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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欢迷迷糊糊地沉入黑甜乡。
翌日,她是被一个电话吵醒的。
那是一个陌生号码,从未曾联系过的那种,但是同欢知道这个号码的主人是谁?
陈修义。
当年的倾城,手机里只有一个号码,她总是拿着手机,痴痴地守着,等着那个男人给她发信息,打电话。
那时候的手机还没现在时尚,甚至可以说笨重又难看,但倾城就是那样坚守在那里。
而小同欢,就站在一旁,看着倾城耗尽整个青春去等待去追逐一个负心薄幸的男子。
她接过电话。
陈修义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淡和高高在上,对着倾城,他总是用这种命令的口吻的,如今面对同欢,居然也是这般。
他说:“同欢,出来见一面。”
他不管同欢现在在做什么,不管同欢是不是忙碌,就这样清淡的命令,而且对方必须等候命令随传随到。
同欢淡淡地回了两个字:“没空。”
她不是倾城,对他无爱,自然做不来这种大跌身价的事情。
以她同欢的美貌和心机,外面想追她的年轻英俊视野有为的男人一抓一大把,她干嘛要犯贱对一个老男人毕恭毕敬。
但显然,陈修义有急事求她,很快地,电话就再次打过来。
给读者的话:
断更了,我能说我踩点失败吗?泪奔。
第六十一章 品茶()
陈修义的声音,在面对同欢的时候淡然又高高在上,绝没有面对皇甫烈的谦恭和卑微,他说:“你的出台费是多少,我双倍的付你!”
同欢勾唇冷笑:“一小时一万!陪聊不陪睡!”
陈修义显然不把这点小钱放在眼里,很快地就回复道:“我给你二十万,立刻到酥茗茶庄来见我!”
同欢轻声微笑:“好!”
淡漠的眼底,微微有些嘲讽的意味。
同欢她排斥金碧辉煌,所以从未在金碧辉煌坐台,第一次兜售自己,竟然是卖给自己血缘上的父亲,说起来就很好笑。
但同欢不想跟钱过不去,特别是跟陈修义的钱过不去。
她就算什么也做不了,也要过去把陈修义刺一刺。
于是,同欢起床,开始收拾自己,她礼貌地化了淡妆,甚至穿了诱人的黑丝,风情万种的样子。
然后,她下楼,打车,往陈修义约定的地点赶去。
一路上,回头率百分百。
同欢知道自己很美,也知道自己怎样才叫诱惑,今日的她,穿得并不暴露,但在早春里,黑丝加优雅的黑色长裙,绝对活色生香。
很快地,她便到了酥茗茶庄。
酥茗茶庄在云城西溪湿地内,气氛安静又宁和,景色特别好。
云城的生活,慵懒又舒适,茶庄不少,富豪们则喜欢驱车到酥茗茶庄,品着香茗,赏着景,谈生意。
同欢一到酥茗茶庄便有人把她领了进去,同欢知道,那人是陈修义的司机。
别小瞧了司机,这种最贴近大人物的角色,知道的内幕绝对很多,而察言观色的本领更是如火纯青。
同欢被领进一间包厢,陈修义亲自在泡茶,动作优雅如画,举止从容淡静。
纵是对查到颇为精深的同欢也挑不出任何毛病。
即便已是四十出头,陈修义的魅力却不减,岁月无疑是厚待他的,给他留下了一份成熟的气质,加上世家的底蕴,这男人,对那些叔控的小女生有着致命的杀伤力,让人倒贴也不难。
倾城喜欢他,或许,很多的是因为这男人身上有倾城没有的世家气度,那种气度,叫人着迷!
所以往后的日子里,倾城竭尽所能地遍请名师只为让同欢有那种典雅宁和的气质,以及良好的教养。
“你来了!尝一下我泡的茶!”
思忖间,陈修义已然开口,没有了电话里的剑拔弩张,此刻的陈修义温润又淡漠。
同欢也没什么好拒绝的,陈修义难道会上了她不成,就算他不认,他们也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
她安然地走过去,优雅地坐下,捧着茶,浅闻,细品。
动作安然中透着雅致,一袭黑色的香奈儿长裙,虽然有些旧,但依旧优雅而迷人。
陈修义淡笑道:“早就听你母亲说你于茶道从小就精通,看这份架势,果然不假。”
谈判,很多时候,要从对方喜欢的小细节开始,恭维对方在某些方面的优秀,显然是不错的切入口。
同欢深谙此道,却不想,陈修义道行也不差。
给读者的话:
很忙很忙很忙!这几天都是半夜码字!就一章,等晚上不给你们!
第六十二章 肮脏的过往()
她轻笑着放下茶盏,淡雅的回道:“倾城常让我以你做榜样,请名师教我茶道,也不过是希望我有几分像你。不过,我始终学不来你这份华山岳不群的做派。”
岳不群,金庸小说中修炼了《葵花宝典》的伪君子。
有时候,同欢不得不感叹金庸对人性的描述,岳不群,多少人活得像他。
表面正派大气,内里却虚伪肮脏。
面前的这个,俨然是典型。
“你……”
陈修义微微有些愠怒,想不到同欢会如此挑衅他,但他养气功夫是真的好,很快就平复道:“你拿话来刺激我没什么好处!”
同欢着实懒得跟他迂回,浪费时间,她平静道:“说吧!找我什么事?”
陈修义略微咋舌地看着他,但很快地就平复了,他完全把这当做交易,而且他对倾城那高高在上的做派更是让他对同欢也是如此:“皇甫烈似乎看上你了,帮我搞定他,价钱随便你开!”
呵!
同欢冷笑,陈家都要覆灭了,这个求人的男人,居然还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嘴脸。
同欢真心觉得恶心,一想到自己身上流着他的血她更加的恶心。
同欢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小时候,她这个人智商超高,三岁以后所有的记忆丝毫不差,她始终记得那时候的陈修义总是来找倾城,让倾城去陪他商业上的伙伴,那时候的陈修义嘴脸别提多么虚伪了。
他对倾城说:“倾城,我想得到陈家,等我得到陈家的产业,一定风风光光把你娶回门!”
倾城是那般天真烂漫的女人,爱,就是爱一辈子的,她对陈修义痴情不悔,却被陈修义一而再再而三地送到别的男人手中。
她在无数的男人手里挣扎,那些男人怜惜倾城的天真,很多的生意,并不需要找陈修义的,却见倾城可怜,便和陈修义合作。
原来的陈家,人丁兴旺,陈修义只不过是陈家无数子女中的一个,接受良好教育的他气度虽然不错,能力却算不上最突出的。
可他想当陈家家主,想做成一笔笔的生意博取他父亲的认可,他自己本事有限,唯一会做的,便是哄了倾城去帮他搞定一个个男人。
这还不算最糟糕的!
同欢曾经亲眼目睹倾城和陈修义吵架,彼时的陈修义已然掌控了陈家的大半江山,而他隐婚的妻子姜美云也曝光,当然,也包括那个一岁多的孩子。
倾城心灰意冷,一遍遍地拉着他的衣袖低喃:“你不是说会娶我吗?你说过会娶我的!你说过的!”
男人的誓言,那般的有口无心,在那种时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讽刺。
倾城喜欢着陈修义,但却从未曾想过嫁给她,她看似天真不谙红尘,但这点东西又怎么看不透,她伤心的是陈修义的负心薄幸。
陈修义结了婚,她是最后一个知道。
而那个男人居然在结婚之后还一次次地在她的床上诉说着爱的谎言。
天大的讽刺!
同欢记得很清楚,当时的陈修义,羽翼已全,拿稳了陈家的位置,对着倾城更是冷情。
第六十三章 离婚()
“呵!娶你!也不看看你多么的脏!你跟多少男人睡过!我怎么可能会娶你!”
同欢站在那里,分明地看到了倾城的绝望。
她挣扎在男人的手上,努力地保持着自己的清白,陈修义却早已经不信她!
其实不是不信,只是利用完了,就丢了罢了!
倾城和同欢都深谙这点,倾城是绝望,同欢却是冷情的。
那男人走了,倾城便满脸灰白的坐在地板上,一语不发,同欢那时候还很小,害怕极了,她隐隐知道那一刹的倾城是多么危险。
她死死地抱住倾城,一遍遍地说:“你还有我,你还有同欢,欢欢会一直在你身边!”
倾城微笑,然后抱住小同欢:“是的,我还有同欢!同欢,答应我好不好!你一定要成为着世上最优秀的女子!然后让全世界的人都膜拜在你脚下!全世界的男人都舍不得抛弃你!当世上最优秀的女孩子好不好?”
小同欢不懂世上最优秀的女人该是怎样的,但却是懵懵懂懂地应了一声:“好!”
从此,从未停止过去刻骨。
她从三岁半开始,每天的睡眠时间便只有可怜的六个小时,剩下的时间,是各种培训课程。
倾城逼着同欢成长,同欢也在逼着自己成长。
所以,才有了今日的同欢,怪物一般博学多才的同欢!
多少往事随风飘逝了!
同欢轻轻一笑,看着眼前只知道用女人换前程的伪君子,突然觉得皇甫烈这恶魔也不差。
皇甫烈恶魔归恶魔,但不会卑鄙到去利用女人达成自己的目的。
但是呢?
陈修义呢!一个只知道拿身边的女人去交易的男人!
多么恶心啊!
果然,男人是要对比出来,皇甫烈和陈修义,一样的坏男人,但那真是云泥之别啊,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差远了。
但是,同欢那一瞬,无数的阴谋划过,她笑得风情万种:“价码,任由我开吗?”
陈修义在那样的笑容里有一瞬的目眩神迷。
他不由得感慨,难怪皇甫烈会对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