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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危情100天:姜少请宠我》新书驾到,超强甜宠,只为你来】前一世,他是第一世家唯一继承人。这一世,同样的第一世家光环下,他还是国民偶像。多少女人觊觎他,他却只对一个女人钟情。上一世错过,这一世她再次来到他身边,并且重新爱上他。“桀大少爷,我可以追你么?”“……”他佯装犹豫,迟疑片刻,“辰茉,那你就追给我看看。”转身却把她宠入怀中,“你现在才来,我都等了你一世了。”上辈子欠你的宠爱,这辈子双翻十翻奉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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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混世魔王被人摆了一道()
卷首:你信不信,百年之后,我依然爱你。
——
辰茉轻轻关上卧室的门,大呼口气,然后蹑手蹑脚绕过外面的厅堂进到里间的睡房。
这诡异的装修风格令辰茉咂舌,这家伙内心是得有多黑暗啊,才会清一色的黑白搭配。所有的家具不是黑就是白,连个床单都是黑色的,电视柜,书桌,床头柜等都是极简的设计,没有任何多余的摆设。
哇,他的睡衣也是黑色的!不过身材好的还真是没得挑。隔着宽松的睡衣,都能隐约看到他结实的8块腹肌。
辰茉吞了吞口水走过去,躺在他的另一侧,右手撑着头,左手指挑弄他的脸、鼻、眼睛,最后停在他的唇上。
不得不承认,北宫家的血脉可真是俊俏得令人鼻血允胀。随随便便地这么一躺,丰神俊朗的脸庞就足以让人霸道地想要占有他。
冷静,冷静。
神爱世人?呸!
辰茉第一次见到北宫桀时就感叹造物主的护短及偏心,l国最大世家,能够只手遮天,权倾天下,打个喷嚏就足以震撼整个国家的绝对贵族中的贵族……北宫家族。
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及金钱就算了,可这北宫家族的人还个个长相不凡,连在他们家当了几年的保姆,跳槽去外面,工资都要翻好几番。
此刻被辰茉算计,吸入了大量的迷香,躺在床…上昏睡的男子正是北宫家第四代长子——北宫桀。
把北宫家族的才貌提升到最高档次的灵魂人物,他的帅就像开了外卦一样,看一眼,就会引人犯罪。
对了,他还是个国民偶像呢。
“你不是号称从不用替身的功夫明星吗?落到本大王手上还不是一样变成了小绵羊。”要是乖乖听话,束手就擒,我需要搞这么多名堂吗?
端详完他帅气外表的辰茉后,理智提醒她,该做正经事了。
她坐起来,横跨在他身上,开始脱他的上衣。
没错,是要强了他。
不过是假装,为了能早点得到他的悔婚书。
就当出卖了一次自己的清白好了,反正没有真的吃亏。辰茉心想,倒是他,据小道小消息,他可是苦苦追求了一个女生十年,就算现在那个女生最后给他发了好人卡后出国留学,他还是愿意等着她,为了她守身如玉。
那你要守就要坚持你的底线啊,为什么还要同意这违心的订婚。我管你什么贵族公子,大明星,我只知道我是千云镇的混世大魔王辰茉,是山里的王,不是笼子里的鸟。
辰茉一边扒掉他衣服,一边想到他起床后惊慌失措的害羞样,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笑得合不拢嘴。
但是,转折点来了——
解衣服钮扣的手解到一半,辰茉的眼前开始出现重影,头开始有些晕了,难道这迷…香还未完全散去?
她强撑着身子停下动作,手掌撑在他的腹部。
哇,手掌心传来肌肉结实的触感,那下面的人鱼线肯定更诱…惑人。
不对不对,辰茉强打起精神拍拍自己的脑袋,现在不是想入非非的时候。
她摇摇晃晃从北宫桀身上移开,下床,打算把卧室的门打开,透个风,让自己清醒点。
可她下了床,还没走两步,脚一软,眼前一黑,身子往后一仰,整个人,晕过去了。
第2章 违心的联姻()
清晨的鸟儿在辰茉的床头柜上叫了几声,然后从床正上方位置的天窗上飞了出去。
辰茉睁开眼,蓝天白云映入眼帘,“今天又是艳阳天啊。”
等等——
她一用力想事儿,脑子像卡带一样乱,昨夜的画面无法清晰有序地连接在一起。
这是我自己的房间?
她跳起来,在房间里跑了三圈确认无误后,非常丧气地跌坐在地板上。
“他奶奶的,北宫桀,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
是时候你瞧瞧我千云镇混世魔王的厉害!
水晶灯下,翩翩少年北宫桀面如冠玉,正坐在长长的餐桌另一头,非常绅士地在切一块芝士方包。他身后分两边一字排开各站了四个女佣,随时等候他的差遣。
辰茉没好气地在对面坐下,椅子拉得“哐当”作响。翘起二郎腿,手在餐桌桌面上有序地瞧打起来。
只见对面冷漠表情切着方包的北宫桀放下餐具,挥手,在他身后站立的,离他最近的一个女佣立马恭敬地低下头,听他说完话,又脚步轻轻地小跑过来,低头对辰茉说:“西门小姐,桀少爷说,请您吃饭的时候注意礼节跟形象。”
“呵呵。”
辰茉瞥他一见,道:“别bb,你去厨房催一下,我的红油抄手好了没,都饿死了。”
女佣不敢再多言,诚恐诚惶地退下了。
吃个饭而已,至于吗?辰茉是属于那种聒噪的女生,平凡人家出生,最是受不了这种高贵冷淡又作的地方。
她只想回家,越快越好。
什么西门小姐,她就只是辰茉,千云镇,好好睡客栈老板的大女儿辰茉,白风中学混得风声水起的一姐辰茉。
她就只是这个辰茉,她只要当这个辰茉就足够了啊。
可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命运无常。
老爸欠了一堆赌债,全家被追杀,原本经营得好好的客栈因为旁边建立了一座五星级渡假酒店,被几乎抢走了所有的生意。
生活陷入了朝不保夕。
要钱,才能保住妈妈跟弟弟平静安全的生活。
不无正业的老爸与西门家的大少奶奶达成了见不得人的勾当。只要辰茉同意佯装她流落在外的大女儿嫁给北宫桀,三千万赌债,对于西门家来说,只是一件衣服的钱而已。
现今,一千万的预付款已经到手。
上个月的黄道吉日,订婚宴也已经摆了,全天下,l国,无人不知她辰茉,居然是流落在外的西门家第四代长女,同时跟贵族北宫家族第四代长子兼国民偶像北宫桀订婚。
而今,下个月月底剩下的尾款即将到手,她得考虑自己的退路了。如若不然,一但满了18岁,她就真的得嫁给北宫桀了。
可是偷偷潜逃是自寻死路。
先不说西门家族也是贵族世家,权力虽不如北宫家族,可好歹是一人之上,万上之下。辰茉要是跑了,不但自己分分钟被抓进去,就连妈妈跟弟弟都会连带受害。
唯今之计,只能让北宫桀悔婚。
端上来的红油抄手按照辰茉的要求多油多辣还多麻,她用筷子迅速翻动了几下,这阵阵麻香味四溢,充盈了整个餐厅的罅隙。
辰茉大口放进嘴里嚼得堪堪用力,然后还十分夸张地大叫:“哇!好好食呀。”见北宫桀微微皱了下眉头,她心里更是乐开了花。
第3章 初遇()
从头到尾北宫桀连眼皮都没抬起来瞄她一眼,只见他淡淡地拿起一旁的毛巾,轻轻擦了下嘴角,缓缓站起身,走了。
无趣!
但不得不说,他连随意的一个动作,都风度翩翩,玉树临风。就算什么都不做地一直盯着他看,也是非常养眼的一件事。
天地不仁呐!
正在辰茉感叹老天爷的不公之时,另一个不公平的主儿也来到餐厅就餐。
北宫泽。
桀大少的弟弟,辰茉现今新学校的同班同学。
与桀少不同的是,这位泽少爷笑容温和,温文尔雅,给人的感觉如沐春风。
你看,就连吃饭,都是在辰茉的身边落坐,不似桀少,隔个十万八千里,说话要用吼的。
“早啊,小茉。”
他笑着落坐,女佣立刻将他的早餐摆放整齐。他拿起热牛奶喝了一小口,关切地问道:“还不习惯我们家吗?”
“欵?”辰茉的抬起头来,疑惑地看着他。
泽少笑了笑,指着眼睛的位置说,“你今天的熊猫眼很严重哦。”
辰茉于是放下碗筷,一脸委屈地看向他,惨兮兮地说:“那我今天可以不上学吗?”
“不行。”泽少回答的干脆利落,像哄小孩子一样揉揉她毛燥的头发,“乖乖跟我一起去上学,回家给你糖吃。”
犯规啊!
辰茉嚎叫,我可是千云镇的混世小魔王,令人闻风丧胆的小魔女,怎么到你这儿,被当成萌宠来养了。
“哼!”软的不来,那就来硬的,为了增强自己的气势,辰茉从座位上站起,单脚踩到泽少的椅子边儿,像调…戏良家妇女一般:“阿泽,我们来打一架吧,赢了你就得臣服于我!”
泽少慢条斯理地在方包上涂抹草莓酱,他也不会因为辰茉这粗鲁的动作而产生不悦。
说实话,当初她来他们家,他是有吓一跳的。在他所接触的世界里,女人是温顺、可爱、端庄、轻声软语的。至少在他的世界里,女人就是这样的生物群。
辰茉的到来,彻底颠覆了他对女人的认知观。他一开始,甚至是同情哥哥的,因为政治联姻,娶了一个连话都不会好好说的女人。
可是他不像哥哥这般我行我素,因为从小的家教跟性格原因,他还是得保持风度,礼节到位,强颜欢笑。
一次意外,让他对辰茉产生了奇妙的好感。
马术课上因为临时换了一匹悍马,不受驯服,泽少被甩下马背滚了一身的泥躺在地上,所有女同学失声叫尖,男同学慌乱地不知所措。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