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林浅秋,你为了儿子,连自己最后的廉耻都可以不顾,是不是就因为你的心丢在了他的亲生父亲那里!是不是!”莫牧勋低吼着,眼中的愤怒已经遮不住翻涌而出的伤痛。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莫牧勋,颤抖着双唇问他道:“你在说什么?你难道是在说我忘不了赫赫的爸爸?”
“是!”
我几乎看到莫牧勋说这个字时,脸颊肌肉抽动的样子。
此时的他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
不知道怎么的,我突然间就明白了一些事情。
我和莫牧勋在一起这几年,其实我们两个之间对对方的了解都十分有限。所以他先是认为我和程锡朝有暧昧,又怀疑我对赫赫的父亲念念不忘,不论我们两个如何的亲近,这两个男人都像解不开的结一样,横亘在他的心头。
既然如此,那,我就讲给他听好了。
我苦笑着,“莫牧勋,我记得你说过,只有你不想知道的事情,而没有你不知道的事情。那么,我的故事,你要听吗?”
莫牧勋许是没想到我会突然说这些,他怔忡了片刻,然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于是,我拉着他,一起坐到街心公园的休闲长凳上,迎着铺面吹来的夜风,讲起了我的故事。
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我的记忆很早,2岁多的事情零零星星都能记住。在我的记忆里,村里面重男轻女的家族不少,但我家尤其明显。
因为我是女孩,我的父母就不太愿意理我,直到4岁那年弟弟出生。用我爸爸的话说,我家终于有个“传宗接代”的了。弟弟出生之后,集万千宠爱于一身,而作为“赔钱货”的我小小年纪就已经开始帮忙做家务,什么生煤火、烧开水、择菜、切菜,不到5岁就干得十分顺手。
6岁那年,村里小学的老师来我们家动员,让我读书,可我妈以弟弟小,需要我帮忙为理由,知道我8岁才让我去上学。
比班里的同学大一些,自然懂事许多。我白天在学校学习,晚上回家还要洗爸妈弟弟的衣服,常常半夜一两点才能睡觉。但是尽管如此,我的成绩依旧稳居全年级第一。
小学五年,我只上了三年。因为学习成绩好,镇里的初中直接把我挑走了。
原本,我爸妈的意思是让我初中读完就去打工,因为村里大多数女孩子都是这样,初中毕业打工,过几年回来嫁人生孩子。
但我知道,如果我听了他们的话,这辈子恐怕就要和村里其他的女孩一样,再也离不开这个小小的村庄。
于是我拼了命的学,终于考上了县里最好的高中。
父母自然还是不让我上,直到高中校长亲自来我家,送来了三千块钱,我爸才答应让我“上上看看,不行了赶紧去打工”。
学校的课程很难,但我一点一滴地都啃了下来,而且那时候还认识了程锡朝,我们俩永远稳居学校光荣榜的前两位。
在一个双休的周末,我回到家里,看到家里愁云惨淡。我妈哭红了双眼,我爸低着头,一个劲儿地抽着烟,地上还散落着一地的烟头。
而我那个自小娇生惯养的弟弟正跪在堂屋中间,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光裸的后背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痕迹,像是被狠狠地打了一顿。。
虽然我从来不被他们重视,但到底是一家人,我关切地问了句怎么了。却被我爸一巴掌扇倒在地。
我揉着脸,哭着跑了出去,迎面碰到我家邻居。
我这才知道,我弟弟那么大点儿年纪,竟然跟着村里的几个年轻人跑到邻村去偷看人家女人上厕所。那几个年轻人还想占那女人的便宜,结果被女人的丈夫发现,一哄而散。而我弟弟因为年龄小,跑的慢,就被男人抓了去,狠狠揍了一顿。
听完邻居的讲述,我摸了摸脸上被父亲扇出的五指印,又想了想这些年在家的遭遇,头也不回地去了学校。
而我的父母就像没有我这个女儿一样,一个多月从来不问我怎么不回家。
直到我爸去找我,跟我说让我嫁人。
我才知道,原来那被偷看的女人一时想不开上了吊。女人的老公找上门来,非要把我弟扭送到派出所。
我问我爸,“那其他的人呢,怎么不找,只找弟弟?”
我爸叹了口气:“要么就是有钱有势,要么早就跑到外头去了,可怜你弟弟这么小,你说他要是关进了少管所,这一辈子可就毁了啊。浅秋,爸爸求求你,不能见死不救啊。我已经跟那男人说好了,他媳妇死了,你嫁给他,他什么都不缺,在矿上打工,挣工资的。你去了也不受罪的,他家比咱家有钱”
我爸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但我只觉得整个人恍恍惚惚的,什么都听不进去了。
最后,我只记得自己木木呆呆地点了点头。而我爸老泪纵横的脸上,总算露出了一丝笑容。
当晚回去,第二天我就出嫁了。因为陈家刚办了丧事,自然不可能再办红事,所以我只是被我爸送进了陈家,就算结了婚。
听我讲完,莫牧勋看我的眼神变了许多。
他的双唇开了又合,却终究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我假装释然地笑了笑:“听起来挺苦的,是吧?不过,都过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莫牧勋深深地看了我一眼,突然把我抱在怀中
紧接着,他饱含着激动和一丝丝不确定性的声音从我头顶传来,“林浅秋,是不是哪怕我什么都没有了,只要我没有结婚,你都愿意跟着我?”
我不知道他怎么会问这个,便疑惑地抬起头想看看他的表情。
可是他却摁住我的头,不让我看他。
过了许久,直到我耳边他的心跳骤然加快,我才点了点头,低声说:“是。我不在乎你有什么,但我在乎你是不是自由身。”
是夜,天上了无星辰,草丛中亦无虫鸣,我们之间只剩下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此情此景,早已比互诉衷肠更为动人。
这许多年,我终于把自己沉甸甸的背包卸下来,一点一点地将里面装着的回忆讲给别人听。
我原本以为此生都不会由此际遇,没想到老天终究偏爱一眼,让我能说出来,说给我最在意的那个人听
第124章 对不起你()
听着莫牧勋的心跳声,我不断想着他的那个问题,他问我,是不是只要他没结婚我就愿意跟着他。那么,他的意思应该就是不会结婚了吧。
这个念头令我不由得有些雀跃,心中的愁云也消散了许多。
过了一会儿,莫牧勋轻轻地把我从他胸口推开,一双黑眸闪烁动人,他看着我,我也回望着他。
许久,我低声问他:“今天你的婚礼,秦默去了吗?”
莫牧勋的眼神暗了暗,“嗯。”
“婚礼被他搅乱了?”
我不由得有些担忧,毕竟莫家在江城甚有地位,如果秦默真的大闹了婚礼现场,那势必会成为莫家的又一桩丑闻。近些日子一来,莫家的丑闻已经着实够多了。
“是,明天江城又有谈资了。”莫牧勋扯了扯唇角,并没有其他特别的表情。
我点点头,知道他不愿意说,便没有再追问。反正问不问,明天都能从八卦小报上看到结果。
我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不早了,便跟莫牧勋一起往幸福花园走去。
走到楼下,远远地就看到两个人影站在那里。
很明显,一男一女。
那个女人挺着大大的肚子站在路灯下,男人似乎想过去扶她,却被她猛地推开。
看着那两个人影,我忍不住从指尖凉到了心底。
因为,那是秦默和莫潇潇。
他们来干什么?!
我下意识地停下了脚步,不想被他们发现,可莫潇潇已经朝我和莫牧勋走了过来。
莫潇潇整个人都胖得变了形,整张脸比原来大了不止一圈。不过原本秀气的眉眼还在,多少能看出原来的美貌。
她几乎是小跑到了我们面前,刚刚站稳,就喘着气质问莫牧勋道:“你为什么和她在一起?”
然后,她又转头看着我,撕心裂肺地吼道:“林浅秋,你这个贱人!为什么总是阴魂不散!”
我一下就热血涌上了头,之前她伤了赫妹的那笔账我还没跟她算,她现在居然还敢骂我!
我也不管莫牧勋在不在旁边了,一个大步迈到莫潇潇面前,狠狠地盯着她,“莫潇潇,你现在也是快做妈妈的人了,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的孩子被我推到了车底下,你会怎么样?!你说我阴魂不散?我告诉你,我女儿的账不算清楚,我就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听我提到孩子,莫潇潇下意识地盯着自己的肚子,然后竟然像突然发狂一样狠狠地捶打着自己那硕大的肚子。
不得不说,我被她这疯狂的模样吓得愣在那里半天说不出话来。
倒是莫牧勋和秦默反应极快,他们赶紧冲过去,秦默抱住了莫潇潇,莫牧勋则禁锢住了莫潇潇的双手。
之间,莫潇潇的双眼如死灰一般,肥胖的脸上表情扭曲狰狞,哪里还有半点美女的样子。
“孩子?呵呵,孩子?如果不是孩子,我会弄成现在这样?你看看我,你看看我!成了什么样子!”她嘶吼道。
莫牧勋猛地捂住了她的嘴巴。
我看到她脸颊一用力,很快,莫牧勋的指缝间就渗出了殷红的鲜血。
莫潇潇居然咬他!
可是莫牧勋根本没有放手的意思,他沉着脸道:“潇潇,你冷静点,否则,我不会放开我的手。”
莫潇潇几乎是立即就软了下来,她那双眼睛恢复了些许的神采,然后一串眼泪顺着脸颊划过。
莫牧勋立即放开了莫潇潇。秦默也松开了环抱住莫潇潇的双臂。
我赶紧拉起莫牧勋的手掌,之间他的中指上两道深深的齿痕。十指连心,他一定很疼吧。
我还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