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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秋雨似懂非懂,皱起了眉头。
安心亚性格虽然偏激乖张,但本性不坏。而秋雨却是十足的令人讨厌,若非顾及兰兰的面子,秦寿说的话会更难听。
“搬进我家,要会做饭,不会做慢慢也没问题。但扫地擦屋这类事,小学开始人人都会吧。还有洗衣服洗碗,必须样样精通,缺一不可。”
这话虽不耳,秦寿还算说得好听的了。对于她这类人,犯不着给好脸色看。
“你把我当佣人看。”秋雨却有些受不了,当即就有发飙的征兆。
“喂,没人把你当佣人。是你想搬进来住,没人强求。”秦寿心里有些爽,安心亚却不太爽。这不是间接说明,安心亚就是佣人吗。
秋雨虽然讨厌,却不是傻子,冷笑连连盯向安心亚,恶语相交,指桑骂槐。“也是,有些人就喜欢当佣人。”
“哥,你怎么这么说话呀。”兰兰看不下去了,当即就吼道。也第一次看出秦寿和秋雨的不对眼,甚至不亚于安心亚。可秦寿毕竟是她的哥哥,兰兰认为这么对自己的同学加朋友说话,真的很过分。
“兰兰,我只是就事论事。有钱人家的千金,就能随便拿下人说话?”秦寿就这脾性,时而刚硬火爆,时而心软柔怀。
对于不同的人,秦寿所表现出的态度毫无遮掩,任何人都能一眼瞧出。
安心亚释怀了,原来秦寿骂秋雨并非把她也一起算上。煽风点火,火上浇油。
“是啊,有钱有什么了不起,有钱就可以耍横,就可以下人下人的,一点都不懂得尊重人。没有家族服务员帮忙打点,在有钱,家里还不一样是狗窝。”
“死太妹,你在说一句试试。”秋雨在也忍不住,当即就发飙怒吼。
“都给我闭嘴。”秦寿猛拍桌案,一桌子的菜盘都腾了一下。
本来心底就有火,这段时间很多事搞得秦寿心里难安,无法平静。加上秋雨着时令人讨厌,在也难以压制堵在心口的那股子气。
秦寿看着秋雨,就算兰兰在旁边,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也不用在隐忍了。“心亚说得没错,要想让别人对你没意见,就先懂得尊重人。没谁欠你,也没义务在你身上受气。”
转而对安心亚的语气,秦寿又柔和不少。“你也是,少说两句。”
“我知道,我知道你们都讨厌我。”秋雨委屈的猛力起身,不小心把坐椅掀翻倒地。带着哭腔,双眸第一次真情的露出水雾。“好吧,你们讨厌我,我走就是。”
“秋雨……”兰兰想拉,秋雨一甩手,捂着嘴转身就跑。
秦寿正在气头上,对兰兰吼道:“别理她,让她走。”
刚刚说完,秋雨扭开门把手,连鞋都没穿就跑下楼。兰兰怒目横眉,义愤填膺张望秦寿,声嘶揭底搞得秦寿错愕。“哥,你太过分了。你什么都不知道,你根本不知道秋雨的过去。”
兰兰生气了,只留给秦寿星飞电急的背影,穿好鞋,还不忘提起秋雨的鞋追了出去。
过去?这个词搞得秦寿一阵心寂。是啊,每个人都有过去,陈渝霞是,田诗晨是,安心亚也是。因为过去,所以才促就了现在的秋雨。
似乎,刚刚对秋雨明耻教战的态度,伤了她的自尊,真的说得太过分了。像被泼了一盆凉水,秦寿倒有些后悔。唯独一个原则让秦寿不那么自责。
都是成年人了,有分辨是非好坏的能力,就像兰兰说的她们已经不是小孩子。秋雨真有过去,为什么就不能分辨出自己的所做所为,是故作高贵,傲慢不懂尊重它人,而让人讨厌?
可是,才刚刚这么自我安慰,安心亚也轻鸣嗫嚅。“秦寿哥哥,也许,我们真的有点过分。”
“怪了,你不是也很讨厌她?怎么帮起她说话了。”
“我是讨厌她,因为她曾经想吃我。”安心亚边说边笑,但也仅仅这一句。话锋一转,越来倒有几分沉重的感觉。“她很多地方的确让人讨厌,但据我所知,在念高二之前秋雨不是这个样子。或许兰兰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你知道她的过去?以前她是什么样子?”
以为安心亚了解一切,秦寿好奇询问。结果安心亚摇头鼓脑。“不知道,我也是听人说的,具体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不清楚。”
难道,秋雨是因为从前在身上发生了改变她现在心性的事情。或者说是为了掩饰麻痹从前,而造就了现在让人讨厌的假象。
记得前段时间,兰兰吱吱唔唔帮衬秋雨,却不说出个所以然来。一般不说讲出口的,像她们这么大的女孩都涉及到私人问题。有可能是感情,也有可能是家族因素。
本来烦心事已经够多了,平静的一天就这么被打破,搞得秦寿更加烦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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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三章 狗血剧改变一个人()
这么一闹,秦寿是没心情吃饭了,安心亚则不客气海吃糊吃一通,完全不在意这是她最看不惯的人带过来的食物。还没吃完,兰兰就沮丧的提着秋雨的鞋子回来了。
“兰兰,秋雨她……”秦寿刚刚开口。
就遭来兰兰恨恨然的盯瞧,一声不吭,自顾干自顾的,理也不理他。瞧这造型,还想跟秦寿打冷站不成。
“秋雨她,没追到?”兄妹哪有隔夜仇,男人就该胆大些,秦寿在爱面子,此时此刻也必须厚颜些。“她电话关机了?”
既然没追到人,兰兰这么快就回来,显然,秋雨连电话也没接。秦寿是明知故问,兰兰则凶光毕露。好吓人的眼神,相当冷寂的心态。印象,从小到大,只有严重伤到了兰兰的心,她才会这样。
而且次数一只手都能数出,绝对没超过这个临界点。每当如此,都必定是秦寿的过错。最后的结果,惹来老妈子口破大骂,老头子恨不能找根黄金棍追秦寿跑十条街。
“你这么说人家,她不关机才怪。”只要兰兰开口就好,开口就有突破点。“你知不知道伤了她的自尊,这次伤得她有多重,你根本不知道。”
“我伤她哪儿自尊了?”秦寿不相枉让,就算秋雨真有什么过去造就了现在的她也好,还是故意摆出这份姿态也罢。但她令人讨厌,不尊重它人的态度,原则上不也会伤它人的自尊?
不懂得尊重它人,就没资格受到它人尊重,这是秦寿的原则。秦寿认为没错,秋雨就算不招人喜欢,但从骨子里表现出让人讨厌,她本生就是有问题的。
秦寿还算好的,换做其余人,恐怕秋雨会被骂得惨不忍睹。
“你不该这么说她。”兰兰正在气头上。可一向不善言词的她,始终绕着那几句话。
“那你说说,我应该怎么说?”秋雨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只有从兰兰那里得知。“从第一次见我到今天,她什么态度你又不是不知道,对我都这样,更何况对其它人。”
“那你也不该这么说她。”
“那你说我应该怎么说她?”秦寿有点火了。兰兰呀,你就别老是重复一句话,到是讲个重点啊。
顿了顿,兰兰总算吞吞吐吐说了句新鲜的。“秋雨其实不是这个样子,她也不是同性恋,一切都是装出来的。因为她真的害怕孤单。又不懂得怎么与人相处,就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表现她自己。”
果然是这样么?秦寿语气也缓合不少。“为什么秋雨她要这么做?”
坐到秦寿身旁兰兰总算是下定决心说出一切,安心亚细嚼慢咽,始终静静聆听。对于公认的讨厌鬼,死丫头也挺好奇。
很狗血,但很现实,也是秦寿现在面临的一个问题。
原来。在念高一期间,秋雨就跟外校的一个男生相爱。结果被双方家人知晓了。学生恋,哪方家长都不同意。可很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男方家人只是普通家庭,而秋雨家不是一般的有钱,称之为巨富也不为过。兰兰也不清楚秋雨家到底是做什么的。总之,在渝都乃至全国,有很多生意,各行各业都掺杂。据说。在国外都有公司。
男方家人得知以后,想攀个娃娃亲。那男的也挺有意思,开始只是朦胧的初恋,被家人一熏陶,想法渐渐的多了。
而那时的秋雨跟兰兰差不多,涵养极好。清纯温柔,单纯善良。这种性格的女孩儿。一但情窦初开,那简直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汹涌澎湃,一时激起千层浪。时而柔情似水。绵到人心骨子里。
秋雨真情实意爱着那个男人,先不说那男的全家包括那男的自己,已经对秋雨产生了贪恋,当秋雨家里人知道这件事,强烈反对。
听兰兰讲,当秋雨被家里人阻止的同时,又得知那男的对她只是攀凤富贵,一时心如死灰,七天七夜把自己关在家里不吃不喝不睡。当秋雨走出门的那天,兰兰明显感觉出秋雨变了。
变成了两个极端,不在像从前那般大家闺秀的温柔知书,识大体。而且,所做所为,处处让人讨厌。
兰兰看得出,有一半,秋雨是故意装出来给家里人看的,是气家人的阻拦。不让她交男朋友,她就玩女人。
而另一半,也是气被男人欺骗,因爱成恨。不在相信任何,所以渐渐的,秋雨没有了朋友。只有一直了解她,善解人意的兰兰理解她。
兰兰是如今秋雨唯一的朋友,也是少有知晓她过去的人。其实过了这么久,兰兰一直在开导秋雨,她渐渐走出了yin霾,不过那令人讨厌的个性却没能完全改观。
“还记得吗哥哥,秋雨第一次就表现出让你讨厌,是因为你已经事先知道了她是同性恋,我当时不好跟你说。秋雨怕你会故意拆开我们,所以才那样做。想挑拨你跟我,也怕失去我这个朋友。”
恍惚大悟,听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