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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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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它怎么样,它这才马仗人势,扫了宋辚一尾巴。

    宋辚气得把拳头上的骨节攥着喀喀直响,他瞪着面前的黑马,真想把它的马头剁下来。

    当初它跟着自己的时候,何曾敢对他如此轻慢。那时宋辚只要一瞪眼睛,这匹黑马立时就吓得大气都不敢喘。如今可真是马凭人贵,自打它跟了阮云卿后,这脾气也是蹭蹭的往上涨,连自己都开始不放在眼睛里了,还敢拿尾巴扫他,这分明是看他对阮云卿没有法子,才在自己面前抖起威风来了。

    宋辚恶狠狠的瞪着乌云踏雪,眼睛里直冒凶光。心中暗道:都是云卿纵的。你等着,等这场仗打完,他一定把这匹马下了汤锅,把它炖了十全大补汤喝不可。

    阮云卿看见马尾巴扫在宋辚脸上,急忙站起身来,扑到宋辚跟前,掰着他的脸上下端详,急道:“怎么样?抽疼了吧。快给我看看。”

    阮云卿满脸焦急,宋辚的火气登时消了一半。本来什么事都没有,此时他也捂着右眼说道:“好像抽到眼睛上了,这会儿酸疼酸疼的。”

    “眼睛?这可了不得。”阮云卿更是急了,忙将宋辚的胳膊架到自己肩头,半拖半扶的往营地里走,“快去找宁太医看看。”

    宋辚心中得意,回头瞟了乌云踏雪一眼,那意思,是让它看看,想在阮云卿面前跟他争宠,它还差得远呢。

    宋辚脚步轻快,随着阮云卿慢慢往营地里走。谁想刚走出两步,阮云卿又折返回袋里的东西给乌云踏雪倒在马槽里,摸着它的头颈歉然说道:“这儿是你最爱吃的豆饼,都是去了豆皮的,你先慢慢吃着。我去去就来。”

    阮云卿扶着宋辚转身就走,乌云踏雪便开始在马槽四周来回踏步,四蹄刨地,鼻子里不住喷气,很是气恼。猛然见阮云卿回来,又给它的马槽里添了不少好吃的,乌云踏雪这才平了心气,朝阮云卿身上拱了两下,大脑袋往马槽里一扎,大口吞咽起来。

    安顿好乌云踏雪,阮云卿这才站起身来,去扶宋辚。

    宋辚立于原地,真有些哭笑不得,看来日后,他与这匹马争宠的日子可真是要长了。

第139章 攻城() 
转眼又过了一年有余,寒来暑往,隆冬将尽,天气开始回暖。

    宋辚与阮云卿在燕回城中已经苦守了一年之久,这一年双方的战势越发胶着,聂鹏程继续按宋辚的意思,不断去叛军营中扰敌,十回挑衅中掺杂一回真的硬碰硬的实战,这一年多来着实让叛军损兵折将,疲于应付,一听到对面城中的马蹄声响,就不自觉的脑瓜仁疼。

    聂鹏程极擅这种游击战,先将敌将诱出营中,然后逐个歼灭;或是不拘哪个边边角角,找到敌人防御最薄弱的地方,杀将进去,胡乱冲撞一阵,将敌营中搅得人仰马翻,连忙集结队伍奋起反抗,聂鹏程却早已鸣金收兵,带着三千人马撒腿就跑。运气好时还能抢些辎重马匹和兵器回来,运气差时也能赶在敌营里做饭的时候,蹭他一顿肉汤饽饽什么的吃吃。

    这种扰敌的战术不分时辰,不分昼夜,甚至不管天气好坏,它随时随地,而且每次都是在敌人最出其不意的时候,几乎是防不胜防。

    聂鹏程心眼极坏,刚开始还觉得这样打完了就跑的战术实在太过温吞难受,没有半点大将之风,可后来他渐渐尝到甜头,不用宋辚再对他做什么思想工作,他就乐不迭的想出了各种骚扰敌营的办法,像猫捕老鼠一样,把叛军营中的将士整治得苦不堪言。

    越是阴天下雨,打雷下雹子这样的坏天气,聂鹏程就越是兴奋。因为但凡是这种时候,也就意味叛军营中的防守到了最薄弱的关头,只要稍稍抓住他们的漏洞,潜入敌营简直成了易如反掌的事。

    有一回他趁连日暴雨,带人挖通了山间的河道,当日河水暴涨,只要挖开一个豁口,就能将一条河的河水全部引至燕回城前的山坳里。那里正是马元屯兵的地方,这一场人造山洪过后,将马元军中的人马冲得人仰马翻,首尾难顾。北方的将士长期在戈壁、沙地上作战,很少有通水性的,山洪一泄,地势低的地方立时成了汪洋一片,叛军们逃散无门,又不会游水,被大水冲走、淹死的叛军不计其数。

    还有一回更是惨烈。秋日旱了数天,秋老虎流连不去,天下流火,八月的天气仍旧热得人浑身难受,稍微一动,就是一身臭汗。

    人们热得正烦,忽然间刮起风来,西北风骤然而至,黄沙漫卷,遮天蔽日,不过半日的工夫,就刮得相隔半米看不见人了。聂鹏程领着三千精兵悄悄摸进了叛军营中。彼时风势颇大,顶着狂风人都站立不稳,敌营中的守卫被刮得东倒西歪。聂鹏程与三千精兵皆是轻骑小帽,铠甲外披一件拿水浸透了的棉袍,趁风大时摸进营中,挨处放起火来。

    这一伙人人人背后背着火箭,那火箭的箭头是特制的,秃箭杆上裹了油布,再浇上桐油,只要拿火镰轻轻一蹭,沾火就着。聂鹏程闯入营后,先撂倒了前来抵挡的三百守卫,然后下令放箭。一时间火箭齐发,也不必用什么专门的弓箭手,反正只要是叛军营中的东西,大到营帐,小到拴马的桩子,能射中就行。

    西北风刮得正凶,连日来又是天干物燥,此时不必刻意放火,只要有一点火星子漏出来,也得引起漫天大火,哪还禁得住聂鹏程他们这般撩拨。火箭过后,风助火势,没有片刻的工夫便烧着了几座营帐,叛军人多,营帐间相隔的距离不远,一座着了另一座也难以幸免,再加上恶风呼啸,如同火上浇油,眨眼之间叛军营中就烧红了半边天,连宋辚特意嘱咐他们带来的桐油都没有用上。

    如此不必赘述,来回反复,日日如此,聂鹏程将手下的人分作几拨,专做骚扰敌营之用。几个月的仗打下来,他们这边几乎没有折损,人马安然无恙,时不时的还能缴获些战利品回来。而冯魁那边却损失惨重,损兵折将不说,军心也日渐涣散。趁乱逃亡的士兵越来越多,有时甚至会有十伍,百伍的士兵齐齐失踪。

    冯魁气得暴跳如雷,即刻传下令去,凡是发现逃走的士兵,一律格杀勿论。又当着三军将士的面,将那些抓回来的逃兵活活坑杀,想要杀鸡儆猴,让剩余的兵将们不敢再逃走。

    只可惜军心一散,再想挽回比登天还难。此时使出暴戾手段,只会起到反作用,让那些无心恋战的士兵们更觉得主帅残暴,而心生逃意。坑杀之后,兵将逃亡的现象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还更加变本加厉,就连一向与冯魁混在一处的一个偏将,也因为不满冯魁行事霸道,而悄悄带着他手下的二万人马,北上逃亡,再也没了消息。

    这一下可彻底激怒了冯魁,他本就多疑少智,此时更是让眼前的局势急昏了头脑。他一面下令加强防守,防备聂鹏程有如抽风一样的骚扰。另一面即刻集结人马,也不管当日的黄历如何,便领着十万大军,猛冲燕回城,

    司马鸿早就等得手痒难耐,他每日看见聂鹏程出营扰敌,心里就跟百爪挠心似的,技痒得厉害。一见冯魁攻城,司马鸿简直要感谢他八辈的祖宗,连忙调齐人马,上了城楼,开始了为期三日的攻防战。

    多亏了聂鹏程的功劳,城中的人马才得以修生养息。在城中闲养了数日,此时早已养得膘肥体壮,虎虎生风,只等着冯魁的人来,好好大干一场。

    这一战直杀得天昏地暗,血染城池。数不清的士兵架着云梯攻上城墙,宋辚先着人放箭射杀,后又指挥投石机远程投射,干掉头一批后,后面的叛军就踩着前面人的尸体,爬上了城楼。

    这些人不避弓/弩,身披铁甲,层层叠叠,有如过江之鲫。他们舍生忘死向上攀爬,脚下血流成河,先爬上城楼的人被伏在城堞边上的刀斧手削掉了脑袋,他们也毫无所惧,依旧拽着手上的缆绳,踩着脚下的云梯,不断向上爬去。

    宋辚领着城中所有兵将展开防守,城门处早就加厚了一倍,砖砌土堆,坚固无比。防御口两边也早就备下精兵无数,只等着那些杀上城楼的叛军们前来受死。

    一场厮杀一直持续了三日三夜,期间没有人休息,士兵们轮番上阵,只能趁前面的兄弟顶着时,才能匆匆啃一口干粮,喝一口腰间葫芦里的烈酒。

    战马在炮火声中嘶鸣,喊杀声经久不绝,暗红的血浆泼洒在城墙之上,很快就会有新鲜的血液覆盖上去。

    阮云卿杀得双臂发麻,眼前一片血光。已经不知有多少叛军倒在他面前,他自己的身上也中了大小数十处刀伤、箭伤,头发让血和汗打得糊在一处,一绺一绺的贴在额前。跨下的乌云踏雪累得两股战战,直打哆嗦,阮云卿不住抚着它的脖子,一面喂它吃些东西,一面轻声安抚道:“再撑撑,再撑撑,小黑。”

    乌云踏雪长嘶一声,好像听懂了阮云卿的话似的,又一次冲入了敌阵,又一轮战鼓敲响,红日东升,又是一场血战过后,冯魁的叛军终于后续无力,下令收兵。

    宋辚站于城楼之上,看着城内城上那些衣衫残破,血染袍襟,却依然屹立不倒的东离的将士们,不禁长啸一声,“冯魁!”

    他弯弓搭箭,指着对面敌营的帅旗,抬手便射,这一箭如流星赶日,脱弦而出,射出一百八十步之远,牢牢卡在叛军高举的帅字旗上。

    那旗杆应声而倒,宋辚也高声鸣誓:“不将你生擒活捉,给萧将军祭灵,宋辚誓不还朝!”

    宋辚声若洪钟,凛凛誓言声震三军,不只东离的将士,就连叛军营中都起了不小的波澜。普通人的骑射再精,射箭最远也不过是一百余步,到了一百五十步之远,就已经是六石硬弓的极限了。宋辚能一箭射中远在近二百步的叛军旗杆上,还力透杆底,直穿过去,牢牢插在那旗杆之上,其膂力、技艺都足以震慑三军,让这一干老将们汗颜自愧,心神惧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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