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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世怎么说来的,对,是反差萌。
一抹粉红爬上了莫军华的耳尖,他不好意思说,他看到书上说,女人跟男人一样,喜欢看长相俊俏的男人,所以他特意收拾下出来,衣服都是老爷子友情赞助。
穿了衬衫穿了西裤,还打了领带,衣服穿在他身上,老是感觉很不对劲,老爷子他们却说很好看,莫军华还偷偷摸摸照了镜子,就是感觉不舒服,系了领带好像连气都呼吸困难,出了门口,他就脱了外套,卸开了领带,解开了领口扣子,袖子挽在手臂上,整个人好像活过来了。
“不好看吗?”莫军华一本正经的问,丫头觉得不好看以后他就不穿了,反正他穿得也不舒服。人就是奇怪,军装的扣子扣到最上面,他从来也没觉得不能呼吸。
“好看,”蓝天肯定点头,“就是太好看了,你没看到你一下车,学校里的女生都看着你吗?”
“没注意。”他的目光在蓝天身上,哪里知道周围人怎么看他的。
“我还遇到了一个人,你知道是谁吗?”蓝天浅笑,“你说这缘分是不是奇妙,一面之缘,谁能想到几年之后还能在遇到,京城说大不大,只是一个首都,说小也不小,几千万的人口之中,偏偏就遇见了。”
“谁?我认识的。”莫军华眯着眼,一抹寒芒闪过,能让丫头隔了几年还能记住的人,不容小觑。
情敌真是越来越多了。
“你还记不记得,咱俩第一次坐火车来魔都的事情。”
莫军华怎么不记得,就是那次,他们遇到了周雨薇那个女人,一个差点搅乱他们人生的女人,莫军华有时候在想,要是那次他们没做那趟火车,没有遇见周雨薇,他跟丫头的日子会不会是另外一番。
“记得,怎么了?”
“就是睡咱们对面铺上的那个男的,穿的衣服花花绿绿,跟花孔雀似的那个男的,想起来了没?”
莫军华想了一会,印象中好像有这么一个男的,老喜欢喊丫头‘妹子’‘妹子’的。
“我遇到他了,我没认出他来,他倒是一眼认出我来了。你知道嘛,花孔雀跟神经病张老师两人是朋友,这两人凑在一起,准没好事。”这是直觉,就跟她跟石头他们一样,每次石头他们要搞点事,拉着她一起入伙,她就会有这种感觉。
“京城神经病太多了,太危险了,要不我还是回魔都去算了。”蓝天可不想以后跟这两人沾在一起,还是赶紧给季风他爷爷治好病麻利地回去。
蓝天侧头看了眼莫军华,突然开口,“莫军华,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喜欢丫头什么,莫军华自己不知道,他到底喜欢她什么,只要这个人是丫头,什么都喜欢。
“我任性不讲理,专横又武断,对你又不好,凶巴巴的,有时候我很想杀了你。你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你结婚?”
莫军华撇了眼蓝天不说话,以前他猜测过,跟孙奶奶有关,应该还有别的原因,只是他想不出来。
蓝天抿唇浅笑,“我猜你也不知道,你相信人有前世今生吗?”
毫无征兆,莫军华心突兀跳了下,莫非丫头
“小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一个很真实的梦,真实到好像我曾经经历过一样,”蓝天人往后靠,慢慢放松身体,依偎进座位里,好似又回到了前世那个孤立无援的时候,“梦中从我流浪到莫家村开始,我跟奶奶相依为命,我曾经上过学,学校里桃花她们背地里欺负我,我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后来我就不去上学了,那时候奶奶身子也不好,家里连饭都吃不饱。不上学,我跟着奶奶一起下地干活挣工分,那时候的日子过得很苦很累却很幸福,因为我有家,有亲人。”
“直到我十五岁嫁给你,你在部队忙没有空回来跟我成亲,家里说好让你二哥军国代你拜堂的,后来不知道军国听了谁的馋言,死活不肯来,不知谁给春来媳妇出了个骚主意,用公鸡代替你拜堂,说是能扫除晦气,我们家都不知道拜堂的人,从人换成了鸡,我当时都吓傻了,反应过来就要回家,奶奶却让我忍,之后我们一家人成了村子里的笑话,奶奶气出了病,她身子本来就不好,熬了两年就走了。”
莫军华蠕动嘴唇,想说“对不起”,侯咙好像堵住了,说不出话来,心口闷闷的痛。
“你不知道吧,村里娃娃还编了歌,我唱给你听。”蓝天幽深的眼底平静无波,宛如万年古潭深邃,好像说的不是她的事,而是别的人事情,“公鸡叫,拜堂喽,孙家闺女要嫁人,羞羞羞,新郎不在公鸡拜,咕咕咕一声叫,公鸡成了新郎了。年年有怪事,今年特别多,要问是哪个,孙家闺女嫁了只公鸡,抱窝去了。好听吗?”
莫军华不说话,抓着方向盘的手臂上青筋凸起。
蓝天望着前方,眼底幽深,“那时候我又黑又瘦,身体还不错,嫁到你们家,我跟骡子一样,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骡子的活还多,吃的比猪食还差,只两年操劳得只剩下一张皮了,过年的时候你回来跟我睡了一觉,那天晚上我真的很痛,我喊不要了,你不理我,好像在发泄一样,折腾了我一个晚上,第二天天没亮就走了,春来媳妇说我配不上你,所以你走了。”
莫军华眼有点湿,眼前闪过一幕画面,他刚从界河回来,发现周雨薇背着他更楚阳搞在一起,一气之下回家过年,心里苦喝了酒,然后借酒劲在丫头身上发泄。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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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我跟你随军,桃花告诉我,那年你为什么回家,因为你处了几年的对象,趁你出任务的时候跟别的男人睡了,所以你生气,发泄在我身上。其实我在部队的时候,听到过那些军嫂背地里说你跟周雨薇的事,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是个不要脸的坏女人,仗着是你表妹,故意破坏你跟周雨薇的感情。”
蓝天嘴角勾起一抹嘲讽,“后来那些军嫂看我的目光鄙夷,不屑,经常骂我是破鞋,我很害怕不敢出去。只在傍晚的时候下去转转透口气,经常看到周雨薇过来找你,你看周雨薇的目光跟看我不一样,对我是漠视。奶奶走了之后,家里的房子地被四爷爷拿走了,我无家可归,明知道你跟周雨薇不清不楚,我还是全心全力地讨好你,不去想你们之间的关系,直到我被周雨薇从你们家里赶走,我跪下来求她,只要给口饭吃就行,我不跟她抢你,就当养个佣人,周雨薇不肯,一定要我离开大院。”
脑子里那些笼罩着迷雾的断断续续的记忆,在蓝天的叙述中慢慢清晰起来,大部分都是他跟周雨薇的记忆,蓝天的记忆很少很少,几个碎片上的人都很朦胧。
“从大院离开过,有人要杀我,我很害怕,不敢逗留在城里,为了口吃的,我跟狗打过架抢过食,我睡过破庙,蹲过桥洞,后来跟那些流浪的人一起捡垃圾养活自己,再后来我得了奇遇,改变了我的后半生,你八十大寿的时候,我去参加你的寿宴,就是去刺激你的,看看能不能一下子刺激你死,没想到你命真硬,还能活那么久。”
“你知道吗?周雨薇给你戴了几顶绿帽子,当然也是你愿意戴的,后来给你生的一对儿女都不是你的,男人狠起心来,也是毒,养了那么多年你也下得去手,说不要了就不要了,翻脸无情。后来我想,周雨薇也算值了,至少荣华富贵她享受过了,名誉也得到了,就算断子绝孙也无所谓了。小三上位,她是个很成功的列子。”
“你欠我两条人命,一个是我们的孩子,我盼了十多年的宝贝,另外一条命是我的,当我从梦中醒来,看到你后我才相信那个梦是真实的,我害怕再次经历那样的事,一直想杀你的。”
莫军华艰难吞咽几下干涩的咽喉,“那你为什么没杀?”
你当我不想杀,是杀不了。
蓝天指了指头顶,“天道不容许,我杀你,它就杀我。我大好的年华,老是跟你纠缠算怎么回事,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再说我舍不得奶奶,舍不得婶婶,舍不得叔叔他们,我要是死了,她们得多伤心呐。后来看到你身上的功德之光,它可以帮助我躲避天道,而我想要你身上的功德之光,所以我才嫁给你的。师傅说,我跟你有三世的夫妻缘分,这是最后一世,过了这个坎,以后我的仙途一片顺遂。”
莫军华提心吊胆,心跟过山车似的,跌跌伏伏,丫头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不会又想过河拆桥,不要他了吧!
他真的很冤枉啊,前世做的事,他已经得到惩罚了,这世他什么都没做啊,丫头,你不能不讲理啊!
前世季风跟丫头怎么牵扯在一起的,季风为丫头做过什么,让丫头那么在意他,可惜他的记忆里没有这些事。
莫军华在意的是小白脸跟丫头,两人之间发生过什么,这对他来说很重要。
发生过什么?让季风奋不顾身,扑过来替丫头挡雷劫。
莫军华总觉得他疏忽了某样很重要的东西,脑子里又过了一遍当初的情景,当画面停在季风从车里下来,莫军华才发现小白脸看丫头的眼神,充满了眷恋、爱慕、及怀念
那不是一个陌生人第一次见人的表情。丫头有梦境,见到小白脸情绪失控可以理解,但小白脸的表情就耐人寻味了。
脑子里仿佛一道白光炸开,莫军华瞳孔一缩,一个念头闪过,小白脸认识丫头,所以他看丫头的目光,不是陌生人看人的那种疏离,所以才会是眷恋。
为什么眷念,因为他们俩在前世就认识,由此推断,小白脸跟他一样,拥有前世的记忆,才会不顾病弱的身体,从京城追到魔都,就是为了见丫头一面。
他当时看到丫头为了个陌生的男人哭泣,炉火中烧,脑子里什么都没想,只想杀了他,哪里能发现他的异常。
莫军华直觉,小白脸季风不会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