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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汉平点了点头“老早就知道,就是为了不让一颗绝世明珠落在魔头的手里,装点魔王的寝宫我才下定决心赴这趟凶险之旅的。”
常峰伸出大拇指道“不愧是大元帅,真他娘的英雄,你来了我们郡主真的是有救了。”常峰一脸佩服到五体投地的神情说道。
王汉平呵呵笑道,表情却很凝滞僵硬道“行了,别拍马屁了,跟我说说那个小魔头现在怎样?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啊。”
“对,对,王大哥说的是,只是,那个小魔头直到现在都没有在城中现身,倒是每隔半月就会派人送来大量的聘礼,接连送了三个月有余了,城中人也是对此纷纷猜测不已,我只能把我知道的和大元帅说说看。”
王汉平道“说来听听。”
常峰平日里负责城门暗哨,城门暗哨总和城中的近卫相互换班交差,因为最近城中来往喜客多了许多的缘故,所以这种换班就比较频繁,不过常峰刚入行伍没有多长时间,时常受到老兵的敲打,所谓的敲打无非就是仗着资历老些然后嘴上挂着冠冕堂皇的话说什么年轻人还是要多经历一些捶打的来没来由的叫常峰这样的毛头小子多轮些班。毛头小兵对此可不能太和那群老兵油子较真,毕竟军阵行伍之中讲究论资排辈几乎到了过分的地步,多干一年兵说话就是比新来的有分量,常峰平日里面没觉得多轮些暗哨班岗有什么不好的,反而还能从换班到暗哨这面的近卫口中打听到不少城中的消息。
每隔半月就要阔绰出手一次大手笔,然后特地派人派车送到浩威城中,却一直不肯露面的那位天下人多有腹诽的小魔头最近有关他的消息在浩威城中可是甚嚣尘上,城中的百姓都在猜测这位天下人口中的魔王之子到底何时能够君临浩威城来迎娶他的公主,也就是老城主的女儿,浩威城的郡主。
就这么让城中百姓跟着猜了三个月,明日要是再看不到这位小魔头的身影,怕就是不算数了啊。
“你们两个说的是一个人吗?”白龙问了一句,常峰和王汉平互相对视一眼,王汉平来了句“除了他还有谁敢叫做小魔头呢。”常峰也十分肯定的点头说道“怕是就是一个人啊。”
常峰接着说道“换班到城防暗哨这里来的城中近卫说,老城主近些年上了年岁,虽然仍旧勇武过人,但是俨然不是当年那位戎马半生,金戈铁马,被天下人所畏惧的桐大魔王了,身子日渐力衰,不时常自发出廉颇老矣尚能饭否的感慨。浩威城地处高岭边陲这个兵家必争之地,现在又赶上多事之秋,老城主自己知道,倘若自己有一天病榻死于城中,那么浩威城到底可以交给谁来接盘治理。老城主此番择婿既要为爱女找一个可以托付一声的乘龙快婿,最重要的还是要为浩威城三十万雄兵和近二十万城中百姓找一个英明的主公,相当于一场政治联姻,所以老城主自然把择婿的条件放宽,为浩威城找到一个日后的靠山。”
王汉平未发一言,想必他早就猜出来了老城主此番择婿的真正意图,白龙听得入神,原来这老城主择婿还有这么一个想法,不难想到。
常峰接着说道“那位世人眼中的小魔头据说生的俊俏,长相出众,虽然在凉地恶迹斑斑,但是他父亲可是朝廷天子亲自封赏的八大藩王之一的悍凉王徐天涧啊,而他的长子徐通就是世人口中的小魔王,在凉地仗着父亲的声望屡次犯下滔天恶行,劣性难训,不过他父亲徐天涧被世人称之为魔头也不是夸口出来的,徐天涧是朝廷异形王之首,坐拥五十万凉地悍卒铁骑,曾经把江湖庙堂碾压个一遍,江湖人对于徐天涧这个名字可以说是闻风丧胆,如果能和徐天涧联姻的话,那浩威城日后就算是老城主病故,天底下也没人敢打浩威城的主意。这些都是冬象族和吐蕃梵天寺所给不了的,堪称看不见的最大嫁妆。”
王汉平坐在旁边一直饮酒默不作声,白龙听完脸色一变当着常峰的面毫不忌讳的直言说道“这老城主还以为是什么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豪杰,想不到为了守护一方城土,居然不惜把自己膝下唯一的掌上明珠送入魔窟之中去,实在是太折煞身为老将的气节了!”
王汉平饮下杯酒说道“老东西年轻的时候当真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英雄豪杰。”
“嗯?”
一旁的常峰也点了点头,两人对老城主年轻时候是英雄这件事情相当的有默契啊。
白龙只好使酒擦剑了。
酒壶中的酒渐空,常峰起身要再去拿一壶,被王汉平拦下道“罢了,酒不喝了,稍后歇息一夜,酒喝多了误事、”白龙第一次从王大哥口中听到喝酒误事这四个字,虽然王大哥不是像于大哥那样嗜酒成瘾,无酒不欢的人,但是王大哥喝酒的豪爽程度不比于大哥差多少。
白龙也发现,自从进了浩威城,王大哥变得谨慎了许多。
王汉平开口说道“老东西有他自己的想法,他可不是那种前怕狼后怕虎的人,只不过这次我猜他也是犯到魔王徐天涧的手里了,我料想老城主肯定也听过徐天涧长子徐通那位凉地小魔头的斑斑劣迹,自然不想自己的女儿羊入狼口,但是这次也是被逼无奈,有难言之隐。”
常峰瞪大眼睛看着王汉平,低声问道“王大哥觉得会是什么难言之隐呢?”
王汉平把手心里面的酒盅颇有力度的按在桌几上面,然后发狠说道“高岭是中原和外族接壤的必经之地,四通八达,自古就是烽火四起的兵家必争之地,谁攻占了高岭,谁就扼住了中原连通外族的通道,高岭这块土地,不光是楚天想要,就连八大藩王之一的魔王徐天涧也是做梦都要得到高岭,而且他身为悍凉王,坐拥凉地,离高岭最近,且手下兵多将广,战斗力十足,自然想要到高岭这里逐鹿中原,甚至还想要和楚天的老狼王掰一掰手腕,这些事情明眼人都能够看的出来,老东西戎马一生能看不出来徐天涧的胃口和野心,假如有一天徐天涧真的攻占高岭,老城主又不在了,按照徐天涧的性子会放过浩威城,怕是一定要夷平了浩威城才肯罢休的,老城主现在就算是早做打算,而徐天涧也真是给足了老城主面子,只要老城主的宝贝女儿点头肯嫁,徐天涧立刻把自己的宝贝儿子送过来倒插门做女婿,顺便加派十万雄兵过来,这就算作是进军高岭的第一步了,不得不说徐天涧脑子好用,打的好一把如意算盘啊。”
壶中已经没酒了
外面风雪急骤的很
王汉平叹道“老东西英雄了一辈子,快进棺材了还要进退两难一把,不是他不敢破釜沉舟一次啊,浩威城三十万雄兵加上二十万百姓都是他浩威军的人,只要他老人家一声令下,没有一个胆敢不听从军令的,可是一旦开战,他便毁了自己女儿一辈子了,膝下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能舍得?”
桌几上面的酒盅,王汉平是端起又放下,放下又端起。
白龙说了一句此时此刻贼管用的话“王大哥,赶路累了,睡了得了。”
屋内三人皆放下手中酒盅,浩威城自坚城以来便按照军营纪律治理城中生活,多年以来一直做的井井有条,过了甲子戊时便要关闭城门,除非有老城主的通关令,否则一律禁止出入,还有就是入了夜家家户户就严令禁止出门出户了,入夜之后再过三个时辰家家便要熄灯,不准掌灯,这都是城中的规矩。
浩威城中一到夜间便一片黑漆漆的寂静,只能听到风雪入院的声音,倒是别有一番惬意,王汉平也放下手中酒盅,喝干净最后一滴酒,然后破天荒的只穿了一层单衣睡去,行了一夜风雪路,就算是体力再充沛的身子骨也要疲惫了。
这次混入浩威城,王汉平没敢披带甲胄,浩威城并非不准佩戴甲胄的人入城,但是王汉平怕自己穿上细柳营的甲胄会被守城卫兵给发现,还没进城就生出事端出来。
脱下穿在外面裹了一日一夜的厚毡披风,透明凄冷的月色之下,王汉平一道道细数自己身上的伤疤,有新留下的,有老早以前便受伤留下的,新伤占了多数,一场血战下来,先是败在怪猿之手,然后又险些把命丢在北城,如此下来,累积的伤可真没有少受,王汉平借着月光数伤疤,数的双眼朦胧发痛,模模糊糊的也不知道个准数,就算是自己这身躯上面又新添了一百零二道新疤吧,大多数都是刚刚结疤,也有的还血淋淋的呢,使手一碰,王汉平便会情不自禁的咧下嘴,疼啊!
一百零二道新添的伤疤,都没有要了自己的命,王汉平真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不该高兴,戎马小半辈子了,青壮年时上沙场不惜命,心思着死了就死了,百十来斤的身躯丢了真无所谓,大不了留个青山埋骨,马革裹尸的下场比啥不强。后来得岳老将军赏识推举,做了细柳营的大元帅,南征北讨,攻城拔寨,金戈铁马这么多年,伤添了不少,可是命还没丢。麾下将士们都私底下叫王汉平杀不死的战神,说是阎王爷都攥不住王汉平的小命,如咱家大帅这般不惜性命的打仗还能活到今天也真是个奇迹了。
可手底下兄弟哪知道王汉平也怕死,也惜命,尤其是近几年,王汉平也常常坐在统军大帐里面扪心自问,到底怕不怕死,每次得到的心底里面的答案都是怕的要死!
不是舍不得大元帅的称谓,更不是舍不得什么高官厚禄,说到这里,王汉平连哭的心思都有了,试想一下谁家将军元帅做到王汉平这么穷苦的份上,看起来啊,王汉平这辈子都是个穷命了。
那是为啥怕死?就是觉得自己死在战场上了,对不起多年征战下来草草把尸首丢在大江南北的弟兄们,对不住他们死去的亡魂,还有王汉平知道,如果自己哪天哏屁了,估计细柳营就真的是没戏了,谁把弟兄们的亡魂都引领回到细柳啊。
王汉平实在是找不出来能够带领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