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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前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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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的口腹就一点也不照应了。他还指着盆子里的鸡,感慨系之地说:“啊!鸡呀鸡!当你还是个小雏儿的时候,你哪里想得到自己未来的命运!哪里想得到要在寒舍成为一碗菜肴,给这样一位你不妨认为这是我的一个毛病吧,”潘波趣先生说到这里,又站起来问我:“我可不可以——我可不可以——?”

    点头称可的例行手续,看来已经多余了,所以他说着马上就来跟我握手。他几次三番来这一套,怎么没有被我手里的餐刀割痛了手,我实在想不明白。

    他扎扎实实吃了几口,这才接下去说:“还有你的姐姐,她一手带大了你,面子上多有光彩!不过替她想想也可怜,挣到了这份光彩却不能充分领会。可不可以——”

    我一看他又要伸过手来,便连忙打断他说:

    “让我们为她的健康干杯吧。”

    潘波趣先生大嚷一声“这才对啦!”身子随即向后往椅子里一沉,这一阵连赞带叹,早已累得他精疲力竭,接下去他又说:“这才是有情有义,阁下!”(我不知道他这一声“阁下”叫的是谁,不过肯定不是叫我,而屋子里又没有第三个人!)“这才是个心地高尚的人,阁下!总是那么体谅人,那么殷勤待人。”这位奴颜婢膝的潘波趣先生连忙放下他那杯碰也没有碰过的酒,重新站起来说,“在凡夫俗子看来,也许会觉得我唠里唠叨——可是我还想说一遍,可不可以——?”

    他和我握过手以后,便重新坐下,为我姐姐干杯,说:“她动不动就发脾气,对她这个错误我们当然决不能视而不见,不过,她总也是出于一片好心吧。”

    大概就在这时候,我注意到他脸上渐渐红起来了,我自己也似乎满头满脸都渍在酒里,火烧火辣。

    我对潘波趣先生说,等我的新衣服一做好,打算先送到他家里搁一搁;他一听我这样抬举他,高兴得简直得意忘形。我又向他讲明理由,说我这样做,是为了免得拿到村里去惹人注目;他大为赞成,把我这个打算捧到了天上去。他说,除了他之外,什么人也不值我信任;又说——总而言之还是那句老话,他可不可以?接着,又疼爱备至地问我可还记得小时候跟他一块儿做算术游戏,可还记得大家一起上法院去替我办理拜师手续,总之,无非是要问我可记得他始终是我心心相印的知己,是我最难能可贵的朋友?我喝的酒即使加上十倍,我也不会糊涂到那种地步,我可决不承认他跟我有过那么好的交情,我的心坎深处也万万容不下这种想法。可是尽管如此,我记得有一点当时还是给他说得动了心:我认为我以前的确对他误解太深,认为他其实倒是个卓有见识、注重实际、心地善良的大好人。

    他逐渐把我当作了无话不谈的密友,到后来把自己的买卖也提出来向我请教了。他说,现在倒是有个机会,只要能把店铺门面扩大一下,就可以把粮食和种子这两行合而为一,由他垄断;这种事无论在我们那一带,还是在附近其他地区,都是空前未有的创举。他认为万事俱备,只要增添资本,管保财运亨通。就是这么几个轻巧的字儿:“增添资本”。在他(潘波趣)看来,假使谁愿意投资,做一个不出面的股东(所谓不出面的股东,就是说,什么事都可以不用操心,什么时候高兴来就来一趟,或是派个代理人也行,只要查查账目,每年两次把高达百分之五十的盈利装进腰包就是了)——总之,在他看来,这是一位有胆识、有资财的年轻绅士大展宏图的绝好机会,值得考虑。只是不知我意下如何?他很倚重我的意见,不知道我意下如何?我随即发表我的高见:“过一阵再说!”我这个意见含义既极深远,态度又极明确,他一听大为感动,就再也不问可不可以跟我握手,而是说非跟我握手不可,于是又跟我握了一次手。

    我们把酒都喝光了,潘波趣先生一而再、再而三地保证一定会使约瑟夫够得上水平(我不知道是什么水平),而且要随时为我大力效劳(我不知道效的是什么劳)。还向我表白一番,说是他在别人面前不提我则已,一提起我总是说:“那孩子不同于寻常一般的孩子,你瞧着吧,他走起运来也不同于寻常一般的走运。”他这句话我当然是生平第一次听到,可真难为他保密保得这样好,到今天才讲出来。他微笑中透出泪花,对我说,现在想起来真是希奇,我也说实在希奇。最后我走到屋外,迷迷糊糊,只觉得今天这阳光照在身上也和往常有些不一样;昏昏欲睡中不辨路径方向,只顾走着走着,不知不觉来到了关卡跟前。

    这时忽听得潘波趣先生在背后喊我,我才清醒过来。只见阳光普照的街上,他在老远的那头,向我做出种种富于表情的姿势,叫我站住。我就站住,等他气喘吁吁地赶上来。

    他缓过气来以后,就对我说:“这可不行啊,我亲爱的朋友,这叫我怎么受得了?如此良辰岂能草草过去,你也得和我亲热亲热才走呀。——我是你的老朋友,一心指望你好,我可不可以?可不可以?”

    于是我们又握了一次手,少算也该有百来次了。接着,他又横眉怒目地向一个挡着我道儿的年轻马车夫吆喝了一声,叫他为我让路。最后他又为我作了临别的祝福,站在那里向我频频挥手,一直挥到我拐弯。我走到旷野里,在一排树篱下面睡了好大一会儿才赶回家去。

    我要带到伦敦去的行李很少,因为我本来就没有什么衣物,现在身份地位一改变,合用的东西就更是微乎其微了。可是我心里老是无端担心,觉得一分一秒钟也耽搁不得,因此当天下午就动手收拾,而且糊里糊涂把明知第二天一大早还要用的东西也打进了包裹。

    这样,星期二,星期三,星期四,一转眼都过去了;星期五早上到潘波趣先生家里去,准备换上了新装,便去拜访郝薇香小姐。潘波趣先生特意把他自己的住房让给我换装,屋里挂了好几条洁净的手巾,无疑是专为这件大事而置备的。不用说,我穿上新衣,有点扫兴。大凡自从人类穿上衣服以来,眼巴巴地等着穿新衣的人,等到新衣上身,都难免有些不尽如意之处。我穿上新衣,在潘波趣先生的那架小小穿衣镜跟前照来照去,为了要看看自己的两条腿,摆出无穷无尽的姿势,结果都是白费力气,这样足足照了半个钟头工夫,才看得比较顺眼一些。凑巧那天是十来英里外一个邻镇上赶早集的日子,所以潘波趣先生不在家。我并没有跟他说定我什么时候走,所以这一来就可以不必再和他握手告别了。我觉得十分称心,于是穿上新装,走出门去;我只是担心让前面那个伙计看见不大好意思,尤其担心自己会像乔穿上节日礼服那样,反而显得尴尬极了。

    于是取道后街僻巷,迂回曲折地来到郝薇香小姐家门前,打了门铃——由于手套的指头太长,又是那么硬邦邦的,动作很不方便。莎拉朴凯特开了门,一看我完全变了样,简直吓得倒退不迭,胡桃壳似的棕色脸蛋也变得黄里发青。

    她说:“是你吗?真是你吗?我的天啊!你来有什么事?”

    我说:“朴凯特小姐,我就要到伦敦去了,想要向郝薇香小姐辞行。”

    她锁好门,让我在院子里等着,她要上去先回一声,看看是不是见我,足见我是个不速之客。过了片刻,她回来带我上楼,一路上睁大眼睛尽瞧着我。

    郝薇香小姐正拄着她那根丁字头的拐杖,在摆着长桌的那间屋里走动。屋里像从前一样点着蜡烛,她一听见莎拉走进去,就停住脚步,转过脸来。这时候她正走到那块霉烂的结婚蛋糕跟前。

    她说:“别走,莎拉。怎么啦,匹普?”

    我字斟句酌地说:“郝薇香小姐,我明天就要上伦敦去了。特地赶来向您辞行,想来总不会见怪吧。”

    她说:“你可真是衣冠楚楚,一表人才啦,匹普。”一面说一面拿拐杖在我周围挥了几挥,仿佛她就是我的神仙教母,刚刚把我变成另外一个人,这会儿又在我身上施展最后一道画龙点睛的法术。

    我喃喃地说:“郝薇香小姐,自从上次跟您分别以后,我就交上了这样的好运。对此我实在感激非凡,郝薇香小姐!”

    她得意洋洋地望了望又惶惑又眼红的莎拉,说:“是啊,是啊!我见过贾格斯先生啦。我都听说啦,匹普。你明天就走吗?”

    “是的,郝薇香小姐。”

    “是一个有钱人收养了你吗?”

    “是的,郝薇香小姐。”

    “没有透露姓名?”

    “是的,郝薇香小姐。”

    “由贾格斯先生做你的监护人?”

    “是的,郝薇香小姐。”

    在这一问一答之间,她得到了无比的满足;看到莎拉朴凯特又惊又妒,她真是乐不可支。接下去她又说:“很好!你前程远大,大有可为。要学好——要有出息——要听从贾格斯先生的指点。”她望望我,又望望莎拉,一看到莎拉的那副表情,她那全神贯注的脸上不由得透出了一丝狞笑。郝薇香小姐说:“再见,匹普!——你一辈子都得用匹普这个名字,你是知道的啦。”

    “我知道,郝薇香小姐。”

    “再见,匹普!”

    她向我伸出手来,我屈下一膝,拿起她的手放在嘴上吻了一下。我事先并没有考虑过应当如何和她告别,行这个礼是我灵机一动临时想到的。她望着莎拉朴凯特,一双非人非鬼的眼睛流露出得意的神色。我就这样辞别了我的神仙教母,见她双手扶着丁字头的拐杖,站在烛光昏暗的屋子中央,旁边就是那块给蛛网封没了的、霉烂的结婚蛋糕。

    莎拉朴凯特领我下楼,简直像送瘟神出门一般。她对我这副打扮怎么也看不顺眼,愈看愈糊涂了。我对她说,“再见,朴凯特小姐;”她却只是睁大了眼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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