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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却为何又要死死抱紧了他,如攀附着海上救命的浮木,还哭的这般伤心?一个怯生生的吻印在他的下巴上,湿乎乎的连她脸上的泪水也蹭到了。她用近乎悲壮的声音说:“我没关系的!少帅本来就跟尹小姐是一对儿,我去哪里都没关系的!往后不管我去了哪里,一定记着少帅对我的好,永远不忘!”顾茗心里都要被自己的演技折服了——这么善解人意主动让路的姨太太,是她历年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饰演难度最大的一个角色了,难道还不足以用一箱大黄鱼打发吗?自由两个字在前方向她招手,如果不是为了即将拿到的大笔遣散费,她都快要演不下去了!“放心,我不会送你走的!”冯瞿低头噙住了她的唇。顾茗:好绝望!她的眼泪簌簌流了下来,这次是为失之交臂的自由跟遣散费。冯瞿尝到了她的咸湿温热的眼泪,终于放她喘了一口气,原本应该是雷霆震怒的讯问居然就春风化雨了,语声带着些连自己也没察觉到的温柔之意:“你跟吴淞是怎么回事?”小丫头坐在他怀里,不安的抠着他军装上的金色纽扣,自以为善解人意的说:“我怕尹小姐知道我跟少帅的事儿,生少帅的气,又怕少帅先叫我,就就拉吴副官”她也许是在说孩子气的话,可是这话却从侧面反应了另外一个问题:是不是容城所有人都以为他将来会惧内?遣散另外两名姨太太便罢了,本来也是多年旧人早厌倦了,可他的女人近在咫尺却被吓的连打个招呼也不敢,难道他惧内之名已经传扬开来?他沉思的功夫,顾茗小心翼翼拉了下他的袖子:“少帅您别生气了好不好?”“你哪只眼睛看到我生气了?”“您不高兴!”冯瞿没反驳,却也没说别的,低头轻啄了一下她的红唇,威胁她:“下次见到不能再装不认识,记住了没?”他都没先装不认识,小丫头倒对他避如蛇蝎了。他有那么讨人厌吗?如果这话让顾茗知道了,她多半会点头承认:少帅您就是这么讨人厌啊,自己心里没点逼数吗?!冯瞿白天陪了半日尹真珠,回来倒放松了下来,两个人在床上厮闹了一回,正准备睡去,卧室里的电话铃声份催命似的响了起来。冯瞿接了电话,火速从床上爬了起来,三两下穿好衣服,在她脑袋上亲了一记:“乖乖睡啊。”拿着帽子就走了,楼梯上很快传来“咚咚咚”下楼的声音。顾茗一腔困意都被这通电话给惊飞了,她披衣起床,推开门站在楼梯口,三四分钟的功夫,就听到吴副官说话的声音,亲卫们集结的脚步声,汽车的轰鸣声很快在院子里响起,然后远去。林妈站在一楼,仰头看到呆呆的小姨太太,柔声安慰她:“少帅可能接到紧急军务了,姨太太不必担心,这种事情常常有,过个三五日说不定就回来了。”顾茗心想:三五个月别回来才好呢。她回房之后越想越生气,坐在窗前开始写小黄文,准备在书里面好好虐一虐男主。这本小黄文里的男主也跟冯瞿似的,父亲颇有权势,本人却是个恶棍,仗着身世显赫风流好色,一面演着情圣的角色,一面睡小姑娘,特别不要脸。最要命的是,他也生着一张英俊的面孔,又仗着身份最能迷惑那些不懂事的小姑娘,很多特质暗合了冯瞿。原本以他的身份,当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这位有权势的公子颇为倒霉,灌了满肚子的婚恋自由,实质上却想着左拥右抱,不负责任的瞎搞,还自谓新时代的年轻人。开篇尝到了一点甜头,哄骗了一位小商人家十五岁的小姑娘上床,第二天被人套了麻袋狠揍了一顿。在顾茗短短二十章的存稿里,这位富家公子为了女人也吃了不少苦头,舞厅里跟人争头牌舞女跟别的男人大打出手,差点被帮派的人绑走剪了命根子幸亏他有位神通广大的父亲及时出现,否则他大概要做公公了。当然为了配合品报一贯的香艳风格,她可是绞尽了脑汁把男主跟每一位女孩子的过程写的活色生香,但同时他倒霉也是真倒霉,大约可以称为史上第一倒霉男主了。她坐在窗前修改前面的章节,看到富家公子吃苦头,就仿佛自己对着冯瞿拳打脚踢;富家公子忧惧惶恐,就好像看到了冯瞿对着她下跪求饶,不由就露出了笑容。不得不说再过多少年,阿q的精神胜利法也是化解内心郁闷的一剂良药。不知不觉间,天都亮了。正好周末,顾茗打个哈欠,将稿纸合上,准备睡到下午去投稿。“谢谢余?”顾茗满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怎么把这茬给忘了?对方露出个大大灿烂的笑容:“我好多天没见你了,过来看看你。你是不是最近功课很忙?”他有一双细长的眼睛,眼尾很长,显的有点多情,笑起来露出一口大白牙,却又傻里傻气的。顾茗对书里的剧情比较熟悉,顾千金死后谢余逃到了沪上,数年之后在青帮已经是一言九鼎的人物,没少给冯瞿找麻烦,还差点杀了尹真珠,为两人爱情的升华再次添砖加瓦。她左右看看,确信身后没什么人盯着,拉过谢余钻进了旁边的小巷子里,鬼鬼祟祟探头出去,也没发现大街上有什么异常,这才暗松了一口气。“谢余——”谢余心里有点不安:“阿茗,你以前都叫我阿余的。”顾茗大约知道两人的相识过程,谢余父母早亡,十三岁就跟着本家的叔叔来到容城讨生活,没两年本家的叔叔在码头上被人砍死了。遇上顾茗的那天,他刚去山上祭拜过本家叔叔,一个人失魂落魄走在大雨里,遇上了放学回家跑着躲雨的顾千金,撞成了一团。原主顾茗扭伤了脚,谢余便送她回家,后来没饭吃的时候便厚着脸皮在放学的路上拦着顾茗借钱,天真善良的顾茗竟然爽快借钱给他,一来二去便熟悉了。“阿余,我最近确实很忙,以后咱们也不能再见面了。”
第一百四十四章()
防盗时间72小时;熬夜爆肝,码字不易,请订阅正版,谢谢支持!佣人们走路轻手轻脚,带着习惯性的谨慎,她在窗前坐了一下午;几乎要疑心这楼里只有她一人了;非要侧耳细听,才能听到一点点声音,却还要疑心是耳朵出了毛病的幻听;实在是不够真切,近似于模糊。但冯瞿回来之后;安静被打破,军靴叩响地板的声音、跟副官佣人说话的声音灌满了整栋小楼;他说话未必高声;却也带着主人家特有的毫无拘束的嚣张;那种“这是老子的地盘老子想干嘛干嘛的随心所欲”,倒比添了十来八个谨小慎微的佣人还要热闹。顾茗坐着没动,听到他在楼下客厅问:“姨太太呢?”是低沉有力的声音;只闻其声就能想象到这人拥有怎样一副健康的体魄;中气十足;眸光必然坚定;恐怕身上的骨头也要比常人硬上许多。林妈的声音要比他的低上许多;顾茗侧耳细听;恍惚听到她说:“出去走了走又回来了,一直在楼上休息呢。”冯瞿朗声笑起来,跟吃到一道美味佳肴似的略略回味了一下昨晚绮丽的时光:“昨晚累着她了,是该好好歇歇了。”楼梯上响起他的脚步声,顾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全身的神经都紧绷,有种危险降临的警戒,无关男女情*事。她一个箭步窜过去,拉开被子钻了进去,连头带脑蒙起来,脑子里胡思乱想,一时里想,老娘也是在红尘里打过滚的,男朋友没十个也经过八个了,男人嘛脱了衣服都一副德性,区别只在于能力有强有弱,以前也不是没有醉后放纵,头一回就滚到床上去的男朋友,第二天大家在酒店卫生间里洗漱,从镜子里瞧见对方陌生的脸,才能感觉到一点尴尬。一回生二回熟,都祼*裎相见了,难道还怕拉不开脸皮?可是另外一个声音却告诉她——这位不一样,稍稍不周到,说不定就要吃枪子。普通走肾不走心的关系她都能应付的游刃有余,眼前这种送命的可是没什么经验的。脚步声在门口停了下来,“吧嗒”一声门把手从外面被扭开,冯瞿走过来掀起被子轻笑:“睡了一天也不饿吗?起来吃两口东西吧。”一面说着,手却沿着她旗袍领口的盘扣摸了过来。顾茗假作才睡醒,受到惊吓的样子睁开眼睛,眸光纯净如小白兔,还朝后瑟缩了一下,显然是被吓到的样子,嗫嚅着小声开口:“少少帅”眸光掠过眼前这张近在咫尺的脸孔,反倒愣了一下。男人生了一张极为英俊夺目的面孔,五官立体,高鼻深目,如果不是眼珠黑的出奇,都要使人疑心他可能不是纯种华夏人,睫毛浓密,额头宽广,虽然身上还穿着军装,但居然难得的没有军痞的气息,举手投足之间有种说不出的贵气。冯瞿摸过来的手被一只小手按住,小手的主人红着脸颇为腼腆:“我我饿了。”他低头在她香馥馥的脸蛋上偷亲了一口,不过瘾还逮着樱唇狠吃了几口,直吃的小姑娘眸中水气氤氲,才把人拉了起来:“来服侍我更衣。”顾茗心里狠骂“色胚!”不过鉴于这个色胚颜值过高,假如她有权利包养吴彦祖,恐怕也忍不住要犯罪,也就把这件事放过,赶紧起床。冯瞿肩宽腿长,两条笔直有力的大长腿包裹在军裤里,身高据顾茗目测足有一米九,她得踮起脚尖凑过去替他解军装上的风纪扣。他自己解了配枪,“哐”的一声随手放到了床头柜上,伸开胳膊等着小姑娘给解外套。顾苟眼皮一跳,模样更乖顺老实了。军装裁剪合体,原就比不得长衫短褂随意松快。长衫短褂是衣服随人,无论胖瘦都能塞去衣服里去,每一块面料都服贴的随人调派,可是军装就不一样了,跟盔甲似的拿着人,腰板笔直身形挺拔,哪哪都束缚着不得自由。军装扣子全部被解开,顾茗小心的脱了下来,挂在红木衣架上,他穿着白衬衫长吁了一口气,八月的天穿着军装简直是受罪,后背衬衫湿了一大片。“我去洗个澡,你乖乖等着啊。”男人粗砺的大掌在她脑袋上摸了两下,跟摸小猫小狗似的。顾茗不得不承认,今时今日她在少帅府的地位大约也就等同于豢养的小猫小狗。她没别的好处,只有一条:务实。一时里等冯瞿洗完澡,换了套衣服出来,拖着她的手下楼去用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