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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她又换了好几本医书,发现情况都相差无几,便是抱了几本在怀,走到门外看着正在露台阳台上忙活的季逸,作势张嘴正要喊出声来,粉鼻嗅了嗅,眼前一亮,惊喜道:“呆子,什么东西那么香呀?”
听到林菲儿的话,季逸抬起头来,正好看见小美女抱着医书的模样,笑着说:“你手里不是抱着的医书里面不就有《本草纲目》吗?上面就有记载我现在用的东西——“五加皮”。”
“五加皮为五加科落叶小灌木细柱五加和无梗五加干燥的根皮,又名白刺、目骨、追风使、南五加皮等。主产于鄂省、豫省、皖省、蜀地等地,其中以鄂省所产的“南五加皮”品质最优。”
“《本草纲目》中就有记载:“治风湿痿痹、壮筋骨”。现代研究,本品还具有抗肿瘤、抗疲劳、降低全血粘度、防止动脉粥样硬化形成等作用。五加皮使用方便,煎汤、入丸、散或浸酒均可,但阴虚火旺者慎用。”
“以我们小两口的体质,当然不存在阴虚火旺的现象,所以我用它来入菜,比什么鸡精味精科学的多,而且味道更加天然醇厚,一旦食用绝对回味无穷。”
“呸,谁和你是小两口啊?”
林菲儿脸蛋羞红不已,却也是被季逸的话惊呆了,犹如一个好奇宝宝一样问:“你怎么将这些东西记得这么清楚?”
“当然了。”
季逸指了指自己脑袋,说:“我第一次认字就是认的《黄帝内经》这4个字;启蒙读物就是《本草纲目》;最先开始学习的就是《伤寒杂病论》,算下来到现在已经足足有21年,反正是医书,无论好坏我都看,只要是病例、药方我都研究。”
“这就像人吃饭睡觉一样,熟能生巧嘛,时间久了,不想记住都难。更何况,说句咱不是自夸的话,我的记忆一向非常好,特别是关于中医的事情,几乎能够做到过目不忘,否则那会儿老太爷也不会托人找关系,送我到澄海教育学院做了插班生。”
“那这些笔记是怎么回事呢?”
林菲儿继续问。
季逸含笑:“那些笔记啊?”
“铅笔字迹,则表示初步结论,意味着还有许多需要确认的信息资料,以便随时删改;钢笔字体,表示是我从其他地方学习而来,并且自己亲自验证过,的确有用的东西;圆珠笔字体则代表连医学界都存在争议的诊断定论;而用毛笔写下的小篆字体,就代表那部分的内容毋庸置疑就是正确的。”
“但是你也看见了,用小篆字体抒写的地方很少,主要就是因为中医比之西医更加复杂,需要验证的地方太多,即便是很多我们常用的中草药,都还存在着许多我们不曾发现的秘密。”
“呆子,帅呆了耶!”
林菲儿惊呆了,走上前,指了指已经入锅的五加皮,说:“呆子,是不是所有中医都可以像你这样,在饭菜食物里适当的添加中草药?”
“那也未必。”
季逸叹了一声,说:“主要的原因在于,很多医生研究中医,并不是为了改善生活让人类更加健康,而是为了一己私欲赚取丰厚的治病报酬。估计,也只有像我这种闲的蛋疼的人才会研究这种别人看起来无聊到近似笨蛋的领域吧!”
“才不是呢!”
林菲儿拽着粉拳说:“21世纪是高科技发展的时代,各种现代科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削弱了人类的体质,出现各种变异和异变的疾病。而我倒是认为,这种以中草药入食的方法,不但可以治疗一些常见疾病,有着预防恶疾的作用,更为重要的一点在于,还能改善人的胃口和口味,不用天天都吃地沟油。”
“嘿嘿。”
季逸刮了刮林菲儿的粉鼻:“没想到你还挺有做医生潜力的嘛,就冲着眼光,就比那些鼠目寸光之辈强多了。”
不乐意的耸了耸粉鼻,林菲儿一脸的傲娇:“那是当然的咯,我可是本世纪最最最胸怀大志的季神医的女朋友,这一点点思想觉悟还是要具备的。”
“再说了,有句话不是说的好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果连你最喜欢的事情我都不关心的话,就没有了共同的语言,这样的感情是无法长久持续下去的。放心吧,从明天开始我也会多关心一些医学方面的东西,另外再从你这里拿走几本入门级的中医书,回头只要有时间就抽空看一下,到时候咱俩再来个学术上的交流什么的,多有爱啊!”
季逸哭笑不得的说:“那岂不是意味着我也要多关心一下工商管理和经济学?不说其他,要是以后你有同学聚会什么的,人家谈论是不是华尔街就是这个那个经济学家,我连句话都插不上,到时候自己没面子都是小事,要是让咱们家宝贝丢了面子可就罪大恶极了。”
林菲儿痴痴一笑,装作大惑不解的模样:“咦?谁是你们家宝贝呀?我怎么不知道呢?”
“啵!”
季逸在林菲儿娇艳欲滴的香唇上偷袭了一个:“现在知道了吧?”
“啊啊啊,呆子,你个臭流氓,越来越过分了哦。之前我们不是将讲的好好的吗?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对我乱来。”
“反正我已经亲了,任打任骂随你便,你自个儿看着办吧!”
“那我要亲回来!”
“……”
美美的一顿晚餐结束后,季逸和林菲儿在天台上乘凉到晚上10点左右。
林菲儿先到浴室冲了凉,随后季逸也冲完。
同样是一张床,却是随着两人关系发生了亲密的转变后,反而显得没那么自然了。
林菲儿的小娇躯躲在床里头,留下了大半的空位:“呆子,还愣着干嘛呀?睡觉了!”
“哦哦哦!”
忙不迭地的点头,季逸快速爬上了床,躺在林菲儿的身边,两人中间隔了一条小细缝,仿佛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好一会儿。
林菲儿翻过了身,正好看着季逸眼眸一眨不眨的凝视着她,脸蛋儿羞红:“呆…呆子,你这样子盯着我,我会很紧张啊!”
“我也紧张。”
林菲儿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让季逸心里有些发毛,嘴角抽了抽,说:“菲儿,以前我宿舍里一个哥们儿讲过一个故事。”
“什么故事?”
“情况大概和我们这样差不多,那哥们儿就在纠结,到底是抱住那个女生呢,还是装作正人君子坐怀不乱的度过一晚。”
“结果呢?你那个哥们儿怎么选择的?”
“他后来告诉我们说,他心里想着细水长流,要是自己表现的太过分,要是触怒了自己的女神,以后别说同床共枕的机会,只怕是再见面就是老死不相往来的仇人,所以他碰都没有碰对方一下。”
“结果,那个女孩子事后对他满是不屑,还说他那方面无能,被骂了个禽兽还不如,让那哥们儿差点没一口老血喷出嘴,含恨到大学毕业。”
季逸说:“我就想问问,你是想让我做一回禽兽呢,还是做一回禽兽不如呢?你大概也不会像那个女孩子一样的态度吧?”
林菲儿迟疑半晌,脑袋已经埋进了那对饱满的事业线里,吐了吐小香舌,娇躯都在颤栗:“那…那你还是做一次禽兽吧!但是先说好哦,最…最多三垒,你要是敢得寸进尺的话,小心我咬死你!”
“……”
第046章第一单生意()
清晨,一米阳光。
当林菲儿从朦胧睡意中缓缓睁开眼眸的时候,已经听到天台外的一阵声响,雍容的伸了一个小懒腰,穿上打了她几大号的一双季逸的拖鞋,走到出租屋门口。
季逸听到脚步声回头,正好看见林菲儿:“菲儿,醒了?我刚刚还想叫你起床呢!既然起来了就先刷牙洗脸吧,我已经在24小时超市买了新牙膏和牙刷,就搁在浴室里,粉红色的你用,天蓝色的我用!”
“嗯!”
“……”
吃着可口早餐。
林菲儿看向季逸说:“呆子,我想从学校宿舍里搬出来。”
季逸问:“搬到哪里去?”
“搬到你这里来呀!”
林菲儿说:“你也知道,大学的课程没有那么紧,有不少的闲暇时间。”
“身为你的女朋友,怎么能够眼睁睁的看着你朝九晚六的工作,只要我和你在一起你就要起早摸黑的给我做饭,而我自己就像一个吃白饭的人一样,这样怎么会是一个称职的女友?我想着搬过来以后,虽然我的厨艺没有你好,也不懂得怎么将中草药加入饭菜里面,但是你可以教我啊,我可聪明了,保证一学就会,到时候换我伺候你嘛,好不好?”
“不好!”
想都没想,季逸便是摇头否决了。
“啊?!”
季逸的答案,显然出乎了林菲儿的预料。
她目瞪口呆的看着季逸,摸了摸他的脑袋,说:“没有发烧啊!”
“……”季逸:“这都什么跟什么,难道我这么直白的拒绝你的这个要求,就是脑子有病吗?”
林菲儿一副“你的脑袋就是有病”的样子,道:“你看我的相貌不差气质不弱吧?好歹也是澄海大学的校花吧?网上好多网络小说写的都是“与校花同居的日子”、“贴身校花”之类的,很显然校花这个特殊的载体,是无数血气方刚的青少年臆想的对象。”
“现在人家主动搬过来和你同居你都拒绝,如果不是你的脑袋生病了,那铁定就是神经线搭错了呗!”
季逸苦笑着说:“但是也有一个前提好不?”
“人家那些小说,和校花同居的男主角,住的要么是公寓就是别墅,还没有出现一个在一线经济城市里,月租只要300块钱的廉价出租屋里同居的吧?”
林菲儿兴奋道:“那你就开一个穷愁潦倒的先河呗,指不定到时候人家觉得咱俩这个真实的例子,反而更容易形成矛盾冲突和代入感,专门从这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