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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儿密密麻麻的全是字,你看着不头晕我晕。”
于歌将陆亦景推倒在床上,指尖描摹着她脸上的五官,轮廓,就好像是在欣赏一件完美的工艺品一样。
“今天怎么这么乖,不反抗了?”
陆亦景今天的表现让于歌觉得奇怪,平常自己要反攻那还不早就被陆亦景给抢了机会攻了去了,今天她也不动动反抗反抗,的确是不在自己的预料范围之内。
“不反抗,你想要的话我给你就是。”
“啧啧啧,老陆啊老陆,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可就照做了。”
于歌三下五除二的将陆亦景身上的衣服脱下,吻住她的唇,在经得身下人同意后,兴奋感直逼于歌的大脑,俯身在她的耳边喃喃低语,于歌看着陆亦景害羞的样子便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连着呼吸也跟急促了起来。
今晚于歌是如愿以偿的见到了陆亦景在她身下婉转承欢的样子,她看了一眼床头柜上的闹钟满意的笑了笑。
夜还很长。
生日当天,于歌坐上了被陆亦景命名为“通往惊喜道路”的车上,瞧着车窗外的路,于歌愈发愈觉得熟悉。
就好像是来到过这里一样。
“到了。”
“这里不是你名下修建的植物观赏园吗?难不成今天你是来带我到这儿看看花花草草?”
“你不在国内的那一年里我基本天天都带着陆小歌来,想你了就过来看看。”
陆亦景牵住于歌的手,她并没有说话,这让于歌真的以为她是带着自己来欣赏这儿的植物的。
“但有一个地方你一定没去过。”陆亦景说,于歌摇摇头答:“怎么可能,这里我每个角落都逛遍了”她的声音越来越小,后面干脆就没了声儿,陆亦景这样一说她倒是想起来了,观赏园最里面是那个地方有一扇木门,但门是上锁的,且十分结实。
她也问过管理员,只是管理员回答说要想进入这里必须得有一把钥匙才能行,于歌问管理员钥匙呢,谁知道管理员说:“这把钥匙只有设计者才有,我们都是没有的。”
难不成陆亦景就是要带自己来这儿?
于歌在心里想着,刚想完陆亦景便也停下了。
只见陆亦景站在木门前,于歌见状,果然和自己想的是一样的。
“这扇门的钥匙只有我才拥有,也只有你和我能够进去。”
说着,陆亦景抬手轻轻推开了这扇木门,于歌站在门外,她已经不能够用言语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
这是一片种满各式各样鲜花的花海,乍一眼看去,竟望不到边。
“这是我专门为你准备的,我想你应该会喜欢,也不枉我这几年对它们的悉心栽培啊。”
“怎么样?”陆亦景转过头去看着于歌,目光温柔似水:“喜欢吗?”
“你怎么会”
“我想的是要是我和你在一起了,就找个合适的机会带你来这儿。”
于歌一时间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那万一我没有和你在一起呢?”
“那这里就永远不会对人开放了,我会舍弃它们,不给它们该有的养分,让它们慢慢枯萎,然后铲除,建造一片新的区域,这些都只是时间问题。”
“这个如果永远都不会成立了。”
陆亦景笑笑。
“但真正的惊喜并不在这儿。”
她来到于歌的面前,从口袋里拿出一只小盒子打开,这里面是一颗钻戒,她将钻戒取下,拿起于歌的手来给她戴上。
“真的很配你,阿歌,生日快乐。”
于歌看着手上的戒指,她抬头直视着陆亦景的眼睛,问:“我可以理解成你是在求婚吗?”
陆亦景点点头:“这本来就是在求婚啊,怎么,你不愿意?”
“我”于歌只是觉得眼睛被雾给蒙上了一层,她赶紧抱住陆亦景把头埋进她的颈窝。
“亲爱的,愿不愿意倒是给我个准信啊。”
“答应了。”
“嗯?什么?”陆亦景没听清回答,她再问一遍。
于歌没有说话,只是抬头封住陆亦景的唇。
“我说,我愿意。”
几个月后,于歌和陆亦景又喜得一女,美名其曰:“于小景”。
相框上的两人一狗全家福接着便被这三人一狗的全家福给代替。
只是于小景还是个正在襁褓当中的婴儿,于歌和陆亦景每晚都轮流着去哄她入睡。
两人哄完孩子再一次一起倒在柔软的大床上。
“我没想到咱们还会有个孩子。”
陆亦景翻身将于歌抱住。
“你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
是啊,于歌没想到的事还多着呢,在此之前她也从没想过会和陆亦景在一起。
她以前害怕接受喜欢上陆亦景这个事实,但她还是努力接受了,也同时是一个她想要得到的结果。
“亦景。”
“嗯?”
“我爱你。”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完!结!啦!
到这里就结束了,番外的话我倒是很想写老陆小时候
其实这篇文的最早设定是我在某天看婚礼请帖的突发奇想,后来在听过浪费这首歌的时候才确定看这篇文的走向。
悄咪咪告诉你们一件事,以前设定的结局其实是一篇be,倒不是两人感情上出现毛病,而是两人都嗯,你们懂的别打我
十分感谢大家追文到了完结,唉,这个作者又爱断更又爱咸鱼,但你们要相信她还是能有救的,这篇文不足的地方也会在下一本的时候多多注意,改正。
完结后呢我会换一个马甲,应该就是叫做阮知鱼,下一篇会开的新文是快穿,文名快穿之我信了你的邪,是系统x宿主的cp,戳进专栏里就可以看见。
文案:向亦文是被活活气死的。
更气人的是,她重生后又绑定了一个红娘系统,她一个单身狗结果却要去给人当月老?
系统:宿主,前方八点钟方向有一对双向暗恋。
向亦文:“来了。”
呵单身狗又怎么样?不就是绑根红线吗?!
当向亦文苦苦把红线挨个儿绑完准备回去的时候,她突然发现,自己手上还莫名其妙的多出来了一根?
向亦文:等等,谁给我绑了红线?!
系统推眼镜:是我。
第105章番外 :上辈子()
陆亦景自打出生下来她的父母便知道;这个小家伙长大了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爱哭鬼;因为什么呢;每天除了睡觉喝奶;其余的时间里她都在“哇哇”的哭着,哭是每个新生儿的本能;不哭这才见鬼了。
但是陆亦景就不同了,在这个时期过后;别的同龄的小朋友都是一哄就笑;见人咧嘴就笑;笑的堪比财神爷,甚至比财神爷还要喜庆;她呢;东西不小心碰地上了,响声比较大被她给听见,上一秒还在开开心心地拿着玩具玩儿;下一秒后撇撇嘴,“哇”的一声就哭出来了;眼泪止都止不住;没办法;那个比她要年长五岁的大哥陆天明便肩负起了哄这个宝贝妹妹开心的责任。
陆亦景受不了太大的惊吓,两个物体相互碰撞产生的声响太大,不行,就算必须得大声音也得缩减到最小;对她说话声音或者音量太大,不行;她会认为你是在讨厌她,撇撇嘴就能立马哭出来;给她讲一些关于妖魔鬼怪的故事,在你讲的时候她会听的很认真,晚上睡觉的时候想起这些来眼泪便从眼眶里掉出来了,总之,陆亦景小时候是个胆小的爱哭鬼这件事街坊领居都知道。
那时候陆立,也就是陆亦景和陆天明的爸,早就已经和他的好朋友于正轩发家致富,陆亦景还小,才两岁,刚学会说话,妈妈爸爸哥哥都还说不清楚。
咳咳,这些都不是十分重要的,故事,还是得从她上小学的那个时候说起。
陆亦景小学是就读于c市的一所外国语学校,学校是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学校,但她却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却突然转回了临冼市的名才中学,名才中学底下有一所附属小学,在附属小学毕业后初中就可以直接就读于名才中学。
陆亦景从小学习就好,脑袋机灵,什么东西都能够很快的理解并且举一反三,老师也经常私底下给她开小灶,在学校也十分的受班里同学的喜欢,但这种状态只限于她在c市的外国语学校。
她自打上了幼儿园会认字后就喜欢看书,在幼儿园里的时候,别的小朋友还在因为刚离开家里来到陌生环境哭的时候,她本来也在哭,但在哥哥陆天明抱抱她给了她一本幼儿插画的时候她便被那幼儿插画给吸引过去,脸颊上的泪还没有擦干便坐在班级里的小板凳上认认真真的看起来了幼儿插画,陆天明这一逗妹妹不哭的小小举动从而也变成了她长大后成为一名优秀书呆子的其中一个原因。
课间别的小孩子在玩,她自己就捧着一本注音的故事书看,每天回家做完作业后她的目的不是看电视上的动画片,而是让想看动画片的陆天明教她识字,作为一个妹控,动画片能有自己这个宝贝妹妹重要吗?那当然没有!陆天明将电视机一关便拿着小学一年级的课本教陆亦景去了。
陆亦景喜欢宅在家里看书,以至于本文第二个女主于歌,她未来的女朋友是多久出生的都不知道,唯一模糊的概念则是:自己除了一个亲哥哥还有一个妹妹,妹妹是于叔叔的女儿,然后这个妹妹张啥样陆亦景便不想去知道了,妹妹能有四大名着好看吗?肯定没有!所以还是在家里看四大名着好。
除了这个妹妹,陆亦景经常能够见到隔壁颜家的那个小男孩子,每次大哥陆天明带着自己出去玩的时候总会看见他在和其他不认识的小孩子们一起玩沙子,陆亦景内向,也只和陆天明这个亲哥哥亲近。
幼儿园毕业后她便去了c市的外国语学校就读,小学三年级后转入名才中学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