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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能把话说清楚一些吗?这样我们真的不懂。”
“唉……好吧,凶手应该是两个人,其中一个人是投毒者,另一个是从他身边取走东西的人,至于他是如何被投毒……呵呵,他是自己吃下去的。”
“怎么可能?!”
“从空姐的叙述来看,死者从登机开始就表现出焦虑不安脾气火爆,但死者本身是一名商务人士,看他手上所带事物……对,就是那个佛珠,是绿翡翠的,本身就是控制情绪的一种心理暗示,所以他会一直控制自己的脾气,可为什么在飞机上却又跳又骂?就是因为他晕机。”
“晕机?”
“是的,晕机比晕车来的还要痛苦,而且相同的场景也会使人变得焦虑不安,既然晕机,那么他肯定会使用晕机药。”
局长当然不会信,赶忙解开死者的上衣,翻找半天真的找出了一小瓶晕机专用的药物。
他手一抖,问道:“你说这里面装的就是毒药?”
顾天一笑道:“一半一半吧,不是互相分开,而是合在一起,这药物应该是糖衣药片,表面一层还是正常的晕机药,而最中心的部分却是致命的毒药。警察办案分析死者遗物的时候,也会做些药理分析,但一般都是从药片表面刮下来一些就算齐活,并不会深究,所以这种方法很容易就骗过你们。”
局长恍然,说道:“哦,凶手把毒药放在最里面,等药片在胃中溶解到一定程度,毒药自动漏了出来,就瞬间让死者死亡,是这样吗?”
顾天一点头道:“没错,这也是我认定凶手会是两人以上的依据之一,一个知道自己晕机的人肯定是在上飞机之前就得到晕机药的,而凶手又必须从死者身上拿走一件东西,如果给他晕机药的人也出现在他座位的周围,肯定会让死者心存警惕,而且……毕竟这种投毒方法能不能瞒过警察也是未知数,为了保险起见,投毒者和取物者分成两个人,这样才是最好的。”
局长头又大了,忙问道:“你总说死者被拿走了东西,可是我们检查过了,死者身上并没有被移动过或者翻找过的痕迹,他们到底要拿走什么?”
顾天一肯定地说道:“箱子,一个小箱子,应该是拉杆箱,大约四十厘米左右高。”
“你怎么知道?”
“首先,死者带着雨伞,如果你仔细看的话会发现雨伞还是潮湿的,死者肯定是从一个下雨的地方坐车到的机场。”
“你……你这越说越不靠谱了,这根下雨有什么关系?”
“呵呵,自然有关系!死者身上虽然已经干了,但裤腿处还是有水印,像这样能穿得起阿玛尼服装的人应该会在被淋后换一身衣服吧,可他没有,证明他是直接赶到机场的,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他右脚的裤腿,水印明显比左腿的少,并且极少有泥点,这就证明他用右手拉着一个拉箱,拉箱的高度不但抵挡了一部分的雨水,还抵挡了他后脚跟迸溅上的泥点。”
局长若有所悟道:“你的意思是说……”
顾天一点头道:“没错,他被雨水淋到,证明他这次出行真的很急,都没有做自己的专车,而且还亲自拉着拉箱,所以他之所以这么急切,很可能跟这个拉箱有关,他被杀害,也许也正是因为这个拉箱,而你们到现在都没有发现这个拉箱的存在,只有一个可能,就是这个拉箱被人拿走了。
现在你们需要做的很简单,只要在乘客中找到谁拿着一个四十厘米左右高的拉箱,并且在上面会发现被雨水淋过被泥点迸溅过的痕迹,那么这个人就是凶手之一无疑了。”
局长有些将信将疑,但还是赶紧叫手下按照要求去排查。
意外也是必然的,在一名中年乘客那里警察找到了跟顾天一描述的一模一样的小拉箱。
并意料之中的在拉箱中找不到一点跟死者的联系,不过最终凶手还是承认了。
因为现代社会不但对坏人提供了便利条件,警察同样拥有。
指纹,DNA,死者常年使用的东西,即便是从里到外认真的清理,但短时间内还是会存有死者使用过的痕迹。
王昃呼出一口气,下意识的摸了摸顾天一的头,引来对方一阵白眼。
“你小子还挺厉害的嘛。”
顾天一却很无所谓的说道:“雕虫小技而已,又不能当饭吃。”
是的,即便顾天一在侦缉上再拥有天赋,也不会成为他的饭碗的,因为这个饭碗……不是你有能力,就能捧得起来的。
顾天一大大咧咧的对局长说道:“现在我们可以走了吧?”
局长脸上全是惊喜,忙活了半天才顾得上王昃他们。
“当然当然!不过我还是先要向你们道歉,并且十分感谢你们对警队的大力帮助……需不需要我给你弄一份旌旗?”
顾天一满头黑线,甩都不甩他,大踏步走出了机场。
王昃略显尴尬,对局长说道:“看来……是不用了,也不用谢什么,帮你们就是帮我们自己,时间就是生命嘛……呵呵……呵呵……对了还不知道局长大人贵姓?”
王昃不会想顾天一一样,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利用这种难得的关系。
毕竟现在身处异地他乡,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所谓多个朋友多条路,不管怎么说,能结识一个局长,并让他稍微欠自己一些人情,这是很美妙的一件事情。
当然,王昃的脸皮已经练就得无以伦比了,轻易的就把顾天一的功劳划到了自己身上。
第四十五章蒙族小马()
很快的,李老发现自己安排的车有些不够用了,本来两辆已经是富裕了,可又添了这三个人,而且顾天一和天依必须占据一排后座,连小黑都不让坐。
按照天依的话来说,‘如果没有地方可以让小黑跟在车后面跑。’
多么的旧社会啊!
在一个黑大汉悲愤祈求的眼神中,李老又叫来一辆车,为了这个还耽搁了大伙半个小时的时间。
本以为是一段短距离的行驶,没想到车子竟然开了足足四个钟头。
车外的景物从繁华的都市,到偏僻的农村,最后连平房都看不到,突然一些蒙古包进入视线,广袤的草场四散的牛羊。
只是这时草场显得有些贫瘠,到处能看到裸露的黄土。
王昃打趣道:“怪不得牛羊肉都涨价了,这原产地也忒冷清了点。”
李老笑道:“咱们吃的牛羊可不是这里产的,哪有一点青草香?而且这也不是冷清,而是……呵呵,过一会你就知道了。”
果然,车子行至鄂尔多市的周边,忽现人山人海。
越过人群能看到居中一座巨大的舞台。
李老说道:“开幕式的时候,这里请来了很多名人演出,可惜时间安排上出了点问题,要不然正好能赶在开幕的时候凑凑热闹。”
王昃一听就明白了。
感情现在正是那达慕大会啊。
要说起那达慕,那是蒙古民族的一种节日般的竞技活动,好似奥运会,又似过年。
但近代由于‘私自聚众’并不是一件容易被政府接受的事,那达慕也就消失在牧民的生活之中。
其实蒙各个城市还有在举行,规模小一点,就像是市运动会。
可前年不知鄂尔多市的龙头老大不知发什么疯,竟出资召开了一次遍及整个蒙地区的那达慕大会,并决定每两年举办一次。
不想这次第二届大会,竟让自己碰上了。
王昃有些跃跃欲试了。
李老将王昃的神情看在眼里,苦笑说道:“得,反正展会还来得及,不如就在那达慕上玩一天,也耽搁不了什么事。”
安排了宾馆,王昃等人没有吃晚饭就跑到会场上凑热闹去了。
虽然官方想把这次盛会搞的很正式很能跟国际接轨,城市居民也能接受,但牧民还是有自己喜欢的方式。
比如这傍晚的篝火。
巨大的篝火架起码有两米多高,而火苗也能蹿起一米高,仿佛火红的金字塔。
牧民们穿上传统服饰,围着篝火载歌载舞,男人们喝酒调侃,女人们吃着小吃唧唧咋咋,也能小酌几口。
但绝大部分人都在篝火旁跳过舞,累了就去吃就去喝,有力气了再跳,没人管你跳的好与不好,也没人在乎你耍酒疯,在这里只有两个字,快乐。
王昃一行七人,算得上是‘外乡人’,才刚一走近,就被几个女人热情的拉了过去,她们在说什么谁也听不懂,但举到面前的酒杯和羊排,谁也不会不明白。
那酒……是真心的难喝,六块一瓶的牛二也比之强百倍,但肉却是极香,所谓‘肥美多汁’可不是说说而已,确实肥,但却一点不腻,除了香还有点甜,随着一口咬下去,汁水都能从嘴角低落,却不是油,而是鲜美的汁水。
王昃心满意足的吃着羊排,突然心中一惊,他猛然转头看向顾天一,发现小小的他正抱着一个羊腿使劲的啃着。
清晰的记得……在机场时他就吵着要吃羊腿的啊!
王昃浑身猛的打了一个颤。
‘这小子……到底是什么人啊!’
女神大人先是吞了一口口水,随后十分幽怨的说道:“这人间的食物虽然是脏了些简陋了些……不过偶尔尝尝也是不错……”
这样的撒娇一下又把王昃的思绪拉了回来,他讶然一笑,心中立即释然。
也是,自己脑袋里就住着一个女神大人,自己犯得着害怕其他未知的存在吗?
有些想开的王昃心情大好,走过去一阵蹂躏顾天一的小脑袋,引来天依和小黑的恶脸相向,但他毫不在意,竟然直接跑到篝火旁跳起了舞。
王昃的舞姿很奇怪,双手双脚都弓起来,上下摆动得好像是个机器人,尤其脑袋还一上一下的晃悠,嘴里可可有声。
四周蒙族人眼睛皆是一亮,跳舞跳的更为热烈,有些人模仿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