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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我去通知二哥回国,先走了。”慕白识相的走人。
“大哥,我医院里还有些急事等我回去处理,走了。”沈凌星说。
三个不请自来的人,没呆够五分钟便离开,以至于顾墨笙后来喝了四杯咖啡,撑得慌。
今天是星期四,转眼间小语已担任总裁助理一职三天了,工作没什么不适应的,工作心得一个字就能概括——闲!
一天工作八小时,小语要做的事情就只有一样——泡咖啡,只给顾墨笙泡咖啡。
这三天来,小语平均每天给顾墨笙泡四杯咖啡,平均每天只需耗时半小时,而剩余的七个半小时,小语不是上网就是画建筑图,说不上闲得发慌,却也不能心安理得。
小语是个很实在的姑娘,她总觉得,拿人家的工资哪有不工作的道理。
所以即使顾大总裁没有安排事情给她做,她也总会问,有什么事情能帮的上忙的?
结果,她发现顾墨笙处理的文件不是英语就是日语和法语,她惭愧自己能力不足的同时,也不止一次建议顾墨笙换个有能力的人做他的助理,可人家顾大总裁总是不接受她的好意,很霸气的说——我不需要有能力的助理,没有人比你更适合。以至于小语总是郁闷的想,原来他是看中她没能力啊!
小语真心觉得这是一份回报远远大于付出的工作,可以说是天掉馅饼的事给她遇上了,她成了名副其实的幸运儿。
“夏语,中午想吃什么?”静悄悄的办公室里响起顾墨笙好听的嗓音。
虽然这是顾墨笙第四次问小语这个问题,但她总免不了受宠若惊。工作闲也就算了,还能吃免费且丰盛的午餐?!
这样好的待遇,上哪找?
可小语这实心眼的姑娘,总觉得受之有愧,所以从今天起,她开始自己从家里带饭。
“总裁,我今天带了饭。”小语的视线从电脑屏幕移开,与坐她左手边的顾大总裁对视,语带迟疑的说。
闻言,顾墨笙心情大好,挑了挑浓眉道,“哦,那我是不是有口福尝尝你的手艺?”
上次吃了她煮的牛肉面,那好味道,他都记心里了。
“哦,好啊。”小语点头爽快答应。
虽然小语只带了两人分量的饭菜,沈杏儿一份,她自己一份的,但她之前几天好歹也吃了几顿顾墨笙提供的免费午餐,所以她打算把自己的那一份让给他吃。
午餐有了着落,顾墨笙继续埋头工作,而小语则拨了内线给沈杏儿。
电话刚接头,电话里就传来沈杏儿高兴的叫嚷声,“小语,今天是不是一如既往的给姐姐我带好吃的了?”
“嗯。”小语简单的应了声。
“哈哈,太好了,快报一下菜单,你今天弄了什么好吃的?”沈杏儿笑得很欢快,因为声音不小和电话漏音的关系,她的话全数飘进坐一旁的顾墨笙的耳朵里了。
“你喜欢吃的,笋干焖排骨和香菇滑鸡,好了,不说了,下班我给你拿下去,拜拜。”小语捂着话筒,小声快速的说,说完就直接把电话挂了。
现在毕竟是上班时间,一旁还坐着气场逼人的顾大总裁,小语自然不敢跟沈杏儿闲聊。
挂了电话后,无所事事的小语继续画她还没完成的建筑图,并没有发现刚还认真工作的顾墨笙拿出手机,手指在屏幕上一阵乱点,给某人发了条信息。
一会后,沈杏儿收到一条信息,内容是:你的那一份饭让给我吃,有意见吗?
沈杏儿双眼含泪的回:没意见,当然没意见,您工作忙,需要补充体力,多吃点。
五分钟后,小语接到沈杏儿的电话。
“小语,等下下班我吃不了你带的饭了。”电话那头,沈杏儿悲愤的说。
“怎么了?”
“哎呀,我中午约了我哥吃饭,我刚刚一时高兴给忘了,你跟墨笙哥吃吧!”
“嘟嘟……”
小语放好已传来忙音的听筒,没有多想沈杏儿为什么会提起顾墨笙。
中午十二点零五分,小语把两个饭盒放在办公室里的茶几上。
“总裁,吃饭了。”自上次带顾墨笙去陈家吃牛肉面后,小语已将顾墨笙列为对吃不挑剔的人,所以她也不怕他会嫌弃她煮的饭菜。
没等小语叫他,顾墨笙已放下手头的工作往茶几走去了,小语开口叫他的当下,他已经坐在一旁的沙发上了。
茶几上的两个饭盒,不管大小款式还是装的饭菜都是一样的,唯一不一样的是,一个装的菜比较多,一个相对较少。
“开动吧!”小语把菜较多的饭盒递给顾墨笙,自己则拿起菜比较少的。
顾墨笙不用动脑想便知道,他现在端着的饭盒本该是属于沈杏儿的,但此时,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愧疚。
许是饭菜放在饭盒里有一段时间了,菜的色泽不怎么好看,但味道确实是不错的,所以顾墨笙吃得津津有味。
“你早上几点起床做饭?”顾墨笙问。
“六点四十分起床。”小语没有多想顾墨笙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如实回答。
因为小语住的地方离公司有点远,而且她是搭公车上下班的,需要的时间比较多,她做饭要花半个钟,坐公车要四十分钟,所以她必须早起。
闻言,顾墨笙浓眉轻蹙。
“味道怎样?”小语问。
小语的性格虽不如沈杏儿活泼开朗,但她也不是个别扭的人,那天意外的吻,小语已将之彻彻底底的当成是个意外,所以她面对顾墨笙也轻松、淡然了些许。
第13章 喜欢()
“嗯,好吃。”
“那我以后常给你做吧?”
小语想,她是他的助理,工作的事情帮不上忙,那就给他做午餐好了。这样一来,她心里也踏实些。
“嗯。”顾墨笙欣然接受。
一顿午饭,小语吃得轻松自在,而顾墨笙则吃得肠胃皆满意。
“以后你的上班时间改成九点,早上我去接你。”临下班的时候,顾墨笙跟小语说。
“为什么?”小语又受宠若惊了。
“只是把时间调整的跟我一样,至于接你上班,纯粹是顺路,既然你给我做午饭,你拿着饭盒挤公车也不方便。”
顾墨笙自然能看出小语的小心思,一句话就将他不纯良的目的粉饰成合理的解释。
“哦。”小语是个单纯的姑娘,虽说她为人处事较冷静理智,但心眼儿不多,所以自然是看不透顾墨笙的目的。甚至,连顾墨笙为什么知道她挤公车上班都没多想。
第二天早上,一辆黑色迈巴赫招摇的停在小语家楼下,引来进进出出的小白领们眼冒金光,经过车子旁,她们有的搔首弄姿,有的故作姿态,希望能引起车里人的注意。
童瑶正站在三楼阳台上伸着懒腰,见在楼下走动的但凡有些姿色的女的都含羞带涩的朝同一个方向看去,于是她好奇的朝那方向看去,便见一辆迈巴赫以王者之姿停在楼下,瞬间让周围的日产车黯然失色。
“夏小语同学,楼下停了辆千万名车,不会是你的总裁大人在楼下等你吧?”童瑶朝屋里喊道。
“什么千万名车?”小语边说边从屋里走出来。
“黑色迈巴赫,限量豪华版的。”
童瑶久在娱乐圈混,虽说她只是个半红不紫的小明星,但对时尚或奢华品,她见的多,听的也多,所以只看一眼,她便知道楼下那辆车的牌子和大概价格。
“瑶瑶,现在几点了?”小语之前在“墨”的门口见过楼下的迈巴赫,知道顾墨笙来了。
童瑶看了看左手腕上的手表说:“八点十分。”
闻言,小语急忙道,“瑶瑶,你以最快的速度帮我把饭菜装到饭盒里,我去换衣服。”
“嗯,你慢慢来,别急。”
很快的,童瑶把小语弄好的饭菜装进饭盒里了,前前后后不过三分钟的功夫。
“小语,我提着饭盒先下楼了,在楼下等你!”童瑶朝小语紧闭的房门说。
“嗯,知道了。”小语清脆的嗓音透过门板传了出来。
小语租的房子是在一个将近有三十年历史的城中村里,房子比较旧,经过多年的风雨洗礼,房子的外观多多少少有些破损,可见房子是多年没有被翻修过的,但就因为是这样,房子和整个城中村仍保有八十年代的时代印迹,与周边的高楼大厦相比,更具历史沧桑感。
童瑶身穿一袭白色勾金丝的贴身旗袍从旧楼房里走了出来,她身段玲珑有致,凤眉如月牙,一双美眸含情脉脉,琼鼻挺秀,香腮微晕,鹅蛋脸颊甚是美艳,她如画里走出来的美女子,气质典雅,美丽动人,夺人心魂。
此时,顾墨笙听见车外传来高跟鞋与地板摩擦的哒哒声,他降下车窗,看向后视镜,见来人不是小语,黑眸金亮的光芒瞬间黯淡,他伸手按了按车里控制车窗玻璃升降的按钮,把车窗关上,并没有因为走来的是一个绝色女子,而动作和视线有多一秒的停滞。
童瑶迈着莲步朝迈巴赫款款而来,嘴角微扬,笑容妩媚惑人。
叩叩……
童瑶伸手敲了敲车窗,绰约多姿的站在车子旁,等待车里的人降下车窗。
一秒,两秒,三秒……一分钟过后,车窗仍紧闭着。
“我是夏语的好朋友,童瑶。”见车里的人没有搭理她,童瑶从容的报上姓名。
童瑶话音刚落,刚还紧闭的车窗玻璃徐徐降了下来,顾墨笙俊朗的脸出现在童瑶的视线里。
关于顾墨笙,童瑶听小语提起过几次,从小语的话语中,她能猜想到他的身份远不如小语知道的那么简单。因为能使唤慕少的人,在锦城没几人!
那天他送小语回家,她见过他一面,确实是不管样貌和气质都是十分出众的男人,此时,童瑶近距离看他,更发现他气场逼人,一句话不说,光一个眼神,便让她紧张得手心冒汗。