管。羡慕、崇拜。
巧丽想这次来是很有收获的。慢慢来,是你的飞不了,不是你的要不来。
俗话说:“家鸡打的团团转,野鸡打的满天飞。”他们毕竟是滴亲的父子关系,血浓于水,容易亲近合拍。
他们出了门,凌云只站在门口目送着母子俩,在他们刚要出大门时,儿子还回过头冲着凌云笑笑挥手说:“叔叔再见!”
高巧丽没有回头,心里美中有痛,悲喜交加的感觉,这种感觉有着说不出酸楚。
虽然人是来了,可心一直在悬着,颜面丢尽,她是有所求,又无所求,为的是儿子的将来有个好前程。
高巧丽强迫自己控制不让情感迸发出来,尤其有这么大的儿子面前,自己错了,不能再让儿子也错过。
原本男女的交往是一种正常的事,放在这里,可不是了,毕竟是有丈夫,又有了儿子的女人。
她出了门,像是做贼一样,快一点逃离。脚下走得很快。
“妈,走这么快干什么,偷了人家的东西,是不是怕别追来了。”
高巧丽的确有这种心里。
走了好长一段路儿子叫母亲看,巧丽一扬头,眼睛被太阳光闪了一下,儿子手上拿着一支钢笔,金光闪闪,这支钢笔要五千多人民币。
“你怎么拿别人的东西?”
“是叔叔送的,叫我别对你说,要说到路才能说,这是给我的一个见面礼。”儿子感到有些委屈的说。
“好啦,给你的就拿着吧,回头再感人家的情。”高巧丽变得快。
这支金笔,一打眼高巧丽就想起,她同林皓一起,参加县里组织的一次全国农博会,见过这支笔。
当时夏林皓还拿着这支笔看了看说:“等咱们的儿子考了上大学时也给他买一支。”
工作人员过来说;“这笔一买就是一对,一支是不卖的,这是世界上少有的孤本。”
“孤本?”夏林皓重复着这两个字。
“是的先生,是孤本买掉了,就没有了。”
夏林皓好奇的问:“哦,有什么讲究吗?”
“这笔材料来源宇宙间的飞金,是人类罕见的,是金,非金,有金子一般的品质,又超越金子的亮度,色又不像白金,黄金,它随着光的亮度而改变色彩,它随季节的变化而变着颜色。”工作人员介绍着。
“这个飞金如何来的呢?”夏林皓又问。
“这个飞金在远古时代就有,只是很难得到,千年才现身一次。这个飞金还不是真正的飞金,是飞金飞行中在一块石上的擦过,这石上就有了金粉。
科学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若是两个小伙不是有心的摸了一下这石头,终会成为生死兄弟;若是一男一女同时靠近并摸了一下这石头,最后会为成了恩爱夫妻。”
“真有这么神奇的事?”
“信不信由你了。”
在一旁听解说的高巧丽,这是人幻想来的,在现实中还真有奇事。
这种其妙玄幻的故事,深深印在高巧丽的心里。
当儿子拿出这支笔,高巧丽立马想到这个具有神话色彩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