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郝薇香小姐坐在那里静听(应该说似乎是坐在那里静听,因为我看不见她的脸),不过她还是不答言。
艾丝黛拉说:“所以,您把我教养成了个什么样的人,就应当把我当个什么样的人看待。成功了几分,失败了几分,都不能算在我账上;反正,成功的失败的都加在一起,就成了我现在这么个人。”
这时郝薇香小姐已经坐倒在地上,那狼藉遍地、干瘪憔悴的新婚服饰把她团团围在当中,我简直不知道她是怎样落到这步田地的。我立即利用这个机会(我一直都在寻找这样一个机会),做个手势请艾丝黛拉小心照拂她,自己就溜到屋外去了。我临走时,艾丝黛拉依旧和先前一模一样倚着壁炉架站着。郝薇香小姐的满头灰白的长发飘散在地板上,和当年做新嫁娘时的那些残装剩饰混在一起,实在难看得够瞧的。
我怀着抑郁的心情,在星光下蹓跶了一个多小时,庭院、酒坊、荒芜的花园,到处都走到了。最后壮壮胆子返回屋里,看见艾丝黛拉坐在郝薇香小姐的膝下,正在缝补一件已经破旧得快要成为碎布片的新婚衣服;从此以后,我每次在教堂里见到墙上挂着那些年深月久、破烂褪色的横幅,就老是要想起这一件玩意儿。后来我和艾丝黛拉又像往日一样打起牌来,不过我们打牌的技巧都比往日高明了,而且现在是用法国式的打法。一个黄昏就这样打发了过去,后来我也就去睡了。
我睡在院子对面那座独立的房子里。在沙堤斯庄屋过夜,我还是生平第一次,无论如何睡不着。仿佛有千百个郝薇香小姐纠缠着我。枕头这边是她,枕头那边还是她;床头是她,床脚边还是她;盥洗室半开的门后是她,盥洗室里边还是她;楼上的一间屋子里是她,楼下的一间屋子里还是她——没有一个地方没有她。这漫漫长夜啊,它的脚步慢得像爬行,挨到两点钟光景,觉得这地方实在躺不下去,非得起来不可。于是披衣而起,走出门去,来到院子对面长长的石头过道里,打算绕到外边院子里去走动走动,散散心。谁知道一进过道,就看见郝薇香小姐像个游魂一般正在过道里走,一面还在低声哭泣。我立即吹灭蜡烛,远远跟在她后面,看她上了楼梯。她手里拿着一枝没有烛盘的蜡烛,大概是从她房里贴墙的烛台上取下来的,在烛光下她的样子十足像一个鬼怪。我站在楼梯下边,虽然没看见她开门,却闻到饭厅里的一股霉味,听见她在里面走动了一阵便返回卧室,在卧室里待了一会重新又进了饭厅,哭泣之声一刻也没有断过。过了一阵,我打算摸黑走出去,或者回自己的卧室也行,可是哪里办得到,直到曙光透进来,才辨别出方向。总之,这一阵工夫,我只要一走到楼梯下面,就听见她的脚步声,看见她的烛光在楼上移动,还听见她那无休无止的轻声哭泣。
第二天辞别时,郝薇香小姐和艾丝黛拉再没有发生龃龉,而且从那次以后,再没有在我陪艾丝黛拉回去时发生过龃龉;据我记得,此后我又陪她回去过四次。要说郝薇香小姐对艾丝黛拉的态度有什么改变,我看也无非是态度上似乎略略有了些顾忌,她的老样子还是始终没有改。
写到我生命史上的这一页,不提一提本特里蛛穆尔的大名,是没法把这一页翻过去的;不然我才不想提他呢。
且说有一次,林鸟俱乐部举行大会,彼此照例正在吵吵嚷嚷,各不相下,美其名曰促进友情之际,忽然主持人叫大家肃静,因为蛛穆尔先生要为一位小姐祝酒。原来根据俱乐部堂堂的章程规定,这一次轮到这个畜生举行这项仪式。酒瓶顺次传下去,我觉得他好像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不过,我跟他早已不和,这也不足为奇。使我又气愤又吃惊的是,他竟然要大家陪他一起为艾丝黛拉干杯!
我问:“谁家的艾丝黛拉?”
蛛穆尔含讥带讽地说:“你管不着!”
我又问:“住在哪儿的艾丝黛拉?你得说明白了。”作为林鸟俱乐部的一名成员,按规矩他是有这个义务的。
蛛穆尔故意不理睬我,他对大家说:“各位,她住在雷溪芒,是个盖世无双的美人儿。”
我悄悄对赫伯尔特说,这个卑鄙下流的白痴,他懂得什么盖世无双的美人儿!
祝酒之后,坐在他对面的赫伯尔特说道:“这位小姐我认识。”
蛛穆尔说:“是吗?”
我气得脸红耳赤地找补了一句:“我也认识。”
蛛穆尔说:“是吗?喔,天哪天哪!”
这头蠢驴就这么哼了一声,他再也作不出别的回答了(要嘛就是拿杯儿碟儿掷过来),可是他这一句话就已经气得我要命,总觉得话里含讥带刺,我便连忙从座位上站起来说,这位可尊敬的“鸟儿”居然飞入“林”来(我们经常把俱乐部的聚会说成“飞鸟投林”,这种雅洁的出言吐语简直像议会里开会一般)——要为一位素昧平生的小姐干杯,这种行径我不能不认为太冒昧。蛛穆尔先生一听这话,就跳了起来,责问我这话是什么意思?我索性给了他一个决绝的回答,说是他如果要决斗,我一定奉陪。
在一个基督教国家中,事情到了这步田地,当事双方是否还可以不流血而照常相处呢,在这个问题上“林鸟”们的意见是极不一致的。争论十分热烈,当场至少就有六位可尊敬的会员对另外六位会员表示,如果对方要决斗,他们一定奉陪。不过最后还是作出决定(事关荣誉,林鸟俱乐部就要作出判决):只要蛛穆尔先生拿得出一星半点的证据,证明他有幸认识那位小姐,匹普先生就应以无愧于上等人和“林鸟”的风度向他道歉,承认自己“一时失察,率尔动怒,殊属孟浪”等等。当下还规定,证据第二天就要拿出来(唯恐迁延时日,我们的荣誉感会冷却下来);第二天蛛穆尔果然拿来了一张艾丝黛拉亲笔写的字条,措辞很客气,声称她有幸和他跳过好几次舞。这一来我自然毫无办法,只得向他道歉,承认自己“一时失察,率尔动怒,殊属孟浪”等等,并且把自己先前打算决斗的想法完全斥为无稽之谈。然后蛛穆尔和我就坐在那里相互嗤之以鼻,足足相持了一小时,林鸟俱乐部的其他成员也不分青红皂白地胡乱争论了一小时,最后宣布,说是会友友情又大有增进,进展实属神速云云。
这件事我现在说来轻易,可是在当时来说,却决不是件轻易受得了的事。当时一想到艾丝黛拉竟会垂青于这样一个卑鄙、笨拙、乖戾、远在中人之下的蠢材,我心里实在感到说不出的痛苦。直到如今,我依然认为,当时我所以一想到她对那条畜生屈身俯就便痛苦得受不了,完全是出于我对她的一片纯洁、豪爽、无私的热爱。毫无疑问,无论她垂青于何人,我都会伤心,不过,要是她属意的对象是个高尚些的人物,我的痛苦也不会那么难受,那么刺心。
我要查明蛛穆尔和艾丝黛拉的事原是再容易不过的,果然一下子就让我查明白了:蛛穆尔早已对她追求得很紧了,她竟也听任他追。过不多久,蛛穆尔对她更是达到了时时刻刻紧追不舍的地步,以致他和我两个人每天都要不期而遇。他坚持不懈,用的是死钉死追的手段,艾丝黛拉则索性把他攥在掌心里恣意捉弄——对他热一阵冷一阵,忽而对他近似殷勤,忽而又公然表示鄙薄,忽而和他相知很深,忽而又连他是何许人都记不得了。
贾格斯先生管他叫“蜘蛛”,着实没有叫错——他的确不愧为蜘蛛的同类,经常极其耐心地伏在一旁,伺机而动。除此以外,他对于自己的金钱财产和高贵出身,简直像个傻瓜蛋似的迷信得入了魔。这两个条件有时候倒也对他很有用处——可以用来代替爱情的专一。这只蜘蛛就是这样对艾丝黛拉虎视眈眈,死盯不放,把许多斑斓明媚的蜂蝶都吓跑了。他老是在那里吐丝结网,只要时机一到,他就扑上来了。
有一次在雷溪芒开舞会(当时有个风气,到处都举行舞会),满屋丽姝与艾丝黛拉相形之下,都黯然失色;艾丝黛拉到哪里,这个胡冲乱撞的蛛穆尔就跟到哪里;艾丝黛拉竟也那样纵容他,我因此拿定主意非得去找艾丝黛拉谈一下蛛穆尔的事不可。后来看见她独自一人坐在一簇鲜花丛中,只等白兰莉夫人来带她回家,我觉得这是个机会。我马上走到她跟前,因为在这种场合下,她们两个人来来去去,几乎都是由我伴送的。
“你累了吗,艾丝黛拉?”
“够累的,匹普。”
“也难怪。”
“累又有啥办法,我还得写封信给沙堤斯庄屋,才能睡觉呢。”
我说:“是报告今夜的胜利吗?可惜战绩不佳呀,艾丝黛拉。”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胜利不胜利的,我不知道。”
我说:“艾丝黛拉,看看那边墙角里的那个家伙,他老是在朝咱们这儿瞧呢。”
艾丝黛拉并没有拿眼睛去看他,反而望着我,答道:“我看他干吗?请问,‘那边墙角里的那个家伙’,有什么值得我一看的?”
我说:“可不是,这话我正想要问你呢。那家伙今天晚上一直在你身边团团转。”
艾丝黛拉拿眼睛朝他一溜,回答道:“飞蛾和各种各样丑陋的昆虫,一看见亮堂堂的蜡烛就要来团团转。你叫蜡烛有什么办法?”
我答道:“蜡烛没办法,难道艾丝黛拉也拿不出办法吗?”
停了片刻,她才笑着说:“嗯!办法也许有吧。就算是有吧。你爱怎么说都行。”
“可是,艾丝黛拉,我求求你务必听我一句话。像蛛穆尔这种为大家所不齿的人,你居然也会趁他的兴,我看着实在难受。你要知道,人家都是看不起他的呀。”
艾丝黛拉说:“还有呢?”
“你知道,这个人不但外貌丑陋,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