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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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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怒无常,简直弄得我不知怎么说才好,不知怎么干才对,这时候,郝薇香小姐就会把她当作心肝宝贝似的搂在怀里,唧唧咕咕和她打耳喳儿,我听得她好像在说:“我的宝贝,我的希望,你要揉得他们心碎,一定要揉得他们心碎,千万不可容情!”

    记得乔打起铁来,老爱哼一支歌儿,哼的是其中的几个片段,总是“克莱门老头、克莱门老头”地叠叠重重唱个没完。克莱门原是铁匠的守护神,用这种方式向他表示敬意,未免有欠郑重;不过我认为,克莱门老头和打铁匠的关系,这支歌倒是表达得恰到好处。歌是模仿打铁的节奏编制的;说不上有什么歌词,不过是铺垫一些字儿,反复引出克莱门老头这个人人敬仰的名字来。譬如这样一段:“孩子们来一块儿打哟——克莱门老头!打一锤来喝一声哟——克莱门老头!加油打呀,加油打——克莱门老头!臂膀粗呀,劲头大——克莱门老头!风箱拉得响,火苗照天亮——克莱门老头!风箱呼呼叫,火焰飞得高——克莱门老头!”就在有了轮椅之后不久,有一天,郝薇香小姐突然不耐烦地挥挥手指跟我说:“得啦!得啦!得啦!唱个歌来听听吧!”这实在出乎我的意料,我只得一边推一边哼起这支小曲子来。偏巧这曲子很讨她喜欢,她也出神似的跟我一块儿低声哼起来,仿佛在睡梦中歌唱一般。从此以后,每当我推起轮椅,我们照例就要唱这支歌,艾丝黛拉也常常跟我们一起唱,不过我们都唱得很低,即使三个人合在一起唱,也抵不上这座阴森古老的宅子里最轻微的风声。

    处在这样的环境中,我能变成个什么样的人呢?我的性格怎么能不受影响呢?每次走出这些昏黄朦胧的屋子,来到光天化日之下,我岂止眼睛发花,连头脑都迷糊了,这又有什么奇怪呢?

    关于那个白面少年绅士的事,我那天本当告诉乔,无奈以前信口胡言乱道,撒下那些大谎,后来又向乔供了实情,如今倘再和他谈起这位白面少年绅士,他准会认为我上次胡扯了黑天鹅绒马车,这次又无非是给马车安排一位合适的乘客,因此我就一句也没有提起。再说,头一次谈论过郝薇香小姐和艾丝黛拉之后,我就怕人家再议论她们两个,这种顾忌后来越发一天强似一天。只有毕蒂我却完全信得过,我什么事都不瞒可怜的毕蒂。我认为不瞒她是理所当然,而毕蒂呢,不论我告诉她什么,她也都感到痛痒相关,当时我实在不明白是个什么道理,现在我想是明白了。

    这时厨房里正在开家庭会议;我本来就有了一肚子气,这一来更是火上添油,几乎忍不住要发作。原来潘波趣那老秃驴常常在晚上赶来,跟姐姐讨论我的前途问题;老实说,可惜我力气小,拔不出潘波趣马车上的车辖,要不我就非拔了它不可(如今回忆起这件往事,依旧并不十分感到内疚)。这个下流种子就是那么冥顽不灵:他谈论我的前途非得让我待在他面前不可(好像把我当作个实验标本似的);我在墙角里坐得好好的,他却往往一把揪住我的衣领,硬要把我从小凳上拖起来,拖到火炉的紧跟前,仿佛存心要把我烤熟似的,嘴里还说:“夫人,这孩子来啦!你一手带大的这个孩子来啦!孩子,抬起头来,对于一手带大你的人,你可永远要知恩感德。夫人,来谈谈这孩子的事吧!”然后又在我头上胡摸乱掠一阵,把我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前面已经说过,我自从幼年解事以来,就从心眼儿里觉得谁也没有权利这样把我玩弄。他让我站在他面前不算,还要拉住我的袖管:他要我作出的这副低能儿的可怜相,只有他自己那模样儿才堪与媲美!

    接着,他就和姐姐一搭一档,一唱一和,以郝薇香小姐做话题,尽说些没有意思的废话,胡乱猜测郝薇香小姐会拿我怎么办,会给我些什么好处。这些话常常使我难受无比,气得要哭出来,恨不得扑到潘波趣身上去,把他从头到脚一顿狠揍。两人一谈开,姐姐每次提到我,就要数说我一顿,那劲头简直像在拔我的牙齿似的;而潘波趣呢,则一向以我的恩人自居,总是坐在那里用轻蔑的眼光瞅着我,仿佛我这一辈子的富贵荣华,端靠他为我擘画经营,谁料我倒不承他的情,反而叫他吃力不讨好。

    乔从来不参加这些谈论。不过他们不谈则已,一谈总少不了要谈到他,因为乔大嫂早就看出乔是不愿意我离开铁匠铺的。按我的年龄来说,现在已经完全可以跟乔做学徒了;因此,每当乔拿起拨火棍来,心思重重地在炉格中间捅炉灰的时候,姐姐就要毫不含糊地把乔这种无辜的行为说成是有意反对的表示,就要猛然冲到乔的跟前,使劲把他乱摇一阵,夺下他手里的拨火棍,丢在一旁。这种讨论,没有一次不是以极不痛快的结局收场的。姐姐往往在谈到难乎为继时,便顿时呵欠连连,好像无意中突然看见了我似的,猛扑到我跟前,向我吆喝道:“好啦!你也叫人够受的啦!还不赶快去睡觉!一晚上为你操心还操得不够吗!”明明是他们折磨得我连命也快没有了,倒反咬我一口,好像是我死乞白赖求他们来折磨我!

    这样的日子,一直过了好久;本来以为还得这样继续过上好久,不料有一天,郝薇香小姐正扶着我的肩膀,跟我一块儿走着,忽然间她停了下来,颇不乐意地说:

    “你长高了不少啦,匹普!”

    我若有所思地瞥了她一眼,我觉得最好还是用这个办法向她委婉表示:这恐怕不是我自己作得了主的吧。

    她当时没有再说什么;可是一转眼工夫又停下来瞅着我了;没多久,又瞅了我一次;第三次瞅过我以后,她便显得愁眉苦脸,怫然不悦。下一次我去侍候她,照常陪她走了一阵,刚刚把她护送到梳妆台跟前,她就又不耐烦地挥挥手指,叫我留一留。她说:

    “把你那个铁匠的名字再给我说一遍。”

    “他叫做乔葛吉瑞,小姐。”

    “你就打算跟那位师父做徒弟吗?”

    “是的,郝薇香小姐。”

    “你还是马上就去跟他学手艺。你看葛吉瑞肯不肯带着你们的师徒合同,上这儿来一次?”

    我说,如果请他来,他准会认为这是无上的荣幸。

    “那就请他来一次吧。”

    “要不要跟他约个日子,郝薇香小姐?”

    “得啦,得啦!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日子不日子。反正叫他快点儿来,跟你一块儿来就是。”

    晚上回到家里,向乔转达了这个口信,姐姐一听之下,立即“暴跳如雷”,比平常什么时候都还要吓人。她责问我和乔是不是把她当作门口的鞋擦,任意踩在脚底下?我们有多大的胆子,竟敢这样对待她?她倒要请问我们,如果她不配去这样的府上作客,那她配去什么样的人家呢?她滔滔不绝地发出这一连串责问以后,就拿起一架蜡烛台朝着乔扔过去,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拿出畚箕——这畚箕永远是个十分不祥的预兆——围上粗布围裙,狠命地打扫起来。干扫还不满足,又提来一桶水,拿了地板擦子来擦洗,弄得我们在屋子里待不住,只得站在后面院子里发抖,一直到晚上十点钟才敢偷偷溜进屋去;姐姐一看见乔,就责问他当初为什么不娶个女黑奴?可怜的乔没有回嘴,他只是站在那里,一边摸着颊须,一边无精打采地望着我,意思仿佛是说:真的,当初要是娶个女黑奴,恐怕就好喽。

第14章() 
隔了一天,乔穿上节日礼服,陪我到郝薇香小姐家里去。看他穿着这套礼服,我实在受不了。不过,他既然认为遇到这样隆重的场合非穿大礼服不可,我自然也不便跟他直说:他还是穿着平常的工作服好看得多;何况,我知道他也完全是为了我才弄得这样活受罪的:衬衫领子从脖子后面拉得老高,难受得他脑瓜顶儿上的头发根根直竖,简直像一簇羽毛似的。

    吃早饭时,姐姐宣布她也打算和我们一块儿到镇上去,回头就在潘波趣舅舅家里等我们,让我们“跟那些高贵的小姐们打完交道之后”去喊她一声。听她的口气,乔多半又是凶多吉少。铁匠铺需得歇一天,乔用粉笔在门上写上了两个大字:“外去(出)”。他难得休息一天,可是每逢休息,照例总要这样写明白。又画了一支箭,箭头表示他的去向。

    我们一块儿上镇,姐姐走在头里。她戴一顶宽大的海獭皮帽子,手里挽着一只有如国玺的草篮子;虽然是大晴天,却穿了木套鞋,围了一条平日不用的围巾,带了雨伞。我也说不上她带这些东西究竟是存心自找苦吃,还是为了摆阔夸富;不过我倒认为,恐怕毕竟是炫耀家财的成分来得多——很有几分像骷髅葩'1'或其他女王在位,一旦雌威勃发,便不惜搬出珍器重宝,或赛会或出巡,借此一显豪奢。

    来到潘波趣家门口,姐姐就撇下我们两个,飞快地奔进屋去。时间已近中午,乔和我不再耽搁,径奔郝薇香小姐家。艾丝黛拉照常来开大门;乔一见她,就脱下帽子,双手捧着帽边,怔怔地站在那里戥着这顶帽子的分量,仿佛事关紧要,连半两一钱都不能马虎过去似的。

    艾丝黛拉对谁都不看一眼,就领我们循着我走熟的那条道儿走去。我跟在她后面,乔走在最末。走上长长的过道,我回头看了看乔,只见他还在那里小心翼翼戥着帽子,一边踮起了脚,跨着大步赶来。

    听得艾丝黛拉吩咐我们两个一块儿进去,我便拉着乔的外套袖管,领他走到郝薇香小姐面前。郝薇香小姐正坐在梳妆台旁边,闻声立刻转过头来,看着我们。

    她向乔招呼:“哦!你就是这孩子的姐夫吗?”

    万万没料到,亲爱的老朋友乔一下子竟和从前判若两人,他简直变得像只奇尽怪绝的鸟儿,头上耸起一簇乱蓬蓬的羽毛,站在那里张口结舌,活像鸟儿要讨虫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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