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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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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别看这孩子小,长相可不善,是不是?”还有个面貌温和慈祥的人居然递给我一本小册子,封面上有幅木刻画,刻的是一个凶恶的孩子,周身挂满了镣铐,一节节的,活像腊肠店里挂满了腊肠,书名是狱中必读。

    我觉得镇公所实在是个古怪的地方,里面一排排的座位比教堂里的座位还要高,人们趴在座位上看热闹,大法官们(其中有一个头上还扑了粉)叉起胳膊靠在椅子里,闻鼻烟的闻鼻烟,打瞌睡的打瞌睡,写字的写字,看报的看报——墙上挂着几幅乌黑发亮的画像,我这双毫无艺术眼光的眼睛看去,还以为是几盘杏仁糖、几条橡皮膏搭成的什么玩意儿呢。我的合同是在这镇公所的一个角落里签署妥善、办完公证手续的,这样我就“当上了学徒”;潘波趣始终抓着我不放,好像我们是上断头台去,顺路到这儿来把这些小手续办一办似的。

    出了镇公所,摆脱了那批看热闹的孩子(他们本来都兴兴头头打算看我当众受刑,后来一看只有一些亲友簇拥在我的周围,并无其他动静,不禁大失所望),于是我们又回到潘波趣家里。姐姐为了那二十五镑大为兴奋,非得用这笔意外之财请我们到蓝野猪饭店去吃顿饭不可,还要潘波趣先生赶了马车去把胡波夫妇和伍甫赛先生一块儿请来。

    大家一致同意就这么办;苦只苦了我,活活受了一整天的罪——说来也真令人费解,遇到这种赏心乐事,大家倒又心安理得地认为我是个多余的累赘了。更糟的是,他们还时不时地问我为什么闷闷不乐——总之,他们嘴巴一闲,就要拿这句话来问我。我无法可想,明明心里不快,也只得说很快活。

    但是他们都是大人了,他们可以自行其是,可以为所欲为。那个好招摇撞骗的潘波趣,哪里经得起人家一恭维,居然认为这场盛典都是托他的福,毫不谦让地就坐了首席。他报告大家我已经做了学徒,并且还像凶神恶煞似的,幸灾乐祸地告诉大家,说是从今以后我总算有了管束了,以后只要我打牌,喝烈酒,夜出不归,交结非类,或是犯了合同上开列的其他种种极为常见的邪行恶习,都得坐牢;说完,就让我站在他身旁一张椅子上,仿佛是给他那番高论作一幅插图。

    至于这次宴会上的其他盛况,我记得的不多。只记得他们不让我睡觉,一看见我打瞌睡,就把我喊醒,叫我乐得找点快活。还记得闹到很晚,伍甫赛先生居然唱起柯林斯的歌来了'2',只见他把沾满血污的宝剑化为霹雳扔下下界,因为音响太大,结果惊动了一个茶房进来说:“楼下的客商向诸位致意,说这里不用耍杂技。”还记得回家的路上他们个个兴高采烈,大唱其美女曲!伍甫赛先生唱的是男低音;带头领唱的那个讨厌家伙编的歌词极其无礼,硬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恨不得把每个人的私事都打听个一清二楚,伍甫赛先生便扯大嗓门,狠狠地回答他说,他已经是个白发萧萧的人了,居然还问得出这种话来,可见根本进不了天国。

    此外我还记得,回到自己的小卧室里,我伤心到极点,深信这一辈子再也不会喜欢乔干的这门行业了。我曾经一度喜欢过这个行业,可是现在已经不比从前了。

    注释:

    '1'骷髅葩(cleopatra,又译克娄巴特拉):公元前一世纪的埃及女王。

    '2'关于伍甫赛先生的这段描写,参见第七章(39页)。

第15章() 
天下最苦恼的事莫过于看不起自己的家。固然这多半是由于忘恩负义黑良心,受到惩罚也是理所当然,罪有应得;不过我可以作证,这毕竟是一件苦恼的事。

    由于姐姐脾气太坏,我从来没有在家里过过一天好日子。可是因为有乔,家毕竟还是神圣的,我对家还是怀着一种信仰。我曾把我们家的客厅看作是个最精致的沙龙;我曾把我们家的大门当作圣庙的神秘大门,每次开启,都要郑重其事,献上燔祭;我曾把我们家的厨房当作一个富丽不足而雅洁有余的上等房间;还曾把打铁间当作一条通向成人和独立自主的辉煌道路。可是不到一年,便一切都变了样。一切都显得那么粗俗下贱,我决不让郝薇香小姐和艾丝黛拉到这种地方来看我。

    我这种见不得人的心理,究竟有几分是我自己的错,有几分是郝薇香小姐的错,有几分是姐姐的错,如今事过境迁,对我,对任何人,都无关紧要了。总之我身上已经起了变化,无法挽回了。好也罢,坏也罢,情有可原也罢,不可原谅也罢,反正是无法挽回了。

    以前我还以为有朝一日我卷起袖管走进打铁间去做了乔的学徒,我就算出头了,就很幸福了。如今希望成为事实之后,却只觉得遍身都是煤屑煤灰;每天思及往事,觉得心头无限沉重,相比之下,铁砧真是轻如鸿毛。我后来也曾不止一次地尝到过一种滋味(我看大多数人都尝到过这种滋味),觉得一时间仿佛天上落下一块厚厚的帷幕,盖没了人生的一切乐趣和美妙的幻想,使我百无聊赖,只有浑浑噩噩耐着性子度日。可是我觉得哪一次的滋味也赶不上这一回:刚刚做了乔的学徒,踏上了人生的征途,看到了自己一生的道路,在这个当口压下来的帷幕,那才真叫沉重,真叫索然啊。

    我记得后来有一段时期,我常常在星期天黄昏站在教堂公墓里,看夜幕降落,拿我自己的前程跟那一片寒风萧瑟的沼地景色相比较,觉得二者倒颇有些类似之处:一样单调,一样低下,一样看不见出路,一样是浓雾弥漫,大海茫茫。从做学徒的头一天起,我始终就是这样垂头丧气;不过,值得欣慰的是,我自信在整个学徒时期,从来没有向乔表示过一言半语的怨尤。有关学徒时期的事,如今只有这一件我还乐于一提。

    这件事说来话长,其中的始末原委尚待细述;不过,论起功劳来,那可完全是乔的功劳。当年我所以没有逃出去当兵或是做水手,并不是因为我忠于所事,而是因为乔忠于所事。我之所以还能沉得住气,干活干得还算卖力,并不是因为我深深懂得勤劳是一种美德,而是因为乔深深懂得勤劳是一种美德。一个和蔼可亲、光明磊落、尽心竭力的人能起多少移风易俗的作用,固然难以判定,可是我们与这种人朝夕相处,自己受到的潜移默化则是可得而知的。我完全明白:我在学徒期间如果还有一点一滴可取之处,那都得归功于朴实知足的乔,决不应归功于我自己,因为我不守本分、心比天高、贪得无厌。

    谁说得准我当时的理想究竟是什么?连我自己也弄不明白,叫我怎么说呢?当时只担心哪一天碰上一个恶时辰,偏偏在我满身煤灰、干着最下贱的活儿的时候,一抬头看见艾丝黛拉在铁匠铺的木窗外瞧我。我时刻提心吊胆,唯恐她迟早有一天会看见我这张乌黑的脸,这双乌黑的手,看见我正在干我最粗的活儿,因而对我更加耀武扬威,更加不屑一顾。天黑以后,我给乔拉风箱,我们一块儿唱着克莱门老头,我总是想到从前在郝薇香小姐家里唱这支歌的情景,于是就仿佛看见火炉里出现了艾丝黛拉的脸蛋儿,她那一头秀发在风中飘拂,一双眼睛轻蔑地瞧着我——在这种时候,我老是禁不住要望一望木窗外的黑沉沉的夜幕,总觉得似乎看见她刚刚把脸蛋儿缩回去,心想她毕竟来了。

    每天下工以后,走进里屋去吃晚饭,总觉得住的、吃的,愈看愈不像话,于是在我那见不得人的内心里,便愈来愈觉得这个家丢尽了我的脸。

第16章() 
我渐渐长大成人,不能在伍甫赛先生姑奶奶办的夜校里再待下去,从此便结束了在那位悖晦老太教诲下的读书生涯。真要说结束嘛,其实是在毕蒂把她的全部知识都传授给我以后才结束的——她什么都传授给我了,从那份小价目表起,一直到半个便士买来的滑稽小调,无一不传授给了我。那支小调只有开头两行歌词是勉强读得通的:

    上次我去伦敦逛一逛啊,

    嘟—噜—罗—噜!

    嘟—噜—罗—噜!

    谁知上了一大当啊,

    嘟—噜—罗—噜!

    嘟—噜—罗—噜!

    ——话虽如此,可是为了要长进学问,我竟然也郑重其事,把这首歌词都背熟了;对这首歌词的价值我也没有产生过什么怀疑,只是认为(到今天还认为)“嘟—噜”“嘟—噜”太多了些,而诗意则未免太少了些。我求知的欲望如饥似渴,因此就请求伍甫赛先生赏赐我一点点精神食粮充充饥也好,居然蒙他俯允。谁知他只想把我当作戏台上的傀儡来摆布——任他申斥,任他吓唬,任他搂着我掉泪,任他抓,任他戳,任他没头没脸地乱打,总之是花样百出,无奇不有。我马上谢绝了这种教育方式,不过,等我谢绝的时候,伍甫赛先生早已凭着他那一股诗意的激情打得我皮开肉绽了。

    我只要得到一点知识,就要设法传授给乔。这话听来确乎冠冕堂皇,所以非得略加说明不可,否则良心上实在过不去。我之所以要传授知识给乔,不是为了别的,我是要乔变得高尚些、有教养些,配得上做我的朋友,也好少挨艾丝黛拉的骂。

    沼地上的古炮台就是我们读书写字的地方,我们的文具用品就是一块破石板和小半段石笔,乔则少不了还要带上一支烟斗。乔总是这个星期记不得上个星期的课,其实他也根本就没有从我这儿学到过一点半滴知识。可是他在古炮台前抽起烟来,却比平日更有那么一种有识之士的风度——甚至可以说是饱学之士的风度——好像觉得自己的学问一日千里、颇有造诣的样子。我的老朋友啊,你要真是这样,那就好了!

    古炮台前既愉快又安静,炮台对面点点帆影在河上缓缓移动;逢到落潮的时候,看去仿佛船身沉没在水下,仿佛沉船仍在水底航行。每逢看到这些鼓着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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