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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陈修义若是铁了心的报复,她基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而这栋房子,绝对会被监视起来。
所以,同欢决定,趁着陈修义没有束缚她的自由,先搬去学校住。
学校是国立的,陈修义就算想动手也得等同欢从学校出来再下手。
如此下定决心,同欢第二天一大早便给刘光教授打电话,说是要专心准备四校竞赛,潜心读书。
第七十三章 投奔()
陈修义若是铁了心的报复,她基本没有反抗的余地。
而这栋房子,绝对会被监视起来。
所以,同欢决定,趁着陈修义没有束缚她的自由,先搬去学校住。
学校是国立的,陈修义就算想动手也得等同欢从学校出来再下手。
如此下定决心,同欢第二天一大早便给刘光教授打电话,说是要专心准备四校竞赛,潜心读书。
理由给得冠冕堂皇。
刘光教授对此甚是无语,同欢,一看就是那种仗着脑袋好不念书的人。
但是,他一下子就想到了自己另外的得意门生宋沐远,看那小伙子的意思,对同欢还是颇为上心的。
于是,刘光教授淡定地把这皮球推了出去:“你去找你师兄宋沐远问问,他是学生会会长,铁定有办法!”
同欢当时特别无奈,你一个副校长,难道不会有办法么!
可她除了答应也不能拿刘光教授怎样!
刘光教授,是同欢当做家人去敬重的人。
不得已,她问了宋沐远的号码拨打了过去。
那边,似乎是刚睡醒,整个声音都懒懒的:“同欢?你居然打电话给我了?什么事啊!师兄能帮你必然帮你!”
同欢又把自己想住校的事情说了一遍。
宋沐远唇角勾了勾,道:“你先来学校,我再跟你说!”
同欢气得吐血,可,她又真心不能怎样!
最起码,宋沐远会安排好这件事的!
而她现在,必须要住校才算是安全的。
她想了想,便带了卡和现金,揣了笔记本就低调出门。
同欢知道,陈修义必然派人监视她,而她,决不能引起她的注意,所以她连衣服都没带,便去搭乘地铁,赶往帝国理工!
宋沐远在校门口接她,看着同欢,笑容揶揄:“我说同欢大小姐,想我了对吧,来投奔哥哥的怀抱吧!”
说着,就张开双臂想要抱同欢。
同欢闪过,微微有些愠怒。
她跟宋沐远没多大交集,也不想跟他有交集,但是,却最终被推到了一起。
“学校的女生宿舍,随便给我安排一间。”
同欢颇有些烦躁地命令。
宋沐远捏着下巴,明明是样貌清淡的男子,此刻看上去像是狐狸精,又精明又妖孽:“数学系的女生又不多,统共不过五个,另外四个正好住一个寝室,哪有你的床位啊!”
同欢蹙了蹙眉,她也知道这个要求多唐突。
她不住校的,甚至连学校的住宿费都没交,临时插进去住,确实麻烦。
可她现在,根本无路可去。
她不是不知道宋沐远在打她的主意,这世上的男人大都这样,见到好看点的女生就想扑上去。
宋沐远,绝不会是例外。
他这般做,其实想得,还不是跟她上床。
真正对她好的男人,不会为了她的**而对她好的男人,这世上绝没有几个。
她懒得跟宋沐远迂回:“说吧!你的打算!你把我安排在哪里!”
彼时的同欢,目光冰凉,眼神虽然是淡漠却有一种看透了他的不屑和鄙夷。
第七十四章 宠坏()
彼时的同欢,目光冰凉,眼神虽然是淡漠却有一种看透了他的不屑和鄙夷。
宋沐远察言观色也算厉害的,真心不知道自己怎么得罪她了,不就是开个玩笑嘛!
他无奈的摇头:“你的住处在学生会。同欢,你真的很无趣!连开玩笑都不准!”
同欢的人生,处处惊险,开不起任何玩笑。
她不是宋沐远,也不是那些有着普通家庭普通外表的学生,她是同欢,漂亮到男人止不住想一夜同欢的同欢。
她目光淡淡的,语调简单却强势:“带我过去!”
对人对事,同欢素来礼貌周到,唯独对追逐她的男生,同欢从来没好脸色。
所以同欢在帝国理工,就算人气火爆,也被列为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女人,她太高傲,太高不可攀了。
宋沐远也绝不是那种会拿热脸贴人冷屁股的人,他盯着同欢,扫了一眼,便不再说话,在前头带路,把同欢带到学生会的办公室。
帝国理工的学生会,需要管的事情很多,所以在男生宿舍这边有好几间办公室。
其中几间,被学生会用来当宿舍用了!
宋沐远把同欢带到其中一间屋子道:“这是原来副会长的办公室,他大四去实习便辞掉了副会长的位置,这间屋子也就空了出来。你到这里先住着,学生会今年都不会招新换人,你可以住到学期结束。”
宋沐远虽然对同欢素来以调戏耍无赖为主的,但是并不代表他本来的性格是这样。
他只是瞧着同欢永远一个人,那么闷,就止不住开几个玩笑。
好心当驴肝肺!
宋沐远便也冷下心肠起来!
他朋友不多,但也不少,多同欢一个不多,少同欢一个不少。
犯不着一直犯贱的。
同欢这种时候倒是很礼貌,扫了屋子一眼,欠身鞠躬:“谢谢你!”
宋沐远一脸鄙夷:“你还会说谢谢啊!”
同欢诧异地抬眸,发现宋沐远永远都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宋沐远勾唇微笑:“被男人宠坏了的女人!”
那语气,别提多么嫌弃。
同欢诧异地挑眉。
她,被男人宠坏了吗?
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她同欢就是这样,高傲得跟个白天鹅似的,对谁都没好脸色。
其实,她只是怕麻烦,她既然不想恋爱,就绝不会给男生希望。
可此时,被宋沐远误会了,其实也很正常,不过是多了一个对她敬而远之的人罢了。
本来她也没打算解释的,可是,不知怎地,就顶了一句:“你见到哪个男人宠我了!”
宋沐远惊讶,不由自主地挑了挑眉毛。
确实,同欢两年大学生活,基本上是零绯闻。
她这么漂亮的女生,追求者必然不断,但是同欢就是没有跟人交往过。
宋沐远有些懂同欢了,然后,他笑了,特坏的那种,明明一张脸温润如玉,清雅好看,偏偏笑得辜负了那张脸的坏:“你不会以为我喜欢你吧!”
同欢:“……”
她的原则是,不管喜欢不喜欢,先拒绝了再说。
第七十五章 早春()
宋沐远瞧着同欢目瞪口呆的表情,哈哈大笑,甚是愉悦的样子。
镜片下狭长的凤眸,因着这笑容,流转出绝世的光,分外妖孽。
金鳞…岂非池中物,一遇风雨便化龙。
宋沐远,虽然一直没个正形、总是玩世不恭,但绝对是个人物,未来成就绝对不可限量!
笑过以后,宋沐远双手环胸,居高临下地看着同欢:“或许你不信,但是,这人世,还是有温暖的好的东西存在的。那些无缘无故的好,你会下意识地去警惕,觉得这些东西必然要你付出代价!但是,同欢,你把自己缩在龟壳里,避开了这世上的伤害,但同时,也避开了这世上的温暖。”
“现在是早春,早春那么凉,但是,只要找几个人互相取暖就不会冷了。可是,同欢,你一个人缩在自己小小的角落里,必然会被早春冻伤!”
他淡淡地说道,明明不过是个大学生,却是看透了人世的沧桑。
同欢发现自己在宋沐远面前,如同没有穿衣服一般赤果。
从小到大,同欢眼睛里的世界,都是灰白的,肮脏的,她见多了人世的肮脏面,即便有西错、小宝这样的朋友,但也不相信这人世的温暖。
她血缘上的父亲只想着用她们母女的身体去换一个好的前程,贪婪的沉香扇为了金钱陷倾城不顾,金碧辉煌的女人被玩弄被出卖……
这人世,对同欢来说,太脏了。
所以她情愿不去接触这个世界的人和物,她完全将自己隔阂开,朋友一直都是从小玩到大的那几个。
除了那几人,她不信任任何人。
而任何想要踏入他们圈子的人,都被隔阂在外。
林肯是唯一的例外,因为同欢喜欢上他了,所以他才得以和他们组乐队,一起疯。
可林肯死后,整整三年,她的世界一潭死水。
她从未在乎过这种孤独,却突然发觉,她的孤独,是不是也让小宝、西错、楚离他们陷入了孤独。
以前,同欢根本没注意过,现在,宋沐远如是一说,同欢才发觉他们的圈子是那么畸形,他们几人,除了彼此,再无其他。
她眸子暗了暗,心底想着,是该改变这种状况了。
不能因为她一个人的忧伤,就让身边的人跟着忧伤。
而宋沐远,说完这话,便转身离去。
对同欢,说不喜欢是假的,但这喜欢,也不过是因为见着她永远的孑然一身孤单一人而生出的爱怜。
同欢是那样孤独的生命,孤独到宋沐远止不住想踏进她的世界将她从那深渊里挣脱而出。
你或许可以称其为救赎。
但,这也是爱情的一种。
而等到同欢回神,宋沐远已然不在,同欢垂下眼帘,轻轻地想道,宋沐远其实是个不错的人。
至少比皇甫烈比陈修义之流好了太多太多。
她轻轻地抿唇一笑,便开始收拾床铺,床上用品都在,同欢不用重新买过,便送到校内的洗衣房快速的干洗,晚上直接拿来用。
第七十六章 比赛()
她是抱着逃命的目的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